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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元伦:德国在欧债问题上的立场

火烧 2011-11-11 00:00:00 经济视点 1032
文章分析德国在欧债危机中的六点立场,包括不救助原则、救助条件、私人投资者参与、反对共同债券、金融交易税及经济治理。探讨欧债危机对欧洲内外分裂的影响及未来可能的解决方向。
自从2009、2010年之交肇始于希腊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爆发以来,至今已经持续将近两年未见缓解,反而有进一步蔓延与恶化之势。这场欧债危机又一次显露了大西洋两岸欧美关系的间隙和欧洲内部的分裂。它让人想起了 2003年。当年伊始,美国发动了入侵伊拉克的战争。时任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的几句话一下子把欧洲劈成了两半:“新欧洲”与“旧欧洲”。西班牙、波兰、匈牙利、捷克、意大利、丹麦、葡萄牙与英国八国元首秘密签署《八国文件》,明确表态支持以美国为首所采取的行动,被人称为“新欧洲”;而包括德国、法国在内的另一批欧洲国家则持反对态度,被人叫做“旧欧洲”。与此同时,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和法国哲学家德里达联名于2003年5月31日在德国《法兰克福汇报》上发表了题为《2月15日,欧洲人民的团结日;以核心欧洲为起点,缔结共同外交政策》的文章,倡导建立以法国、德国为轴心的“核心欧洲”,自强自立于美国。他们的文章加上几乎同时发表的其他人的一系列文章,把欧洲精英界也分成了两个营垒。这场由伊战引起的欧洲内外分裂,随着时间的流逝,后来渐渐得到了修复。

  而今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又一次使欧洲内外面临新的分裂。在外部,美国总统奥巴马公开责怪欧债危机拖累美国经济,美国还有高官称“世界经济75%的困难”是由欧元区造成的;而欧洲人则反唇相讥,说“美国没有资格给欧洲上课当教师爷”,“虽然欧洲处于危急中,但欧洲比美国要稳固得多”。虽然这一次大西洋两岸的争执不及2003年激烈,然而欧洲内部的分裂却比上次更为深刻。欧债危机把欧元区成员国分列两队:一边是“危机国”希腊、爱尔兰、葡萄牙,可能还有意大利、西班牙等;另一边则是“施救国”,以德国为首,还有法国、荷兰、芬兰、奥地利等。由于利益和处境不同,它们在救助问题上的立场自然各异。欧债问题愈演愈烈,有人或多或少地归咎于德国所采取的立场。德国的立场主要可归结为下列六点:起初坚持“不救助”原则;后来同意参与救助,并承担“大头”,但要“危机国”接受严格的条件;主张私人投资者也应参与救助行动;反对发行欧元区共同债券;建议实行金融交易税;倡导加强欧元区中长期经济治理,甚至建立欧元区经济政府。德国的这六点立场事出有因。其实它们对欧元区国家中长期健康发展有利,但在当前不可避免地要为此付出某些痛苦的代价,包括严厉的财政紧缩及其所带来的种种不适。不过依然可以相信,这场由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引起的欧洲内外的新一轮分裂,也将会随着各方所作出的巨大努力而渐渐归于平息。

  德国在欧债问题上的立场事出有因

  德国立场1:欧债危机爆发之初,德国反对对“危机国”施以援手。理由有四:第一,德国认为这样做违背欧共体章程。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一系列基础性条约都没有这类规定:无论是1958年初生效的《罗马条约》、1992年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还是1997年的《阿姆斯特丹条约》。德国认为,既然欧盟、欧元区成员国各国财政独立,当然责任自负,别国没有救助义务。第二,德国自身的财力也相当有限,本国的债务负担也并不轻松。西德的财力已因统一东德而受到削弱,迄今已向东部地区投入了1.3万亿欧元,2017年前还需每年投入1000亿欧元左右。德国2010年政府财政赤字也高达GDP的4.5%,公共债务则相当于GDP的83%。第三,德国人最近十几年确实生活不易,可以说是节衣缩食:据国际劳工组织(ILO)报告,德国从2000年到2009年实际工资下降了4.5%;而出口制造业每小时附加值在1995—2007年 12年间提高了 45%,大约为意大利6.6%的7倍;1999年引入欧元前,意大利工资水平低于德国,而今意大利单位劳动力成本已比德国高出 25%;欧元启动前夕,欧洲国家福利水平,以意大利为100,希腊为69,葡萄牙为74,西班牙为82,法国为104,德国为109,卢森堡最高为174,而今希、葡、西等国的福利水平已经赶上德国。第四,在这些背景下,德国民意自然不愿意本国掏自己腰包为那些“不负责任”的危机国提供援助,牵制了政府的决策行动能力。德国执政联盟在最近多次重要的地方选举中连连失利表明了这一点。

  德国立场2:出于自身和共同的利益考虑,德国还是不得不出手救助危机国家,且承当“大头”,同时对受援国提出严厉的条件。德国的这种态度也是有缘由的。第一,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涉及欧洲的重大政治利益。如果希腊、爱尔兰、葡萄牙等国真的因此而导致国家破产,或个别成员国退出欧元区,虽然这决不意味着欧洲就“死定了”,但无疑会给欧元、欧元区、欧盟乃至整个欧洲带来沉重的打击,不仅是经济的,更重要的是在政治方面。欧元是欧洲一体化半个多世纪奋斗的核心成果。欧洲统一货币1999年的诞生、2002年的投入使用,也经历了欧洲人整整 30年的艰辛付出:从1969年的魏尔纳计划,经1979年的欧洲货币体系,再到20世纪90年代为实现欧洲货币联盟分三阶段所作出的巨大努力,最终问世的欧元提高了欧洲的地位,改善了欧洲的形象,有利于欧洲的发展。对于德国而言,为了得到欧洲国家包括法国对两德统一的支持,宁愿放弃德国人所十分珍爱的本国货币马克,这首先是一项重大的政治决策。所有这一切,决定了德国必须参与救助行动,包括2010年5月第一次由欧盟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还有欧洲央行合作向希腊提供的1100亿欧元,2010年11月为救助爱尔兰提供的850亿欧元,2011年5月向葡萄牙提供的780亿欧元,2011年7月第二轮向希腊救助1090亿欧元。在迄今为止的欧洲金融稳定基金4400亿欧元中,德国出资 1230亿欧元,占 25%以上(法国占20%)。2011年9月29日德国议会以绝对多数票通过议案,把德国所承担的份额从1230亿欧元增至2110亿欧元。第二,救助危机国实际上也是在救助德国自己。欧元区和欧盟大约分别占到德国对外贸易和对外直接投资的50%—60%。在希腊的国债买主中,德国银行占了9%。德国的银行是爱尔兰的最大债权人,给爱尔兰的贷款总额达1130亿欧元,占用了德国银行总资本的 1.8%。第三,德国对受援国提出严厉的条件,特别是整顿财政,这还同德国一贯坚持的经济政策指导思想有关。就财政货币领域而言,德国一直追求财政平衡、货币从紧(虽然它自己在少数年份因故也未达标)的政策,并收到举世公认的良好效果。德国自然不愿容忍那些不遵守财政纪律、不量入为出、滥用国债、滥用福利等不轨现象。为此,希腊迄今已经提出了七个财政紧缩计划,要求公务员等削减30%—40%工薪,其程度不可谓不激烈,但实在也是既无奈又必要。

  德国立场 3:要求私人投资者参与救助。这里所指的“私人投资者”主要是欧洲的大银行、保险公司和大基金机构组织等。德国之所以主张要私人投资者也参与救助行动,一方面固然是要他们也出力出钱,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在保护他们,同时着力提前警告他们,要充分做好思想与物质准备,以应对希腊等危机国发生严重的债务违约,防范出现危及整个欧洲金融体系的大危机。关于前者,在欧元区特别峰会于2011年7月21日举行的会议上,决定从7月开始对希腊进行第二轮救助,总额1090亿欧元,其中730亿来自欧洲金融稳定基金,360亿来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新贷款期限由原来的7年延长至15—30年,外加 10年宽限期;新贷款利率由目前的5.5%下调到3.5%,同样也会降低向爱、葡提供的贷款利率;扩大欧洲金融稳定基金的灵活性和使用范围,允许其介入欧元区政府债券二级市场,可以购买欧元区所有成员国的政府债券,包括希、葡、爱等。与此同时,鼓励私人投资者今后 3年(2011—2014年)自愿贡献500亿欧元救助希腊,其中净出资 370亿,债务回购126亿,2011—2019年私人参与救助计划总“贡献”应达1060亿欧元。关于后者,人们提醒欧洲银行不仅面临主权债务危机的冲击,而且还面临着更大的非主权债务违约的风险。截至2011年3月,欧洲银行持有希、葡、爱、西、意等国债务总共将近2.2万亿美元。其中,欧洲银行2010年底持有982亿欧元的希腊国债,522亿爱尔兰国债,432亿葡萄牙国债,这些国债的60%左右为本国银行持有,其余则由外国银行购买。在非主权债务方面,欧洲银行对上列危机国的机构和个人发放的商业和零售贷款数量非常庞大,如法国4大银行和德国12家银行在上列5国发放的这类贷款(房屋抵押贷款、小企业贷款、公司债券、商业房地产贷款等)总额分别达到 3000亿和1740亿欧元,远远大于对上列国家的国债持有额。德国主张私人投资者参与救助,其动机之一是要欧洲银行作好应对各种债务违约的准备,其方法可以考虑是短期债券转为长期、到期债务展期、新债券换旧债券以及银行资产减记(欧洲银行2011年7月22日声明,将自愿减记所持希腊债券价值的21%,目前欧洲90家大银行所持希腊债券达980亿欧元)。此外,考虑到欧洲银行总资产占全球53%,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为此,欧盟已要求欧洲银行业大规模增资,率先执行《巴塞尔协议Ⅲ》,到2019年前增资4600亿欧元,将其核心资本充足率提高两倍,例如德国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将由2%提高到7%。

  德国立场4:反对发行欧元区共同债券。尽管几经周折努力,欧债危机仍在恶化。于是,有人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建议,主要是两条:一是大幅度地扩容欧洲金融稳定基金,如英国广播公司2011年9月26日援引 IMF的消息称,一个庞大的拯救欧元区方案正在形成,按照计划,欧盟救助基金的可动用资金可能将从目前的4400亿欧元提升到2万亿欧元;二是发行欧元区共同债券,意大利总理最近讲话认为,欧洲如果能联合发行债券,可以有效地使个别国家的政府债务由大家共同分担,这是一个解决欧债问题的总体方案。然而德国对此至今依然持反对态度。原因是:第一,认为目前条件不具备。欧洲理事会主席(即“欧洲总统”)范龙佩的观点对应了德国的立场。他认为,只有等欧洲经济和预算得到更好的调整,预算赤字真正得到改善,各国都处于收支平衡或几近收支平衡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发行欧元债券了。而目前,各国负债情况迥异,从爱沙尼亚的国债占 GDP的6.6%到希腊的142.8%,因此现在不是发行欧元区共同债券的恰当时机。第二,德国也未必承担得起。德国政府则表示,引入欧元债券会将欧盟变为“转移联盟”,陷入国家间相互援助的恶性循环;加上大幅度增加救助基金,德国也未必承担得起。因为欧洲金融稳定机制所需资金需要3A信用级别的担保,因此扩容的负担将落到欧盟6个享有3A信用评级的成员国(德国、荷兰、芬兰等)头上,这意味着这些国家提供的贷款担保金额会达到该国GDP的1/4左右,一旦危机国“拆烂污”,反过来也会对这些国家的财政状况和信用评级产生不利影响。第三,如果引入欧元债券,会直接损及德国的利益。对德国来说,引入欧元债券意味着高利息,意味着加重德国纳税人的负担。信用好的国家必须为“欧元共同体”支付更高的利息,而像希腊这样的高负债国家可以支付比以前低的利息。据德国媒体估算,如果引入欧洲债券,德国支付的利息将比之前多 2.3%,每年将多付470亿欧元利息。第四,关于发行欧元区共同债券问题依然存在妥协余地。德国基尔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教授托马斯?卢克斯就提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欧元区国家可以在暂时限定的 5年或 10年期限内以“欧元债券”形式发行新国债;与此相结合的是为财政赤字和负债率向可承受水平发展设定有约束力的目标,并达成协议。德国政府也没有把话说死,它已经提出把“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FSF)转变为永久性的“欧洲稳定机制”(ESM),从原先规定的2013年提前到明年2012年,以利于制订更有力的危机应对措施;总理默克尔也并没有绝对拒绝,而只是说欧元债券将是最后关头动用的“最后手段”。她在2011年9月13日接受采访时强调,要不惜一切代价保卫欧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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