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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犯不犯法,还是优秀企业家

火烧 2010-06-28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质疑企业高管受贿被称优秀企业家,认为其行为类似抢劫犯,指出乔洪受贿被判刑,同时批评高薪与限薪令矛盾,引发对贪腐现象的反思。

                           抢劫犯不犯法,还是优秀企业家       

2010.6.28  

抢劫犯罪,人所共知。你偷别人几千元,被逮送派出所,教育教育备个案也就放了。但若抢劫,罪名可大了,哪怕抢了200元也会被判刑。这是对老百姓的,但对企业里的领导法律就不同了,人们发现抢的有功,是优秀企业家,偷偷受贿要被判罪。  

看贵州茅台原总经理乔洪因受贿1323万元(其中800万元为财产来源不明)被判无期徒刑。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乔的党羽,为其鸣不平来了。非也,我与乔天南地北,连乔是啥样也不知道,家境贫寒,生来未尝茅台酒是啥滋味,只是从网上查询得知至乔从1999年上任以来到2006年茅台酒总产值由9.8亿元扩大到62亿元。生产总值涨了6倍多,这样优秀的企业家在监狱里度过余生,真是人才的一大浪费。  

想当初,他只要编个什么名称,利润提成,每年搞个1000万,别人也不会骂你这个登不上级别的鸟,6600年薪的都安然无恙,还是中国最有名的企业家。707万年薪的不照上二会,高谈阔论,以优秀企业家,人大代表自居。我观其公司规模,股价与贵州茅台相比可谓一天一地,一个现在股价130多元,一个股价6元多。乔洪真傻呀!  

可我觉的乔洪还算个有良心的人,还认为自己是共产党员,即使想贪暗暗的贪,也不要给党丢人,在人们目前还要有点党员的形象。所以一念之差。终身之悔。这些抢劫犯还有一点共产党员的形象吗?  

检察院这个案子办了,在企业里就逮不到总经理级别受贿的了,可以说前有古人,后无来者,经此一吓,企业里的官员都成清官了,检察院该裁人了。贪官们从一正一反的经验得到教训,偷的犯罪,抢的有功,于是就都开始抢了,连小小县级企业的领导年薪酬都超过国家主席。我发现贪官都变成强盗了。  

贪官们的枪手马上会责问我,你犯了红眼病,人家拿这么多钱是对企业有贡献。这么一说高薪就变的合理了。我为啥讲这些人是抢劫犯呢?因为也是有根有据。国家曾公布限薪令。2004年6月国资委规定:“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根据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结合企业经济,规模和收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金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级别和考核分数确定,平均为基本年薪的1.5倍,最低为o,最高为3倍。”  

你看现在都多少倍了。6600万是工人的6000倍,。707万是工人的700倍,都比国家主席的薪酬还高,贡献还大。他们不是抢劫犯是什么,限薪令不执行,成了一纸空文。乔洪6年使企业产值升了6倍,6年才受贿1323万,与这些抢的钱来比,太少了,707万,6年就是4228万,你在监狱里不后悔吗?你怎么不去抢呀,抢的不犯法,还是优秀企业家。  

虽说他们是抢劫犯,却没人去办他们的案,公检法要办案,现在最好办,抢的钱都在案,都已签字画押,不用审判。可是由谁来办案,人民的血汗白养了一批拿高薪不办案的公务员。于是,就都去抢了,越抢越大,都去抢吧,去抢工人创造的财富,都去喝吧,去喝工人的血,象陈国军那样被人打死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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