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之死实属报应
北大教授之死实属报应
作者:安庆仁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下的是血腥,收获的肯定是死亡。有这样几种人,我是绝不会同情的。
一是跳楼的股民。
在金钱游戏中丧失理性的疯子,选择死亡,其实正是对人类的最大贡献。股民的利益建立在伤害别人利益的基础上,别人的损失,就是他们的收获。对于这样的人而言,死亡不但是一种报应,同时还是为社会减负,因为他们的存在,会使更多的人陷于水深火热,这样的人死掉一个,就会有很多人免于饥饿。
二是被工人打死的民营企业家。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工人们所以要打死他们,一定有应该打死的正当原因。孔子说:爱人者人恒爱之,这话反过来也同样成立,害人者人恒害之。我当然不认为民营企业家就该死,但我敢对上苍发誓,所有被工人打死的民营企业家肯定该死。哲学和法律共同认可一个原则,——以恶去恶,但法律比哲学更进一步,法律同意合理的报复,也就是说同意对害人者施以惩罚。而在法庭不能体现法律意志的时候,社会自然就会自动的代行法律的职能。
三是被黑社会追杀的律师。
律师并非是为了维护正义而诞生的,因为律师体现的是金钱的意志。在私有制社会里,谁有钱谁就能雇佣更高明的律师,那么毫无疑问,因为律师的参与,有钱人就能从法律的空隙里获益。虽然资本主义国家把律师这个职业说的美轮美奂,但事实上,律师并非高尚的职业。恰恰相反,律师职业是一个最无耻的职业,甚至不如妓女。律师没有人格,没有道德观念,没有民族、国家观念,律师的观念里就一个东西——钱!否则他就不会选择当律师。
四是遭群众批斗的官员。
中国官员90%都是冷血动物,不特现在如此,文革前亦如此。1949年中国共产党只是打败了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但是并没有打败封建官僚主义,也可以说,这个政权尽管在体制上属于社会主义,但其内部的运行规则依然不改封建礼制的陋习,因此就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一方面自己的政治理念要求官员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其沿袭的文化模式又导致它极端漠视人民痛苦。官僚阶层与民众的对立就这样产生了。
文革是“五.四”运动的延续和发展,是一次彻底的反封建主义的革命,它用血与火彻底焚毁了在中国社会一脉相传存在了3000年的主宰中国社会的封建势力。文革可以看做中国历史的分水岭,此前的中国是封建时代,此后的中国是现代社会。经过文革的洗礼,更准确的说是底层民众在文革中经过洗脑,从心理上彻底摆脱了封建主义和蒙昧主义的束缚,从而对官僚士大夫阶层和有钱人表现出一幅不屑的神情,他们还认识到:只有敢于造反,才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
文革之于中国社会、中国历史和中国民众的贡献是不可估量的,它所带来的巨大的精神价值远远超过了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文革不但砸碎了一个旧世界,还建立了一个新世界,这个世界虽然没能成功的在现实里落户,但已经深深地植根于人的头脑、人的心灵、人的观念。在这个世界里,人人平等、社会高度自由、不需要权威、也不需要法律和制度,因为这个世界里的每个人都可以熟练使用批判的武器。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个世界将重新回到人间。
五是被公安局、检察院治罪的记者。
一句话:黑吃黑。
六是被社会伤害的大学教授。
80年代初科技大学有个教授,为了抗议国家怠慢知识分子,就在学校门口摆了个修鞋摊。果然起了作用,十年以后大学教授不用修鞋了,但修鞋的下岗工人却多达几十万。此足见中国知识分子的无耻,为了自己免于修鞋的命运,就让几十万工人去修鞋。
中国学者太没人性,他们张口闭口说毛泽东不仁道,依我看,毛泽东实在是太仁道了,否则要是当初他老人家再狠狠心,把这些乌龟王八蛋都整死,哪会儿让老百姓后来吃这么大的亏。就中国的文化模式而言,中国就应该由毛泽东、朱元璋和雍正这样的人来治理,每隔几年,就狠狠地杀一杀读书人的恶念。
好在,自然有自然的法则,虽然文革不再,但自然法则却发挥了作用,当羊被吃光以后,狮子的目光自然瞄准了豺狼。记得前年的这个时候,北大清华两所大学的教授向北京市公安部门提出上街游行的申请,游行的理由是校方把国家批给学校建教师住宅楼的土地移作它用。去年春天好像还有一次,是北大教授单独组织的静坐活动,原因是集体购买商品房时中了开发商的奸计。说句大实话,我一点都不同情他们,因为他们这是自食苦果,用两个字形容——报应!用两个字总结——活该!
实事求是的讲,如果没有北大清华那些烂教授们几十年如一日的极力鼓噪市场经济、丛林法则,中国社会绝不至此。“牺牲一代人”,他们说的时候是多么的轻松啊,仿佛那不是人命,而是牛和马。这里问一句,谁知到一代人在中国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如果你有兴趣,不妨去网上证实一下:最近三十年里,中国社会有7000万人非正常死亡。而面对这个数字,一个北大教授的死,难道就值得同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