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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药家前后两案背后的“幽灵”西电老汉

火烧 2011-11-26 00:00:00 网友时评 1027
文章探讨药家鑫案与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之间的关联,指出案件背后隐藏的法律与社会问题,强调司法资源浪费及诉讼技巧滥用,呼吁完善法律关系处理机制。
                               ---药庆卫状告张显“翻案不得人心”
 
                                               楔子
 
       我孤陋寡闻:听说丶见到过当事人状告曾是自己代理律师的人和事,没听说过杀人犯罪伏法后第21天反将被害致死家属公民代理人诉至法院的,然而事实却真实地发生并且两度庭前证据交换后的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一案行将在西安雁塔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自从药家鑫因废除死刑"论"悄然地变称为废除死刑是"司法理念"的今天,反观因李玫谨称药家鑫这孩子八刀杀人是钢琴连续动做的法界"精英"诠译此案杀人犯罪动机源于机械动做的"心理"与"孤立"的家庭教育所致而故意规避社会意识丶学校人文教育"无关"的导向当初,于是对"故意规避"由质疑废除"死刑(论)司法理念到愤怒地"关注"了此案。而今,企图放弃对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一案的继续关注已成为不可能,因为药家案后案比前案不仅更为复杂且"两案"有其内在深处的逻辑关系丶法律关系及其影响法律制定丶执行丶完善走向的社会文化和意识。因为,这些看似枯燥乏味的概念丶定义丶名词的内涵实体现状己实实在在地影响着平民生存的现状和将来...没办法天生我无才却好管"闲事"而不安分守已呢...!

    尽管药家鑫八刀杀人与其父药庆状告张显名誉侵权一案是刑丶民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但所谓"张显名誉侵权"一案再次引起轩然大波,我在关注的同时注意到此案浪费司法资源的情形,向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对于已尘埃落定的刑事案件为背景和原因的所谓"名誉侵权"案,应当在受理时不妨借用"先刑后民"的法定原则认真审查后再决定是否立案,从而完善并补充刑丶民两个不同案件法律关系可能出现的有人以达翻刑案之目的浪费司法资源;对于因信息不对称而决定立案的所谓"名誉侵权"案之诉在原告当事人败诉后,明确其向对方(被告)当事人予以恢复名誉和经济赔偿的法律规定,以达社会和谐本质规定性要求,有效防止利用诉讼技巧讼棍式的无理缠讼已成为我们司法实践中面临而不可忽视的问题,理由如下:
 
   一丶为翻药家鑫伏法案而诽谤张显"言杀"的逻揖可悲之处
 
   药家鑫杀人伏法仅21天后今年的8月4日张显才知道药庆卫起诉他所谓的"名誉侵权"已为西安雁塔法院立案,稍有法律常识者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一所谓"名誉侵权"之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着事实上翻药家鑫杀人案的非法目的。却无奈刑丶民两个不同案件法律关系的不同在于:
    1.药庆卫之子杀人后128天对被害人家属不见面不道谦等法院人称"二不一等"与的药家鑫杀人伏法仅21天后态度与时间上的极大反差;
    2.张显8月4日才知道药庆卫所谓"名誉侵权"之前的央视名记柴静8月2日到药庆卫家采访,8月3日到张平选家采访,并问了张显在药案中的事情时间上先与后的密锣紧鼓人称选择性"眼瞎"丶"失明"的醉翁之意不在酒与兰和身兼药庆卫个人授权"两职"的"官方发言人"和"代理人"先于法庭证据交换之前媒体一系列"重磅材料"对张显因"造谣"而构成名誉侵权狂轰滥炸地先声夺人式的企图干扰法院审判之媒体"定性"可谓壮观,真与身着警装李玫谨"这孩子"嘣丶嘣丶嘣杀人八刀钢琴连续动作有得一拼。于是紧接着互联网上声讨张显"造谣言杀"了药庆卫之子呼声急的急呼声再度引起与之抗衡的张显正义呐喊之声纷纷...随着再度交换证据因超越法定期限而使张显与药庆卫庭外和解因药方偷录的电话录音被法庭依法拒绝,而致药庆卫在尴尬的同时,所谓"名誉侵权"之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着事实上翻药家鑫杀人案的非法目的显露于世人面前。
    人们不禁有如下几问:
    一问,难道庭审中由公诉人出示于法庭的一系列间接证据的药八刀杀人的刀丶被害人尸体丶法医鉴定与药家鑫法庭口供与忏悔这一直接证据相互关联互相印证查明的杀人事实是张显"造谣丶言杀"的结果吗?
    二问,在所谓张显"造谣丶言杀"了药家鑫与其依法被处死刑的结果之间的标准是法杀还是所谓的"言杀"?
    三问,不是杀人犯的"杀人犯的父母"药庆卫夫妇有着兰和律师丶嘶哑老汉丶黄金海滩明里暗里如西电老汉一帮"高参",却为何不依法定程序对药家鑫杀人案不服而申请再审,启动对原判的审判监督程序而非得与"造谣与言杀"随波逐流地走当年汉奸"曲线救国"的路子而曲线救子呢?如果药庆卫还是个男人不否认其子杀人事实而伏法,以示对共和国法律尊严的"敬卫"而与"曲线救子"划清界限,为何不针对"造谣言杀"了药家鑫的无耻流言蜚语至少在互联网上发表个"官方发言"而予以澄清表态呢?恐怕是难以用当初药庆卫回答新京报记者所言"我是按照程序走"所能一言一蔽之的问题在于如下论据: 

//@May-it-be-u: //@摩羯爱猫:请张显激情回答@黄金海滩-1978 : 二问张显现象,我国无论是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有错案再审制度,也即审判监督制度,依你们的看法,发表对一宗旧案与法院不同的看法即为翻案,那么,错案再审制度又为何而存在,为比嘴大嘴小和网络煽动能力而存在吗?转发(18)|评论(2)11月19日 23:58 来自新浪微博

    "发表"与法院不同的"看法"在既无证据又不依照申请再审程序规定从而启动法定审判监督不是违法翻药家鑫杀人案是什么?黄金海滩是药庆卫律师代理人兰和因剽窃同行律师办案业绩,丢了律师执业证照而羞于面对法庭,由嘶哑老汉"补缺"的小跟帮,数年来于却热衷于为翻药案而可能为名誉侵权案药方公民代理人之一者。黄金海滩的可怜不仅在于他不懂法更在于其不懂装懂,试问:一个人对法院判决的"看法"这一观点可以不要事实和法律规定的准绳,那么以事实为根据,依法律为准绳的法定原则从何谈起?这种违背逻辑论点(看法)丶论据(事实)丶论证(结论)三段论常理的SB笨蛋定律思维方式,能通顺利过律考才是怪事!更要害的是法律明确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的当事人对生效判决不服享有"申请再审"的权利,为何药庆卫丶嘶哑丶黄金海滩及其同伙有法之大道可走却视而不见,却偏要走"曲线救药"的羊肠小道而发表什么"看法"?正是"兰和现象"招集狗熊窝里狼而由桃花老汉更换马甲为西电老汉倒鸡毛式的"变身"的幽灵以不断发文丶致信于“嘶哑老汉”的目的---唯恐天下不乱而通过名誉权个案的胜诉以达西奴汉奸卖国群体颠复共和国的目的。而最受"幽灵"青睐的唯嘶哑老汉一人也,更是兰和之后兰和现象享此殊荣的姣姣者!

   再看如下一位博友所言我们会发现,西奴汉奸文化"人性"招牌下一代青年中被毒害而致的假丶恶丶丑与蕴藏于内心深处平民真丶善丶美爱国文化的"隔空搏弈"竟是如此的令人可赞与可叹:

张妙(被害人)的父亲在接受采访时说:“当时(药家鑫被处决时)还是高兴的。现在想起来,我还有两个孩子,药家已经没有后人了。”随后低头不语了。药家鑫母亲喃喃地说:“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他为什么要带刀子呢?”药案的判决迟早会成为中国人的耻辱,我们所谓的道德义愤剥夺了一个一时糊涂的年轻人悔改的机会。转发(300)|评论(504)8月22日 16:31 来自新浪微博(估计上引所言者看法是个无知的年轻者故未显示其马甲)

      张妙父当时(药家鑫被处决时)还是高兴的。真实地反映出老人失去亲生女儿由悲痛而获得公平正义法律的保护人权的高兴,而随后低头不语了...,则正是对法杀药家鑫一个年轻生命失去而丢下与自已同样失去女儿一样悲痛对药家父母同情的那颗中国平民善良大写的"心"字!张妙父的一个无言地"低头不语了...",把个状告被害家属公民代理人张显"名誉侵权"的曲线救犊药庆卫灵魂深处的丑与恶彻底地亮了"相",决定了围着药庆卫当代理人的"兰和现象"是嘶哑老汉一类社会小流氓的犬吠背后桃花老汉更换马甲为西电老汉幽灵出现的必然性...。道是微博一好友周xxx私信里敏锐而直言不讳地指出:这种货色如此嚣张,一定有境外势力作怪,看看西电的言论与西方反华势力多么相似。我认同,于是拙文又出笼了...。

 丶非议傅慰刚先生捐款善举的可笑与可耻

       2011年11月9日题为由西电老汉与桃花岛老汉两马甲互换的“幽灵”其<<张显手段大揭秘>>一文第十八称:就地分赃。药家鑫死后,仅张显公开的几笔大额捐助已近百万。那些雪片一样飞来的民众捐款,不仅捐款人都已经被张显王辉给忘记了,钱也早已经被他们瓜分殆尽。这真是:张显王辉,买房盖房;挥霍无度,就地分赃(有相当一部分的捐款还被支付给张显雇佣的网络水军了)。
    张显公开的捐助是多少,不在于量而在于质的法律规定性,如同动刀相向而死人不一定构成杀人罪,而是以行为事实为基础依<<刑法>>规定认定是伤害致死还是其它如正当防卫的界定,同理“幽灵”所称傅慰刚先生的自愿捐款依法而言是法定的"承诺"行为并且这一"承诺"产生于药家鑫杀人案伏法之前兑现于其伏法之后。是法定的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共和国《合同法》第188条规定:“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 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如同中国民间习俗由在世主张父母主张或委托他人协助主持下对其子女的"分家",尽管这种分家的结果是按份分给自己的所有子女与<<继承法>>"按份继承分割"相同,但我国没有"分家法"而<<继承法>>规定的继承只能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才发生的现状,于是依据民法公民有权处分自己合法财产的原则,对于在世父母主张的"分家"依法形成法律认可为合法的“赠与”合同,也是民法公序良俗原则体现的结果。可见"兰和现象"的人们对傅慰刚先生为首的道德义务性质为被害人家属捐款群体的善举,进行恶意人身攻击和辱骂源于“幽灵”西奴人性恶的操纵与无知所为,无知者为何不思考自已面对傅慰刚先生们善举的诽谤与指责道德丶法律依据可有?!而所谓药家鑫死后,...几笔大额捐助已近百万云云之说种种如此钟情地关心其"走向"的“幽灵”及其嘶哑老汉丶黄金海滩可知,唯有傅慰刚先生们的儿女子孙才有资格过问捐款"走向",你们有"资格"吗?就不怕天下人耻笑SB笨蛋定律所致爱钱甘当他人子孙可耻指责与嘲笑?好一个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西电老汉与桃花岛老汉两马甲互换的“幽灵”声称:那些雪片一样飞来的民众捐款,不仅捐款人都已经被张显王辉给忘记了,钱也早已经被他们瓜分殆尽。这真是:张显王辉,买房盖房;挥霍无度,就地分赃(有相当一部分的捐款还被支付给张显雇佣的网络水军了)。请问证据何在?没有证据构成何类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自已打开法律书籍对号入座,这正是西电老汉与桃花岛老汉两马甲互换而不象张显实名那样公开坦然而宁可“幽灵”般地躲在暗处左右如嘶哑老汉丶黄金海滩一类无才敢"勇于"面对法庭熊辩却不敢现其真身心虚所在的伎俩,恕我直言没用,还是显身为妙!

    三丶孔庆东与张显被幽灵所骂的共性

    我在11月21日发出微博提醒人们注意:药庆卫状告张显西电老汉与桃花老汉的"变身"正是嘶哑老汉背后的"幽灵"即,2011年11月9日<<张显手段大揭秘>>的笔者是同一个人。

    <<大揭秘>>三、断章取义。药家鑫那句“农村人难缠”,一定是在特定语境下的应付之语。药家鑫杀人的时候脑袋里几乎是一片空白,根本就不可能去想那么多。但如果审讯人员一再追问他“当时”的想法,药家鑫只好随口找出一个“想法”来回答。可是,“农村人难缠”这句话,却在张显的麦克风中一再放大。最后居然会演变成比药家鑫杀人本身还要严重的案件情节。诸如此类的断章取义,在张显的表演中简直是信手拈来、随处可见,并且毫无顾忌。

    不难发现上引<<大揭秘>>对药家鑫杀人动机所言:"一定是在特定语境下的应付之语丶几乎是一片空白丶认为药家鑫只好随口找出一个“想法”来回答"是药家鑫伏法前对他讲的,还是伏法后托梦于他的"真诚表白"呢?!

    杀人犯罪动机是犯罪目的的"一闪念"从而产生为剥夺他人生命而杀人之目的。

    所谓杀人犯罪的主客观统一就在于,杀人者之目的与杀人行为及其后果统一的依法认定。而药家鑫杀人动机正是源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农村人难缠”决定了他在开车撞人后表现出瞬间的"一闪念",于是为剥夺他人生命而杀人之主观目的与残忍杀人行为统一了,则正是刑法犯罪论的要意即,杀人犯罪构成三个条件(又称犯罪三个基本特征)同时具备缺一不构成犯罪的:1.主观故意或过失;2.按照刑法应当受到的处罚;3.危害社会的后果。上引<<大揭秘>>之说面对药家鑫杀人事实无言以对,诡异地以唯心主义方法予以"幽灵"般地"解疑"意在为药家鑫杀人伏法而翻案目的可谓之为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目的再度暴露如下:

    1>所谓"一定是在特定语境下的应付之语"药家鑫那句“农村人难缠”的"幽灵"之说,在无法回答"是药家鑫伏法前对他讲的,还是伏法后托梦于他的"真诚表白"之际,那么给人留下"特定语境下"的想象空间是司法机关的"刑讯逼供"之疑问,反之药家鑫"应付之语"从何谈起?

    2>而唯物主义则认为:药家鑫杀人动机源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农村人难缠”决定了他在开车撞人后表现出瞬间的"一闪念"正是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钢琴连续动做故意抽掉犯罪是社会现象"崇拜金钱"的原因即:犯罪说到底是经济原因!所谓“农村人难缠”意识的背后不是开车撞人"怕"以情丶以理丶依法赔偿"崇拜金钱"而行凶杀人动机目的形成又是什么?除非药家鑫是人称精神病患者的"武疯子"可免除刑事处罚。

    3>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目的企图翻案:在于他对中国汉字"鑫"向征极富有对其子药家之"鑫"的取名与家庭教育的失责。如果说李玫瑾钢琴连续动做故意抽掉犯罪是社会现象"崇拜金钱"的原因,那么药庆卫所无知之所在正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望子成龙"超过了辫证法的"度",使向征极富有的合成而为的三个"金"字,变异为"三把刀"而引起了超越"度"的"量变"到杀人的"质变"之必然性,触犯了共和国<<刑法>>保护公民人身生命权的法条,其危害社会严重的后果必将伏法。

    作为药庆卫压根无视庭审中药家鑫忏悔之际是对其父"子不教父之过"家庭教育失责"的埋怨情绪的流露,在诉张显名誉侵权之后SB式地从心理深处层面认可李玫瑾钢琴连续动做之说,从而规避自已家庭教育失责以达企图翻案目的,还在于嘶哑老汉微博显示之称:法治社会是一个更讲究理性的社会,必须突出强调“罪刑法定”、“罪责自负”,不能搞“株连九族”。而犯罪从来就不是什么孤立的社会现象,形成原因极其复杂且多变。如果一味地去怪罪父母未尽教导之责,那就难免失之偏颇,容易推卸社会的责任,形成新的不公和冤屈http://t.cn/an6U3V 当我们发现此"熊辨"正是暴露药庆卫状告张显目的是翻案药家鑫杀人案目的同时,我们不否认生活周围善良父母的子女有犯罪的现象是社会原因,但凡子女犯罪必然有"家庭教育失责"之过。西孟母尚知教子"择邻处"的社会影响与家庭教育两者的不同层面,况乎今人的药庆卫与嘶哑老汉?无论犯罪形成原因如何"极其复杂且多变"都无法摆脱社会与家教两者犯罪的原因,但是作为犯罪个案而言,毕竞与家教层面而言有着极为密切的因果关系。社会与家教两个层面的问题是我们探讨如何预防犯罪的问题,而不能成为个案中作为药家鑫杀人案的"熊辩"之词,反之嘶哑老汉的"推卸社会的责任"之说的目的是在指将社会"处决不成",而滑入与药庆卫夫妇失子之痛无关的SB悖论?!于是我们看到了:李玫瑾钢琴连续动做之说故意抽掉犯罪是社会现象"崇拜金钱"的原因与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和嘶哑老汉"熊辩"之词企图翻案目的一致性所在与SB笨蛋定律逻辑混乱"自我倾轧"一道靓丽而这边"独好"的风景线!

    而躲在这一风景线背后的幽灵则必然发出兽性的"导演"之说:

    也许平民大众并不一定了解"西奴"卖国汉奸精英制法企图废除死刑论的"背景"是普世价值"丛林法则"的兽道行为准则是怎么回事,然而从平民大众对药家鑫杀人个案从关注丶争鸣到药家鑫伏法与共和国<<刑法>>有法必依的统一,到"死了,死了一死就了"近似"销声敛迹"的善良与媒体网站的不再提及此案后的21天,却迎来了人称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的药家鑫案"二季"喧嚣,平民大众再次以中国文化真丶善丶美与西奴普世价值"丛林法则"的兽道行为展开了又一轮假丶恶丶丑的搏弈,已在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法院判决前"先头部队接火"表明草根文化的再度兴起与草根力量的形成趋势不可转逆性,在药家鑫"二季"个案表现的甚为集中,而这一信号集中表现在孔庆东先生排比式地"三骂"汉奸无良媒体的<<呐喊>>。所以,<<大揭秘>>三十九、荒淫无耻。张显有一个经典的爱好,就是看谁不顺眼就想“贼”人家的母亲、老婆和妹子。万幸张显没有想“贼”人家的女儿。如果张显哪天想“贼”别人的女儿又一时找不着目标,可怜他自己的女儿就要遭殃了。感情张显在家也是这样。他母亲、他老婆、他妹子,在张显眼里从来就没有什么区别。他想“贼”谁就“贼”谁。

与张显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还有那个北大的孔教授。他特别喜欢别人的“妈”。什么“Q你妈的”、“G你妈的”、“C你妈的”,在孔教授眼里是随心所欲。真不知孔教授回家之后怎么办?他家里只有他自己的妈。如果那时他也兽性大发,只好对他自己的妈下手了。

我历来感觉认为,不会骂人的人不是一个完整的人!道是上引幽灵之说使我从"感觉"进入到了"认为"状态进而对"骂人"上升为理性的状态:就药家个案而言的张显之骂,药庆卫对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伏法前的药家鑫捐眼膜遗嘱的违背,显现了药庆卫父子情的冷漠和凶残,解译了药家鑫残杀平民农妇的必然性与敌视法律"罪刑相适应"原则决定下的药家鑫伏法的仇视心理,于是在上引嘶哑老汉所言中:法治社会云云...如果一味地去怪罪父母未尽教导之责,那就难免失之偏颇,容易推卸社会的责任,形成新的不公和冤屈http://t.cn/an6U3V 这里故意抽掉了"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未开庭前的"熊辩"竟然与药庆卫对其子因"罪刑相适应"原则而伏法的敌视如此地一致,再次证明了侵害名誊权意在翻药家鑫杀人刑案之目的。如果说张显之骂为实,我看骂得不是人而是凶残的魔鬼何错之有;如果说孔庆东骂的是汉奸南方系媒体则是正义的<<呐喊>>在于告诉草根与草根力量我们的敌人隐藏于何处,此乃我中华民族不幸中之大幸!!

感谢药家前后两案背后的“幽灵”西电老汉的两面人马甲桃花岛老汉视张显与孔庆东"北大帮"的以正视听之帮忙,看到桃花岛老汉转载了我的博文《警惕:张显现象大揭秘庐山真面目刑事犯罪宣言》在此谢谢了,我已做好了擂台比武的准备!![待续]

(星期五 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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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张显手段大揭秘
               (草草写成,贻笑大方。惭愧!)

一、借刀杀人。就药家鑫案件本身而言,无论是法律还是人情,药家鑫本来都可以不死。但张显却一心要把药家鑫给“辩死”。当药家鑫真的被送上断头台的时候,张显说:杀药家鑫者,法律也!

二、疯狗乱咬。李玫谨教授,一个在学术界德高望重的前辈级人物,就因为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一下药家鑫杀人时的心理因素,结果就被张显之流狗血喷头一样地百般辱骂和肆意攻击。我明白张显之流当初的心理:杀一儆百。如果把那个老人打翻在地,看谁还敢替药家鑫说话。可是,当张显用那样一种方式和态度去对待一个同行前辈的时候(大家都是教授),不知张显的同事会做何感想?

三、断章取义。药家鑫那句“农村人难缠”,一定是在特定语境下的应付之语。药家鑫杀人的时候脑袋里几乎是一片空白,根本就不可能去想那么多。但如果审讯人员一再追问他“当时”的想法,药家鑫只好随口找出一个“想法”来回答。可是,“农村人难缠”这句话,却在张显的麦克风中一再放大。最后居然会演变成比药家鑫杀人本身还要严重的案件情节。诸如此类的断章取义,在张显的表演中简直是信手拈来、随处可见,并且毫无顾忌。

四、强词夺理。想当初,张显要言杀药家鑫的时候是何等威风。从“军队蛀虫”的药庆卫,到省上高官的“姥爷”;从“胆大妄为”的检察官,到“幕后黑手”的陕西省高院。不要说与张显意见不同,就算你说一句公道话(比如认定药家鑫有自首情节),也要遭到张显的痛加挞伐。可是,当张显面临“名誉权”官司的时候,他伪造的那些对于药家鑫像“血滴子”一样的“官二代”和“富二代”的铁帽子就成了“转载”;他当初大肆渲染的陕西司法黑幕就成了“质疑”;他要薄熙来书记来陕西打黑就成了“调侃”。。。。。。他妈的,“永远有理”简直就是张某人的不二法则。

五、视而不见。药家鑫案件本来就是“激情杀人”,通俗点说叫做“非预谋犯罪”。但就是这样一个在法律上几乎是常识的问题,张显不仅不予承认,反而对提出这种观点的路刚律师横加指责和辱骂。其实,张显要是真不明白,随便问问身边的律师都会告诉他答案。但对于本来就不想“明白”的张显而言,那还用问吗?

六、无中生有。药家鑫那个伪师妹“李颖”,就是张显之流的经典杰作。无论李颖闹剧是真是假,无论将来此事真相是否会暴露,“李颖事件”在客观上都成为压死药家鑫的最后一根稻草。

七、栽赃陷害。张显在自己的博客或者微博中,披上个“马甲”,说一句自己是“未成年人”和“有枪支”之类的鬼话,周斌就顺势将此视为事实,并要“用十倍的暴力去报复”。可惜“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张显忘记将后面自己姘头的留言给截去了。

八、请君入瓮。张显披上一个马甲,主动与反对他的人答话。从“讲理”开始,然后故意辱骂、诅咒、威胁对方。当对方被激怒反骂他,或者是反过来诅咒和威胁他的时候,却不知张显把双方之间的对话全部转发到自己的微博中,或者截图,然后删除和修改对他不利的言论,留下的都是反对他的人的“铁证”。所有威胁他的人都成了“恐怖主义分子”。

九、添油加醋。一个军人在公交车上抓小偷,结果无人出手相助。这个“故事”从开始冒出来,一直被张显之流演绎成这个军人遭到他所帮助的失主的父母起诉。什么叫“演义”,这才叫水平。

十、空穴来风。“黑衣人”、药庆卫的“4套房产”以及陕西司法的许多“黑幕”,原本就是张显的捕风捉影或者臆造出来的虚无之词。但在张显的反复“疑惑”下,许多公众都开始信以为真。

十一、借尸还魂。张显披上一个女人的外衣,把自己打扮成“与张妙一起打工的麻辣烫中的小姐妹”,还有“三个帮手”,还有“在城中140平米精装修的房子”,还有“几万的存款”,还取个名字“叶影儿”。这个伪装的假女人到处耍泼、哭丧、诅咒和骂人。如果有人指责“她”,张显水军立马跳出来骂对方“没人性”和欺负“女人”。

十二、笑里藏刀。嘶哑老汉去找他理论。他不仅带上个学生去保驾护航,还带上个设备全程录音。可惜,张显的录音没敢公开,却教会了药庆卫也如法炮制。

十三、心黑皮厚。作为一名大学的老师,如果张显心肠不是黑透了,如果他有一丁点人性,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把一个大学学生送上断头台。可是,张显不仅把各种臆造出来的“铁帽子”全部叠加到药家鑫的头上,还把他的照片倒置对药家鑫进行“辱尸”。怎知几个月后,风水转向,张显自己成为被告。为了哄骗药庆卫撤诉,张显不惜屈膝求和,甘愿下跪赔钱。哎,一个大学副教授,全身没骨也没肉,脸皮堪比城墙厚。哪天西安的城墙要是倒了,张显的尸体倒是可以代替城砖,只是有点太臭了。

十四、杀人骗捐。其实,如果王辉想要药家鑫的命,只要绝不同意和解,药家鑫也是凶多吉少。但张显的目的不在这儿。他既要杀人,也要骗捐。为此,他严正声明:如果最终捐款超出20万,将全部捐出来,给那些更需要的人。可结果呢?张显杀人的目的达到了,骗捐的目的也达到了。就是把“反捐”的承诺给忘记了。

十五、憨子上阵。为了达到大肆渲染的目的,张显策划王辉做出一连串的可怜相。表面憨厚的王辉还真的骗取了不少人的同情。于是,民众的捐款也似雪片一样飞来。

十六、娃娃当枪。同样为了骗捐,张显之流多次拿那个什么“蛋”来表演和说事。最可恶的是,张显周斌之流还以给那个娃娃写信的方式,教唆和鼓励这个孩子长大后一定要报复所有与他们意见不同、甚至是那些觉得自己被骗捐款的人士。什么叫狼子野心和恩将仇报?这就是。

十七、挟尸要价。连奶粉都“买不起”的王辉,居然会舍得花费巨大代价,将张妙的尸体放在冰柜中长时间不能入土为安,并在其后为张妙办了一个红红火火的“告慰忠魂”的隆重葬礼。

十八、就地分赃。药家鑫死后,仅张显公开的几笔大额捐助已近百万。那些雪片一样飞来的民众捐款,不仅捐款人都已经被张显王辉给忘记了,钱也早已经被他们瓜分殆尽。这真是:张显王辉,买房盖房;挥霍无度,就地分赃(有相当一部分的捐款还被支付给张显雇佣的网络水军了)。

十九、假痴不癫。无论是陕西法院问卷调查的由来,还是药庆卫的真实状况,张显都是心知肚明。但他绝口不提前因后果与事实真相,只就自己的问题或者在细节上的所谓“疑惑”大肆渲染无限放大。最后终于让全世界都以为“在西安的大街上真有三只老虎”。

二十、装聋作哑。现在,大家都在问张显两个问题:公众给他们的捐款倒底有多少?超出20万的部分何时“反捐”出去?可是,张显对这两个问题的态度始终如一:本人耳聋眼瞎、老年痴呆。

二十一、损公肥私。张显在整个药家鑫案件中利用了多少西电的资源,恐怕永远是一笔糊涂账。办公的时间,办公的场所、办公的电脑、网络、电灯、电话、笔墨、纸张,等等等等。我操,张显几乎真的“以校为家”了。

二十二、浑水摸鱼。张显认为,即使贪污公家的一张复印纸,也可以称为“小虫子”,而且“蛀虫”并非“犯罪”。据此,不仅所有西电的领导和老师都是“虫子”,而且谁也不能拿他怎样。因为他没有“犯罪”,或者大家都是在“犯罪”。

二十三、威胁绑架。张显一开始威胁要“人肉”嘶哑老汉,发现嘶哑老汉不怕他“人肉”。于是又威胁要“人肉”嘶哑老汉的家人。这与“绑架”能有什么区别吗?

二十四、釜底抽薪。张显知道自己罪孽深重。药庆卫起诉他侵犯名誉权案,如果有一个专业律师在背后支持,张显一定是凶多吉少。所以,张显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将兰和“干掉”。

二十五、翻手为云。当初张显为了骗捐和出名,恨不能把药家鑫全家都撕碎啃光。其后为了骗和与脱身,一口一个“老药”,一口一个“家鑫”。简直视药庆卫如兄弟,视药家鑫如己出。都说“变色龙”善变,但在张显面前,看来“变色龙”也要羞愧万分了。

二十六、覆手为雨。张显当初对待张选平和王辉,那真是“没啥说的”。可是,听听张显在电话中怎么评价张选平和王辉,就知道什么叫阴险小人了。

二十七、帽子满天。张显当初叫嚣:凡是反对他们的人,不是反党、反政府的人,就是国外的敌对势力。到如今,在张显之流的眼中,我等反对他的人居然成为“反宇宙”了。乖乖,这里随便一个大帽子扣到谁的头上,看来都是九死一生啊。

二十八、棒子乱舞。杀了药家鑫不足以消除张显的仇恨,他还要消灭药家鑫的灵魂。让药庆卫绝后还不足以让张显释怀,他还要肆意凌辱药庆卫夫妇的人格。把路刚逼进医院不算张显本事,让兰和身心疲惫方显张某人威风。在张显的大棒之下,倒下一个个英雄好汉,却只见张显越战越勇横扫千军。我不由感叹,人类啊,当初为了希特勒、墨索里尼和东条英机这三个魔头,全世界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如今,一个小小的张显,就让那么多人焦头烂额无可奈何。倒底是邪不压正?还是正不压邪?

二十九、明抢晃晃。公开反对张显的人,不管你是大学教授还是公安局政委,都会遭到张显之流的百般攻击和肆意谩骂。更有甚者,这些人的上级单位居然也会成为张显骚扰、攻击和威胁的目标和对象。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几乎是张显之流唯一的行为法则。

三十、暗箭飕飕。尽管没有确凿证据,但我知道有不少反对张显人士的电脑都曾经被张显所雇佣的网络黑帮攻击和入侵过。他们典型的手法有三种:一是直接攻击。如对付兰和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网络。另一种是查出对方IP地址后,攻击该IP地址。第三是主动与反对他的人答话聊天,骗取其信任后,诱骗对方打开张显之流事先准备好的带木马网页。于是,对方的电脑就此成为“肉鸡”。

三十一、明里相劝。三门峡那个“有信仰”的薛女士,在当初药家鑫一审获刑,二审必死的情况下,她无动于衷,只知道独自“伤心”。但在药庆卫起诉张显名誉权之后,她忽然“知道”了所有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并跳出来披着《圣经》的外衣意图说服双方“和解”。她以为这是小孩子吵架啊?张显的名誉权官司又不会死人,犯得着她连祖宗十八代都挨骂还要坚持摇唇鼓舌吗?她那篇“经典”的博文,分明就是张显水军的文风,以及东拼西凑、强词夺理、欺哄诱骗、讽刺挖苦的大杂烩。如此一个连羞耻都不知道“女人”,还“有信仰”,居然冒充善人出来“劝和”,实在让人笑掉大牙。一篇《只言片语》,剥光《圣经》的所有外衣和内裤,都是你这个“信徒”惹的祸。

三十二、背后下手。张显威胁兰和律师代理药庆卫诉张显名誉权一案是“不自量力”,并且威胁他可能为此丢掉当律师的资格。兰和律师临危不惧,声明即使丢掉当律师的资格,自己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也要把这个官司给打下去。但是,当手段卑鄙的张显把黑手伸向兰和背后的时候,兰和终于明白,匹夫之勇,不仅救不了天下,反而会让所有自己爱和爱自己的人一同身陷泥潭。不知兰和面对如此困境和局面,后面将如何去选择和应对。

三十三、昨日耻辱。有一点良知和同情心的人都不希望药家鑫死。一审和二审的法官也不例外。大家为此都做了不少的努力。可是,在一心想让药家鑫死的张显眼里,所有意图饶药家鑫一命的努力都是别有用心。为此,他深感陕西司法的“黑幕”重重,让他感到无比的耻辱和绝望,居然呼吁中央首长以及薄熙来书记前来陕西整风和打黑。

三十四、今天卖乖。几个月后,终于轮到张显当被告了。陕西的司法系统在张显的眼里一夜之间都变成了朝鲜的“金太阳”。而他也为自己是陕西人而感到“无比地骄傲和自豪”。可怜的陕西司法系统,着实充当了一回妓女,被张显肆意蹂躏。不需要的时候就是婊子,需要的时候就是美女。

三十五、李鬼抹黑。黄金海滩、嘶哑老汉、兰和,张显一个个为自己的对手塑造李鬼。这种事情很费功夫。既需要技术支持也需要资金支持。真不知以前一直在哭穷的张显,如今怎么会一夜暴富?

三十六、水军风采。网络水军在张显的杀人骗捐活动中功不可没。那种短时间数万的投票率足以让“张家军”成为网络帝国的主宰。

三十七、无法无天。张显做事,从来不问法律,不问实事,只顾自己的喜好和感受。法律问题如果不符合他的利益和要求,他就与你讲人情。人情问题如果不符合他的利益和要求,他就与你讲法律。如果法律与人情都不符合他的利益和要求,他就怨妇哭丧一样只管自说自话一味“质疑”,或者像那个什么“蛋”一样只管自行其事。遇到批评或者反对意见,不管你是“央视”还是《人民日报》,统统一棍子打死。在张显看来,如果他需要,这个世上就有法有天;如果他不需要,或者是不符合他的利益和要求,那这个世上就无法无天。

三十八、极左重来。在“张显现象”中最让人恶心的就是文革遗风的死灰复燃。张显之流动辄以“人民”、“正义”以及“爱国”等字眼自居。容不得半点不同意见的霸道、株连九族式的恶毒、以及对别人赶尽杀绝的残忍与疯狂,让我们对那场不堪回首的“浩劫”是记忆犹新和胆战心惊。

三十九、荒淫无耻。张显有一个经典的爱好,就是看谁不顺眼就想“贼”人家的母亲、老婆和妹子。万幸张显没有想“贼”人家的女儿。如果张显哪天想“贼”别人的女儿又一时找不着目标,可怜他自己的女儿就要遭殃了。感情张显在家也是这样。他母亲、他老婆、他妹子,在张显眼里从来就没有什么区别。他想“贼”谁就“贼”谁。

与张显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还有那个北大的孔教授。他特别喜欢别人的“妈”。什么“Q你妈的”、“G你妈的”、“C你妈的”,在孔教授眼里是随心所欲。真不知孔教授回家之后怎么办?他家里只有他自己的妈。如果那时他也兽性大发,只好对他自己的妈下手了。

四十、遗臭万年。张显研究《黑手学》几乎到了极致。他非常明白,指望靠“学术研究”去留名青史,自己这辈子是万万不可能的了。既然不能流芳百世,那就遗臭万年。于是,他把自己平身所学以,及所有能够调动的资源,全部用来对付一个还没有走上社会的学生,以及他那老实巴交百无一用的父母姥爷。我不认为张显对于自己的未来就没有一点认识。恰恰相反,通过杀人、骗捐以及兴风作浪和祸国殃民,张显已经达到了他的最终目的:遗臭万年。所以,也许张显最终像《封神演义》中的申公豹一样被压在北极冰眼中永世不得翻身,但他依然会哈哈大笑:笑这个国家和民族,居然会统统变成他手中的棋子和手下的败将(包括王勇、周斌、孔庆东以及傅蔚冈之流的蠢货)。

。。。。。。

天啊,写到这里,我自己都快要崩溃了。都说中国有坏人,但把这么多的黑、厚、丑、坏、阴、险、恶、毒都集于一身的还真没有见过。不要说药家鑫这样一个没有走上社会的学生,就算他是一名专业律师,恐怕也是难逃此劫;不要说药家鑫的父亲是一个平头百姓,就算药庆卫是李刚,只怕也救不了药家鑫的小命;不要说陕西那些连“纸老虎”都不敢直接面对的司法系统,就算他们都是包公再世,海瑞重生,只怕也无法给药家鑫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不要说这些手段在一件事情中全都用上,不要说我还远远没有把张显的手段都给罗列出来,就算这里随便挑出几样绝招,恐怕在全世界也是无人能敌。

我忽然非常理解和体谅西电的领导们在张显恶行中为什么会秉承默许和支持的态度。面对一个如此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我相信西电的领导们都会有把柄捏在张显的手中。谁要是敢不支持张显,谁就将与张显一起完蛋,甚至比张显完蛋的更早更快。这就是张显敢说“无论是在老校区还是在新校区,看看谁敢(对他不利)”的底气。

我一直说张显是一个祸国殃民的乱臣贼子,一直想将他“砍首祭旗”,原因就在于,如果我们的西电学生、如果我们的教授老师、如果我们的国人都像张显一样阴险和恶毒,我们哪里还需要美国人和日本人的侵略,我们自己很快就会把自己人都给累死、气死、玩死和害死了。

这就是现实的中国。

 

2011年11月9日

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9010d6390100yt7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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