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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报讽刺药案判词暴露了啥

火烧 2011-04-24 00:00:00 网友时评 1028
文章批评南都报在药八刀案中刻意强调法院判词中的三‘极’三‘特别’,认为其做法阴阳怪气,暴露了其对法律和正义的不尊重,同时指出该判词符合事实且于法有据。

  早就听说南都报和某AV的新闻品格相当低下,如今看它对药八刀案中法院一审判词中部分内容的刻意强调,觉得它在捞药不成后挖苦法院判词的做法,实在过于阴阳怪气。
  南都报在报道了药八刀案一审结果之后,居然用这样的格式来强调和突出
  法院判词

    ●三“特别”

    手段特别残忍

    情节特别恶劣(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后果特别严重

    ●三“极”(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动机极其卑劣

    主观恶性极深

    罪行极其严重  

 (上面的网址笔者并未复制,但在粘贴引述内容时它自己就跟来了)
  
  其实这三“极”和三“特别”正是药八刀杀害张妙女士这事件的真实写照和准确定位,也正是广大心地还善良是非还分明脑筋还清楚的正常人的正常评价。如果有人认为这样的定性和描述委屈了药八刀,正足以表现出这些人和药八刀的心态有着相当程度的接近,否则又怎会为之抱不平!法院之所以会判处药八刀死刑而且不缓他两年,也正是因为本案有这三“极”和三“特别”。猜想南都报故意突出这三“极”和三“特别”的用意,无外乎认为这样的表述有着他们最反感的某个时代的痕迹,而根本没有顾及到这本身就是事实、而且是于法有据的精当之语。
  有些人企图通过对三极”和三“特别”的突出来讽刺守住法律和正义底线的一审判决,殊不知反而暴露了自己善恶颠倒正邪错位的“极·特别”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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