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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清楚坦白从宽的好处了吧

火烧 2011-04-02 00:00:00 网友时评 1030
文章通过李庄案分析坦白从宽政策的实际效果,指出司法机关依法追责漏罪,强调主动认错对嫌疑人有利,同时批评部分人对司法公正的误解。
    重庆“黑老大”龚刚模原辩护律师李庄,涉嫌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证言、引诱证人作伪证等案发中,俺曾经指出根据已经曝光的事实,李庄其实涉及不少犯罪,重庆司法机关不应该只扫门前雪,而是应该依法查实,给予惩罚。但是,重庆方面显然没有听信俺的指出,这让俺对重庆司法机关执法的严肃性、坚决性、彻底性,产生过极大的怀疑。

    但是,想不到事实上,重庆司法机关却是具有维护法律尊严信念的,而且确实是能够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在李庄即将刑满释放前,终于查实李庄“涉嫌诈骗妨害作证两项漏罪”,再次对其发起法律程序。

    重庆司法机关的做法,非常符合法律规定,非常维护法律尊严。可是,却让俺心里面有点点那个那个的感觉,呵呵。

    不过,那些在李庄案中又叫又跳,以及所有那些攻击过“坦白从宽”政策的的良知、公知、法棍们,以及那些总以为缄默权如何如何维护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人们,应该知道坦白从宽的好处了吧?

    俺不善撒谎,因此素来是认为,错了就是错了,主动认错才是最明智的,对自己最负责任的态度与措施。

    不主动认错,耍赖、沉默,让律师取得伪证豁免权之类,其实不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而是害了犯罪嫌疑人,给犯罪嫌疑人招致更被动的后果,和更严厉的惩罚,如李庄在即将刑满之前,再继续被依法追究漏罪——它之所以给一些人认为是人权,有好处,只不过是因为司法机关贪渎罢了。一旦司法机关不再贪渎,而是坚决忠于职责和法律,它们就只是些浮云,微风吹过后,终会露出坦白,确实能够从宽,确实有利自己的实地。

    虽然如此,俺还是希望司法机关工作效率快些,李庄自己也能够化被动为主动,将自己一生曾经做过的好事坏事全都倒给公安机关,以避免一再被没完没了地追究“漏罪”。

 

 

附:《重庆官方称李庄涉嫌诈骗妨害作证两项漏罪》

杜远 郭虹

2011年04月02日08: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重庆4月1日电 (记者 杜远 郭虹)1日晚来自重庆官方的消息说,仍在重庆服刑的原北京律师李庄涉嫌合同诈骗罪、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两项罪行。

据称,李庄在重庆服刑期间,重庆市司法机关接到举报,李庄在重庆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当事人财物,金额巨大,涉嫌合同诈骗罪,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司法机关又陆续接到上海、辽宁、四川等省市案件当事人举报李庄违法犯罪的线索,要求追究李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

官方消息还说,重庆市侦查机关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的规定,并案侦查。据侦查,李庄在辽宁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引诱证人出具虚假书面证言;在上海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引诱证人改变证言,出庭作伪证,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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