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原著 尊重现实
今年3月,我从网上看到一篇署名华生的文章,标题醒目:《坚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制高点》,读后却颇感困惑。作者大讲四项基本原则的实际内容已发生“重大变化”,究竟要坚持什么内容面临“巨大挑战”。在作者看来,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历史分野“已经模糊”,马克思时代的标准社会主义诉求已是“西方社会的普遍要素”,“人类的普世价值当然存在”……。如此说来,马克思主义理论已经过时,我们要改弦更张,另辟蹊径了。对此,我实难苟同,现提出几个问题,与作者商榷。
《共产党宣言》与
中国经济模式
《坚》文所说的“重大变化”之一是经济模式:“《共产党宣言》中说,在推翻资本主义以后一切都是按需要或计划分配的。连买卖都没有了……‘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而与之相对照,多种所有制和市场经济,现在都恰恰是我们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内容。”
这种说法似能成立,实则不然。既曰“对照”,首先要求客观准确。中国今天实行的不是笼统的“多种所有制”,而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也不是笼统的“市场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果只是“多种所有制和市场经济”,试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西方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的经济模式还有什么本质区别呢?再看《宣言》说的消灭私有制和没有买卖,是指共产主义革命的终极目标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归宿。哪章哪节说过“在推翻资本主义以后一切都是”这样呢?恰恰相反,《宣言》列举的十条过渡性措施中,就包含着过渡时期仍然存在着新旧不同的所有制和商品、市场、货币,且以此为前提的。马克思总结巴黎公社经验后,进一步提出过渡时期是一个“漫长发展过程”。这不是设想过渡时期既有工人国家和新经济成分,又有旧的所有制和商品买卖存在吗?《哥达纲领批判》明确地将按需分配置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而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则实行按劳分配,“这里通行的就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资本论》指出未来社会的计划生产和按劳分配,都得计算劳动时间,利用等价交换原则。众所周知,利用等价交换原则,也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利用价值规律。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讲到共产主义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时,特别加注说明:“在决定生产问题时,上述的对效用和劳动支出的衡量,正是政治经济学的价值概念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所能余留的全部东西。”①以上表明,马恩从不认为私有制和买卖,在推翻资本主义后立即“一刀切”地消失,而是区分大资本与小私有,分别剥夺与改造;在通过革命消灭了私有制并随着生产力的极大提高,进入充分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后,“买卖”、“价值”才完成自己的历史任务而被扬弃;它同私有制的消灭相比,是一个逐步消亡的更为漫长的过程。
既曰“对照”,就必须具有可比性。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用邓小平的话就是“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和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就是朝着马克思所揭示的社会发展的大方向前进。离开具体国情和历史方位,将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某些经济特征和政策,同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简单“对照”,本身就没有可比性,得出已发生“重大变化”的结论,自然就缺乏可信性。如果摒弃“肤浅的历史对比”,坚持历史唯物主义,那么包括中国在内的尚未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各社会主义国家,现今既有公有经济,又有非公有经济,既有计划,又有市场,同马克思说的从资本主义社会变为共产主义社会的“革命转变时期”和“政治上的过渡时期”的经济结构特征是大体相符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则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新发展。这样,我们就能理直气壮地回答对经济模式的有关挑战,毫不动摇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令人不解的是,《坚》文把我国改革后不搞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解释为“从根本上说,回到多种所有制和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承认人的自利性不是经济关系的产物,相反后者也要适应于人类作为每一个独立个体存在的物质现实”。试问,什么是“人的自利性”?不受经济关系制约的“人的自利性”,同西方的“经济人假定”、“人的本性是自私的”有何区别?唯物史观判明,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经济关系是社会关系中第一性的、最基本的关系;经济关系中又首先是所有制关系。《宣言》强调“所有制问题是运动的基本问题,不管这个问题的发展程度怎样”。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国在经济方面要改的是体制、机制,而不是根本制度,更不是“回到”新民主主义或转向西方的私有化、市场化。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客观经济规律和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建设社会主义和全面复兴中华民族服务,绝不是承认什么“人的自利性”,适应什么“每一个独立个体”,复活陈腐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或西方的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永世长存论。
巴黎公社经验与中国政治模式
《坚》文谈“关于社会主义的政治模式”时,引证了《法兰西内战》中总结的要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用真正的社会公仆替代旧国家历来窃据的社会主人地位,说“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总结,巴黎公社即无产阶级专政与旧国家机器的根本区别,一是公职人员由普选产生并随时可以撤换……二是取消常备军和官吏,一方面用武装起来的工人代替军队,同时,对所有公务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与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等等。又说“根据巴黎公社的经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在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转变时期,在国家完全消亡前,需要一个工人民主专政的过渡时期”。然后提出:“我们今天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已经不完全是马克思定义的巴黎公社或工人民主专政”。这种说法不能认为是准确的。
什么叫“社会主义的政治模式”?“社会主义的政治模式”何以建立?恩格斯1891年谈到公社的职位由普选产生并可随时撤换,只付给跟工人同样的工资时,把它称为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两个可靠的办法”②,其中并没有“取消常备军和官吏”的内容,更没有说它是“社会主义的政治模式”。
《坚》文还将马恩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说成“工人民主专政”;谈苏联失败时,又说它“政治上背弃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政权的直接民主本质、公仆职能和工人待遇的基本教诲”。这里,将公社无产阶级专政的国体即本质说成“直接民主”,并把“两个可靠的办法”与之直接挂钩。如此凸显民主,特别是直接民主,一不区分公社的国体和政体,二不区别公社的经验与教训,这是同马恩有关公社的论述大相径庭的。
马恩肯定公社“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国体是无产阶级专政;也指出它专政不力,对敌人过分宽大,如没有剥夺反动分子的政治权力,没有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没有没收法兰西银行,任凭它为凡尔赛政府服务等。恩格斯尖锐批评说:“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③。这是对社会民主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将民主与集中、民主与专政机械割裂开来和对立起来的谬误的批判。即使对公社普选的“直接民主”,也应作历史的全面的分析。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大多数中央委员心存避免内战的天真想法,又受资产阶级民主的影响,以为普选产生的才算正式的合法的机构。正如马克思所说,他们“为了避免篡夺政权的嫌疑”,革命的第二天起,就为组织普选花费许多时间,以致失去歼敌时机,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加之来不及制定新的选举法,敌对分子的选举权没有被剥夺,广大妇女没有选举权。这样选出的86名公社委员中,21名是资产阶级代表,他们没几天就退出了。这些表明:工人夺取政权后若搞普选,不仅需要足够的时间创造条件,并非“一选即灵”,而且其作用有限,不能“包治百病”。形式上的民主和合法性,应当服从于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对革命的适宜性,这是公社用鲜血换来的经验教训!
《坚》文将公社的普选说成“无产阶级政权的直接民主本质”,“无产阶级专政与旧国家机器的根本区别”之一,这既缺乏理论依据,也同历史与现实不符。直接选举是民主,间接选举是民主,协商一致也是民主。这是民主形式的多样性。公社在巴黎一城搞普选是无产阶级民主,苏联、中国人多地广,只能从间接选举逐步前行,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这难道就“背弃了”马克思主义?如今西方发达国家与亚非拉发展中国家都有实行普选的,它们是不是就同巴黎公社的“直接民主本质”一样呢?可见把“一人一票”的直接选举当作是否民主的唯一尺度衡量一切,把“普选”民主当作普天下人共同追求的普世价值到处推销,既混淆了民主的内容与形式,又否定了民主的阶级性质与发展过程。这是不科学的,也是行不通的。
公社取消了常备军和国家官吏,马克思认为是实现资产阶级革命提出的廉价政府口号,“不是它的终极目标,而只是它的伴生物”{4}。对公务员付给工人同样工资,意在废除旧官吏的高薪和特权制度,保持社会公仆本色,防止钻营禄位,这是国家仍然存在的过渡时期的过渡性措施。《坚》文将这些未能实现列为苏联失败的政治原因,难以服人。首先,十月革命后就按公社原则,用全民武装即真正普遍的民主代替旧的压迫机关、警察、官吏和常备军;人民委员每月薪金的最高标准为500卢布,大体相当于中等工人工资水平。有人擅自将列宁的月薪提高到800卢布,列宁说他公然违法,给以严重警告处分。然而由于外国武装干涉,特别是社会主义革命不是“同时发生”而是一国首先胜利后,帝国主义的长期包围、封锁与和平瓦解,迫使苏俄不得不建立正规红军和警察。它形式上同公社有别,实质都是用工农人民武装代替剥削阶级的武装。加之经济文化比较落后,战争和建设中不得不使用旧的专家包括军官。1919年初列宁提出“在一定的时间内仍要给专家们较高的报酬,使他们工作得比以前不是坏些而是好些,为了同一目的,也不能取消鼓励成绩优良的工作特别是组织工作的奖励制度”,并认为在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没有奖金是不行的”{5}。后来从工农中成长的专家和干部,也因三大差别的存在,以各种理由要求拉开工资差距。这样,等级工资便取代了工人平均工资。
苏联解体绝非什么背弃“直接民主本质”,而是从赫鲁晓夫到戈尔巴乔夫全盘否定苏联人民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用“全民党”、“全民国家”篡改无产阶级先锋队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用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替代科学社会主义,通过修宪取消共产党的领导,帝国主义与国内资本主义势力相互作用终使联盟毁于一旦。对于今日的中国,《坚》文认为“已不再平均主义”,但又“贫富悬殊”和“腐败日甚”。出路何在?就是共产党人“保持领取‘其他工人工资’的平民性质”,试问,这是生产方式决定论,还是分配决定论?西方发达国家的“全民福利”和“橄榄形”格局,由于只在“切蛋糕”上作文章,有几个解决了两极分化和制度性腐败问题呢?至于“对照”公社的普选和工资等措施,引伸出“我们今天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实际内容已“发生重大变化”,就更不敢苟同。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同公社一样,都是通过革命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后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国体和民主集中制政体,与十月革命后的苏维埃政权同属于巴黎公社式国家,其实际内容并无“重大变化”。名称、形式和具体做法的时代特点与中国特色,则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公社原则的丰富发展。
世上第一个共产党的性质与作用
《坚》文写道:“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提出了共产党人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和最有觉悟的部分的思想,但是对共产党人在工人阶级取得政权之后的作用则完全没有涉及。著名的《共产党宣言》其实是为‘共产主义者同盟’这个德国工人为主的国际工人组织所写的宣言”。如此说来,《共产党宣言》岂不成了没有党的宣言,《宣言》中的“共产党人”岂不成了非党的人,我国高中生具有的共产主义者同盟是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的普通常识岂不成了弥天大谎?
世界史表明,工人从分散到联合,经历了由进行密谋的宗派,到参与政治的一般工人组织(如工会),再组成开展阶级斗争并“力求取得在国家中的统治”的政党这样的过程。恩格斯的《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对同盟及其前身的上述变化发展作了全面论述。多年自发的工人运动毫无出路,同盟中相信马恩新理论的先进分子一再邀请这两位革命宗师参加并帮助同盟改组。为了灌输科学理论并使它同工人运动结合,马恩也乐于接受。这样同盟便于1847年先后召开了两次代表大会,取消了密谋时代一切旧的名称和做法,正义者同盟改名为共产主义者同盟,高度民主又集中统一的严密组织代替了过时的“半密谋性”团体,通过了新的章程,公布了马恩写的党纲。它以科学共产主义为指导思想,以“推翻资产阶级,建立无产阶级统治,消灭旧的以阶级对立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社会和建立没有阶级、没有私有制的新社会”为崇高目标,以“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为战斗口号。所有这些,就使它根本不同于宗派和工人团体,而成为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的共产主义政党。
那么,《坚》文为什么不承认它是政党,而仅是工人组织呢?作者解释:“只是在《共产党宣言》发表后的几十年中,随着大工业的初步发展,工人阶级的组织和政党才跟着有了改进和发展。组织严密的共产党要到列宁之后才开始出现”。这里且不说将大工业的“初步发展”从18世纪下半叶推迟到19世纪下半叶,将共产党的出现从马恩的19世纪40年代推迟到“列宁之后”(“后”到何年何月?)究竟符不符合历史实际,单说将工人阶级的组织和政党的发展,完全撇开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变化而只讲与大工业的发展“跟着”改进和发展,此种说法殊难苟同。
革命政党逐步发展提高的客观进程告诉我们,它们是同社会的变迁特别是革命的消长共命运,而绝非简单地“跟着”大工业发展,若影随形或水涨船高的。
如大工业最发达的英国,其工人组织和政党并未一路领先,19世纪60年代出现了只搞经济斗争,鼓吹劳资合作的工联主义。后来的英国工党,也是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政党。德国的大工业发展晚于英国,却于1869年率先在民族国家范围内建立起无产阶级政党。马恩曾寄予厚望,但随着资本主义的长期和平发展,德国党内伯恩斯坦修正主义泛滥,并导致第二国际破产。可是,在大工业发展落后于英、德的俄国,列宁力挽狂澜,为建立不同于第二国际的新型无产阶级政党而奋斗,不仅将德国党拒写的无产阶级专政载入党纲,而且将党名改为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按《宣言》原则,缔造了马恩希望的共产主义革命政党,并于十月革命胜利后成立了共产国际。各国工人组织和政党的发展同该国大工业的发展不成比例,这种不平衡性反映了历史曲折前进中的复杂和多变性,也证明了“庸俗生产力论”的荒谬和危害性。
说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共产党人在工人阶级取得政权之后的作用则完全没有涉及”,更是无稽之谈。马恩始终认为取得政权只是“工人革命的第一步”。“问题不在于改变私有制,而只在于消灭私有制,不在于掩盖阶级对立,而在于消灭阶级,不在于改良现存社会,而在于建立新社会”。{6}工人阶级只有不断革命,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才能彻底解放自己,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共产党的领导。将共产党的作用“终结”于取得政权,这同“革命功成,革命党消”有何区别?同声称共产党长期领导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要多党竞选,轮流执政一类说辞怎么划清界限呢?
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仍完全正确
《坚》文称“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若干原理和历史结论需要更正和发展”。首先以《宣言》为例,“如果说,仅仅存在了两个多月的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巴黎公社就促使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共产党宣言》作出重要更正,指出‘这个纲领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过时’。那么,有了20世纪以来共产党人夺取政权包括大多又失去政权的近百年的经验教训,在有了社会主义中国30年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之后,《共产党宣言》的进一步修改显然已经不可避免”。
查对《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有些地方已经过时”,是指第二章末尾提出的革命措施,如果在今天许多方面“会有不同的写法”。《宣言》中的“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经过总结1848年革命经验,马克思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科学概念和必须摧毁旧的军事官僚政府机关。公社革命则从实践上证明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存的国家机器,必须打碎并建立公社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等等。可见所谓“过时”,一不是“若干原理和历史结论”,而是“有些地方”的写法和提法;二不是仅仅两个月的公社经验就要“更正”《宣言》,而是整整25年两次革命的实践检验,使马克思主义更加丰富发展了。
“不管最近25年来的情况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个《宣言》中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7}。伯恩斯坦借口《宣言》等的一般原理“过时”,要“修改”马克思主义,从而变为臭名昭著的修正主义。上世纪西方有人写了《资本家宣言》、《非共产党宣言》,妄图攻击和替代《共产党宣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正确,在于既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国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苏东共产党人失去政权,绝非马克思主义“过时”无用,而是背离“老祖宗”,走上了民主社会主义的不归之路。将国际共运百多年来的经验与教训混为一谈,断言《宣言》的进一步修改不可避免,这与马克思主义“过时”论何异?意味着步谁人后尘并按什么方向修改呢?
该文前后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对此作了回应。一曰:“八小时工作制、普选权、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影响国民经济核心企业的国有化或国家干预与管制,用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缩小贫富差距,增进社会平等,这是19世纪马克思时代的标准社会主义诉求,现在都已是西方社会的普遍要素。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历史分野,现在至少在不少领域已经模糊”。谬哉此论!我们说,上述诉求本是马克思时代各种庸医只能暂时止痛,不能祛除病根的社会改良措施。连俾斯麦也鼓吹“国家社会主义”,但他坦言这可“赢得国家的巩固”,又可“削弱社会民主党的政治组织”。此种一箭双雕之策,至今已为西方普遍采用。民主社会主义者早就鼓吹社、资两制相互渗透、吸收、趋同、混合。戈尔巴乔夫说社会主义的一些特征成了西方社会生活习以为常的部分。我国有人宣扬两制趋同,世界大同。所谓社资分野已经模糊,是不是这类奇谈的回音?马克思主义不拒绝改良,但反对社会改良主义,反对把它同马克思拉扯在一起。
二曰:和平、自由、平等、共同富裕“这些可以溯源自空想社会主义乌拉邦的诉求,现已成为现代文明人类不能否定的基本价值。因此,人类的普世价值当然存在”。“社会主义就其最广泛的意义而言,已经不再是一种理想,而成为未来人类要继续繁衍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说的国家机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压迫和剥削的不平等制度不是被消灭,而会‘自然消亡’的观点确实包含了一种天才的直觉”。此言差矣!当今之世,恐怕只有民主社会主义者把自由、平等、公正等奉为“普世价值”,认为这样的社会主义不再是理想而已成为人类发展的必要条件,并以此否定《宣言》揭示的资本主义必然灭亡而代之以自由人联合体的远大理想。如果说压迫、剥削制度和国家机器会“自然消亡”,那么,《宣言》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革命和专政的原理岂不通通过时失效?须知恩格斯说的“自行消亡”{8}指的是无产阶级国家在阶级消灭、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后,镇压不再需要,干预自行停止,它同剥削制度及国家只能通过革命被消灭和打碎形成鲜明对比。但当时德国党的凯泽尔却宣称无需革命,俾斯麦制度自身会垮台,“本质上受不可抗拒的进一步发展所制约的国家和社会正在自然地长入社会主义”。以这种“自身”垮台、“自然”长入的自发论为基础,福尔马尔提出通过议会可以“和平长入社会主义”,这被恩格斯批评为“和和平平的更危险的机会主义”。如今把剥削制度及国家“自然消亡”论说成马恩的“天才”直觉,这同认为马恩晚年也成了民主社会主义者的怪论有什么区别呢?
通过以上辨析可知,所谓四项基本原则已发生“重大变化”,不知坚持“什么内容”之说,缺乏理论和事实根据,是不能成立的。四项基本原则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核心要义,我们的立党立国之本。历来资产阶级攻击它,机会主义者篡改它。我们要把它当作科学认真学习研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后进入共产主义的实践中,敢于坚持、捍卫它,善于创新、发展它。这样才能避免将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虚无主义、西方的普世价值和实用主义等当作“新思维”照抄照搬而受骗上当。改进学风、文风,当前首先要道实情,讲实话,坚持实事求是,切忌唯“新”是从。也只有这样,才谈得上“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制高点”,完成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这些看法不一定正确,欢迎读者批评指正。?
注释:
①②④{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1、13、58、755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6页。
{5}《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28页。
{6}{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8、2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