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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祥事件中的惊奇缺位

火烧 2008-11-0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林嘉祥事件中,妇联未发声引争议,事件涉及儿童权益保护与公务员失德,媒体曝光引发社会舆论,妇联职责缺失引发质疑。

林嘉祥事件中的惊奇缺位  

宋阳标 / 文  

  

    2008年10月29日晚,深圳市海事局林嘉祥在深圳南山区科技园新梅园海鲜大酒楼晚餐喝酒后,因上厕所找不到路,要求正在酒楼玩耍的女孩带路。在进入洗手间时,林嘉祥强行将女孩拉入洗手间,并掐她的脖子,女孩挣脱后告知父母。在遭到他们的质问时,林嘉祥态度极其恶劣。  

    在别人指出他的丑行后,他竟然手指着他人叫嚣:“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啊”,这是林局长铿锵有力的豪言,为什么他可以如此豪言?因为“我是北京交通部派来的”!原来如此,原来是北京派来的。  

好在此事有媒体的及时报道,警方也及时介入,加上网络的力量,使得此事得以较为公开的处理。11月5日,深圳市公安局认定:  

林嘉祥在此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尚不构成猥亵儿童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是,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醉酒后对未成年女童做出双手搭肩膀、靠脖颈处的不当动作,使陈小朋友有被掐的感觉,受到惊吓,心灵受到伤害,属于在公共场所举止失当、行为不检。且在被陈小朋友父母质问过程中,态度恶劣、出言不逊,社会影响很坏,建议由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我们不谈此事处理的结果公正与否,我是突然发现,这整个事件的过程中,缺少了一个关键角色——妇联!这次事件受到侵害的是一个年仅11岁的小姑娘,不管是从性别还是年纪来说,这件事情无论如何,妇联都应该出来说一句话。我们查阅全国妇联的网站,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总则中,最后一句话是: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在第一章任务的第三条最后一句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从妇联的职责来看,这事情无论如何都得管一下的。且不谈干预的结果如何,面对一个影响如此恶劣,民愤如此之大的全国轰动的案件,作为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者的妇联,居然从事件开始到结尾一声不吭,这是什么原因?难道妇联也是一个欺软怕硬的单位?面对高官就畏首畏尾,前怕狼后怕虎的?再说,又不是让你代替司法机关对林局长进行审判,仅仅是在舆论上表个态而已。如果担心被人认为是干预司法程序,那还不如解散算了。  

我记得没几天前,妇联全国大会换届选举,似乎各人发言和总结陈词里都对妇联的工作大加赞扬,怎么才几天功夫,就瘪了?  

突然想起,新浪网上转载的关于林嘉祥局长的新闻都缺少评论的入口,才明白,林局长虽然被打下了台,但是并不是只死老虎,不但随时有可能咬人,而且还能唆使手下的豺狼虎豹们四处去盯梢刺探,威逼利诱,随时有可能放狗出去暗地里咬谁一口,这谁不怕啊。妇联的同志们又都是女同志,害怕也是应当的。只是苦了我们小朋友,以后千万别给在酒店里给男人指路,要指路的话还得带个剧组,拿着灯光照明,摄像师全程摄像录音,外再喊上一家公证处,要不不知道搁哪墙角没探头的地方给人占了便宜,到时候说你没录像就是没证据,只好自己吃亏。对了,提醒一句国内爱好犯罪的兄弟姐妹们,有时间别在别的地方折腾了,去深圳吧,那里好,只要你拣个没探头的地方,爱怎么犯罪就怎么犯罪,反正没探头拍下来,就是没证据,想强奸就强奸,想抢劫就抢劫,想杀人就杀人。爱怎么着,你就怎么着,这样有特色的社会主义,你去打着灯笼也难找啊。去吧!  

对了,深圳可能没妇联,姐妹们就别去了,要不,出了事,一帮男警察处理,万一在公安局没探头的地方再遭了黑手,不是雪上加霜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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