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属性主义(1——10)
物质属性主义
一、概述
物质属性主义,可以有以下称呼:物质与其属性主义、物质及属性主义、物质属性二元论、物质属性二元主义或物质、属性主义,它是物质主义和属性主义的合一或合并。
物质属性主义所述的世界是已知及初晓的世界。至今人类未知和不可理解的时空问题另当别论而不在物质属性主义范围内。
物质属性主义主要有以下特征:
承认已知及初晓世界物质第一性,属性第二性;但认为物质与其属性密不可分,二者合一才构成世界万物;世界不存在无物质的属性、也不存在无属性的物质,凡物质都有外在性和内在性属性;物质的属性既是物质的本质特性所在,也是物质存在的表达和体现;若要正确认识和改造事物,必须同时重视物质及其属性,二者缺一不可;然而要想正确地改造世界,必须正确地认识世界,正确认识世界必须从认识物质的属性入手,而改造世界是改变物质的属性,改造世界也是从改造物质的属性入手,但自然科学改造与社会改造有本质的不同;物质属性主义涉及社会的改造与人的属性的关系;认为改造世界必须依情况利用、改变、或扬弃物质的属性。在认识和改造世界意义上说,物质属性主义是二元论。
请看以下问题:
下面所列是什么?
1、时间
2、空间
3、勾股定理
4、你的意识之外的我的意识
5、颜色
6、声音
7、能量
8、力
9、李白的诗
10、运动
答案毫无疑问,这些全都与物质的属性有关。
关于物质与属性的问题是关于事物的共性和个性的问题:
事物的本原是物质,物质性是事物的共性。
事物的本原是物质,物质按不同的空间结构形成不同的事物,物质结构是事物的结构个性,结构个性是事物的内部个性;不同物质结构形成的事物具有不同的外在表现,事物的外在表现就是事物的表现个性,也就是事物的外在个性;事物的内部的和外在的个性统称事物的属性。
事物的本原是物质,事物的运动因具体物质的具体属性间的相互作用而发生,运动过程的结果,也是以这种运动展现的。认识和改造事物时,不仅要看到一切事物的本原都是物质这个共性,也要看到具体事物的属性即事物的个性。不仅要关注事物的共性——物质性,也要关注事物的个性——具体事物相关物质的属性。即认识和改造世界中,既要注重事物的共性,又要注重事物的个性。世界事物数不胜数,它们的本原都是物质,这就是它们的共性;但世界这些数不胜数的事物有着数不胜数类别的属性,其中具体类别的物质属性就是具体事物的个性。只见共性不见个性是只见森林不见树木,是只见一般不见个别。
就人而言,人除了具有一般物质的属性而外,人还具有精神属性,这是人与一般物质和一般事物的最大不同之处。
关于“唯”字的看法:
物质属性主义认为,虽然世界是物质组成,但最好还是不要随便用“唯”字。因为“唯”字,是“唯一”的意思,“单单”的意思,“只”的意思,而实际上无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他们因顾此失彼而不得随时随地地亦此亦彼,他们无论在行动上还是理论上,都是不可能真正地做到“唯物”或“唯心”的,严格说,没有真正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或真正彻底的唯心主义者存在,因为真正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或真正彻底的唯心主义者根本不可能生存。况且我们不能以为世界是物质组成的,我们的认识到此为止就行了,就万事大吉了。事物总是多方面的,例如物质是多种多样的,物质的属性也是多种多样的,科学多学科,人分男女老幼,社会事物数不胜数,植物花朵千姿百态,人们该怎样去认识它们呢?是不是只要我们大声宣告一声说“世界所有这一切统统是物质组成的”就行了呢?
总结性地说世界是什么组成的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应该怎样具体地去认识和改造事物。而为了认识和改造它们,必须从这些事物的属性入手。假如事物是单方面的,只有物质,除此而外再没有物质的属性,再没有什么别的或者再没有什么别的是重要的,那么你要唯物是可以的,是允许或者说可以这么省事地认识和对待事物的。然而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物质没有属性,这个世界也就静止了、没运动了、无变化了、没生命了,而且物质也不成其为物质了。
暂且不论定义的内容,单就“唯物主义”这个词而言,易误导人们只注重物质有形或显性的外在的属性,而忽视物质的隐性的内在属性,再者,事物的外在属性由于常是有形的或显性的,可以直接感知到的,而内在属性常是隐性的、抽象的,因此认识事物的内在属性往往比认识事物的外在属性复杂得多、困难得多,而这正是为了正确认识和改造世界需要人们艰苦用功的地方,但“唯物主义”这个说法,易导致“唯物主义者”在认识和改造事物上简单化、片面化、避重就轻、避难就易,甚至有时还简单粗暴不加分析地把别人重视物质内在属性的行为指责为唯心主义。所有这些,导致的结果是使所谓的唯物主义者自觉不自觉地认识不到事物的本质,常常陷入到机械主义、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的泥潭里。
唯物主义看事物不对;同理,唯心主义看事物也不对。
“唯”字滥用,除可导致以上不良后果,还易导致不问事理地自高自大,目空一切,“一览众山小,唯有我最高”,只有自己是顶峰,看问题绝对化。
二、物质属性主义的认识观
物质离开属性,不成其为物质,这样的物质,至多只是抽象意义上的符号、空洞的指称、许多物质的一个泛名,而这些是没有研究价值的。
如果只顾属性而不管物质,这样的属性,也至多只是抽象意义上的符号、空洞的指称、许多属性的一个泛名,而这些是没有研究价值的。
属性与物质主体同在。属性是物质存在的证据、体现,是物质的本质、灵魂。
唯物和唯心地看事物都是片面的。唯物主义只见物质不见物质的属性,唯心主义只见物质的属性而不见物质,都是片面的错误的。
例如只是唯物地看人,便会只看到人有四肢,会制造工具、会劳动;只看到人有嘴巴,需要有食品;只看到人怕冷,需要房屋和衣物;只看到由于人需要吃饭、房屋、衣物,因此人会劳动;只看到人需要许许多多的物质,因此人与人之间需要交往,因此只专注于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拥有和分配;只看到人的社会关系中物质的一面;而完全忽视人的精神的一面其中包括人的精神需要。唯物地看人的结果必然导致经济决定论,于是不仅仅以纯经济决定观对待现在,还以纯经济决定观看过去和未来,以纯经济决定观评判人、人群、社会、历史,甚至于单单以经济状况为标准评判每一个具体的人,完全忽视人的精神作用及需要,直接地深深地陷入机械主义、机械决定论、形而上学的泥坑里,也不可避免地会走向它的反面——唯心主义。唯唯地看人和社会,还常会规律性地导致专制和暴力。
唯物主义看事物,只看到事物的有形的外在的东西,只见树木不见根,看不见事物的内在的隐秘的本质属性即事物的灵魂,这是唯物主义易陷入机械主义、机械决定论、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的原因。
为什么唯物主义常常滑向唯心主义和专制及暴力?原来,唯物主义导致的对事物的认识,因为其明显的片面性,唯物主义者自己也会察觉,因此一来,为了杜绝其片面性,不得不又借助辩证法,在许多方面实际地滑向唯心主义,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例如,说某某主义必须从外部输入,某某阶级本身不会自动产生;例如大做政治思想工作,不断地变换抛出种种政治说法,以为单靠说服、教育可根本上改变人的观念(实质是想改变人的精神属性),等等。然而实际上这一切唯心的方法并不起多大作用,于是,又不得不双管齐下:在不断作唯心主义努力的同时,又独揽权力、加强暴力的压制。唯物——唯心——唯心说服+专制+暴力压制,这就是唯物主义必走的五部曲。
假如只是唯心地看人,便只会看到人的内在的东西;便会只看到人有欲望、思维,只看到意识对于存在的作用,只看到人有意志的一面,便认为凡事都可以心想事成、人定胜天,完全忽视物质条件和人的物质性需要,片面地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从而盲动蛮干、深深陷入空想主义的泥坑里。
由此可见,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错误,都是忽视了物质的属性;具体到对于人来说,唯物主义忽视了人的精神属性,唯心主义忽视了人的物质属性,简言之,唯物主义只见物不见心,唯心主义只见心不见物。
认识一个事物,既是从认识这个事物的物质的属性开始的,也是结束于对这个事物的物质的属性的了解。因为物质属性产生现象,现象包括形状、结构、成份、颜色、声音、光、射线、重量、能量、运动、速度、等等,人通过对现象的感觉、进而感知、进而认识。通过现象认识事物,进而掌握了事物的属性,既认识了事物的内部结构又认识了事物的外在表现,既感性地知道了事物如此又理性地知道了事物何以如此,也就认识了这个事物。假如不去了解物质的属性,就不可能认识事物。
物质的属性,有的是外在的,如形状、颜色、重量、味道、硬度、声音、温度、外在的运动如机械运动等;有的是内在的隐匿的,如能量、内部微观结构、内在的运动等。例如宇宙天体的运行,人类和人类社会中人的身体、劳动、物质资料,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人的社会交往、人的社会关系、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各种文化,都是事物的外在属性;而天体运行的动力、人类身体的结构形成的属性其中尤其是人的固有本性、政治制度产生的原因及此制度所导致的规律,是事物的内在的属性。事物的外在属性常常是显性的,易被人们感觉到和认识到;事物的内在属性常常是隐性的,不易被人们感觉到和认识到。但隐性属性又常常是具有本质性意义的属性,常有事物的产生和存在原因含于其中,因此,充分认识事物的内在的即隐性的属性常常具有决定性意义。
认识事物必须全面,即不仅要看到事物的物质性,又要看到事物的属性,既要看到事物的外在属性,还要看到事物的内在属性,二者缺一不可。例如人有嘴巴,这张嘴巴不仅需要吃饭,也需要讲话。内在属性的隐性特点使得对于事物全面认识的能力赋予倾向于对事物能够谦虚细心认真深究的人,而拒斥对于事物自高自大鲁莽武断草率的人。
三、物质属性主义的改造观
物质种类不同,其属性也就不同。例如无机物与有机物,生物与非生物,人与其他生物,就有不同的属性。例如人,有丰富的欲望、思维、感情,而别的生物与之相比相差甚远。正确地认识和改造世界,要求针对具体的事物要具体分析,面对认识和改造对象的不同,必须首先和特别注意它们的本质属性有何不同。例如无机物与有机物、生物与非生物、人与其他生物,在本质属性上都有巨大差别;人与所有其他非人物,在本质属性上的根本区别是人有人的脑结构及其所决定的精神,而其他物没有。
运动是物质的基本属性之一,物质种类不同,运动表现也不同。宇宙中物质种类千千万万,物质的运动表现也就千千万万。
人,作为物质中的一员,或一种,固然有人所特有的属性。人不但是会制造工具的人、会劳动的人、会说话的人、懂文字的人,更是会思维的人,是有丰富的思维、并需要用语言自由表达其思维的人,还更是有无限进步欲望的人,既有物质的欲望,又有精神的欲望。人的基本属性之一的运动性,表现在人有动态的无限进步的欲望及思维。理性、能够和善于实践以及人的情感性和伦理道德性都是人的本质属性。
无限进步的永不满足的种类逐渐增多的欲望以及创造性思维是人的本质属性,是它们使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实践不但是维持人的日常或恒常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必不可缺的活动,也是使人的新欲望得以实现、使人的创造性思维获得的蓝图变为现实从而使社会得以不断进步的必不可缺的活动。人既具有创造性思维的属性,又具有创新性和重复性实践的属性,这些属性是先天具有的,正因为如此,人才创造了自己的社会和历史。
假如灭失人的无限进步欲望,无异于扼杀人的创造性思维,假如人的无限进步欲望和创造性思维都被灭失,这时人已不是正常的传统意义上的人,人类社会的进步步伐将戛然而止。因此,无限进步欲望和创造性思维是人的正面的本质属性,应加以保护和发扬,一切不利无限进步欲望和创造性思维的东西都应该毫不迟疑、毫不留情、毫不可惜地禁止和摒弃。
在改造世界中,人类在进行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改造。这就是,在自然界方面进行着自然科学改造,在社会方面进行着社会改造。这两种改造,都生成人为事物。人制造的机器,遵循人为自然事物的自然规律运行,实质遵循的是自然规律。人制定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作用于人所产生的效应,遵循人为社会事物的社会规律发生。自然改造和社会改造虽然都是改造,但是两种改造有本质的不同;人为自然事物的改造是改造具有传统本质的人以外的事物,具有可随意性、任意性,可以使用彻底改变改造对象本质属性的手段达到改造的目的,例如经化学反应得到与原物质根本不同的全新物质,改变某物质的本质性的内部微观结构得到新物质,使用粗暴的机械暴力大大改变某物体的外形使之与原样大相径庭使成为某样机器;人为社会事物的改造归根到底是对于人的改造,显而易见,不能把自然科学中的改造方法照搬到社会改造中来,社会改造拒斥随意性、任意性;社会改造不能把人的传统本质属性作为改造对象,不能使用彻底改变人的本质属性的手段达到改造人的目的,事实上人类历史中的无数事例已经表明一切试图彻底改变人的本质属性的改造虽然必然伤害了人类的进步进程,然而无一例外都以失败告终,例如各国的奴隶制并没有使人民最终成为奴隶,封建社会并没有最终扼杀掉人的发明创造能力,相反的倒是哪里压迫最残暴,哪里的反抗越剧烈,哪里最落后,哪里的求新意识越强烈;究其原因,是因为人的本质属性的物质性,产生人的本质属性固然有后天的原因,但也有先天的原因,这就是人脑的特有结构,人脑结构所决定了的人对自由的向往、人对于束缚压迫的反抗、人的创造性思维等本质属性是不可能改造的,是固有的,除非对人脑动外科手术,将产生这些属性的脑组织切除。人的这些不可能改造的本质属性是人的最核心本质属性。人的最核心本质属性属于人的自然属性,是人的精华所在。人的最核心的本质属性是不可改造的。而有些从事社会改造的人,常常看不到这一点或者对此视而不见,试图把人改造成非人的人,这就不可能不招致人的激烈反对。凡是与人的核心本质属性相对抗的东西,都必然招致人的激烈反抗;凡与人的核心本质属性相符的东西,都必然受到人的热烈欢迎;这属于社会规律。因此,在社会改造中,应有所为而有所不为,预期的目的才可能达到。人的自然属性是人类存在的基础,人的社会属性是以自然属性为前提的。虽然人的自然属性在某种程度上常受社会属性制约,但终归是人的自然属性决定人的社会属性,没有了人的自然属性就没有人的社会属性。
物质之所以为该物质,是由于这物质有这样的本质属性,如果灭失了该物质的本质属性,就等于灭失了该物质,而使其成为了另外的物质,即灭失本质属性等于灭失该物质;这对于自然物是如此,对于人来说也是如此,如果试图改造人的最核心本质属性,就等同于试图灭绝人,这既是不应该的,不人道的,也是徒劳的。所以,人的最核心本质属性不可触碰,应该是一个人道原则。对于人的改造,必须遵循有原则的扬弃,只改造人的低级本性,而要保护和发扬人的高级本性。
人为自然事物改造和人为社会事物改造虽然有本质的不同,但又有联系或相同点,即人也是自然物之一,社会改造无疑涉及到对人的影响,也就是社会改造也涉及到对自然的改造,实际上社会改造除了涉及到对人这一自然物之外,还涉及到自然界更广泛的领域,例如自然环境等。现如今,不论主义和社会制度如何,对于保护诞生和养育了人类的自然环境的核心本质属性不可破坏这一原则,均已有了共识;然而遗憾的是,尽管人们口头上几乎一致地都在高叫着“以人为本”,却在实际上对于如何认识和对待人的核心本质属性问题仍未有共识,却在如何尊重和保护自然界最珍贵的精灵——人这一问题上没有达成共识。
人们常说客观规律,其实客观规律就潜藏于事物的属性中及属性间的相互作用中。当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事物的属性相遇时,客观规律显现而开始运行。例如水受热生成蒸汽的规律,是水的属性遇到热的属性时必然出现的规律。例如宽松政治制度下人们思想活跃的规律,严酷政治制度中人们思想沉闷、缄默不语的规律,是政治制度的属性与人的趋利避害的属性相遇时必然出现的客观规律。例如农业生产搞大锅饭产量大降,而包干到户产量大增的规律,是不同的经济制度与人的现实劳动积极性属性相遇时必然出现的客观规律。趋利避害、现实的劳动积极性,是人的自然属性,可见人的社会属性来自于社会事物与人的自然属性;还可见社会现象与社会事物及人的自然属性密切相关。思想沉闷、农作物产量下降是负面的,此类规律为负面规律,产生负面规律的社会因素为负面因素;思想活跃、农作物产量大增是正面的,此类规律为正面规律,产生正面规律的社会因素为正面因素。人类社会的目的,总是期望找到社会因素中的更多的政治的经济的正面因素,以期政治上和经济上均产生更多的正面规律,以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
四、物质属性主义的历史观
任何物质都有属性。没有物质的属性不存在,没有属性的物质也不存在。物质运动构成事件或历史,任何运动都是物质的属性相互作用的结果,所以历史是物质的属性相互作用的结果,所以历史也因物质的属性变化而变化。物质的属性由物质的结构决定;物质的结构不变,物质的属性也不变;物质的属性不变,物质的运动也不变;物质的运动不变,物质的历史进程也不变——将按原方式沿原方向进行。反之,如果物质的结构发生了变化,物质的属性、运动、历史进程将随之发生变化。这就是物质属性主义的历史观,或者说是物质属性主义的历史进程变与不变原理。
就人类社会来说,人的属性决定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对人类社会来说,追求之路就是历史之路,人类的历史在精神追求和物质追求两条路线上展开。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精神追求史和物质追求史,就是一部追求精神自由与经济自由的历史,就是一部追求精神幸福与物质幸福的历史。人类在精神与物质幸福追求道路上的一步步足迹,就是人类社会的历史。人类对于精神幸福与物质幸福的追求是无限的和进步的,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无限进步的追求史。
五、物质属性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区别
物质属性主义主张看事物和处理事物时,既要看事物的物质性又要看事物的属性。所以单从主张看事物和处理事物要看事物的物质性来说,从这个角度来说,物质属性主义是物质主义,但它不是唯物的,它不是唯物主义,因为它不是唯物质主义,因为它主张看事物和处理事物时不仅要看事物的物质性,还必须看事物的属性。单从主张看事物和处理事物时必须看事物的属性来说,物质属性主义是属性主义,但它不是唯心的,它不是唯心主义,因为它不是唯属性主义,因为它主张看事物和处理事物时必须看事物的物质性。
物质属性主义不像唯物主义那样,看事物只看事物的物质性一面而忽略事物的属性一面。物质属性主义更不像历史唯物主义那样,看历史时只见物质不见人,看人时只看见人对生产和生活物质的需要等等表面的外在性的属性而看不见人的种种内在性的本质属性,即既没有看到人是以怎样的人所特有的特点和方式去创造、取得这些物质,也没有看到具有何样特点的方式才适合于人,也没有看到人除了有物质需求,还有精神需求。物质属性主义不像历史唯物主义那样,在看历史时只见物不见人,在看人时只看见人对生产生活物质的需要,而没看到或者不承认人的精神属性的物质性来源——肉体的人,其中主要是人的物质构成的大脑。所以,从历史唯物主义是片面刻板地以物质论历史和论人看,历史唯物主义是机械唯物主义;但从历史唯物主义是主观地看事物以及看历史和人时没看到或者不承认人的精神属性的物质性来源来看,历史唯物主义实际上又是唯心主义。虽然历史唯物主义口口声声尊重客观,但历史唯物主义从来不承认人先天具有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精神属性,从来不把人的精神属性认为是客观存在,无视或没看到人的精神属性有其客观的物质性来源,这是历史唯物主义最重要的唯心主义表现。
因为“唯”是极端的、唯一的意思,所以总的说,无论从字面意义上说,还是从实际含义上说,物质属性主义既不是唯物主义也不是唯心主义,既不是唯物质主义也不是唯属性主义,而是物质主义加属性主义,即物质与属性两者结合、两者缺一不可的主义。
物质属性主义的原理基于这样一个简单而又是基本的事实:即事物都是物质构成的或者说都有物质性,但事物又都是通过它们的或者说形成它们的物质的属性发生作用或运动的。
物质属性主义虽然认为事物都是物质构成的或者说都有物质性,但不主张对待事物时只看到这一点便完事,而历史唯物主义却正是这么做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只看到事物都是物质构成的或者说都有物质性便完事,于是他们一头猛扎到物质堆里不顾其他而不能自拔。
历史唯物主义也许会说:我们并不片面,我们同样也注重事物的属性,例如看人时我们就看到人的生存离不开物质这一基本属性。对此,应该说,是的,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由于需要吃穿住用而离不开生产生活物质这一属性确实是看到了,但问题在于对于人来说,仅仅看到这一属性是远远不够的,在看到人的物质需求属性的同时,还应看到人的精神需求属性。物质属性主义主张看事物的属性应该全面,须知物质是多样的,物质的属性也不是单一的而总是多样性的,正是物质的多样性及物质属性的多样性,才有一个五彩缤纷斑斓绚丽的世界。这也正是历史唯物主义无论它的实践还是理论均显单调乏味的原因。
历史唯物主义致命的错误在于看人时只看人的物质需求属性而不看人的精神需求属性,其根源在于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才是实在的、精神是抽象的,认为精神是凭空产生的,认为精神是虚幻的虚无的或者虚构的,把精神与物质对立起来,把精神与物质绝对分开,认为精神与物质无关,故而将人的精神属性忽略或抛弃;殊不知,他们所忽略或者抛弃的是人的本质属性之一,是人的本质属性中最为重要的本质属性。物质属性与精神属性是人的不可缺少的两大本质属性。其实,精神产自于物质,抽象的人的精神属性来源于人的实实在在的人脑物质、来自于实实在在的人的人脑物质结构;历史唯物主义是否知道,当历史唯物主义忽略或抛弃人的精神属性的时候,其实也就是否定人的精神的物质性,也就是否定历史唯物主义本身的普适性或普遍性唯物主张,也就是与其本身主义相冲突、相矛盾的一种行为,也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自相矛盾的行为,也就是对唯物主义的一种否定,也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种自我否定。
精神是抽象的吗?其实很多抽象的东西并不抽象,其实看似抽象的人的精神并不抽象,因为精神产自于物质,产自于物质的运动,产自于物质运动的结果即人的大脑,人的精神属性或者说人性并非是凭空而生的东西。任何属性都与它的物质有关,任何物质又都以它的属性特征进行它特有的即属于它的运动而呈现,在这种运动或呈现过程中,有时新的物质及其新的属性又产生并通过新的运动呈现出来。看看人、人类、以及人类社会的历史,不正是这样的吗?所以,从这里可以看出,或者从根本的意义上说,那种把凡是重视人的精神的主张一概斥之为是唯心主义的做法是错误的。
看到和承认人的精神及其作用,乃至重视人的精神及其作用,既是对物质的、对人的属性的尊重,其实也是对物质的、对人的物质性的尊重。这就是物质属性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
人的目的、生存观和生存的意义。
历史唯物主义仅从生存为目的去解释人。然而事实上人的生存并非人的目的,生存的幸福或幸福的生存才是人的目的。单单生存,只是生命的存在,只需要生存所需的物质便可生存,只与物质有关,不含有精神成份在内,所以是低级的或基本的生存。幸福的生存,则不仅需要生存所需要的物质,还需要幸福所必须包含的自由等等精神成份,所以是高级的生存。
一个理想的社会,其中的人应该是高级的生存着而不是低级的生存着,即其中的人不但在物质上,而且在精神上也有他所需的。这就要求在构建理想社会时,不仅要考虑到人的物质需要,也要考虑到人的精神需要。
历史唯物主义的片面性在于只看到和考虑到人的物质需要,没有看到和考虑到人的精神需要。在唯物史观那里,全是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等物质方面的论述,即便是谈到上层建筑,也认为那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东西,不见关于人的精神方面的东西,即是有,诸如关于人的全面发展之类的,也只是空洞的没有具体内容的口号;中心是物质,一切都为了物质,再没有了其他;无论是分析历史,还是规划未来,全都是唯物是论。注意力全放在了物质上,而忽视了精神错把低级的或基本的生存当成了人的目的。按照这样的观点建立的社会,由于无视精神,其中的人只是低级的或基本的生存,而不是高级的生存,不是幸福的生存。
唯物史观所引导人们的认识是:人的目的,只是为生存而生存;生命的存在需要物,所以物是唯一重要的,也是唯一的需要;有了物便可生存,这就是最终目的,而关于精神不必考虑,为了物,可以不考虑人的精神感受、自由、民主、人道,因为这些都与物无关。
诚然,纯粹精神的生存不存在,因为人是生物,生物的生命需要物质才能维持,没有了物质,生命活动便停止,生命即不存在;所以物是人的生存的首要要素,是基本生存的必要条件,是人的第一需要。因此,为了生存,必须有物,有了物,便可生存。但是有了物,能够生存,只是人的目的的第一步,只是人的初级目标,如果一直停留在这个目标上,如果一直还是在只为了物,那就是为了生存而生存,而那样的生存是没有意义的,亦即是没有价值的。例如一个奴隶,如果他把食物、衣物、住物这些物的争取做为了最终目标,即便这些争取实现了,他的生存也仍然是没有价值、没有意义的。但如果这个奴隶把食物、衣物、住物这些物的争取做为最低的初级目标,而同时争取精神的自由,把既有物质又有精神的生存作为高级目标,那么他所需的物质与精神都争取到了以后,他就是幸福的生存了,也就是高级地生存了,这样的生存就有价值、有意义的生存。因此,要谈人的生存,不能只谈物,而必须也谈精神。
唯物是论不对,唯精神是论也不对,物质属性主义认为,对人的生存及其意义而言,物质与精神,两者必须兼顾,缺一不可。
纯意义的生存是不存在的,然而纯物质的生存又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既有物质,又有精神的生存,才是幸福的生存,幸福的生存才是有意义的。尽管有的理论引导人把纯物质生存作为目的,然而人的固有属性一向指引人把既有物质又有精神的高级生存作为奋斗目标,这就是奴隶要造反的原因,这就是有的人虽然物质上非常富裕,但如果没有自由的话,他仍然感到不幸福,仍然要追求自由的原因。人只要还活着,人只要还生存着,就总是要追求生存的意义。把有意义的生存作为奋斗目标,这就是人的追求人生价值的理所当然的表现。
只有物质没有精神的生存是没有意义的。精神是人有意义的生存的一个标志性要素,于是争取所需要的精神便成为了人的生存的必不可缺。那么关系到或决定人的生存是否有意义的精神是什么呢?应该说,关系到或决定人的生存是否有意义的精神主要的就是人的自由。在不损害人类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个体的人的精神能够自由表达,肢体和感官能够自由活动,就是自由。
物质属性主义认为,有物质又有精神的生存才是人的目的,才是高级的生存,才是幸福的生存,才是有价值的生存,才是有意义的生存;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有物质的生存便是人的目的,便是高级的生存,便是幸福的生存,便是有价值的生存,便是有意义的生存;这就是在人的目的观、在人的生存观、在人的生存意义的理解上,物质属性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区别。
也可以换言之,物质属性主义认为,有物质又有自由的生存,才是人的目的,才是高级的生存,才是幸福的生存,才是有价值的生存,才是有意义的生存;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有物质的生存,便是人的目的,便是高级的生存,便是幸福的生存,便是有价值的生存,便是有意义的生存;这就是在人的目的观、在人的生存观、在人的生存意义的理解上,物质属性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区别。
人类生存的目的是吃饭吗?人类是为了吃饭而吃饭吗?
吃饭不是目的,吃饭只是为了生存。生产汽车不是目的,生产汽车只是为了享用。坐车不是目的,目的是要从A点到达B点,如果不坐车照样能到达B点,人们会很愿意不坐车的。
人类生存的目的主要在于精神生活。假如不吃饭人仍可照常生存,人愿意不吃饭;假如没有生活资料人仍可幸福地生活,人愿意不要生活资料;假如不生产人仍可拥有各种生活资料,人愿意不生产。可见生产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可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并非人的最终目的,可见人的最终目的是精神幸福,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只是手段,于是,社会的进步便不可能仅仅是生产所致,不可能仅仅是生产的结果。社会的进步,不仅仅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进步所致,还是政治上不断给人予更大自由的结果。
人,不仅是从事感性活动即从事实践的现实的人,更是从事精神活动即自由思考不断探究事物内在奥秘和有着不断创新变革事物欲望精神活动的现实的人,这才是真正的人。换言之,人,不仅是从事实践的人,更是有着精神活动的人。只承认前者,就是把人看作是机械的人,只有感官、肢体和血肉而没有精神的人,这样的人不真正存在,只是片面地仅从外部对人观察所得出的一种结论,是在对人的观察中产生的一种错觉中的人;而只承认后者,是把人看作是纯粹精神的人,这种人是事实上不存在的幻想中的虚无的或虚拟的人。
社会的构建或变革,必须符合真正的人。
如果按照机械的人的观念构建社会,把人看作为只会劳动和实践的物,而不提供给人予或享有精神的需求,则会引发人的争取自由等精神需求权的反对。
如果按照纯粹精神的人的观念构建社会,把人看作为纯粹精神的人,而不在劳动和实践方面给予正确的组织和调控,则会造成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泛滥。
唯物论使人只有躯壳,唯精神论使人成为虚无。
人的最高目标是什么?
人,是这样的生物:
首先,自然创造了人这种生物,这种生物有上进的属性。上进属性表现在对物对精神都有无限进步的欲望,而对精神的欲望胜过对物的欲望。人的目的是理想的精神生活。受自然法则的决定,人的存活离不开基本的物:必须吃喝——否则会饿死;必须有穿的,因为人没有周身长毛——否则会冻死;必须有住的——否则会日晒雨淋生病而亡;必须有用的,首先必须有好的工具,首先是吃穿住物方面的生产工具,才能生产更多的食物、穿物、住物——否则人吃穿住问题不能解决,进而又需要更多的其他工具。这些属于生存问题,也就是说,为了生存,人必须劳动;为了更好地生存,人必须制造工具及采用合适的方式进行组织改善劳动,最初的劳动是生存形势所迫,后来的劳动为人的上进心所驱使。
解决生存问题,属于所有生物的基本问题。对人以外的生物而言,解决生存问题既是基本问题,也是最高级目标即最终目的,但对于人来说不是,生存问题对于人来说只是初级问题即初级目标或初级目的,因为简单的生存不是人的最高目的,生存得更好才是人的最高目的,或者说不断进步的理想地的生存才是人的最高目的——正由于人树立的是那样的目的或目标,于是人才吃得越来越好,穿得越来越好,住得越来越好,用的越来越好,社会越来越文明……而仍还远远不满足,仍在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六、人的属性与人类社会(物质属性主义的经济所有制观)
物质属性主义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物质运动的结果。人们对事物的最初认识、即初级认识或肤浅认识,是来自于物质的外在属性作用于人的感官所产生的认识,即感性认识。而人们对事物的真正认识、即高级认识或深刻认识,是来自于对物质的内在属性的认识,即理性认识。即物质的运动产生事物,对事物的外在属性的认识是感性认识,对事物的内在属性的认识是理性认识。
物质属性主义认为,一切事物的运动方式,都按照与之有关的物质的属性进行。
唯物主义,片面强调事物物质的一面,而无视事物相关物质的属性的一面,具体表现是:对待事物,停留或满足于对事物物质的外在属性认识即感性认识,而忽视、无视对事物物质的内在属性认识即理性认识。例如,对于人,只肤浅地看到人也是物质的一种,只看到人是需要物质才能生存、物质是人生存的第一要素,据此,便唯物地看人,便唯经济地解释历史,便只注意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公平占有和分配,而没有深刻地认识到人固然是物质的一种,人固然需要物质才能生存,物质固然是人生存的第一要素,但这些都只是人的外在属性,除了外在属性,人还有精神自由的需要、人还普遍地有着一定程度的利己之心或私心这些过去和现在客观存在的重要的内在属性。因此,那种只顾人的外在属性,而不顾人的内在属性的做法,是得不到预期效果的。实际上这种做法实行起来也困难重重,因为必然遭到多数人的反对,而加上实行过程中的重大失策,便只能被迫恼羞成怒诉诸武力和专制独裁,这就是所谓的红色专政。
物质属性主义认为,精神自由和一定程度的利己倾向,是人的重要内在属性,属于人的本质属性范畴。
人的利己属性有普遍性、限定性、与利他的伴随性、牢固性、长期性、等特点。
人的利己属性天生性地普遍存在于每一个个体。一般而言,人的利己有一定限度,与利己属性伴随有一定程度的利他属性,利他属性也可归于人道属性之中。人是群居生物,如果群体中的每个个体都极端利己而毫无利他,这个群体必然自毁;利己属性的限定性,并伴有一定程度的利他属性,保证了人这个群体的存在和继续。
人的利己属性不仅普遍存在,还牢固地存在、长期地存在。
利己属性具有的普遍性、限定性、与利他的伴随性、牢固性、长期性存在等特性,与利己属性存在的合理性有关,其有利于人类个体进而有利于人类整体的生存和延续也许就是利己属性的合理性。人的利己属性将来会怎样演化现在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却是现在可以肯定的,即人的利己属性绝非一朝一夕能改变。
人的利己属性的演化可能受多种因素影响,诸如外界环境、基因变异、教育、物质条件,等等。
人们希望利己属性朝合理减弱的方向演化,利他属性朝合理增强方向演化,以保证社会的团结、安定、发展。
人的利己属性一旦发生变化,人类社会也必然随之发生变化。
物质属性主义的历史观认为(物质属性历史观,简称物属史观),过去人类社会财产私有制的产生,是源自于人的利己倾向这一内在属性,生产力的发展、剩余生活资料的产生,仅是事物的表面现象,仅是财产私有制产生的条件、时机,并非财产私有制产生的根本原因,人的利己倾向属性才是财产私有制产生的根本原因。
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民主社会,是私有制的形式调整,即演进或改革,这些调整的改革的根本动力,来自于人的无限进步性的欲望属性、精神自由属性以及人的道德属性、利己属性和不断的创新意识。人的道德属性对人的利己属性起着制约作用,人的无限进步欲望属性及不断创新属性在人的精神自由属性和人的道德属性的驱使和支配之下不断地寻找着和实践着最为恰当合理的既利己又利他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人类社会制度便在这种创新寻找和实践中前进。人类社会制度的进步,是新的人为社会事物层出不穷的结果;生产力的不断进步,是新的人为自然事物层出不穷的结果。新的人为自然事物,对新的人为社会事物的出现,起着促进作用,起着创造条件的作用。
经济制度之争和政治制度之争是社会制度之争。社会制度之争的实质是人的属性之争。人的属性即人的本性。人的外在本性是是要吃、穿、住、行等。人的内在本性是需要精神自由、利己倾向、需要人道、公平、公正、等等,这些是多数人所具有的属性,也可称之为人的高级本性。极少数人有极端利己的低级属性,也可称之为人的低级本性。高级本性里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努力夺取应有的利己权利。低级本性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努力保护既得利己利益。高低级的人的属性亦即本性之争,便是社会制度之争的根源。人的高级内在属性即人性及与之相关的无限进步欲望和创新意识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这些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使人类社会从野蛮进步到文明,从落后走向先进,从农业走向工业,从专制独裁走向民主自由,使人从奴隶变为自由民,从自由民变为有言论自由的公民,使人从贫穷走向富裕。
私有制,因为符合人的一定程度的利己属性,能调动人的积极性,无疑是正确的。更加多地给人民自由和权利,因为符合人的自由属性,能让人发挥智慧,有利于制约极端利己的低级人性,有利于人道、公平、公正,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无疑是正确的。
相反:废除私有制而彻底实行公有制,因为不符合人的利己属性,人的积极性不能调动,必然导致生产力下降、物质贫乏、科学落后,无疑是错误的。
实行少数人的专政,因为不符合人的自由属性,人的思想受到压制,多数人没有权利,必然导致产生特权阶层即新的压迫和剥削阶层,必然导致不人道、科学技术落后,无疑是错误的。
废除私有制而彻底实行公有制,因为不符合人的利己属性,因为为了镇压人的属性反抗,必然不得不实行少数人专政。所以,废除私有制而彻底实行公有制与少数人专政,是一对不可分离的孪生兄弟。
合理的私有制、给人民予人权,是符合人性的做法,是顺人的属性而行的做法。
彻底的公有制、少数人专政,是逆人性的做法,是逆人的属性而行的做法。
与人的属性同向而驰的结果必然是胜利,与人的属性逆向而驰的结果必然是失败。
如果要说历史规律,那么顺人属性者昌,逆人属性者忘,就是历史规律。
唯物主义是错误的,唯物是不对的,只承认物质是第一性的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唯物主义只强调事物的物质性,无视事物相关物质的属性,即便也看到事物物质的属性,但也只是看到事物物质的外在属性,而看不见或忽视事物物质的内在属性。物质是第一性的,这仅仅是对世界事物的一个概称或概括,仅仅是世界事物的一个概貌,仅仅是世界事物的共性,唯物主义满足于这一概括或对于事物的概貌或共性的认识,实际上是满足于对事物物质的肤浅的感性认识,而不对事物物质的属性作深入的细致分析研究,必然导致对事物采取简单粗暴的行动,即认识事物的态度简单、轻率、随便,必然导致主观认识上的简单肤浅,主观认识上的简单肤浅,必然导致行动上的简单粗暴。
物质是第一性的,世界事物是由具有不同属性的各种物质产生的,但人们的任务和目的不是只为了一个概括或只求得知一个概貌,而是要认识具体的事物;为了此任务、为达此目的,人们必须对具体事物物质的属性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
对待事物,不但要看到该事物的物质方面,也要看到该事物物质的属性,不但应看到事物物质的外在属性,更应看到事物物质的内在属性。
承认物质是第一性的,不能就只认识到物质是第一性的便完事,更重要的是应接着了解这客观存在的物质所具有客观属性是什么;了解这客观存在的物质所具有的客观属性,不能只简单肤浅地了解到这客观存在的物质的外在属性便完事,更重要的是还应接着了解这客观存在的物质所具有的内在属性是什么;只有这样,对事物的认识才是真正的、全面的、深刻的;只有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之上制定的对待事物的措施才可能正确。
主义真不真,要看是否符合事物物质的属性。如果是关于人类社会的主义真不真,要看该主义是否符合人的属性。
唯物主义由于是简单地唯物地看问题,因此有一个最常犯的错误,即把一切与人的精神、意识、人性、人道有关联甚至是只沾一点边的东西,都统统斥之为“唯心主义”。唯物主义者不知,他们所斥责的,正是物质的属性,正是物质的精华所在,正是该物质之所以为该物质的物质属性,正是人这种物质的最为重要的绝不可缺和绝不可忽视的内在属性。十分有趣的是,尽管唯物主义在理论上经常性地不绝于口地严厉指责许多别人是唯心主义,而唯物主义自己却不得不在行动上真正滑向唯心主义,产生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唯物主义的理论论点是建立在不见或无视人的属性的基础之上,唯物主义的行动纲领是按照一相情愿的想法而制定的,在这种情况下,若不极度地唯心地夸大理论的作用和所谓政治思想工作的作用,必然寸步难行。
唯物主义,由于其理论与人的客观属性的分离,其目的必然是一相情愿,自知实行起来难度极大,因此不得不一面依靠暴力,一方面求助于超人的精神作用实则是企图求助于唯心的力量。当某些地点和时机需要唯物主义时,就讲唯物主义;当某些地点时机需要唯心主义时,就抬出辩证法来,辩证法成了唯物与唯心的便捷转换开关,辩证唯物主义可以非常方便地使用这个开关,按需随意使用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进行诡辩。
社会是人的精神的产物,任何社会活动都离不开人的精神属性,所以纯粹的唯物主义就顶多只能在理论上存在,而在实际中并不存在。唯物主义刻板地简单地唯物地分析事物与历史,却想当然地制定行动目标,并不切实际地夸称其理论力量无比巨大和目标为绝对正确。社会的本来成因与动因并非如唯物主义所称的那样的唯物的,事物与历史并非刻板地简单地机械地唯物地发生,而是有人的精神属性参与其中,唯物主义的理论与事实分离,所以其对历史的看法是错误的,实际上这种历史观由于是抱不尊重客观物质属性的态度得出的,而在主要程度上是用心臆想出来的,因此其表面上是唯物的、实质上是唯心的,是唯心主义的产物,这产物中除了唯心部份外,还包含着形而上学的机械的唯物的成份。想当然的目标以及不切实际的夸称,也都是唯心主义的表现。总而言之,表面上的唯物,本质上的唯心,并掺和着形而上学,这就是唯物主义的真实写照,一切唯物主义都是如此,这条道也是一切唯物主义都不可避免的。当唯物主义宣称自己唯物时,当唯物主义宣称自己的理论是绝对地正确时,当唯物主义并无充分事实根据宣称自己已预见到了人类久远的未来时,其实也就是在不打自招地承认唯物主义其实并非唯物主义而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严格地讲,真正唯物的东西根本不存在,就连纯粹的理论也不是物质直接产生的,而是通过人这种物质的属性即精神产生的。所谓的唯物,要么是形而上学地机械地唯物,要么是以唯物之名,行唯心之实。
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废除私有制而彻底实行公有制,少数人专政、唯心主义,是不可分离的五胞胎。
表面看,废除私有制而彻底实行公有制,是来自于唯物主义的看法,但实际上就其无视客观存在的人的属性这一起端看,就其一相情愿的目的看,就其只肤浅地看到社会的一点点现象就匆忙地对人类社会作出终极预言看,就其在行动中无限夸大人的精神作用看,这一理论的本质其实是货真价实的唯心主义的。
唯物主义似乎有一个准则,凡有形可见的才是物,因为是物才值得强调、重视和尊重,凡精神、意识、欲望抽象不可见之类的因为无形不是物,而是心的范畴,均为无关紧要;这就使一切唯物主义都不可避免地滑向了形而上学。
社会是人创造的,社会与人的属性有最为密切的真接关系。社会是什么样,由人的属性是什么样所决定。人的属性是什么样,社会就怎么样,社会的历史也就怎么样。不是人的劳动怎么样,社会就怎么样,物质生劳动只是人的许多属性之一的表现,不是人的属性的全部,更不是人的全部属性的表现。物质生产劳动只是人类活动的一部份,不是人类的全部活动;社会是人的历史的一部份,不是人类历史的全部。
社会是根据人的属性建造的,社会是人的属性的产物,这就是人类社会的属性产物说。只能用人的属性才能解释社会,这就是人类社会的属性解释。人发挥主观能动性对社会进行改造时,只能按照人的属性改造社会才会成功,这就是改造社会时理应遵循的人的属性原则。违反这一原则,所改造的社会就不是具有人的属性的人所欢迎的社会,就会遭到人的属性的反抗,就会失败。
私有制自诞生即延至至今,存在至少数千上万年,自有它存在的理由。其理由主要是:一、人的利己属性的客观存在,人虽然也有利他属性,但相较而言,利他属性弱于利己属性;二、人的物质欲望的无限性,物质再丰富,人仍会不满足。
人的这两点属性决定了私有制的不可避免,也是私有制合理存在和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因此,对于过去历史的私有制,不应该横加指责,正是由于有了私有制,生产力才得以如此地提高,社会才得以发展,社会才有物质财富的积累,今天的社会才会有如此多的财富。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人民鼓励利己而不利他,并不意味着赞成自私自利、唯利是图,而是希望社会在利用利己的属性发挥人的积极性服务于社会的同时,要对利己倾向作正确的适当的制约,而对利他倾向作鼓励和弘扬,积极利用利己属性的制约因素对利己属性加予制约、控制,以利社会的发展。
利己属性的存在决定了必须实行私有制,然而人们不必担心和悲观,因为历史一直是在两条战线上实践前进的,一条是正确利用利己属性的战线,另一条是正确制约利己属性的战线。人的理性告诉了人们,为了整体利益必须制约利己属性。人们不必悲观和担心的重要理由不仅在于人们理性上早已认识到为了整体利益制约利己属性的必要性,而在人的属性之中原本就有天然的利己属性的制约因素,就是利他属性和公平、公正欲望和人道属性。人们在制约利己属性战线上,不断寻找和挖掘利己属性制约因素,近代终于又在天然制约因素中发现了民主与自由欲望这两个强有力的利己属性制约因素,从而使私有制得到了更加正确合理利用和制约,更好地利用和发挥了私有制有利的一面,更好地制约了私有制不利的一面,对于私有制利弊的较好的扬弃和调节,使社会政治与经济大踏步前进。
私有制是如此地固执,自有它以来,人类社会就采用至今,奴隶社会选择它,封建社会选择它,资本主义选择它,历史上奴隶起义和农民起义成功之后无一例外都选择它,甚至当今的社会主义也不得不选择它。而且只需稍微深入分析一下就会惊讶地发现:即便那些喜欢公有制的人,也是出于私心的。
马克思的物质生产理论固然可解释人类社会的某些现象,但却未能解释人们何以会选择如此的物质性关系,未能解释私有制为何会如此牢固、深入人心和深受人们喜爱。物质属性主义认为,若要对此进行解释,只能说,私有制如此地牢固以至人们老是乐于采用这样的物质性关系,实则上乃是人的属性的缘故,即是因为人有牢固的利己属性的缘故;并非由于所有古人是傻瓜,没有看到私有制的弊端,也不是现代人由聪明变傻了,没有看到它的弊端;实则人类是出于被迫而不情愿地不得不采用了私有制,实为不得已而为之。事实说明,无论理论上说得如何头头是道,无论行动上做法多么激烈和严厉,终究还是会敌不过人的固有属性,而黯然败下阵来。
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制虽有不同,然而性质都相同,都是私有制,不同的只是私有制的表现形式不同及对私有制利弊的摒弃程度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对私有制的制约加强了,利用了更多的制约因素,对私有制利弊的扬弃加强了。采用何种形式的私有制,与生产力状况直接有关,是国家权力必须考虑的。对私有制利弊的扬弃,是国家权力通过上层建筑其中包括政治手段对私有制进行控制、调节;从私有制产生以来,这就是国家上层建筑在经济上的重要任务。上层建筑在经济上的任务一是根据生产力状况决定采用什么样形式的私有制,二是对所采用的私有制的利弊进行扬弃调控;调控得当,社会便平稳,经济便发展,否则,调控不得当或失控,社会便动荡,经济便停滞或衰退。对私有制经济的调控内容,就是按公平、公正、人道的理性原则,尽可能地照顾到劳资双方的利益。私有制下劳资双方,强者是资方,弱者是劳方。国家的调控向来是扶弱控强,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多和时间的推移,国家权力越来越多地倾向于扶持劳方,而更加严厉地控制资方,体现更多公平、公正、人道。
进程。私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实现公有制,无异于拔苗助长,其结果会事与愿违,阻碍历史的有制的消失,也许有待于客观条件的成熟,即有待于利己属性的消失或弱化和利他属性的增强、物质生产的极其容易以及物质的极度丰富,也许只要这些条件具备,所有制的改变才是水到渠成的事。当然另一方面也不能否认,即便到了那个时候,私有制能否真正被公有制取代,也许还得要看公有制是否能够经受得住人的物质欲望的无限性属性以及其他无限进步性欲望属性的严峻挑战或者还得要看人的这些属性是否全都有了利好公有制的改变。在私有制消失的条件尚未具备之前,人类的希望就在于这些条件的出现,就是积极努力促成或创造这些条件。对经济所有制,并不排除还有别的未知重大影响因素。
不应该脱离人的精神属性去考察过去的历史。人类前辈并非傻瓜,不知道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社会是理想的社会,并非不知道大同社会是理想的社会,主要是限于或无奈或根据于普遍地客观存在的顽固的人的利己属性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不得于而采取了经济私有制。在至今为止的过去,经济私有制在世界范围内普遍被人们采纳和接受,还由于人们是出于需要顾及人的自由和经济的发展这样的两全考虑。因为首先人们认识到,人的自由需要和经济需要是人的最重要的两个需要,是人的两大基本需要,进而人们又认识到,完全极端的个人自由固然有害而不可取,但假如实行大同,即公有制经济,因其违背普遍客观存在的人的利己属性和自由属性,为了压制这些属性的反抗,必然要采取强制的办法,这就势必动用暴力压制人的自由,而且还将使经济停滞不前甚至倒退,,造成竹篮子打水两头空的局面或结果。在此两难境况下,人们只好顺应普遍客观存在的人的利己属性采取经济私有制,如此一来,既有利于经济发展,又避免了因违背人的属性所造成的对人的自由的压制,取得政治与经济双赢。至于经济私有制所带来的对人的剥削和自由的不利影响,前辈人们也并非一向一无所知,而是认为相比之下,私有制所导致的对人的自由的不利影响,要比为了强制实行大同制经济人们自由所受影响要小,而且发现应用对经济私有制进行规定的办法,可限制经济私有制对人的剥削和对人的自由的不利影响,这在过去历史的后期表现明显。
彻底的公有制遭到历史的冷落,是因为它的消极劳动效果及必然导致的政治专制,既违背了人的物质需求属性又违背了人的精神需求属性,使得政治与经济双败。私有制得到历史的青睐,在过去是因为它的积极劳动效果,在现代是因为它的积极劳动效果和必然导致的政治上的民主和个人自由,符合人的物质需求属性,或既符合人的物质属性又符合人的精神需求属性。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不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是人的属性决定生产关系。因为生产力只有在符合人的属性的私有制下才能更好地提高,而且即使单单有高度的生产力还不够,还必须有人的利己属性的改变或消失,彻底的公有制才有成功的可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受人的属性支配,它们的发展和改变,依赖于人的属性的改变,表明人类社会处于自然进化之中,若硬要说存在历史决定论,那么自然进化决定人类社会,任何违背人类社会自然进化规律的努力都是徒劳的,这就是历史决定论。
社会经济史是人类社会的重要历史。人类社会经济史究竟是依照什么进行的呢?即经济史主要受什么影响?决定历史上的经济是如此这般而不是那个样的决定性因素是什么呢?
有的人们只看到私有制是剥削之源、是万恶之源,却没有进一步探究私有制产生的真正根源以及私有制会如此顽固的原因。
纵观回顾历史,私有制延续了多少年?各国政治上无论怎样改朝换代,其经济终究都脱离不了私有制,这是何故?亘古至今人类历史的经济制有制为什么偏偏是那样的而不是别样的?对此应作何解释?其实原因非常简单,就是因为历史脱离不了人的精神属性使然,说白了,就是人的固有的利己属性使然,而且,这也雄辩地证明了历史从来就虽有物质参与但不是单纯唯物的,而历史主要是依据人的固有本质属性进行的,历史的主要轨迹既不是单纯物质性的,也不是依据人们的理论、政治家的好恶或理想进行的,任何脱离人的属性的理论、理想对于历史虽然有时会起作用但不起根本作用,历史总是无法摆脱人的属性,历史总是固执地我行我素地按照人的属性进行着。
私有制有许多缺点,它容易助长私心而泯灭或抑制公心,它容易滋生剥削、不劳而获、贪婪、个人主义等等丑恶事物。私有制有许多缺点,这是明显的,公认的。问题在于,若要取消私有制,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才能实现?在目前尚无有效或科学合理办法的情况下,假若硬要采取暴力强制的办法,必然导致人们付出牺牲自由的代价,这样的代价是惨重的、得不偿失的,因为其所获只是避免了只要处理得好本可得到控制的经济剥削,却要遭受失去自由这样重大的损失,甚至是遭受经济贫困和失去自由双重重大损失,而且对于人来说自由是较之经济更为重要的东西,久远的暴力对于人的自由的压制,势必会带来人的生物进化方面的严重负面恶果,无论是从达尔文进化论观点看、还是从人道主义立场看、还是从人的天生自由欲望本质属性看、还是从人权立场看,长久的暴力压制自由的做法都是反人类的。再说私有制问题的核心是事关人的属性的问题,暴力手段是否可以改变人的属性呢?究竟多久可以改变呢?假如说可以,那么依据是什么?有理由和证据吗?假如说不可以,那么人的属性没有改变,私有制问题的核心因素仍然存在,归根到底私有制问题就会仍然得不到解决,那么暴力压制人的自由的做法就是无效的从而是多余的,但因此人们却白受了罪,遭受了重大的不该有的损失。
显然,应用暴力手段取消私有制的办法,是不科学、不明智、不人道的和得不偿失的。
干任何事都不能急躁,何况社会改革这样的头等大事。
一种经济制度,只有在人们自愿接受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稳定和成功。但是现在,显然地大多数人的利己利他属性状况还不适用于公有制而较适用于私有制,而人的此种属性又顽固而不易更改,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不该急躁,不能盲目蛮干,不该采取无数实践事实已经证明无济于事的暴力强制方法,在这种目前人类还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之前,一方面静观其变和积极研究探索,以便将来有可能时采取更好的办法,一方面在实际行动上,仍旧采取顺乎人的属性的办法,保留私有制,而在政治上努力给人们予彻底的自由民主权,以人们广泛享有的自由民主权来尽量扼制私有制的负面作用和负面产物诸如剥削等等,使人民既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又享有富裕的物质生活,这,不失为是当今一种较好的选择。
七、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
社会存在是否决定社会意识?唯物主义社会历史观所指的社会存在,主要是指社会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谓的社会意识,是指人们对社会存在的反映,是指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艺术、道德、宗教、科学和哲学等理论学说,又包括人们日常活动与交往中直接形成的社会心理。生产力是一种能力,是劳动者即人、生产工具对生产对象作用的力,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其实就是指经济制度、所有制、经济基础,这就是所谓的主要社会存在。所谓的社会意识,其实指的就是国家的统治力量所主张的意识即作为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及人们在此经济制度下形成或产生的意识。按此界定,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很令人疑惑费解。如果真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那么:向上追溯,经济制度从何而来?向下追溯,新的经济制度何以会出现?从何处诞生?向现实追问,经济制度是怎么来的?对于生产力,也可以作这样的追溯,追溯的结果会发现,生产力的变化无不以人的意识为前提。其实一切社会存在,包括人为的自然事物,例如机器、房屋、种植的植物等等,以及人为的社会事物,例如政治的经济的制度、法律、文学艺术、哲学理论、机构部门,当然包括社会的生产方式,等等,都是在人的意识指导下产生的,都是人的意识的外化,都是人的意识决定的,假如没有人的意识,不会有人的社会,即不会有社会存在,社会都不存在,哪会有什么社会意识?是先有意识,后有社会,社会是在意识指导下有目的地产生的;无论是人为的自然事物还是人为的社会事物,都是晚于意识出现的。所以正确地说,应该是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即便说社会意识与通常所说意识定义不同,也还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从正方面看,因为若统治者都没有创立和同意这样的社会意识,他会同意这样的社会存在产生并存在吗?若没有人在意识上对这样的社会存在的理解和赞成,这样的社会存在可能产生并存在吗? 从反方面看,若没有反对这样的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会有人推翻这样的社会存在而创立新的社会存在吗?若没有人在意识上对推翻这样的社会存在创立新的社会存在的理解和赞成,可能推翻这样的社会存在而创立新的社会存在吗?无论从哪方面看,无论从正或反方面看,都说明是意识决定社会存在,或者也可以说,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人类社会是进步发展的,无论是旧社会存在的衰亡还是新社会存在的崛起,都是人的进步意识决定的。
八、政治与经济
长期以来,人们总有这样的认识:一谈到私有制经济或市场经济,就认为那是资本主义的;一谈到公有制经济或计划经济,就认为那是社会主义的。这种看法把经济与政治死死捆绑,认为某一经济制度必定为某一政治及其政权所专有,认为某一政治及其政权只能实行某种经济制度而绝不可能实行别的经济制度。这种一律把政治与经济机械地刻板地挂钩的认识是错误的,其错误在于不仅是这种说法几乎把政治与经济混为一谈,更重要的是这种说法没有注意到对于政治的诠释有着不同的版本。
什么是政治?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让我们来看两种政权的建立模式。
有一种政权,是为了人民的经济利益而建立的,它在政权的建立过程中以及政权建立以后,忽略人民的政治权利。另有一种政权,是为了人民的经济利益以及政治权利而建立的,它在政权的建立过程中以及政权建立以后,对人民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两者兼顾。
因此,经由不同模式建立的政权对于什么是政治,也就会有不同的解释。
前一种政权,认为政治的全部或政治的唯一中心就是人民的经济利益。后一种政权,认为人民的经济利益只是政治的一部分,政治的另一部分是人民的政治权利,即认为人民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是构成完整的政治中心的两个不可缺一的部分。
单纯为了人民的经济利益而建立的政权,把既定的经济制度的主张看作为是唯一正确的而且是唯一的政治中心,这种政权为了保证其政治中心的唯一性即不可更改性,必然需要亲自牢牢掌握住权力,即其结果必然是垄断权力,即因为出于统治经济的需要,必然产生政治上的极权主义而导致政权垄断,这样的政权是极权政权。
既为了人民的经济利益又为了人民的政治权利而建立的政权,不把其经济制度的主张看作为是唯一的政治中心,它认为不论何种经济制度或经济方案,只要是有利于人民的经济利益,都可以实行,因此它的经济制度是灵活的,是可以根据情况和需要更改的,因此它尽管负有干预经济的责任但它不需要统治经济,加之这种政权所主张的人民的政治权利所导致的民主,也不需要、或者说也根本不可能统治人民的政治权利,对于人民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两者都不需要统治,便既无对权力或政权垄断的必要,也根本无法垄断权力或政权,这样的政权是民主政权。
极权政权的经济制度,有定式,即便它可以采用公有、私有都有的混合式经济,但它的主定式仍是公有制的。
民主政权的经济制度无定式,全公有、全私有、混合型经济制度它都可以实行。民主政权下的经济是民主经济,它该采取何种类型的经济制度,由民主决定。
极权政权认为经济决定政治,认为经济制度决定政治,它不允许它的经济制度发生质的改变,它的主要经济制度是既定的不可改变的,因此决定了它的政治也是不可改变的,是固定的、固执的、沉闷的、刻板的。
民主政权认为政治可以统摄、决定或控制经济,它的局部的甚至全面的经济都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改变的,因此它的政治也是可以在民主原则之下改变的,不是固定的,而是充满活力的、灵活的。
民主主义基于看到经济和权力是造成历史上社会不公的两个主要因素,因此在政治和经济两方面同时进行革命,这种双管齐下的或者说全面的革命,表现出了它的全面正确性和活力,人民不仅在经济上、同时在政治上都获得了显而易见的好处,是一种双赢的收获。
极权主义首先犯的是认识上的错误,这就是以静止的眼光看资本主义以及匆忙和错误地分析历史,从而错误地得出经济决定政治的结论;进而只认识到财富不均是造成社会不公的罪魁祸首,而没有认识到人民无权也是造成社会不公的罪魁祸首,即它只认识到了经济上的不公正会导致政治上的不公正,却忽略了政治上的不公正同样会导致经济上的不公正,其错误在于这样一个浅显的道理:权与钱是可以互相交换的。
基于错误的认识,极权主义不可避免地随之而犯的是行动上的错误:不给予人民应有的政治权利,而在政治和经济上实行极权统治。
极权主义这种单一的、单调的、片面的革命,曾经使人民钱权双双丢失,其后虽经改革,人民也仅仅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了经济的收获,但却自始至终,大多数人民处于极权的政治压迫之下,处于无政治权力的状态之中,眼睁睁看着极权阶层有恃无恐日益增多和加剧的贪污腐败无可奈何。事实上不仅权与钱可以交换,事实上权还可以与钱以外的所有其他利益交换,所以由于权力分配的不公正导致的不公正实际上远不局限于经济方面,它可以表现在任何凡是有利益的其他种种方面,事实表明,极权政权下的社会实际情况就是如此。
总的说,虽然没有必要怀疑极权主义的初衷或目的,但由于极权主义所犯的认识上和行动上的错误,导致的不容置疑的结果是:对于大多数人民来说,消灭了一种经济剥削,却导致了另一种剥削;消灭了一种政治压迫,却导致了另一种政治压迫;无论是政治还是经济,社会的不公正状况均严重,任随千方百计改革,只因它病根未除,情况都无明显改善。极权政权统治的不公正性显而易见,是一种应该摈弃的统治。
极权主义的信仰虽然一向以唯物主义自称,然而实际上它是唯物和唯心的复合体,因为它的经济决定政治说即历史决定论,是唯物的,但它的极权主张又是政治决定经济说即唯心的。对此,极权主义解释说:事物都是辩证的嘛!
理想政治经济目标及其实现途径间:
勿容置疑,当今世界没有哪种政治理论不认为公正、平等、自由、富裕、没有政治压迫与经济剥削是众所向往的理想社会,此种理想社会即是人们的理想目标,即都认为大同社会是人们的理想目标,分歧仅仅在于主张该通过何种途径才能实现人们的理想目标。
人们普遍认为政治压迫与经济剥削是恶劣社会的核心所在。而历史一直困扰人们的正是政治压迫与经济剥削,怎样才能消灭政治压迫与经济剥削,是关系通过何种途径才能实现人们的理想目标即大同社会的中心问题。
通过消灭经济剥削而保留政治压迫的途径,已被实践证明行不通。因为这种途径带来的局面是经济贫困无法摆脱;政治压迫因经济的贫困非但无法解除,还必须更甚;实践的总结果是经济与政治与经济双重困难加剧。在此情况下,相当一部分被迫转而实施第二种途径。采取第一种途径失败的原因是:保留政治压迫违背了人对于政治自由的欲望属性;其经济上消灭剥削的做法实际上是消灭私有制,而消灭私有制不符合当今人的经济自由欲望属性、不符合当今现实人的利己利他本质属性实际状况,犯了不顾客观实际而主观蛮干的错误。
第二种途径是:保留政治压迫,部分地消灭经济剥削,部分地允许经济剥削。实施的结果是:经济局面不错,但经济剥削与政治压迫双双仍旧存在,由于极权的存在,腐败、特权与个人专横难于扼制而大量存在,造成隐形的即光华外表掩饰下的经济剥削与政治压迫严重膨胀,虽然人们在经济上得到一些实惠,但人们既未摆脱经济剥削又未得到政治解放,社会的进步性、公正性、人道性受到广泛的质疑。
前面所述两种途径是让人们以受到政治压迫的代价换取消灭或部分消灭经济剥削。
第三种途径是先实行消灭政治压迫,暂保留经济剥削,即保留私有制,以人们的政治自由权尽量扼制经济剥削。此途径,由于符合人对于政治自由、经济自由的欲望属性、符合当今现实人的利己利他本质属性实际状况,人们既得到了政治自由实惠,真正大幅度和高程度消灭了政治压迫,又取得了较满意的经济效果,社会较公正、人道,社会的进步性明显。
第三种途径中,人们获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的幸福,不像前两种途径那样,在显然缺乏证据和把握的情况下,主张为了将来的幸福,但那毕竟是遥遥无期的并不确切的几乎是神话般虚幻的幸福,而要求人们牺牲政治自由这样之类的极为重要的现实幸福,即让人们丢失的是真实的东西,得到的只是不知要多少代人之后或许有可能享受的承诺,即让人们以实实在在的损失换取至少在现在看来显然是极其空洞的口头承诺。
考虑通往理想目标的途径时,千万不能忘了现实的人,即千万不能忘了现实的人的实际属性。社会是人类的社会,是活生生的现实的人的社会,是活生生的现实的具有种种属性的人的社会,这种种属性中既有物质属性又有精神属性,两者都不可忘。那种把人的属性撇在一边不管,特别是把人的精神属性撇在一边不管的人所制定的社会不适用于现实的人,因为它不是为现实的人所量身定做的社会,它是为虚幻的幻想的人或幻境中的人所制定的社会,但这种虚幻的幻想的或幻境中的人,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中都根本不存在。这类政治家之所以会犯这类错误,是他们研究社会和历史时纯粹单单只就事论事,研究历史就只看历史、只看事件的发生发展和结局,研究社会时就只看社会的结构、只看社会的变化,他们从始至终不看历史和社会的首要起因,他们从不从人的属性中寻找原因,仿佛人的那许许多多丰富的属性对于他们或历史或社会来说统统纯属是多余的毫无用处的一样,他们从始至终不看具体的人,即便看看,也不是看具体的有血有肉的鲜活的人,而是刻板地机械地把许多人捆绑成一团,称之为阶级,实际上就像把许多树枝捆绑成一团柴一样——那里全部是砍下来的已失去鲜活生命的干枯树枝,丝毫没有人的鲜活生命属性迹象。研究历史时,应该全面结合人的属性而不是不结合人的属性或只是片面结合人的属性来解释历史、来解释历史何以会这样而不会那样、来解释历史事件何以会这样发生发展和结局而不会那样发生发展和结局。研究社会时,应该全面结合人的属性解释社会何以会如此结构和变化而不会那样结构和变化。因为总的说,历史与社会之所以是那个样,是因为具体的有血有肉的鲜活的现实的人的属性使然。
途径之争问题的全部症结就在于无论随便怎么变着花样解释,归根结底,社会及其进程即历史是根据人的属性发生建立和进行的,而人的属性中的需求属性是双重性的,即既有物质性需求又有精神性需求,那种把社会及其进程完全与人的属性割裂开来的认识——例如那种认为社会经济方案与人的利己利他属性状况毫不相关的看法,那种把人认为是仅仅需要吃穿住用等等物质的唯物的人的唯物的认识,认为人的需求属性是单一的,认为人只有物质需求,从而单纯以物质论人,进而把社会历史也认为只是单纯的经济组成和运动,从而单纯以经济论历史,单纯以经济解释历史和企图单纯以经济来创造历史,总之在这所有过程中,只见物不见人,只见物质不见精神,无疑,这就犯了片面主义的错误,这样的唯物主义其实是一种典型的机械唯物主义。
九、自由、生产力、自然与人的形成和意识起源及社会的前进
人类历史之轨迹是指向自由,副轨迹是指向物质富裕。
人类历史的前进步伐总是行进在争取自由之路和争取物质富裕之路这两条路线上。
自由之路是主线,富裕之路是辅线。根本的情况是,人自由了,才会有劳动的积极性,有了劳动的积极性,才会有物质的富裕。
一切政治的斗争和进步,都是围绕着人的自由进行的。一切政治斗争,都是自由与反自由两种力量的较量。
一切自然科学的进步,都是为了人的自由,都是为人的自由服务。发明飞机,使人能自由飞翔;发明望远镜,使人自由看到远方;发展农业,使人能想吃什么就有什么。自由活动,自由享受,是人的目的。自由是人的终极目的,而劳动仅仅是手段,是为了达到自由目的的手段。根本地说,一切劳动,其实质都是为了人的自由。人的最高目的,就是自由地活着。人的自由并非为了劳动。人的自由所带来的有利劳动积极性增高,只是自由所自然或必然产生的一个自然效应。
人的自由度随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到自由民主主义社会而逐渐增高。人类社会生产力以及物质财富随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到自由民主主义社会而逐渐增强增多。
推动社会进步的是自由,而不是生产力。生产力仅是自由度的表现之一。人民的自由度高,社会生产力就强;人民的自由度低,社会生产力就弱。是自由度决定生产力,而不是反过来——生产力决定自由度。对于社会进步,自由度是首因,生产力是次因,是人自由了,生产力因此提高了,物质也就富裕了;人也自由了,物质也富裕了,人民幸福了,社会就进步了。
不认为自由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首因,而把生产力看作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首因,是本末倒置了。
以自由为目的的东西符合人的目的,会得到人民的赞同;不以自由为目的的东西不符合人民的目的,会遭到人民的反对。
自由之争以政治形式表现,物质富裕之争以经济形式表现。
对于历史主流来说,政治之争就是争自由,首先是争精神自由,然后是在此基础上争经济自由。
随着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独裁社会到专制社会到自由民主主义社会,人的政治权利(即精神自由)、生产力(科学研究和生产劳动的自由)、经济方案(也可叫生产关系,即经济交换的自由和经济享受的自由)都随之一步步得到提高。
因此可以说,自由之争是推动社会前进的首因,也是主因。而生产力的提高,经济方案或说生产关系的变更则是自由之争的必然结果,人们总是不满足已有的自由而争取新的更大的自由,而自由的增加的直接结果是促进了生产力。生产力的提高,是人们有了更高的自由之欲,进行政治斗争,人们争得了更大的自由之后,人们主动对经济方案进行改革的结果。是政治决定经济,而不是经济决定政治。最先启动的是新政治,接着才是新经济,之后历史中的每一波段社会制度的前进,都是政治启动在先,经济启动在后。指引、引导、推动历史前进的是政治,是政治战线上的斗争结果,更确切讲是人的自由欲望,而经济战线上的斗争,源自于政治理念,也最终服从于人的自由欲望。
历史事实证明,那种认为人活着需要物质,进而需要生产劳动,因此生产力决定历史并把此种理论冠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看法是错误的。其错误在于它是一种粗浅的片面的唯物观,它无视了人有精神属性。人虽然是物质构成,其生命存在也依赖物质,但并不说明人的生存目的就是唯物的。相反,人的生存目的是精神,物只是达到精神目的的许多手段中的一个。从本质上说,人对于任何物的追求,其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人的精神需要。而人的最大的精神需要,就是自由。
历史事实证明,那种认为人活着就需要物质,进而需要生产劳动,需要相互发生交往,因此完全是劳动创造了人的看法,也是错误的。那些牛马世世代代终日劳作,为什么它们没有成为高级生物?
就最为简单地看,人的形成,并非全由自己决定,并非自己决定自己。人的许多方面由他者决定。例如一个人身体怎样,不是全由他自己决定,而他的父母,也不能完全由他们决定,除由他们上代直至若干代基因状况之外,还由当时所生存的环境、物质生活水平、精神状况、医疗条件等自然条件和人为条件所决定。
从历史看,人的形成,是自然给予的机遇,是自然的力量,把人第一次和动物区别开来。人有了自然所给予的宠爱,即能力,包括意识和发明创造以及生产劳动的能力,人就从而从动物中提升了出来;在此基础上,人才创造了社会和历史。正由于自然是人的恩师和施主,人才感觉到了保护自然的重要。
马克思说:“自从人制造第一件工具起,人便与动物区分开来。”那么人为什么能够制造第一件工具而其他动物不能呢?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即,是什么原因才给予了人制造第一件工具的能力呢?是否给予了人制造第一件工具的能力的原因才是使人之所以为人的呢?如果是,那么人在制造第一件工具之后的劳动便不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成因,至少不是首因;如果不是,那么人在制造第一件工具之后的历史长河中又还有哪个事件的意义是超过人制造第一件工具的呢?迄今为止,实际上没有人能指出有哪个事件。
追根溯源,人的生产劳动能力,或者说人能生产劳动,是自然本已给予的,而且仅仅是自然所给予人的多种能力之一,人的意识能力,也是自然所给予的。显然,生产劳动确实是人获得具体知识和技能的原因或者途径,但把生产劳动看成是人的形成和意识的起源是错误的。由人以外的自然所给予人的机遇或者说条件、力量,才是人的形成原因和意识起源。更确切地说,是由于人的前身以外的自然所给予的机遇或者条件、力量,作用于人的前身,或者两者相互作用,才产生了人及人的意识能力,这才是人的形成原因和意识的起源。自然是人的形成原因和意识起源的基础,人自身对自身的作用对于人的形成和意识起源仅起后续的辅助作用。
总之,人离开了自然,就什么也不是。
自然赋予了人意识的能力,人才有意识;自然赋予了人生产劳动的能力,人才有了生产劳动;自然赋予了人之人性,人才有了意识、创造发明、生产劳动。人有了意识、创造发明、生产劳动、自由属性、语言属性,以及其他种种人性,亦即人的属性,人才创造了社会。有了社会,人才有了社会意识。人是先有了自然所赋予的意识能力和生产劳动能力,而后才有了意识和生产劳动。自然的赋予是因,意识和生产劳动是果,这就是人的形成原因和意识的起源。生产劳动本身并不能形成人,也不能产生出意识。如果说生产劳动是人的形成原因和意识起源,那么人何以会生产劳动呢?人的首次生产劳动能力又从何而来呢?那么为何至今为止的人并非是只懂得生产劳动的人,而是一直有着各种复杂属性的人呢?自然创造了人。人是自然的产物,是自然力量所产生的物种。就起源而言,人并非人本身所创造,人不能自己创造自己,人不能自己决定自己本质上是什么样。劳动不能创造人,劳动也不是意识的起源。劳动只是创造了社会,而不是创造了人;人在先,劳动在后;具有人的器官和意识特性的人形成在先,劳动在后。人是自然创造的。当然,归根结底,从本质看,人的劳动,属于自然现象的一种;人的意识也是自然现象的一种。自然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的制造者和主宰。自然是一切的造物主和主宰。这种把人及其活动包括在内的自然是广义的自然。但我们在此所讨论的人的形成和意识起源时所指的自然,并非指这种广义的自然,而是指人形成和有意识以前的特定的自然。
人和人的意识能力在自然中形成的过程和具体机制,是非常复杂的至今没有真正彻底弄清的问题。仅凭“能制造工具使猿变成了人”、“劳动创造了人”、“社会形成了人”、“劳动和社会是人意识的起源”等等诸如此类简单的唯物想象推断草率得出的结论难以令人信服。如果把这样的结论当真承认,是有害的,因为它会阻挠人们对于人的成因和人意识的起源这些极为重要而又严肃的科学问题进行深入严谨的研究,因为这些研究也许对人类今后的进一步进化有重大帮助,真是如此的话,那么禁止或阻碍这些研究将使人类失去重大机会或利益。
人是在会社会性劳动和社会性交往的基础上,才创造了人的社会。社会只是自然赋予人的能力所创造的人为社会事物。人不仅创造人为社会事物,还创造人为自然事物,它们与它们的创造者——人——一起共同组成社会。
人为事物包括人为自然事物和人为社会事物。人为自然事物是人打破一切僵死的框框,运用自由意志、根据自然事物的属性而创造的;同理,人为社会事物也是人打破一切僵死的框框,运用自由意志,根据人的属性而创造。设想如果人没有自由意志或者禁锢了人的自由意志,设想如果不根据自然事物和人的属性,还能够创造出人为自然事物和人为社会事物吗?可见,无论是改造自然还是人类社会,都离不开人的自由意志;而在改造自然中离不开对自然事物属性的了解和掌握,在改造人类社会中离不开对人的属性的了解和掌握。
人何以能创造社会?是自然赋予了人诸多属性,是由于人有无限进步欲望、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重复生产能力,欲望使人产生创新想法,创新能力使创新想法变为蓝图,实践使蓝图变为现实而令创新得以实现,重复生产劳动使创新成果得以运用。欲望、创新、实践、生产劳动、或者需要、想法、设计及其实现和推广运用都是在自由的前提下才可能的;假如人没有自由,这一切都不可能。固然凡生物都有自由的要求,然而从来没有哪种生物对自由的要求如同人那样强烈。人有着最为根深蒂固的自由属性,是人与动物的根本性区别之一,也是人类事业成功的保障,也是人类进步的重要保障。人有了自由,才有了人的事业。人没有自由,便没有了人的事业。自由是人一切事业成功的必须前提。扼杀或抑制人的自由,就是扼杀或压制人的欲望、创新、实践、生产劳动或者需要、想法、设计及其实现和推广运用,就是扼杀或压制人类事业,是反自然法则的做法;而最大限度给予人自由,有利于人的欲望、创新、实践、生产劳动或者需要、想法、设计及其实现和推广运用,就是推动人类事业,是顺乎自然法则的做法。
因此,评判社会好与坏的标准是人所享有的自由度。自由度越高,社会越好;自由度越低,社会越坏。人的自由越多,社会越进步;人的自由越少,社会越落后。
人不是生产劳动的奴隶,生产劳动也不是人的唯一,生产劳动不是人的一切,生产劳动不能决定人的一切。
对于人来说,自由高于一切。自由是自然所赋予人的本质,人是自由的主人。生产劳动只是人许多任务之一,生产劳动不能决定人的一切,决定人的一切的是自由。如果人没有自由,生产劳动也干不好,其他什么事也干不好。人有了自由,就有了一切;人没有自由,就失去了一切。
对于人类来说,自由高于一切。
对于人类的进步来说,自由高于一切。
地球众多生命的许多相似之处,证明人与其他生命有着一个共同的祖先。在之后的演化之路上,为什么单单产生了人?自然作用于人的前身形成人的具体机制是什么?至今不清楚。在此情况下,武断地把生产劳动或把生产劳动及与此有关产生的社会交往看作为是人的形成原因,是人的器官的产生原因,是意识的产生原因,是不科学的;进而把这种不科学的认识运用到政治上,必然产生如下认识、做法和结果: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决定一切。经济决定一切。
不考虑人的生产劳动和经济自由需求,所以制定了效益低下的生产关系。
不考虑人的精神自由需求,为了经济而在政治上压制了人的自由。”
错误的做法来源于错误的认识。坚持不承认对于人来说自由高于一切,是错误的根本所在。
人所做的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自由。自由,是人的终极目的,是创造社会的前提,是推动社会前进的首因。人自由了,生产力才会提高,符合人的自由原则的生产关系才是成功的。人自由度提高了,经济才能发展。
政治大于经济,政治重于经济。
自由是最大的政治。
既自由又富裕,是人的普遍愿望。
自由与权利:自由总是与权利挂钩。人的自由就是人的权利。人的自由度与权利成正比。政治斗争是争人的权利,即争人的自由,然后在经济上行使争得的权利。所以在争自由的同时也意味着在争经济。但争自由却不单单是为了经济,它更重要的是争许许多多的自由,即争许许多多的政治权利,经济只是其中所争之一,所以不能把争经济看作为是争自由的全部,即不能把经济看作为是政治的全部,不能唯经济论。任何经济斗争都是政治斗争,但经济斗争又不是政治斗争的全部。
人不同于动物的属性之一是,人不能容忍只有物质的权利而没有精神的权利。人是精神至上的生物,如果不看到这一点而老是只在经济上打转转,就会犯片面主义的错误。
人类社会历史证明,决定社会前进的不是经济,而是人的自由度,经济只是人的自由度的一个表现,经济只是人的自由度的结果或表征之一。所以说,对于社会来说,经济决定论是错误的,自由度决定论才是正确的。
只有人自由了,人的先天和后天有利于人类发展的潜在能力才有可能得以展示和发挥。
回顾历史,历史总是围绕着人的自由度这个中心问题展开的。
这里所说的自由,当然不是不受限制的自由,是指作为人理应享受的自由。
当然话又得说回来,虽说推动人类社会前进的主力是人的自由之争,但除此还有许多其他的力,例如经济之争、自由恋爱之争、反愚昧之争、反恶习之争、反破坏自然之争、反战争之争、及其他种种之争的力,都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即推动社会前进的是综合力量。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认识到了,就会自觉调动一切力量来建设社会;没有认识到,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忽视或拒绝某些力量参与到社会建设中来,使建设社会的力量单一或者综合力量不足,致使社会建设进展不顺利。
十、人精神属性的由来
人的追求生存、自由、平等、关爱、幸福的欲望生而有之、终生不变。
人先天具有产生自然方面和社会方面后天精神的潜在基础。有了此基础,人的种种后天精神才得以在个体经历中产生。
人先天具有产生自然科学技术创新和社会学[1]方面创新精神的潜在性基础,由此产生的种种自然的和社会的创新欲望,属于人的后天精神的一部分。
人先天具有产生道德的潜在性基础,这基础里既有善的,也有恶的成分,道德在个人经历中产生,由于人先天所具有的产生道德的基础中既有善的也有恶的成分以及个人经历的不同,所以也就有不同道德的人。道德是后天生成的,具有可塑性,但道德的生成又与先天的潜在性基础有关,因此道德的可塑性有一定的限度。凡物质都有属性,属性都有可塑性,人也是这样。但物质的可塑性有一定限度,至为可塑,是指保留他的本质前提下的塑造,打破此前提便不是塑造而是彻底改变了。因为人性有优点,也有弱点,塑造人的目的,是削弱、去除人性的弱点、弘扬人性的优点,策略是不能急躁,具尽可能避免武力。
人的种种道德观方面善的与恶的后天欲望属于人的后天精神的一部分。
人的先天欲望都是善的,无恶的成分,人的道德实际上是对人的先天欲望的一种态度、一种是否认可或赞成的态度,实际上是对他人正当基本权利的一种态度、一种是否认可或赞成的态度。
先天性欲望加上后天性精神合成为一个现实的人的精神,肉体的他加上这种精神,就是生活在自然中和社会中的现实的他这个人。
一个普遍的事实是,绝大多数人降生后首先得到的是父母或其他血缘亲人对他在生存、自由、幸福上的关爱,亦即绝大多数人人生的第一堂课,便是好的道德教育。
由于人的先天欲望是善的,而绝大多数人的经历中又都有血缘性亲情经历、人生所经历的第一堂课是善的道德教育,所以尽管人的后天性精神中有一些是恶的,但就全人类而言,利于大多数人的即善的精神总是超过不利于大多数人的即恶的精神。这也是人类社会能够进步的一个基本原因。
人的先天欲望、人先天具有的产生后天精神的潜在基础、人的种种后天精神的特征:例如人的利己利他精神特性,都可归纳于人的精神属性之中。
可归纳于道德范畴的人的一定利己利他精神属性,是先天性与后天性因素结合生成的,绝大多数人都有既利己又利他的适中性利己利他精神属性。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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