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也属于”人民“吗?
下岗职工也属于“人民”吗?
夏雨晨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下岗职工刘萍参加当地区人大代表选举的消息最近流传网络,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在微博转帖表示,“愿为刘萍助选。”虽然自认符合参选条件,但刘萍最终没能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当地选举机构负责人士不愿对外透露其中原因……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结果已公布多日……刘萍表示,尽管联名推荐人都超过30人,但她和另一名参选者魏忠平并未进入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5月9日《南方都市报》)
今年是全国地方换届选举年,为此中央进行了很多部署,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三令五申不得“贿选”。这个刘萍会贿选、能贿选吗?哪怕“当地选举机构负责人士不愿对外透露其中原因”,但我们分析原因,她应该是不会也不能的。说她不会,是因为根本没有贿选的动机;说她不能,是因为根本没有贿选的资本。
如果刘萍不符合法定参选条件——未年满18岁、被剥夺了被选举权;或者如果刘萍不符合法定参选程序——没有10人以上的联名推荐,那取消她的参选资格是很正常的。但是,她什么都符合。因此,刘萍的被取消资格,不得不让我们产生一种想象:刘萍不是“人民”的一员,她没有资格代表人民。
为此,本人特地查阅了“百度”词条,“人民”是什么概念?一般说来它有三种解释。第一,指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第二,泛指人类;第三,是一个政治概念,与“敌人”相对。既然这样,也许刘萍的被取消“人民代表”候选人资格就顺理成章了。首先,下岗职工还有没有劳动的资格?可能有一部分是二次三次就业的,但刘萍代表的群体或许根本就没有再就业的机会,既然没就业没劳动,有什么资格充当“人民”?其次,作为人类,应该要区别于“物类”至少是“动物类”,而今天,我们不乏看到下岗职工潦倒不堪的场景:捡菜叶为食、以棚户为家、最低生活保障远远追赶不上日益攀升的物价……与此同时,那些猫儿、狗儿,其尊荣岂是他们可以企及?既然如此又还叫什么“泛指的人类”?第三,在某些人眼里,下岗职工整天上访闹事,影响一方稳定,又是否早就打上“敌人”的烙印?
随着刘萍被取消代表候选人资格的真相层层揭开,公众产生了更甚于以往的疑惑。在过来的猜测里,刘萍或许行为不端甚至触犯法律,那么取消候选人资格自是必然。而昨天终于得知,她不过是上了几次访,很多时候还令政府难堪了。至于她的联名推荐人数从17人蓦地减少到7人,我不以为其过程有多少正大光明——当警方怀着明确的目的与推荐人约谈,傻子也会退避三舍。
上访的问题是个大问题。在当代中国的很多地方,对上访如临大敌并非夸张。而这个“如临大敌”,表面上看来是为了维护上级的“维稳”意图,深层次讲实则为了自己的官帽。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谁也不能藐视和剥夺;中央对上访的“控制”和“考核”,更多的是为了验证一方的民意取向、公平程度和执政成败,而并非敌视上访。因此,地方对上访的恐惧,更多地来源于对自己政绩平淡、公平失衡和民意偏向的惭愧。既然如此,至少也不能拿上访来作为抵御代表资格的借口。
既然是人民代表,那么就必须有广泛的代表性。毫不隐讳地讲,过来我们人大代表的代表性是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在单纯地追求代表的“纯度”和“高度”,“纯度”就是必须保持一致,“高度”就是必须有政治成就或经济成就。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个地方的代表成分所占比例中,县乡村级领导在70%以上,工商人士20%左右,其中还不乏女代表、非党代表犬牙交错般的补缺,以达到“纯度”和“高度”的目标。在这个局面下,来自社会底层的人群,如下岗职工、普通的工人农民、弱势单位机关的工作人员等,能当上代表的可谓凤毛麟角。而这个“凤毛麟角”带来的问题是:没有人能代表弱势者的声音,没有人能为社会底层发表诉求。
如果说理解三十年来的做法是因为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保发展”的时代、人大代表的“先进性”更显重要的话,那么在今年、在今天,当“保民生”、GDP不如民生重要、呼唤公平正义之声日益高涨的时候,对人大代表的代表性也要与时俱进地对待。党中央、国务院反复强调当前最大的问题一是民生问题,二是腐败问题,那么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为何就不能容忍下岗职工的直抒胸臆、上访人员的痛陈心底?
事实上,在那些当权者的眼里,“人大代表”早已异化成固定的概念——并非人民的“代表”,而是人民的“外表”。如果是“代表”,那么他们必须代表各阶层的意愿,而这个阶层可以是富裕的或贫穷的、上岗的或下岗的、城市的或农村的、知识的或愚昧的。只有这样,这个社会的各个阶层才能得以有效地管理和治理。可是今天,我们放眼“代表”,他们又能“代表”什么?充其量代表官场(党政领导)和精英群体,草根、弱势,有谁能在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为之直抒胸臆?
取消刘萍的资格,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在换届过程中的权力滥用,更看到了代表结构对整个人民民主进程的深层影响,值得引起各方注意。(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