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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说对茅于轼是公诉还是母诉

火烧 2011-05-23 00:00:00 网友杂谈 1034
文章围绕茅于轼是否被公诉展开,讨论谎言在政治与文化中的影响,回顾历史档案中的案件处理,反思当前法治建设与异质思维争议。

    近日,司马平邦先生写了篇文章《对茅于轼是公诉还是母诉?》  

    我本人参加了“北京市人民公诉茅于轼和辛子陵”签名,当然是以笔名参加的,但也声明,如果确实需要,我本人绝对随时亲自出面参与。  

    长期以来,大概是从谢谢是个头戴假发的婆娘开始吧,一个接一个,一番接一番的谎言,成了政治,成了经济,成了文化,成了民间,成了日常,成了生活,成了生存。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们总可以很快就发现,每个昨天还口口声声是真的东西,第二天就被证实是假的,而且,我们除了知道假的是真的外,确实还没有感受过什么还是真的。  

    造成这种局面,一是因为有人在政治上需要用谎言替自己洗礼,一是部分不学无术的知识分子发现谎言可以为自己争来名利,结果,终于导致另有所图的肮脏势力挟洋自重,着手更专业与更无忌的挑战:试图用所有的谎言,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这已经完全超出了始作佣者的想象,更超出了某些试图以层积历史手法为自己树碑立传者,和部分不知道生死为何物只知道谎言可换名声可获巨利可得权势者的想象。  

    因为偶然的原因,本人曾经接触过大量的历史档案,其中包括不少著名的案件,期间跨度从解放前至改革开放后。而最让俺唏嘘不已的,是毛泽东时代的那些案件档案:前辈们办事真的非常非常认真,程序真的非常严谨非常复杂,对涉及的所有细节无不小心翼翼,左右旁证才作结论,完全是近三十多年来所谓法制建设取得辉煌灿烂期间那些只求程序走完了事的案件可与同日而言的——当然,毛泽东时代的案件结论,确实有些是让人笑起来的。例如,确实俺就看到有自己熟悉的人被判了反革命鸡奸罪,也有因为将钢水故意冷成铁砣砣的反革命破坏生产罪的。但是,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价值观,就如昨天醉驾是风采,今天醉驾就是罪一样,没有什么值得右右们耻笑的。从犯罪分类上,革命不提倡鸡奸,不提倡破坏生产,因此,判你反革命什么什么罪,有什么值得改开后遇见亲人了般又哭又啼的呀?  

    但是,奇怪的是从没有任何人愿意站出来对过去的事实真相作过说明,也从没有任何人因为撒谎扯蛋受过教训,甚至于,竟然绞尽脑汁为欲杀人的人,发明了个“异质思维”的新词,继续沉溺于“包容异质思维”的自欺欺人谎言中。  

    无论是公诉还是母诉,都必须对着茅于轼、辛子陵这些已经连泼妇骂街的言说逻辑与底线都不需要,却又可招摇于市的垃圾采取行动吧。  

    ——哪怕只是为了让中国人的后代知道他们的父辈、爷爷辈是些认真,朴实,勤劳、勇敢的,用热血和生命,用诚实的劳动建立、建设他们的国家,为自己和后代的幸福贡献着光与热的人,一些绝对非常值得尊敬的,无私的人;  

    ——哪怕只是为了让中国人的后代知道,中国人民并不是靠谣言和假话重新站了起来;  

    ——哪怕只是为了证明中国人,和让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人知道:中国人并不全是羞耻心也丧失了的疯狗。  

     ——哪怕只是为了证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了声音者,才是真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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