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的通知有点假惺惺
住建部的通知有点假惺惺
为切实将住房价格控制在合理水平,近日住建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新华社)
住建部的这个通知还特别指出,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可见,住建部的这个通知算是对已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 “涨”声一片的一种回应。
其实,各地如此定位今年房价调控目标,正是吃透了“新国八条”精神后打出的漂亮的“擦边球”。“新国八条”其规定,2011年各城市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公布。
如房价调控目标与GDP、收入增长挂钩,那么房价必然是继续上涨;如房价调控目标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挂钩,那么房价很自然地降下来。但“新国八条”并没有规定2011年的新建住房价格必须降下来,所依据的“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规定,也为“涨”声一片提供了口实。至于被故意忽略的“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规定,也没有被上升到有一票否决权的高度。
中央也没明确过要让房价降下来。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表示,他查阅了中央文件,中央对房价调控的表述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并未将“降房价”提出来。“调控本意是控制房价上涨的幅度,制定比较低的涨幅目标是必然的。”还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说,“新国八条”将地方政府能否完成调控目标作为问责的标准,所以地方政府会模糊化、宽松的公布调控标准,以免年底被问责。
对于这些情形,住建部不可能不清楚、不知道。所以,住建部的这个通知有点假惺惺,连同“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的要求,都有点故作姿态的味道。是明知道百姓有让房价降下来的强烈要求,明知道百姓不可能认可“涨”声一片的房价调控目标,还要假装不知道,还要装出很尊重民意的样子,去征求什么社会意见。
按照各地房价调控目标,今年房价上涨的势头几成定局。需要引起高度关注的是,忽略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后果很严重,这是在继续加重房产地业病征,继续加剧由此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矛盾,走的不仅是经济上“高空钢丝”,也是政治上的“高空钢丝”。除非能向百姓明说,让房价降下来中国的天会塌下来的理由。
2011年3月30日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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