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的迫害远远超过‘文革’--答一位省政府高官的短信
答一位省政府高官的短信
李曦光
我在榆次四中任教时,1981年8月,根据榆次四中老师们的议论和原中共晋中地委文委副主任程子升的谈话,接连给中共中央写了三封信,举报原榆次市教育局领导挪用贪污巨额教育经费的腐败问题。当年9月17日,榆次公安局诬蔑我“殴打他人”,非法把我关进拘留所34天,背铐5天4夜,前铐4天4夜。我的手腕被铐子卡的露出了骨头。在这期间, 9月26日 ,榆次公安局又以“不断无理取闹,妨害公务,屡教不改”的莫须有罪名,经中共晋中地委领导批准,给我下了劳教三年的通知,同时用威胁利诱的手段,强迫我的生父写了让我“保外就医”的保书,于 10月22日 让我的弟妹们接出拘留所,在我身体极度虚弱,无家可归的情况下,于 10月24日 把我送进太原精神病院。我带着当年9月19日刊登我的一篇题为《建议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定期召开生活会》文章的《山西日报》,一入院就向院方说明真实情况。 1982年2月24日 ,我的一个弟弟把我接出院。 1982年9月20日 (当时我在万荣县贾村中学替一位请了产假的外语教师给高中毕业班和高考补习班代英语课),榆次公安局让太原精神病院一位从未接触过我的女医生写了我“患精神分裂症”的伪司法医学鉴定书。1984年、1986年和1990年我又三次被殴打捆绑关进精神病院。我前后四次住精神病院共20个月多的时间。因为拒绝“治疗”,我曾两次被捆起来,上电。
近30年来,我不断上访告状,各级公、检、法和信访部门一直推诿。2009年3月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郭慧民带领省信访局和教育厅的三名干部到我家来下访,还带来价值约200元的鸡蛋、水果。3月26日的《南方周末》报评论版刊登了我的题为《领导竟如此对待上访者》的短文,表达了对郭慧民的感激和信任。4月10日,《山西法制报》特别关注版也以《用什么缩短上访的路》的标题作了突出报导。 7月24日 ,郭慧民给张平副省长写了请示。令我吃惊的是,他竟歪曲事实写成“71岁退休教师李曦光早年在榆次任教,因反映其他教师弄虚作假问题受到不公正待遇,……” 7月27日 ,张副省长批示“请张璞市长阅处”。 11月2日 ,晋中市张璞
市长的秘书成国栋给我发来短信“正在核准情况”。12月29日又发来短信“很快有了结论会通知你”。今年1月14日上午,我在郭慧民的办公室和成秘书通电话,他说“一两天就有结论了”。然而1月19日下午,成秘书却给我发来短信“我已不在晋中工作,你联系下其他人”。我立即去找郭慧民,他却装出一副无奈的样子。1月28日下午,我高举标语牌在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场外示威。春节刚过,郭慧民给我发来短信,欺骗我说,省信访局已督办,让晋中市妥善处理。
从 9月12日 上午开始,我不分昼夜地给山西省和晋中市榆次区负责信访工作的主要官员们发短信:“每逢佳节倍思恨,举报贪官被拘禁;仇深似海怎能消,当今青天脸亦阴。”
9月14日 上午郭慧民给我回了短信:“李老师:您无偿献血十分感人!生气伤身,激语伤人。愿您的爱心融化积怨,播撒春雨!望保重身体,我公务繁杂,不能及时回电,请谅。”
我又不分昼夜地给他回了许多短信:
“我是以近七旬的年龄,几次不顾可能损害健康的风险去献血的,这是与一般献血者不同的。我没有积怨,只有对贪官们的刻骨仇恨。难道您不恨害国害民的贪官吗?”
“真正的爱和真正的恨是一致的。有大爱必有大恨。爱人民,恨贪官;爱民主,恨专制。不是我的语激人,而是《信访条例》规定的期限早已激人了。违反《信访条例》的责任人是应受惩处的。”
“事实证明:我们的政治体制是尽量保护贪官的。为了保护贪官,不惜损害人民利益。实在保护不住的贪官才惩处。”
“为了改变这种保护贪官的政治体制,我不惜自己的生命!”
“民主和专政(即专制)是水火不相容的。要专政就不可能要民主。所谓的‘人民民主专政’就是极权专制。”
“民主和法制是统一的,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民主就没有法制;没有法制也就没有民主。”
“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所谓‘人民民主’就是‘人民人民当家作主’。这多余的‘人民’二字证明了这种民主的虚伪性和欺骗性。我们的法律和法规基本上是废纸。因此,大多数的贪官受到保护。因此,产生许多冤案。因此,许多冤案很难平反。”
“虚伪的信访制度恰好证明了我们的‘人民代表’代表不了人民。如果‘人民代表’能够真正代表人民,何需让人民去信访?”
“虚伪的信访制度,虚设的信访机构,哗众的‘大接访’,这就是所谓的‘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民主)’!”
9月15日 下午,郭慧民又给我发来短信:“无限上纲。别把谁也当敌人。”
我回复:“您无法掩饰我们政治体制的严重问题。难道官员可以肆意不遵守法律法规吗?难道《信访条例》没有明确的期限规定吗?请明确具体地说,我的什么话是无限上纲,什么话是乱树敌。”他这样结束:“别争了。健康第一。”
9月15日 晚上,郭慧民又发来短信:“李老师不要自己气自己了。”我答:“有气不排会憋死人的。”
他:“您太幽默了!”
我:“现在的社会还允许人排气,比起我被长期非法拘禁那时,确实是很大的进步,但仍是极权专制的政治体制。我的‘违法的精神病人’的冤帽还未摘掉。我被非法拘禁关进精神病院的风险依然存在。对此,我将以‘人生七十古来稀’的心态泰然应对。我曾几次自杀过,都因无法放弃对可怜的孩子们的责任,而在最后时刻放弃了死。要不是我的学生、同学和朋友们的热心帮助,后果真难料!恨难消啊!我一定要健康地活。我一定要报仇!”
他:“生命可贵!父母所予!生活美好,艰辛当乐!”
我:“我无法想通的是:为什么对我的冤案,今年初就核准情况了,却就是不给我结论?搞得的什么鬼花招?!看来,您的职责就是说服受贪官们迫害的举报人不要告了。您的职责就是保护贪官!您的职责就是让受贪官们迫害的举报人‘艰辛当乐’,让贪官们作威作福!”
“为什么怕给我恢复从未违法,从未患过精神分裂症的名誉?”
“为什么怕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
“为什么怕暴露贪官们集体贪污,狼狈为奸,相互勾结迫害举报人的罪行真相?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当我识破您伪君子的面孔后,大快人心!”
他:“李老师:您骂我我不生气。您年纪比我大,又有过去的经历。我‘文革’也受残害。要乐观。我一直督促,但我也即将六十岁了。工作繁杂,不能随时回电。望谅。”
我:“我在‘文革’中是‘现行反革命’,重点批斗对象。‘文革’的冤案早已彻底平反,我不能再有意见。我在‘文革’中还未戴过铐子,未被关进精神病院。晋中榆次的贪官们对我的迫害远远超过‘文革’。我一直珍藏着的公安局、检察院和信访机构的文件,是当年晋中榆次党政领导迫害我的证据。”
“党和政府明明错了,就是坚持不纠正。这就是共产党的‘实事求是’吗?!这就是共产党的‘有错必纠’吗?!”
他:“我又督促省查办处。中秋快乐!”
我:“无限期的督办等于不督办!”
2010年9月20日
电话:13753164264 0351-7246059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王村南街61号 8-2-3
李曦光身份证号码;142303193806081631
部分有关人员的手机号码
郭慧民 13513616119
梁雨润(山西省信访局常务副局长)13903510907
史保兴(山西省信访局督办处处长)13834587932
成国栋(晋中市市长秘书)13403540128
刘玉(晋中市榆次区信访局局长)13068039448
郝崇华(榆次四中校长)13096636802
董刚健(榆次四中原副校长,曾负责殴打捆绑李曦光,把李关进精神病院)13191145055
张平喜(榆次四中职工,曾跟随董刚健殴打李曦光,把李五花大绑,拖上卡车游街示众,送到教育局,再送到精神病院)13935426161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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