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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公权力是百姓遭殃的罪恶之源

火烧 2011-05-19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茅台镇强拆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政府暴力执法、拒绝补偿,暴露出公权力腐败问题。文章指出政府应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权益,呼吁关注公权力滥用现象。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导语:5月1日,贵州茅台镇以建设白酒一条街提升形象为由,突然通知百余家商铺,要求在2天内全部搬迁。涉及到的经济损失自行负责。面对没有搬迁的众多商户,茅台镇政府派出由城管,公安等组成的执法队伍用棍棒锤子砸烂商户的东西物品,强扣商户店铺货物。面对央视《焦点访谈》记者的采访,茅台镇镇长袁仁涛竟然口出狂言:“他们打乱了老子的规划!要想补偿安置方案不可能!政府没有资金买单!”

    当笔者第一天在腾讯网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我还对其真实性表示怀疑!毕竟,这样的大规模打砸行为,除了新疆那一年暴乱发生过外,我也只是在电视剧里看过。所以想来想去只能够和强盗土匪挂上钩。我万万不敢想象这种事情竟然会出自咱人民政府官员之手!

    试问袁仁涛:茅台镇政府是谁之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呢还是你私人的政府?如果你不回答或是回答不了的话,那么就先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三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宪法里说的明明白白: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受工人阶级的领导!其二:国家行政机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其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然而,事实上全都反过来了。本应对人民负责的政府不对人民负责;本应受人民监督的政府不受人民监督,而且其政府领导竟然还耍起了流氓当起了无赖!还谈什么是人民的政府呢!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需要搬迁,最起码首先要给搬迁户做好思想沟通,解决好经济补偿问题。作为堂堂一镇长,好歹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干部,面对人民群众利益攸关的大事,不但不做好一个“公仆”的应尽职责,为民排忧解难,想民众之想,反而态度是如此的嚣张;语气是如此的狂妄;行为是如此的野蛮!像不要脸的泼妇似的叫嚷“要想补偿安置方案不可能!政府没有资金买单!”请问天底下还有比这更不要脸的吗?

    面对他的衣食父母,张口就是“老子”,活脱脱一副痞子的嘴脸!也许在他的心里认为:“我即是法,法即是我”,倘非如此,又怎么会干得出此等只有强盗才干得出的事情呢!

    尽管当地的上一级政府已经出面予以处理这次风波,但是,风波过去后也留给我们更多的思考:如袁仁涛这等恶吏,其思想水准和道德观念是如此低劣,他倒底是凭什么坐上镇长这一职位的呢?在我们看不见的背后到底还隐藏着什么黑色交易没有?这尚是一个让人浮想翩翩的疑问!虽然他现在暂时被撤职,但是,如不挖掘出他的升迁历程及其后台关系的话,或许日后还会有更多的王仁涛、张仁涛、李仁涛等等!

    近年来,老百姓在日益腐败的公权力面前越来越显得渺小和无助。各个地方的形象工程入如同雨后春笋般此起彼伏。为了政绩和利益,他们打着“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幌子,在表面的和谐掩盖下,做出了多少伤天害理违背良心的缺德事!这些批着光鲜外衣的伟大“公仆”们,你们真的该对自己的行为反思反思了!你们的强盗行径只能败坏共产党的形象!你们的强盗行径只能让老百姓骂共产党的娘!你们的强盗行径只能够让你们在老百姓心中越来越丑陋!

    相信物极必反,如果再不回头是岸,人民迟早会把你们埋葬!天作孽犹可活人作孽不可活!是反思悔改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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