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奎案”所反映的就是一场人民民主与精英司法的斗争
“李昌奎案”所反映的就是一场人民民主与精英司法的斗争
在药家鑫一案结束后我曾写过一篇文章——《网络时代人民的“串联”胜过了精蝇的串通 》附文如下:
今天见到论坛上出现一个三十多年前的老词——串联。回味之余忽然觉得大有收获。网络时代人民的“串联”胜过了精蝇的串通。
毛主席说——我们不能把劳动者的权力问题理解为国家只有一部分人来管理,而劳动者在这一部分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和社会保障等等权利。 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
社会主义民主的问题,首先就是劳动者有没有权利来克服各种敌对势力和它们的影响的问题,象报纸、刊物、广播、电影这类东西掌握在谁的手里,由谁来发议论,都是属于权利的问题。
人民内部有各个派别,有党派性。一切国家机关、一切部队、一切企业、一切文化教育事业掌握在哪一派手里,对于保证人民的权利问题,关系极大。掌握在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手里,绝大多数人民的权利就有保证了;掌握在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或者右派分子手里,它们就可能变质,人民的权利就不能保证。总之,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
三十年来就是精蝇们把持舆论工具,发议论。象报纸、刊物、广播、电影这类东西掌握在精蝇们手里,没有人民群众的话语权。而网络时代的到来给了人民群众发议论的新渠道,过去的串联要跋山涉水,今天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而且一贯串通垄断舆论的精蝇们有点招架不住了,在面对网络上汹涌的民意,开始大呼舆论不能干扰司法的公正了。千百年来精英们习惯了精英司法,精英统治。看来他们还要适应一个人民司法.网络审判的时代。
就法律而言,法律并不是仅有少数人掌握来统治多数人。法律是一种大家共同遵守的社会契约。法律知识的普及已经是人民群众掌握了法律,就药家鑫案来说网民们的言论不是把企图为药家鑫开脱罪责的精英言论如激情杀人,初次杀人,弹钢琴的习惯动作等歪辞,驳斥的体无完肤吗?
俗话说: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还有句话叫——英雄所见略同。通过药家鑫一案,我们看到不是人民的舆论在干扰司法,而是人民的司法水平已经快达到了人民法官的专业水平。
什么是民主? 民主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民主是人民参与国家管理,不是用票选管理自己的人。民主是人民通过民主言论来参与国家的管理。而不仅是通过票选来选出一个管理者。中国宋代政治思想家范仲淹曾有名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人民民主的时代并不是要每个人都当“官”,当干部。而是要人民都要实现——“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管理国家不再仅是过去的官员,现在的干部的事。而是通过舆论,发表意见的方式参与到国家管理中来。
在这个人民参与国家管理的时代,人民的“串联”胜过了精蝇的串通。
然而习惯了精英统治的精英们并不是那么容易退出历史舞台的。所以今天又出了一个“赛加薪”案的争论。我常说精英们要的民主是自做主私做主,赛加薪案就是又一例证。当人民懂了法律,运用了法律对精英们的错误司法进行民主监督的时候,精英们不就在反咬一口跳出来说舆论干涉司法吗?难道舆论不是精英们天天想要的民主舆论么?但这个舆论为什么不合精英们的胃口了呢?他们要反对了呢?因为人民的舆论从公心出发,从公正的立场出发。而精英们呢,从私心私利出发。对于法官判案而言,并不是懂不懂法律条文的问题。专业的法官还弄不懂法条吗?之所以执法者枉法就是私心作怪,所以说有公心才有公正。没有公心就会出黑心法官。关于这一点周永康先生说的很好——政法系统的同志尤其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如果你理想信念坚定,心里始终装着党,装着百姓,装着法律和正义,就能够公正廉洁执法,老百姓就亲近你。反之,如果心里没有老百姓,整天为自己谋利益,拼命捞钱、搞关系、搞人情,法律条文再熟悉,业务水平再高也没有丝毫意义,都会变成一堆空话,一纸空文。
“李昌奎案”所反映的就是一场人民民主与精英司法的斗争。而网络时代创造了人民民主的更好条件。正因为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所以只要人民都参与进来,人民必将迎来人民民主的胜利。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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