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想不到事实上,重庆司法机关却是具有维护法律尊严信念的,而且确实是能够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在李庄即将刑满释放前,终于查实李庄“涉嫌诈骗妨害作证两项漏罪”,再次对其发起法律程序。
重庆司法机关的做法,非常符合法律规定,非常维护法律尊严。可是,却让俺心里面有点点那个那个的感觉,呵呵。
不过,那些在李庄案中又叫又跳,以及所有那些攻击过“坦白从宽”政策的的良知、公知、法棍们,以及那些总以为缄默权如何如何维护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人们,应该知道坦白从宽的好处了吧?
俺不善撒谎,因此素来是认为,错了就是错了,主动认错才是最明智的,对自己最负责任的态度与措施。
不主动认错,耍赖、沉默,让律师取得伪证豁免权之类,其实不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而是害了犯罪嫌疑人,给犯罪嫌疑人招致更被动的后果,和更严厉的惩罚,如李庄在即将刑满之前,再继续被依法追究漏罪——它之所以给一些人认为是人权,有好处,只不过是因为司法机关贪渎罢了。一旦司法机关不再贪渎,而是坚决忠于职责和法律,它们就只是些浮云,微风吹过后,终会露出坦白,确实能够从宽,确实有利自己的实地。
虽然如此,俺还是希望司法机关工作效率快些,李庄自己也能够化被动为主动,将自己一生曾经做过的好事坏事全都倒给公安机关,以避免一再被没完没了地追究“漏罪”。
附:《重庆官方称李庄涉嫌诈骗妨害作证两项漏罪》
杜远 郭虹
2011年04月02日08: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重庆4月1日电 (记者 杜远 郭虹)1日晚来自重庆官方的消息说,仍在重庆服刑的原北京律师李庄涉嫌合同诈骗罪、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两项罪行。
据称,李庄在重庆服刑期间,重庆市司法机关接到举报,李庄在重庆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当事人财物,金额巨大,涉嫌合同诈骗罪,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司法机关又陆续接到上海、辽宁、四川等省市案件当事人举报李庄违法犯罪的线索,要求追究李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
官方消息还说,重庆市侦查机关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的规定,并案侦查。据侦查,李庄在辽宁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引诱证人出具虚假书面证言;在上海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引诱证人改变证言,出庭作伪证,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