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如何为人民才有正义?
贺卫方写了几篇文章,分别是《律师和正义》和《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据说颇有些轰动效果。说实话,这位大教授大律师,文笔倒很普通,但涉及到的话题却很有份量。
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写简单点,好懂些。法律上的事,我稍微归纳了二三点贺卫方讲的观点。也就是,为谁说话?如何角力?最后就是大家扯不清又爱扯谈的正义。简单来说,程序如何为人民才有正义。当然,象贺这样的专家可能不大喜欢“人民”,可能会偏爱“公民”。
为谁讲话?律师当然是为当事人讲话,不可能是为人民服务。但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为当事人讲话,有时候又会被人指责为替坏人说话不择手段。作为律师,如何选择当事人才能既赚到钱又不失社会正义,这确实是两难。就李庄案而言,为了多搞钱,明目张胆地纠集专家学者替黑社会说话,甚至动用黑色权力对抗红色社会,这样的律师不一般。如果有人急需来自法律上的正义,小则江湖百姓,大则商界巨贾或庙堂高官,象贺这样的法学专家或律师又会为谁挺身而出?
如何角力?这里好象涉及到了技术层面上的程序,也就是生活或工作中的流程而已。但是,流程一旦傍上了法律,好象身价倍增高深莫测,这是因为政治。贺在文中谈到,与政府角力,与司法部门各个环节角力,其中贺在文中指责重庆“运动式”联合办案或执法。如果不是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估计很难搞清楚如何角力,究竟应该如何角力。顺便说一说的是,司法独立,这好象是个大流程,但并非是真正的司法民主。相反,由于老板有赏,黑律师和黑社会则不可避免,有点象黑工头和黑砖窑,而且,他们会轻松快活地在流程中钻空子。
涉及到法律上要说的事情还很多,但是,有些国家层面上的大事,我看还是少谈为好,也没必要因为法律而指点江山说正义。看看历史上那么多的大学者,在现实社会中并没有什么太多的良策或者也没有太多可圈可点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