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影片《The Insider》的故事看美国传媒与言论自由
从The Insider的故事看美国传媒与言论自由
最近又有人在万维上借题发挥,利用传媒的问题恶心中国和中国人。本来也不打算说什么。但是偏偏有那么巧,麒麟电视转播的澳门莲花卫视正好就播了美国影片《The Insider》,正好又被我撞见。而且它又正好与某些人盛赞的美国传媒有关。不但如此,这又还是根据真人真事拍成的故事。这么多巧合加在一起,白凡就又忍不住了,想要和大家分享这个故事。更何况这部片子从编导到主演都是一流,当年曾经获得高达七项奥斯卡提名。片中导演的表现手法和几位主演的表演都实在是棒极了。所以也就顾不得那些不信事实和数据的“科学家”,会飞翔但无脑袋的“社会学家”等人的不快,又要在此言论自由一把了。
《The Insider》(中译《驚爆內幕》)根据新闻记者玛丽布伦纳为1996年5月发行《名利场》(Vanity Fair)杂志写的一篇文章《知道太多内幕的人》(The Man Who Knew Too Much)改编。片中人物故事皆是真实发生的人和事。电影介绍美國烟草公司隱瞞香烟致癌的訊息的故事。改编者兼导演麥可·曼恩,是曾獲得过奧斯卡金像獎、英國電影和電視藝術學院獎及艾美獎的美國著名導演、編劇及監製。著名演员艾尔·帕西诺(Al Pacino),羅素·克洛(Russell Crowe)都是奥斯卡影帝,克里斯托弗·普卢默(Christopher Plummer)也是艾美獎得主。各位在剧中都有精彩表演。而他们演绎的人物,又都是在现实生活中大名鼎鼎。普卢默扮演的麦克·华莱士(Mike Wallace)是CBS著名的《60分钟》节目的长达数十年的主持人。在他漫长的职业生涯中,曾经采访过众多的著名政治人物。包括邓小平,江泽民,普京,内贾德,萨达特,阿拉法特,巴列维和霍梅尼。帕西诺扮演的洛威尔·伯格曼(Lowell A. Bergman )也是著名新闻人,与华莱士共同制作《60分钟》节目的长达十四年。无论是从人物和故事的角度还是从电影的角度而言,《The Insider》都是一部了解美国文化的必读书。
由于本文的主要出发点不是谈电影,也由于电影的故事是真实发生和影响深远的历史事实,还由于电影的编导演都是超一流的,他们都不靠剧情取胜,知道了剧情并不会影响您观看电影的兴趣和欲望。所以我将在这里和盘托出它的故事情节。请点击链接阅读另文。之后再回来观赏下面的Trailer,和我的胡说八道。
《The Insider》,这个真实的美国故事向我们揭示了所谓言论和新闻自由的实质。它是一个美好的理想,也是一个传说。真正实现这个理想,需要人们去奋斗,即使是在美国这样的民主的国度里。有时也需要您付出生命的代价。片中的主角知道一些内幕消息,这些消息攸关美国人民的福祉,出于道德他感到为了人民的福祉应该说出来(feel impelled to disclose it)。但是遵守保密合同(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也是他做人的底线(integrity)要求。是媒体人伯格曼的努力和资方无耻对他施加压力的合力,最终促成了维格德出来作证。这中间有三个要素尤其引起我的兴趣。第一,就是契约合同的问题。第二,新闻人的职业操守和新闻自由的关系。第三,就是资本的终极权势。
在美国,在西方,我想没有人没有过签署契约、合同的经历吧。不是人们都在讲契约精神是西方文化的精髓吗?但是契约只有在双方地位和权势平等的基础上才是合理的和道德的。西方曾经逼迫中国人签署过那么多的不平等的条约。这些条约不反映西方平等的理念。它们只是强权的代名词。 在西方,现实生活中,尤其是普通老百姓一生中签署的众多合同中,恐怕平等的契约是很少见的。比如你和你老板签署的就业和保密合同,绝对不会是平等的合同。你和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中间,也有很多的霸王条款。只有当良好的市场竞争存在的情况下,弱势一方有稍微多一点的空间。然而当普通百姓个人面对超级强权的时候,这种公平性是微乎其微的。个人的选择,最多是你参与play or not play。而如果你的参与是一种个人的选择,那也罢了。但是如果你后来发现这种条款中包含有损公众的福祉的东西的时候,你应该怎么办?在这里,法律是保护强势的一方。所以资方可以很轻松地获得法院的restraining order。
片中有几次提到,是什么时候开始,由CBS高管来告诉《60分钟》的新闻人该怎么办新闻了?看上去好像是职业新闻媒体人可以独立地根据新闻的特点来办新闻。这也是西方一贯标榜的新闻独立性。然而问题的提出本身,其实表明这种独立性是并不真实存在。更多的是一种虚幻的印象(a delusion)。当权者当然乐得新闻从业人员在这种幻像中沾沾自喜,也乐得世界为此而而对它顶礼膜拜。但是正如上次我在介绍刘易斯·拉帕姆《美国的统治阶级》的故事中,说到的在对《纽约时报》董事会主席阿瑟苏兹贝格(Arthur Ochs Sulzberger, Jr)的访问中,麦克问道:作为美国最重要的报纸,《纽约时报》拥有巨大的影响力(power)。那么你们代表谁使用这种影响力呢?苏兹贝格回答说:“为这个机构,为我们自己。我们代表自己发言。我们希望向读者提供一种人类所可能的最接近事实的世界观(on behalf of the institution, on behalf of us. We speak for ourselves . We hope to present to audience a vision of the world that is as close as humanly can to what is actually taking place)。所以明白地说,《纽约时报》为了他的主人,那些拥有和控制这个机构的人,享有和运用其巨大的影响力(power)。而这个主人,不光是那些新闻机构的主人,它的控股人,也还包括那些别的资本家,像大烟草公司这样的广义上的主人。所以片中说烟草公司有花不完的金钱,没有按不下来的案子。最不济的情况下,他可以买下CBS,自己来真正做个主人。所以在资本于背后掌控一切的现实下。什么新闻言论自由,独立媒体的理想,统统都可以不在话下。强迫伯格曼休假,算是温柔的。而像华莱士这样大名鼎鼎,敢于对霍梅尼咆哮的“独立”媒体人,还不是一样与管理层和光同尘了吗?
这个故事里,在经过多方的复杂博弈,在各种形格势禁的情势发展之后,正义最终胜出,《60分钟》最后播出了与维格德采访的原版。烟草公司输掉了密州的官司,赔偿了大笔金钱。但是这改变了什么呢?什么都没有。它只改变了我。使我认识到原来幻想中的新闻言论自由原来如此而已。伯格曼最终辞掉了在《60分钟》的制片人职务,回到加大伯克利去教书去了。维格德博士当了中学化学老师。其他的没有什么改变。life goes on!至于普通老百姓个人平时在大庭广众,虚拟网络里骂骂娘,发发牢骚,甚至像韩寒,袁腾飞这样的人赌赌咒发发誓,who cares?如果那就叫新闻言论自由的话,谢天谢地,我们可以高呼万岁,世界大同了!
附:美国电影《The Insider》详细剧情
CBS的著名新闻调查节目《60分钟》的资深制作人洛威尔·伯格曼(艾尔·帕西诺扮演)有一天收到一个包裹,是关于烟草公司菲利普·莫尔斯的内部文件。他经过朋友的介绍,联系了刚刚从大烟草公司布朗与威廉姆森被解雇的杰弗瑞·维格德博士(Jeffrey Wigand),希望他能够帮忙把这批文件以非专业人士可以读得懂的语言加以整理。迫于被解雇后的经济压力,维格德最终同意见面,他发现这些文件其实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文件,而且这份工作报酬丰厚(约12,000千美金),所以同意对文件中涉及烟草和科学方面的相关内容作出诠释。在交谈过程中,资深新闻人的职业敏感使伯格曼发现维格德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因为他先是拒绝与作为媒体闻人的他见面,见面后也非常小心,并且反复声明自己所作的只限于解释文件字面,绝不可以涉及其他相关内容。原因是他与原雇主签订有保密合同(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而且在被解雇之前是另一家大烟草公司布朗与威廉姆森的科技副总裁。伯格曼特别向维格德博士表明自己一贯保护消息来源的职业道德。
但是维格德刚刚接受了这份工作,那边原来的雇主布朗与威廉姆森的总裁山德弗就约见他。要求他重新签署一份更加详细具体的保密合同,并且威胁他如果不签署,就将取消原先同意支付的解雇待遇,包括原先同意的医疗保险和失业待遇。并且将向法院对他提起诉讼。时间上的巧合使维格德怀疑伯格曼出卖了他,所以愤怒地打电话质问伯格曼。伯格曼于是来到维格德的家中向他解释。并且进一步了解到维格德握有烟草巨头们的重大秘密,所以动员他出来,接受《60分钟》节目的采访,向全社会揭露事实真相。但是遭到维格德的拒绝。因为失业的维格德有一个患有哮喘的女儿,医疗保险对他来说至关重要。
由于维格德拒绝山德弗的新保密合同,同时由于他继续与伯格曼保持联系,山德弗对他及其家人进行了持续的恐吓,他们派人监视维格德的行踪,向他的邮箱送子弹,通过伊妹儿发出对其全家人的死亡威胁。接下来维格德又遭到FBI探员的粗暴对待。维格德一家不得不搬离原来的大房子,节衣缩食过苦日子。这一切终于压垮了维格德的妻子,她作出了与维格德离婚的决定。维格德出于对山德弗逼人太甚的愤怒,不愿意再继续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决定站出来接受《60分钟》节目的采访。在与麦克·华莱士的采访中,他证明布朗与威廉姆森有意识地为了盈利的目的,无视大众的健康,而增加烟草中尼古丁的上瘾性。而布朗与威廉姆森以所谓缺乏良好的沟通能力为由解雇他本人的真实原因,其实是因为他反对公司在烟草中加入为了增加烟草中尼古丁的上瘾性却容易致癌的化学物质。维格德的证词证明七大烟草巨头在国会作证说不知道尼古丁导致上瘾和癌症,完全是在说谎,和扰乱司法(perjuring)。
为了帮助维格德,伯格曼为维格德请来了私人保镖。并且帮他寻求法律顾问。刚好这个时候密西西比州政府正在进行一桩控告大烟草公司的案子。该案子的律师团队同意,如果维格德愿意以法庭命令的形式在密州出庭作证的话,他们愿意帮助代理他的案子。同时这样可以使得相关的问题成为公共记录,那么以后播出维格德在《60分钟》节目的采访,就不再是违背有关的保密合同(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但是在维格德前往密州出庭的途中的机场上,有人叫他的名字杰弗瑞,在他一愣神间,此人将一张纸向他身上一扔,说,你的传票已经送达(you are served)。原来是布朗与威廉姆森向法院申请了对维格德的禁口令(restraining order)。不准他说出任何与该公司相关的事情。否则当他回到肯塔基时,有可能因为藐视法庭而被捕入狱。在经历过长久艰难的思考之后,他决定出庭作证。在法庭上他证明增加烟草中尼古丁的含量符合药物的定义,而且能够使人上瘾。
从密西西比作证回来的维格德发现他的妻子已经带着孩子离开了他。同时,事情在CBS内部发生了变化。公司高层召集《60分钟》节目组并告知他们。有关烟草公司的报道可能给CBS带来法律上的麻烦。因为维格德与布朗与威廉姆森之间有保密合同在先,如果CBS出面干预,鼓励维格德违反合同,可能导致布朗与威廉姆森控告CBS蓄意干扰合同关系(Tortious interference)。有意思的是,如果维格德打破合同,讲出事实,那么,他讲的事实越多,那么对控方的伤害就越大,所以要求的赔偿就越重。因此CBS可能面临数亿元的官司损失。最终可能导致布朗与威廉姆森拥有CBS。公司高层作出决定,对原有的节目进行编辑,对外只发表经过编辑的版本。伯格曼指出,公司高层这样做,其实是害怕这个案子影响当时正在进行的西屋( Westinghouse)公司对CBS的收购计划。最后连华莱士都不支持伯格曼,使得这个案子成为广播公司以利益来决定新闻,而不是由新闻专业人员以社会正义和新闻性来决定新闻的典型。
大烟草公司发起了一场对维格德的污名运动。他们雇用公关公司,对维格德的一生进行挖掘,找出他过去的污点,并加以放大,发表了一份长达500页的档案,并准备在《华尔街日报》上发表。由于伯格曼坚决反对发表经过编辑(sensor)的版本,他被公司强制休假。在这样的情况下,CBS广播了表经过编辑,删除了维格德相关证词的版本。伯格曼后来把这件事作为一桩《60分钟》的丑闻捅给了CBS的竞争对手《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该报对此加以发表和揭露,指责CBS违背新闻职业道德。后来,《华尔街日报》也发文披露维格德在密西西比州的证词,并指责烟草公司的500页报告是最低级的污名手法( “the lowest form of character assassination.”)在这一切曝光之后,CBS在不得已之下,由《60分钟》重新广播了原始的采访版本。 据第一次发表经过sensor的版本晚了半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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