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主流谬论算不算“传播主流舆论”?
据北京日报消息,“由首都文明办、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网络媒体协会共同发起的‘北京文明网站’创建和评选活动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正式启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鲁炜出席活动启动仪式时说,要“依法办网、诚信办网、文明办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播主流舆论……”.试问,人民批判主流谬论算不算依法“传播主流舆论”?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有些高官不是经常侈谈“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及“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吗?如此,提倡“依法办网、诚信办网、文明办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播主流舆论”,就不能可一头炕热,既要“传播主流舆论”,也要听取民声,让受众品评和严格检验主流舆论的正误、优劣。这不仅是对主流舆论的很好而有效的传播方式,而且还可以使之最大限度地减少谬误,坚持真理,为受众所认可、所信服、所坚持和执行。否则,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就是一句空话或自欺欺人的屁话。
何为“主流舆论”?简而言之,即各级党管的报纸、刊物、电视、广播及其大网站发表的官方意见或主张。可见,所谓“传播主流舆论”,就在于传播官方意见、所豢养和依赖的精英意见或主张。然而,只是孤立地提出“传播主流舆论”本身,就是违背客观规律和极其谬误的。与之相对的能够验证和修正主流舆论谬误的,即来自民间或社会的意见和主张,按照《人民日报》容许异质思维的观点,是否也该像传播主流舆论那样大力传播?亦如好花也得绿叶扶,主流舆论说得再好、再动听,任其随意传播但就是很少有人欣赏和品评也是枉然。
比如《人民日报》那篇《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的高论,无疑属于主流舆论之类。然恰恰就是这个主流媒体自己,就很难说到做到。其一,“以包容心对待”纯属是缺少主语“谁”来“以”的病句,本不该出现于中国乃至世界发行量最大的报端;二是自己都缺乏应有的“包容心”,又怎能正确对待像草民这样直陈其謬的“异质思维”!其三,若再以讳言开国领袖毛主席及其伟大功绩的“国庆社论”作评,主流们敢于“包容”并发表这样的“异质思维”?还有那一再侈谈和见诸众多主流媒体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全然不顾其参照系或参照物,更无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的事实之謬,主流们不觉得令人哂笑落齿?什么“伟大复兴”?那叫极其卑劣而可耻的复辟!
是啊,仅仅是孤立地提出“依法办网”,“传播主流舆论”,本身就意味着新闻舆论一律和非主流舆论的不许传播甚至禁止传播。相关法律是谁制定的?是否有违民心民意?如果说有违民心民意的相关法律的制定者偏要“依”这样的法来办网,来强行传播主流舆论,甚至采取各种低下而卑劣的手段来阻止非主流舆论,那么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积怨亦疏而不宜堵,长此下去,岂不越加造成主流舆论和非主流舆论的激烈碰撞而无法消弭,直至发展到非主流们用拳头说话的地步?反之,切实像《人民日报》所说的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让人民随时品评或批判主流舆论的缺憾,使之减少谬误,日臻完美,成为足以指导非主流舆论乃至社会和事业进步的相对正确的思想理论,该是何等令人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