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拯救你,中国式慈善?!
拿什么拯救你,中国式慈善?!
(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董永亮/易珺师妹)
中国是一个对历史情有独钟的国度。中国的企业家似乎都程度不同而又概莫能外地背负着沉重的“原罪感”。受传统偏见束缚,每每提及企业主,人们都会有意或无意地把他们与见利忘义、为富不仁等语境词汇联系起来,于是“仇富”心理出现了。人们盼望忽然某一天,“爱是美德的种子”的普适价值成为时尚流行,“多建一所学校,就会少建两座监狱”的常识真谛变得力重千金,“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沉淀积聚为时代的最强音,我们的慈善事业不再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羞羞答答,而被容纳接受于每个社会成员的心灵中。
只有民间的睿智、财力及创造力,才是中国式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原动力。古人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之有度。追求利润、降低成本是企业追求的目标。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走“先污染,不治理”的老路子,抛弃了作为最高价值的社会责任意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呈现出不佳、不平衡的特征。首先,众多企业感恩回报理想缺失,漠视社会效益。中国企业家拥有璀璨的今日,除了个人奋斗,应归功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方针政策和作为庞大消费群体的社会大众。其次,由于立法的不完善,制约的缺失,导致作为NGO的中国民间慈善捐助机构之处境相当尴尬。制度不好,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第三,行善施惠方式陈旧滞后,不能与时俱进,可操作性不强。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富而思源”的团结互助精神应当被推崇倡导,“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损人利己观念早该被反对抛弃。企业家要有赤子情感,深刻认识到社会大众是企业效益的根基血脉,从而为“富二代”树立一个责任榜样。法者,天下之公器。要逐步推进慈善立法,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推动慈善捐助公开透明,建立问责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积极吸收国外慈善事业的有益做法与宝贵经验,在捐助方向、钱款用途等方面进行结构优化,争取“与世接轨”。
把创造财富的权力还给人民,让慈善事业回归民间,这是明智的选择和理性的归宿。然而,拯救中国式慈善事业,让其大行于道,力求造福当今、泽被后世,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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