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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员的'分流'政策与国企职工的'下岗'政策比较

火烧 2005-07-07 00:00:00 思潮碰撞 1029
文章对比分析政府官员分流政策与国企职工下岗政策,揭示两者在退休待遇、补偿安置、劳动关系解除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反映国企改革对职工权益的影响及政策执行中的问题。

感言--政府官员的'分流'政策与国企职工的'下岗'政策

政府官员的'分流'政策

意外详知重庆市万州区政府(包括党群、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及工商联还有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人员'分流'政策(六月中旬出台的),列有三种途径:提前退休,提前离岗,辞职。

以'提前退休'为例,其特殊待遇有:男的50岁,女的47岁,或工作年限男有28年,女有25年的都可'提前退休'。那么,若18岁参加工作的:男的45岁多、女的42岁多的都能享受它。每提前退休一年,加一档工资,最多不超过7档;级别工资也按现行晋升级别工资政策相应增加;提前退休的年限与实际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计发退休费的比例;若任'副科'及以上的,还能提高享受待遇;按上述办法增加的工资额作为计发退休费的基数,按比例计发退休费;享受退休人员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待遇;还有住房公积金;工作年限从参加工作的当年起计算为一年。

国企职工实际享受的'下岗'政策

这里官员们搞的'国企改革'运动,我所知道和尝到的国企职工实际享受的'下岗'政策:

不论工龄长短,不论年龄大小,不论持有从与政府事实上的几十年的'生死'契约关系被哄着(许诺什么'老人老政策')签了'直至退休年龄为止'的合同,都通通被强迫(事实上的)在统一印制格式化的《申请书》(内有'我经慎重考虑,自愿申请一次性补偿安置,解除我与××的劳动关系。本人不再要求××和有关单位复工复职,不再……)、《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安置协议书》(内有'乙方领取一次性补偿安置费后,自谋职业,自主择业,……与企业划断一切关系。……任何一方不能单方变更、终止和解除协议。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和《鉴证书》(内有'兹证实××与××职工签订的《解除……协议书》。经查,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书》的行为符合……体制改革办公室……和……之规定。……内容和签字、印章属实。',盖着'××劳动和社会保险局 鉴证章')上签名【藉法律认可的三份'书证'措施把职工'套牢套死',好让其永世不得翻案!】后,你就能享受既违法又悖情理的'买断工龄'政策, 被'扫地出门', 被剥夺了基本工作权利,被端了"饭碗",各去'自生自灭'了!,单价是::最少的几百元/年,最多的千多元/年;福利待遇统统的没有;工作年限多以参加工作的当月起计算为一月;欠职工的工资、医药费、集资款等等的钱,有的还了,有的'打折扣'(减还)了事,有的根本就拖起不还。职工自己每年还得去买养老保险金,最低基数千多元/年(每年以百分之十几的比例在递增:前年是1068元,去年是1344元,今年是1550.40元)。毫不夸张地说,所有企业剩余的巨额资产都被某些官员与经济'精英'联袂'饕餮'了!

也有施行了所谓破产、关闭的国企的职工享受到了'提前退休',其特殊待遇有: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即:男的55岁,女的45岁);或连续工龄满30年的;或从事特殊工种连续工龄符合退休政策年限的,可在原定的基础上再提前五年;或因工致残经鉴定为1-6级的;或因病、非因工负伤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他们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按每提前一年退休,减发百分之二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发放退休费(我认识一个人,他被减发了百分之二十!);享受退休人员待遇,但有的企业的职工却没有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有个企业,官员发了文件,内有工龄满30年享受'提前退休'的条款,但在实施时却说不行,理由是不符合上面的政策。过后又放口叫这些人各去想法办'病退',这些人费力走了些门路(少不了用钱)后,结果大多数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还有几个企业几乎是'名存实亡'。这几个企业为什么还在:确实是'油水'太少太少了!有个企业的职工已有近两年未拿到生活费(只发80元/月。本地'低保'现在是140元/月)。起因是:官员要以很低的'买断工龄'单价打发职工,说是只有这点钱,并说这还是在别处筹的钱添上才有这个标准的。职工觉得欺人太甚,坚决不签字。官员就说没有钱发生活费,停了!今年春节前,这个企业的几十名职工在一政府大厦内找官员要求发生活费过年,还要补发欠的生活费,并要求今后每个月都发放。官员说没有钱发。很快就看到一些穿警服和其他制服的人在周围出现了。官员坚持说没钱来解决生活费,有人说我们各去找上一级政府,一官员大声发出'你去把你抓起来!'。有些职工纷纷诉说自己的惨景,有的说着说着就哭了,掉下了眼泪!最后,官员发了'善心',说给每人发140元过年,其他问题过年后尽力解决。到现在为止,除了那140元,再也没有下落了!

另外,已被以所谓 '兼并'名义搞了'国企改革'的企业(职工全被撵回家),'牌子'还在,它的'法定代表人'是由官员发文件任命的!

对比度:一个在天堂,一个在地狱!

'政府机关人员'中大多数年轻和正当壮年,有文凭、有背景、有关系,据说素质高很有能力,一句话概之,他们在社会上具有很强的生存能力。

'国企职工'中的大多数是壮年的末尾,由于'党比母亲还要亲',所以就'一切听从党安排',做'一块砖、一块瓦、一颗螺丝钉',久而久之,一个个被铸成了无文凭、无背景、无关系、除了本职工作之外无其他能力的'素质低'的简单机械人,一句话也概之,被党弃之不用,就生存堪忧,只有苟延残喘,直至归于尘土了!

点明一个事实: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

以政府名义出的文件政策对'政府机关人员'的方方面面都想到了,出的文件是'与时俱进',对他们越来越有利,在执行时在位官员更是对'自己人'放宽尺寸。 

以政府名义出的文件政策对'国企职工'的基本生存都忽略了,出的文件是'与时俱退,' 对他们越来越不利,在执行时更是被官员随意地大打折扣!

这难道是'马太效应'的最佳理想结果:'政府机关人员'的生存状态该'蒸蒸日上' ;'国企职工' 的生存状态该'每况愈下'!

政府工作人员的'臃肿'的形成,谁都明白;国企的状况,谁也清楚:都是官员和由其派去的经理层造成的!

俗话说':自酿的苦果,该自己尝';可我们社会,由官员和经理层共同酿成的苦果却强迫国企职工吞下!

'政府机关人员' 的'分流' 与'国企职工'的'下岗',其实质不都是一样的'不工作'了嘛!对待却是两重天:'一个在天堂,一个在地狱!',这里有一丁点儿'公正'吗?

不是说'政府机关人员'是'公仆','工人农民'是'主人'嘛!

'公仆'的享受待遇是用'+'号,而'主人'的享受待遇却用'-'号!

这样的结果是因为:'公仆'自己定自己的享受待遇,而'主人'的享受待遇由'公仆'主宰!

为什么是这样的'怪诞'结果,原因很简单:'中国特色'使然呗!

这里去年发生的'十·一八'事件的因素就在此处找到根源之一!

思考:不绝望,不配做'人'!

'国企改革'到底是个什么?

政府和精英们一直宣传国企改革是为了普通中国人今后的好日子,用'三个代表'科学订出的'国企改革'措施,符合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因此,要国企职工去努力理解并接受"一时无法理解"、'一时无法满意'使自己利益眼前看来受损的国企改制方案,因为"阵痛"是难免的,'代价和牺牲'是值得的--想想今后的好日子,想想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

'实践(还有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济改革二十多年了(对一个人的一生来说不算短吧--占了三分之一!):

 国企改革到现在为止结的最大硕果是:大多数国企职工并没有过上好日子,而是更糟糕:被剥夺了工作权利--"饭碗"没了!

国企改革到现在为止结的另一硕果是:'高素质'的精英们经过'高智商'的运作,国企财产'合法'地转移到了自己的兜里,精英们提前过上了'共产主义'社会式的好日子!但,他们在国人中是大多数吗?!

'国企改革'中的"付出代价"和'获得进步'紧密联系在一起,国企职工能理解和接受。但是:

'进步'后的'好处'都由那些'精英'们--政治的、经济的、知识的(主流)捷足先登了,他们付出过上得了台面的'代价'么,做出过什么样的'牺牲'么?!他们所说的'代价和牺牲',原来都是给别人准备的!而他们自己,却是大把的捞进银子,恣意享受'进步'的实惠;还有呢,互相戴上一些欺世盗名的桂冠和美名!

'代价'下的"牺牲",都由那些被他们所瞧不起的"低素质"的年龄偏大的国企职工们给包揽了!

"低素质"的国企职工"忍痛割肉"下的利益由'高素质'的精英们"再分配",这是什么样的"阵痛"! 这是什么样的'改革'!

再就是,'买断工龄'有政府出的明确的文字政策吗?没有!为什么?--关键就在于其违背《宪法》、《劳动法》、《企业法》、《合同法》等,它的法律依据不成立,不能向国企职工明说,因此就用糊弄的招数对待国企职工。

在'国企改革'运动中,'精英'们全没把国企职工的人格尊严、在事实契约和文字合同中的"平等主体"资格、切身利益放在眼里。他们肆无忌惮地运作着,蹂躏着国企职工,因为:国企职工是'鱼肉',他们是'刀俎'!比如:三份《申请书》、《……协议书》、《鉴证书》一事,此表面上的合法性完全不能掩盖'精英'们实类似最恶劣、卑鄙的强奸犯:强奸后还强逼伤心欲绝的女人留下文字把柄 --是女人自己主动勾引他的,并保证今后永不'申冤'!于是,该强奸犯'心安理得'地握着被欺凌女人的书证,想确保自己永不受道德的谴责和公正法律的追究!'精英'们这'高招儿'实属'恶法、劣法'之类的'合法',而非法律意义和天理下的合法!

世上竟出现这样的现象:国企改革的结果,光是"牺牲"几千万国企职工,'精英'们却从中大获收益!这是世界上的什么逻辑?是强盗逻辑!

任何以"国家"的名义、以"改革"的名义随意"牺牲"几千万国企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按照自然法原则,都是可耻的!可恶的!人人可诅咒的!人人可诛之的!

国企改革的这样结果,也是对现现法律的无情嘲弄,何谈"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何谈构建'和谐社会'?!

对这样的情况,'国企改革'运动受害者逆来顺受,麻木不仁,产生不了真正的愤怒,亦即还不绝望的话,还配做'人'吗!

'国企改革'运动受害者们,只有先清醒--亦即绝望,才会有改善自己及家人生存窘境的真正希望!

知道这样的情况,但不是此的受害者们,若对此持熟视无睹--事不关己,'莫扫他人瓦上霜'之态的话,我不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也不会谴责之;我只是提醒你们:根据这几十年的历史镜子,国企改革运动国企职工受害者的今天极可能就是你们的明天,只是时间的不同而已!

附及:

我们这个城市的国企职工大多数是多重灾难的受害者:既是官员和企业经理层腐败或无能(或同时)的受害者,又是'国企改革'运动的受害者,还是'三峡工程'的受害者(电视报纸上宣传:三峡工程移民搬迁的指导思想和政策是:'安稳致富';专搞动员搬迁的宣传是"殷切希望广大移民朋友发扬:'舍小家,顾大家,无私奉献为国家!'的移民精神,立即行动……"【摘自一份散发的《致……移民的公开信》】。产生的实绩之一:三峡工程淹没了大多数企业的'黄金宝地'口岸,得到的补偿远远不够恢复原来的黄金经营场地。'三峡工程,让中华民族魂牵梦绕。三峡工程,让库区人民损失惨重。'【摘自《三峡都市报》2004年7月7日A6版内】。因此,'三峡工程'是造成本地国企职工失业、生存陷于绝境的因素之一,所以说它使被淹没的国企的职工'雪上加霜'!)!

我国经常在搞'公仆'的'分流'。2001年下半年本地政府机关人员也搞过'分流',政策大致相同。

2003年底本地《万州日报》(党报)停办,人员'分流'政策也大致相同。

若不信者,请指出不实之处,或可到本地验证(莫'走马观花'或由官方安排)。   

我有证据可验。

又及:

刚写完,又获知:万州区政府按编制,现有人员要减少三分之二。自愿报名'分流'的人很少,有的部门出现没有报名的现象。原因之一是,政府机关人员听说很快要改为'阳光工资'--至少增加几百元/月,加钱后再说!请想想他们中的有些人在'国企改革'运动中是怎么对付国企职工的!

请转贴,让更多人知道!!!  

见证者:guang

220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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