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荻:市场、市场经济及其替代制度
作者按:“历史资本主义”,这是笔者之前一系列文章中经常出现的用语,甚至可说是处于论述的中心位置。然则何谓“历史资本主义”,所指的是什么,有什么理论基础?就笔者的认识,这个用语来自Immanuel Wallerstein以及与其知识渊源相关的Fernand Braudel和Giovanni Arrighi等历史学者、社会学者和经济学者,他们使用这个词语的共同处,是力图在最低限度的理论化或概念化上去理解现代,也就是强调既有理论面对历史的局限,从而摆脱以理论替代历史的危险,在此基础上才谈得上理论创新和理论建构。
本文探讨关于“市场经济”或“市场制度”的诸种理论的异同、以及在分析意义上各自的相对洞见;本文源自十多年前发表于《读书》杂志的一篇文章,后来几经改写和扩展,成为2012年那本英文书的一章,现在这一篇则是该章的缩略改写版本。当时写作的目的,一方面固然是为了理解现实,另一方面则是有感于忽视社会/社会科学理论的多种论者(尤其是文化类论者和政治哲学式论者)过于轻易地将历史存在的资本主义体系、人类学层次理论上的资本主义、以及经济学层次理论上的市场经济混同起来。本文其实是笔记,远远说不上完成一个论述,其中的最大欠缺,是没有探讨货币金融化的市场经济在微观上和宏观上的运作逻辑和后果。
又,历史资本主义概念,毕竟还是有赖于最低必需的理论支撑,“市场经济”理论是一种可能性,另一种可能性,在面对历史时更有说服力的是马克思主义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理论。后一种理论意味着,历史存在的资本主义体系,始终是围绕着生产、榨取剩余和剩余价值运转的,由此可以引申出生产性资本体系与投机性资本体系的分野,以及20世纪的英帝世界体系与美帝世界体系的分野。笔者之前的好些文章,其论述正是以此为基点展开的。
一经济体制与比较效率原则
诚如Williamson(1993)所言,有关经济体制或经济调节结构的研究,其要旨在于揭示各种相关安排的比较效率,也就是相对于可行替代安排的效率特性。然而所谓效率的定义,归根究柢是相对于经济发展的普遍经验而言,因此,研究经济体制的合理起点,应该是对这种普遍经验的概念化总结,也就是经济发展理论或广义的增长理论。
众所周知,以Solow模型为代表的标准新古典经济学增长理论,是以将技术创新或生产率进步简化成外生决定为代价,建立起均衡结论,即现实经济终究会向稳衡增长途径趋同。这个结论之所以与标准的新古典经济学即瓦拉尔 (Walrasian)理论传统相一致,因为后者认为,在经济制度所能涉及的范围内,经济发展的原动力是资源配置效率,而资源配置效率来自理性经济主体之间的自由交换活动,即使是生产过程本身同样可以归结为交换活动。更普遍而言,Solow模型的结论,其实是重申了所有的新古典经济理论传统的共同核心论题,所谓趋同论,意即存在着一种最优经济状态,现实仅仅是对这个状态的不同程度上的偏离,透过竞争的选择就始终会向这个状态趋同。趋同论在关于经济发展的讨论中表现为稳衡增长途径,或更广泛的、与给定的比较优势演化相联系的“自然的发展途径”,在比较经济制度理论中则表现为所谓“自然的制度”,两者都是建立在下列几项理论特征之上的,即:个人化理性经济主体假定、普遍均衡分析方法、将所有经济现象归结为交换活动、以及假设最优状态既是外生决定又是所有经济主体都可企及的。换言之,趋同论的意义在于强调,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归根究柢来自个人化理性主体活动,而这种活动正构成了市场制度的最根本特性。
随后的新古典增长理论模型,在维护均衡结论的大前提下,透过各种途径将生产率进步的决定因素内生化。其中,市场原教旨式的内生增长理论,将生产率进步的内生性归结为所谓人力资本的积累,而这种积累又被视为个人化理性选择以及市场均衡的结果,这也就是将仅有的创新或创业活动化约为个人化活动。再至于市场不完全竞争式内生增长模型,虽则接受偏离均衡、即因果积累增长途径的可能性,却又认为这种现象很有限度,因为,导致不完全竞争的创业活动之所以能够实现,正反映出经济主体能够具备远见,或至少市场机制能够为这些活动所涉及的风险定出概率分布。换言之,创业活动所导致的偏离均衡,始终受制于个人化经济主体的理性(有关新古典理论传统中各种增长模型的综合评述,可参见Romer 1993, 1994和Solow 1991, 1994)。
然而这些理论都是建立在特定的技术范式假设之上的。生产率进步的根本因由在于整体经济范围的专业分工的深化,而不论是均衡增长,还是有限度偏离均衡的因果积累增长,都是惟有在分工深化是在给定的认识框架之内展开,方能成立。这是细微分工原则,其要旨是将技术视为外生于经济主体而存在的信息,是至少在潜在意义上可供交换的商品,这一原则也正是上文提及的将所有经济现象归结为交换活动。在这个框架中,生产率进步的动力,被认定为或是资源配置效率改进、或是概念构思和实际执行分离之下的规模经济效益。与此相对立的另一原则是社会分工,其要旨是将技术进步视为知识生产,意即概念构思与实际执行的结合,透过在深化给定认识框架与选择新的认识框架之间的摸索,推动技术和体制创新。这也就是将生产率进步的动力归结为范围经济效益。而这后一种创业活动既然有赖于经济主体的主动学习和相互之间的主动配合,所谓集体学习效应,则整合分工并不能单单或主要依靠竞争过程,而是更多有赖于社会规范、以及经济主体之间的长期互换行为,这两者都不能归结为个人化理性选择的结果(Piore 1992正是从两种分工原则的对立出发评析内生增长理论)。
可见,就根本意义而言,作为评价经济体制的效率标准,指的是从专业分工出发,一方面探讨分工原则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另一方面检视分工原则对体制安排的逻辑要求,从而推导出不同体制对经济发展的意义。然而,既然存在着两种分工原则的对立,则所谓效率也就只能是相对效率,取决于哪种分工原则占优,也即取决于在特定环境中占主导地位的技术-经济范式。限于篇幅,本文不拟探讨技术-经济范式的决定因素,只是指出,相关文献中的多数见解是,这些因素并不能归结为仅是个人化理性选择的体现,至少就二十世纪的主导范式、即福特主义及其后继者而言应是如此(详见卢荻2002a 的综合理论评述)。本文针对的是上述论题的后半部分,即从两种分工原则的对立出发,以比较效率标准阐释和评价关于经济体制、尤其是企业体制的各种理论范式。
二关于市场制度与经济发展
在微观层面上,Solow增长模型中的生产者是所谓“代表企业”,这是将生产率进步归结为外生决定、将所有经济现象归结为交换活动的逻辑产物。而与各种内生增长理论相一致的,是承认现实经济中存在着多种类型的企业,尤其是表现为各不相同的企业组织形态回报,也即中国经济学界所称的企业剩余收入(黄桂田等2002, 杨瑞龙等200])。换言之,这是承认了企业活动的性质既包含交换也包含生产或创造,而企业理论的核心问题也就是:企业的创造加交换活动,以及个人化理性选择及其均衡,这两者之间是如何调和或不可调和的。同一问题其实也构成了分析整体市场制度的关键。
在此有必要先概括关于市场制度的主要理论范式的基本特性。按照Bowles (1985)的分类,相关文献中存在着三种很不相同的理论传统,分别是瓦拉尔(Walrasian)理论、新霍布斯(Neo-Hobbesian)理论和马克思(Marxian)理论。瓦拉尔理论将生产约化为交换,也就是取消了生产活动的创造性,只剩下禀赋资源拥有者在外生技术条件的规限下的纯粹交换活动。新霍布斯理论认识到生产过程既包含交换性也包含创造性,因而必然涉及复杂的体制,不过,这个理论传统还是强调,此类体制的意义在于纠正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背离,因而归根究柢还是符合市场原则的。而马克思理论则主张,在普遍化商品生产的条件下,这些体制势必承载着阶级矛盾的特性,因而并没有效率意义上的优越性。这些理论特性的扩展及其意涵表现为下列各方面。
(一)瓦拉尔理论传统。
瓦拉尔式纯粹市场理论的核心论题是,市场以价格调整为机制,引导需求与供给相互配合,同时也就协调了各自独立的经济主体的活动。这种协调的具体表现,是竞争过程将供给主体的报酬与满足需求主体的程度直接联系起来,也就同时解决了经济运作的信息和诱因问题,而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正是资源有效率配置的关键。
理论上,竞争性市场之所以能够达致资源配置效率,其前提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建立在外生决定(参数性)价格之上的、保持距离式纯粹交换活动。然而,不论是作为现实描述还是作为福利标准,这个前提都必须面对下列三方面的批评。一是交易成本问题,导源自交易内容的无法完全确定,也就是来自事先规定交易内容、以及事后保证合约得以贯彻的成本。在这个条件下,一系列的所谓调节结构安排,包括性质上属长期或不完全合约的体制和组织,就成为节省交易成本的必要了。二是不完全和不对称信息问题,导源自经济主体的有限理性,即拥有和处理信息能力的局限。如果信息是不完全的,则价格本身可能会被用作交易品质量的甄别工具,也即需求与价格变动之间不是逆向关系,其结果显然就是出清市场的不能实现。而如果信息是不对称的,则信息本身有可能被投机性利用,也即交易双方并非处于平等地位、以及并非彼此保持距离的关系。三是权力问题,也就是价格本身有可能被用作惩戒工具,表现为各式相机重签合约,即合约的继续必须以占有权力一方的满意为前提,而权力的来源则是市场不能出清之下供求双方的不对等地位,所谓短边权力(参阅Williamson 1993, Stiglitz 1993, 以及Bowles and Gintis 1993分别就这三方面的论述)。
这样,即使仅就资源配置效率而言,存在于现实经济中的一系列长期或不完全合约性质的调节结构安排,虽则从瓦拉尔式纯粹市场的角度看是属于市场缺陷,却是支撑任何经济制度正常运作的必需,包括帮助经济主体应对不确定性、节省交易成本等等。反过来说,市场缺陷之作为必需,意味着纯粹市场本质上是无法持久存在和运作的。再考虑到资源配置效率并不一定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而支撑内生生产率进步所需的经济体制却往往背离纯粹市场原则,则瓦拉尔理论传统的现实解释能力就更成疑问了。
(二)新霍布斯理论传统。
新霍布斯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将一系列从纯粹市场的角度看是属于市场缺陷的调节结构安排,视为纠正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背离的“必要之恶”、本质上仍然符合市场原则,都是达致资源配置效率以至内生生产率进步的必需。
体现着这个观点的一端,是Alchian and Demsetz (1972)的“经典资本主义企业模式”,包括两个主要论题。一是认为企业的本质是自愿组成的团队生产,是理性的生产要素所有者为了攫取企业剩余收入而组建的,因而其起源符合市场原则;二是认为企业的组织形态着眼于解决偷懒问题,也就是说生产要素所有者会选出专人负责监督团队生产活动、并且自愿接受其监督,从而即使是在描述意义上企业的特性也是符合市场原则的。体现着上述新霍布斯观点的另一端,是Coase (1937)和Williamson (1985,1989)的层级理论,一方面承认生产过程中必然涉及的一系列复杂体制安排,包括计划、权威、指令等等,其性质确实有别于自愿平等的市场交换,另一方面却又断言,只要这些体制安排是由竞争过程产生的,则在根本意义上还是符合市场原则的。
这些论题并不限于企业理论,而是函盖整体市场制度。例如Alchian and Demsetz的经典资本主义企业模式,就演化为普遍的(个人化)产权理论。而Coase和Williamson式层级理论,其专注范围则从产品交换活动,演化为关于企业内部市场、以及整体经济中的市场和计划相互替代的普遍理论。再另一个理论普遍化尝试,是Hayek (1945)关于知识生产、创业活动和市场竞争的论述;其要旨是,创业活动的本质是生产或发掘知识,这有赖于创业者与经济环境的相互作用、所谓试错过程,而且是只能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才得以实现,因为惟有后者才能为创业者提供正确的信息指引。由是得出结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在于创业活动,也就是创业者搜寻和利用利润机会的各种经济活动。
在上述各个论题中,市场或市场经济的概念化定义,已是不同于瓦拉尔理论传统那样的对实体的描述,而是变成一种原则,即实体的起源(逻辑起点)是否符合个人化理性选择和均衡条件。这种做法避免了瓦拉尔纯粹市场概念与现实体制的显而易见的矛盾,然而却又陷入另一个矛盾,即市场原则是抽象的,而体现这个原则的具体体制(例如产权并购市场)却始终仍是必须面对种种源自交易成本问题、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问题、以及权力问题的市场失效,这又导致即使是符合市场原则的体制仍是不能宣称具有效率意义上的优越性。此所以,新霍布斯理论传统中倾向较为温和的论者如Williamson (1993),就放弃了最优状态之类概念,只是宣称,竞争过程产生的体制具有相对于任何可行替代品“较有效率”的特性。而倾向相近的另一论者Stiglitz (1993),则基于强调作为实体的市场必然存在失效,干脆连较有效率的提法也放弃了。
(三)马克思理论传统
马克思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将整体经济视为一组组生产过程的汇总,而市场经济即普遍化的商品生产之必然涉及阶级关系,是因为劳动与劳动力的分别,使得劳动力的购买者必须以种种方式从这种特殊商品中尽量榨取劳动。在这个理论框架中,经济体制的意义,是作为创造和榨取剩余价值的特定方式。
如果将上述观点的上半部分颠倒过来,即将生产过程反而归结为交换活动,那么,论题的后半部分就变得与主流文献中的效率工资理论没有根本分歧,而后者却可以按照新霍布斯理论加以解释。效率工资理论的建构起点,是这样一个问题,即资本家如何才能使得工人不偷懒。答案是支付高于瓦拉尔式市场均衡的工资水平,令至偷懒工人若被查出并解雇的话,就得承受收入减少的损失;然而不同的资本家却是行为一致,都会支付高于瓦拉尔式市场均衡的工资水平,这使得“红萝卜”不能达到预期的防止偷懒功效;只不过,如果全部资本家都是这样做的话,劳动力市场上的需求势必少于供给,也就是失业现象势必出现,由是出现阻吓偷懒的“大棒子”,即偷懒因而解雇的代价是与失业相连的收入损失。从这类分析往往得出两项结论,一是市场经济必然存在着非自愿失业,二是资本家与工人的地位并不对等,前者拥有控制后者的权力。
表面看来,这两项结论也正是马克思理论传统所强调的,然而真正的分歧还在后头,关键是如何判断这两项结论对于市场制度的效率特性的意义。按照新霍布斯理论传统的观点,劳动的特性是反效用,偷懒因而是人性的反映、是在任何经济制度下都不能避免的;换言之,效率工资现象就正如其他市场缺陷性质的调节结构安排那样,一方面固然意味着市场失效,另一方面,既然这种现象本身是竞争过程的产物,则始终还是种种可行安排中的最优。此所以,针对与此相关的讨论,Williamson (1993)就宣称他的“较有效率”概念同样适用;而Stiglitz (1993)则提出,既然信息不对称和短边权力现象普遍见之于各种交换活动,而非仅限于雇佣关系,则马克思理论传统突出生产过程、将市场经济归结为生产关系的做法,并不能从上述两项结论获得支持。
Bowles (1985)的劳动压榨理论却是与新霍布斯传统针锋相对。其起点是马克思的劳动异化概念,即劳动之作为反效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阶级矛盾使然,也就是特定的资本主义生产组织和生产技术的应用的结果。此所以,Bowles反对使用偷懒这个概念,并进而指出,这种应用或许有利于提高利润,然而却是往往以牺牲社会整体的效率为代价。一是此类组织和技术以利便资本家控制生产过程为依归,这就往往倾向于分解生产过程每一环节的复杂程度,也即降低了工人的技能和对知识生产的贡献(这个论题源自马克思的“局部工人”概念);二是劳动强度、反效用程度的提升,本身就意味着对工人福利的损害;三是此类组织和技术往往包含非生产性部分,其费用对社会整体而言是一种不应有的支出。总括而言,如果存在着任何可以减缓异化程度、因而有助于促进劳动积极性的调节结构安排(如企业民主管理),则这三种反效率的代价都是可以减省的,何况减缓异化程度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福利促进。
综上所述,在解释市场制度的三种理论传统中,瓦拉尔传统由于将所有经济现象归结为纯粹的交换活动,只能专注于分析如何达致资源配置效率,也即只能将生产率进步归结为外生决定,相应地,在其理论框架中并没有企业(以至任何体制)的位置。新霍布斯传统和马克思传统的共同点,在于认同生产过程既包含交换性也包含创造性,因而必然涉及复杂的、至少在描述意义上是属于市场缺陷的体制安排。两者的分歧,归根究柢在于是否存在着可行的超越市场制度的调节结构安排,而这又取决于生产过程在多大程度上以及在什么意义上属于创造活动、而非交换活动。这又回到上文提及的两种分工原则的对立问题。
三企业理论范式的重新阐释
在探讨两种分工原则所涉及的体制安排之前,有必要澄清分工原则本身的较详细涵义。众所周知,马克思将资本主义企业之间的分工关系称为社会分工,将企业内部的分工关系称为工厂内部分工也就是细微分工。在描述层面上,社会分工所面对的是“无政府”的事后调节,细微分工所面对的则是“专制”的事先控制,这一分野也正是现代企业理论的分析起点。然而,两种分工原则的对立,还牵涉到各不相同的认识框架。马克思指出(1876,377-378页):“在社会分工中¼¼各人的产品都是当作商品存在。手工制造业的分工又拿什么作为特征呢?那便是,局部工人不生产任何商品。变成商品的,只是局部工人的共同产品。”显然,社会分工的基础是概念构思与实际执行的结合,以能生产出完整的商品,而细微分工的基础却是构思与执行的分离,局部工人所生产出来的只能是局部商品。
两种分工原则对立的意义,还见之于马克思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概念的论述。概括而言,私人劳动要转化为社会劳动,必须符合两种条件,一是私人劳动的结果与社会需求相适应,另一是技能和勤奋程度各不相同的私人劳动之间形成可比性。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促使上述两项条件获得满足的机制,首先是市场竞争,尤其是以持续技术创新为凭借的竞争。然而,竞争之作为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的规定机制,只是从单一私人劳动结果拥有者的角度看成立,就整体经济而言,更根本的规定机制却是来自生产领域、即私人劳动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社会分工。惟有作为社会分工的一部分,私人劳动的结果才能与社会需求相适应,进而言之,以技术创新为凭借参与市场竞争的前提,正是私人劳动结果本身就是一种能够参与市场交换的完整产品。显然,社会分工的效率特性,在于透过在深化给定认识框架与选择新的认识框架之间的摸索,推动技术和体制的创新,这也就是范围经济效益,正与细微分工的效率特性即规模经济效益相对照。
可以从企业理论出发,讨论经济体制与分工原则的相互关系。在相关文献中,大致上能辨认三种企业理论,即以Alchian and Demsetz (1972)和Jenson and Meckling (1976)为代表的市场范式、以Coase (1937)和Williamson (1985,1989)为代表的层级范式、以及以灵活专业化和相近理论为代表的网络范式(Piore and Sabel 1984,Dosi 1988)。
前两种理论构成了上文所说的新霍布斯传统,都认为企业的本质是一系列组显现或隐含合约的组合,意即企业的建构起点是平等自愿的市场交换活动。在认识框架方面,这两种理论都是建立在细微分工原则之上的,因为两者都是围绕着信息这个理论概念展开的。信息导源自某一给定的认识框架,是外生于经济主体而存在的,因而说到底可以由市场而非企业提供,尽管这样将或是带来交易成本、或是牺牲了团队生产效益。正是由于认定生产活动的最终可交换性,Coase和Williamson将他们的企业理论的逻辑起点规定为“首先是市场”(Williamson 1985,87页);相应地,Alchian and Demsetz企业理论可以概括成“从来就是市场”,即无论是在建构起点还是在描述意义上,企业的本质都是符合市场原则的。而两者的逻辑结论都必然是“始终应该是市场”,也就是必须以市场原则、即个人化理性选择和均衡原则来衡量企业体制的效率特性。
相对于瓦拉尔传统的专注于纯粹交换活动和资源配置效率,Coase和Williamson式层级理论认为,经济发展至少是部分地源自动态效率,也即源自生产过程作为一种创造活动;然而,这种活动本身虽则不具备完全的可交换性,其实现始终还是有赖于符合市场原则的调节结构安排。Alchian and Demsetz的团队生产理论,更认为生产过程即使具有创造性也是被动的、是由外生的技术条件所决定的(所谓分工程度受制于市场规模论题),而偷懒概念正意味着认为劳动投入的特性可以事先明确界定,也就是具有完全的可交换性。再就生产过程的创造性本身,不论是Williamson式的资产专用性或特色交换、还是Hayek的创业活动,固然也强调知识生产和学习效应、因而性质上较近于社会分工原则,但是,另一方面,这些概念却将学习效应限定于个体活动,并再进而将之限定为搜寻和利用利润机会的活动,这又是透过特定的技术范式假设回归到市场制度为最优或“较有效率”的立场。
与信息相对的理论概念是知识,导源自社会分工原则,也即是上面提及的在深化给定认识框架与选择新的认识框架之间的摸索,这就意味着知识的产生有赖于生产系统中各相关主体的主动学习和主动配合,所谓集体学习效应。主动学习显然与市场范式相对立,因为后者认为技术条件早已是外生决定了、经济主体的理性行为也只能是偷懒。而主动配合则显然与层级范式相对立,因为后者认为知识的产生(所谓创业活动或企业家活动)只能是个人化活动、经济主体的理性行为归根究柢也只能是源自竞争压力而非合作意愿。与社会分工原则相一致的企业理论是网络范式。这种理论将整合分工的机制归结为两大类,即互换行为和社会规范;这两者的作用,一方面是减低知识生产所涉及的风险和成本,另一方面是阻止反合作的、因而损害整体利益的策略性行为的出现(Lorenz 1992)。网络范式的涵盖范围并不限于生产过程中的分工模式,而是扩展至集体学习的各个方面,直至包括产品、劳动和金融等各个领域的长期合作安排,因为这种种安排正是保障相关经济主体主动学习和主动配合的必要条件。
就社会分工整合机制的根源方面,社会规范固然不能归结为个人化选择的结果,即使是互换行为,由于知识生产的回报的不确定性、以及生产过程必然涉及众多经济主体,往往也就超越了个人化选择范围。此所以,网络式企业或产业组织的调节体制,本质上倾向于利害相关者问责原则,这构成了民主管理、或至少是减缓异化程度的制度基础。与此相对,建立在细微分工之上的企业体制,本质上倾向于股权所有者问责原则,市场范式固然如是,即使是承载着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特性的层级范式同样如是。这是因为,在创业或企业家活动被化约为信息生产、因而说到底可以市场定价的条件下,资本的拥有者也就必然成为企业的主宰。
如何判断上述两种专业分工原则、以及相应经济体制,在效率或经济发展意义上的相对优势和弱点?
在相关理论文献中存在着这样一个论断,即细微分工与社会分工的取舍、从而相应经济体制的相对效率,取决于外部环境的可计划程度。所谓外部环境的可计划性,意味着企业(或经济主体)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市场竞争,也即竞争是不完全的,这其实正是各种内生技术进步理论的共同结论。在完全竞争即没有任何可计划性的条件下,外部环境变动不定,遵从市场范式的企业(尤其是瓦拉尔传统中的原子式企业)基于短期导向的体制安排,最有灵活性调整应对。在不完全竞争即存在着在可计划性的条件下,外部环境愈是稳定,则灵活性愈不重要,层级范式的集中化事先计划就愈能发挥细微分工的优点。惟有在持续但不是急剧变动的外部环境中,分散化的集体学习效应、以及相应的网络式企业或产业组织,就显现出相对优势(Aoki 1990;Kay 1982)。
两种分工原则所涉及的比较效率特性,还贯串于市场竞争层面。稳定的企业外部环境,一般是与静态竞争相联系的,而持续变动的外部环境则是与动态竞争相联系。静态不完全竞争所依赖的是规模效益,表现为市场结构在寡头竞争与完全垄断之间的变动,而变动的限度是外生决定的技术条件、也即给定的成本函数。动态不完全竞争所依赖的则是范围效益,表现为时刻受着竞争压力的暂时垄断,在这里,技术条件或成本函数是内生决定的,是企业或经济主体参与竞争的主要手段(Auerbach 1988;Best 1990)。
值得指出,某些新古典理论传统中的内生增长模型,从均衡分析出发,试图将动态竞争解释成仅仅是朝向静态竞争发展过程中的波动,也即与前者相联系的多种增长途径、其实仅仅是朝向稳衡增长途径的过渡阶段;这显然是假定了,在市场调节下,技术进步的多种方向始终还是会趋于同化(Lombardini and Donati 1994)。根据上文讨论过的有关技术进步、也即知识(而非信息)生产过程的特性,倒是技术经济学家Dosi (1988)的概括显得较为全面,他指出:在较长的时段中,市场环境对于技术进步的探索活动确实很有影响,不过,这主要表现为刺激或阻碍对于新的技术范式的探索,惟有当技术范式确定了,与其相联系的基本技术发展方向、探索活动的规则、对各种投入品的需求等等,才会变得相当固定。这一概括意味着,技术范式本身并不是市场调节的产物,只是在给定的技术范式之下,市场调节才能引导多种技术发展方向(也就是多种增长途径)趋于同化;而这种引导还必需理解为仅仅是一种制约,同化能否实现取决于企业或经济主体突破给定技术范式的能力,也即是对于外部环境的影响能力。总括而言,企业体制以至整体经济调节结构的形成,固然不能归结为个人化理性选择的均衡,塑造竞争环境的技术条件即技术范式的演化同样如是。
四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理论中的市场范式和层级范式,基本上都是建立在细微分工原则上的,而网络范式则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原则之上。前两种范式构成了广义的新古典经济学中的新霍布斯理论传统,其所专注的是如何达致资源配置效率和规模经济效益,具体论题虽然不同于瓦拉尔传统的纯粹市场理论,归根究柢还是认为最有效率(或“较有效率”)的体制只能是来自个人化理性选择的均衡。与马克思传统在多个层面上相一致的网络范式企业理论,其所揭示的体制效率特性是范围经济效益,而相应的调节体制和技术条件,却是与市场原则相背离。
这三种企业理论范式的比较效率特性或相对优势,取决于分别与完全竞争、静态不完全竞争、以及动态不完全竞争的配合;在增长模式层面,它们又分别与稳衡增长途径、有限度多种均衡并存、以及并不趋同的多种增长途径相联系。至于这些相对优势能否实现,则取决于特定的历史条件即技术-经济范式的演化。就二十世纪的主导技术-经济范式的特性而言,Piore (1992)是这样总结相关研究文献的共识的:无论是福特主义还是其后继者,由于极为严格地要求分工所涉及的各个部分的紧密协作,都是容不下单纯市场原则的调节。这一结论显然不可能为新古典经济学者所认同。然而,作为其代表人物的Solow (1994),在回顾整个新古典传统关于技术创新的研究之后,还是认为,有必要从主流传统以外甚至经济学以外的其他社会科学相关文献,寻求关于技术创新和生产率进步的合理解释,惟此才有可能建立起令人信服的内生增长理论。一日这个任务尚未完成,皮欧勒的文献总结始终是新古典经济学者所难以逾越的。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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