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正式上诉 山东高院已受理
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正式上诉,山东高院已受理。案件涉及受贿、贪污、滥用职权,薄熙来通过济南中院递交上诉状,上诉期满后高院依法决定受理。
人民网北京10月9日电 (唐述权)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今日消息,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2日一审宣判。闭庭后,在上诉期限内,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通过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10月8日上诉期满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依法决定予以受理。
( http://t.people.com.cn/jinanzhongyuan )
( http://leaders.people.com.cn/BIG5/n/2013/1009/c58278-23139232.html )
相关文章
- 博熙莱案庭审实录与央视庭审视频的不同之处
- 黄尔文:语焉不详,岂能用做核心证据?
- 再谈从薄熙来案的判决看党的干部政策
- 张志坤:“无期”并非无望,或可成就新境界
- 大公网:薄熙来23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公正客观评价 天塌不下来
- 黎阳:如何“继续追缴,予以没收”?
- 春秋笔:《薄熙来困兽犹斗》一文看右翼主张
- 孔庆东:政治乃多方博弈,非操纵于一人之手
很赞哦!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