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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网络实名制不如先搞官员财产公示制

火烧 2010-05-0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主张官员财产公示制比网络实名制更有效解决腐败及社会矛盾,强调举报渠道不畅和打击报复问题,呼吁改善公众发言环境。

搞网络实名制不如先搞官员财产公示制  

                钟  声  

喧嚣已久的欲搞“网络实名制”,终于在“国新办首次确认”(见中国日报网 5月4日 消息)下粉墨登场。虽然对网上有些“马甲”比较反感的草民深表支持,但仔细想来,却觉得必要性不是很大,甚或只会画虎不成,劳民伤财,招致不良反响。因为与其如此,还不如先搞官员财产公示制更为好些。  

其实欲搞网络实名制者十分清楚,许多所谓“新闻跟帖‘匿名发言’”都与反映和揭露官员们腐败及所引发的诸多重大问题有关。在实名举报常遭打击报复甚至遇害的情况下,许多网友身披“马甲”作“匿名发言”,既为揭露、泄愤和虑及安全,也实属无奈。假如有“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著名的“四大”保驾,笃信“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的国人焉能如此?!  

“先搞官员财产公示制”而后搞或不搞网络实名制,并非说前者是“包治”腐败及所引发的诸多重大问题“百病”的灵丹妙药,而是意在揭示一个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问题,即没有因腐败及所引发的诸多重大问题,以及举报渠道不畅、举报了也难解决和实名举报者经常惨遭打击报复的主要矛盾,作为次要矛盾的“新闻跟帖‘匿名发言’”甚或根本就难以发生和几无必要。  

当然,中宣部副部长,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主任王晨到底还是道破了“推动网络实名制”的天机——“当前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期、快速发展期、矛盾凸显期,现实社会中的矛盾和问题不可避免地反映到网上”,所以,“工信部门负责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公安部门负责安全监管和打击犯罪”,以求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现实社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激化,才是推动网络实名制的真实目的。而所谓“只要我国互联网对公众开放,网民的各种言论就有渠道和手段在网上反映”,刚好印证了这个问题。  

然正像“官员财产公示制”不能“包治”腐败及所引发的“百病”一样,“网络实名制”不仅难以防止和减少“现实社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激化,而且恰恰因为“网民的各种言论就有渠道和手段在网上反映”受到严格控制和堵塞,还将物极必反,造成比“不实名制”的“匿名发言”尤为强烈而直接的社会矛盾,使所谓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化为泡影。何为“和谐”?“和谐”就是要让人人有饭吃和都有讲话的机会和地方,否则岂止是没有“和谐”!为保住国企乃至饭碗而发生的通钢工人阶级最终不得不用拳头发言,说明了什么?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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