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聚焦:死刑能否对贪官“网开一面”
本文是昆明真善美书家举行的时事讨论活动“大家聚焦”之——《死刑能否对贪官“网开一面”》的现场活动纪要。本讨论活动暂定为半月一次,欢迎各位网友以跟帖的形式为我们提供话题。更欢迎大家来我们大家思想网坐坐 dajia123.com
策划:荆楚巨子
主持:主持人
点评:长鸣
“宽容”贪官与“惩前毖后”
主持人: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正在审议第八套刑法修正案草案。在审议草案的过程中,有人大委员提出废除贪污贿赂罪的死刑。如果这位委员的建议被采纳,那么今后国家公职人员贪污、受贿将不会受到死刑的威胁,最多被判无期徒刑。支持者认为,贪污受贿不属于暴力犯罪,对社会危害不大,因此“死刑对贪官网开一面”从法理上讲是说得通的;反对者认为,对贪官废除死刑只会让贪官污吏更加仓狂,此委员的建议一旦被写入法案,中国今后将暗无天日。那么,大家对此问题有何看法呢?
张阿芹:我赞同废除包括贪污贿赂罪在内的所有死刑。我们每个人都知道爱和宽容是美德。但是我们很多人一边渴望被爱,渴望被宽容,另一边却想着怎么去惩罚别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说到底还是因为他们自己宽容不了自己:他们只允许别人爱自己宽容自己却不能爱别人宽容别人,他们觉得宽容了别人自己就吃亏了,这是一种狭隘的心理。有时候我们真的应该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考虑一下问题,把心胸放宽一点。
荆楚巨子:贪污犯在害老百姓的时候怎么不讲良心?好不容易被抓几个我们为什么要讲“宽容”?
赵熙雄:除了“宽容”以外,赞同贪官免死的人请给我一个让贪官不死的理由,只要你拿出一个理由就行。我是不赞同对贪官宽容的:这些贪官做的豆腐渣工程害了多少人!这些贪官审批的假药害了多少人!这些贪官剥削的民脂民膏让多少老百姓痛不欲生!我们凭什么对这些官员“宽容”?我们对这些官员宽容,谁又对老百姓宽容呢?
画生:贪污犯不死可以用其他方式弥补对他们的惩罚。比如说可以让他们做反贪的反面教材。而且长期的监禁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毕竟监狱里不是什么好地方。
赵熙雄:关押普通犯人的监狱确实不是什么好地方,但是贪官在监狱里过得比普通犯人强多了。很多关押高官的监狱建得比星级宾馆还豪华,贪官在里面不是服刑,是在疗养!!
洪伟:我听说上海的关押贪官的监狱就建得像天堂一样。
画生:我不是说要让贪官在监狱里享受。我之所以反对判贪官死刑原因有三个:一是有的贪官可能是由于得罪了上级领导被栽赃入狱的,不判死刑以后还有平反的机会;二是很多官员虽然犯了贪污罪,但是免死还可以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可以让他们将来建功立业。毛主席曾经多次提出“一个不杀”的原则,他这么说一定程度上就是想让那些那些犯人有机会改过自新的机会。
荆楚巨子:指望他们建功立业?这些贪官“出来”之后恐怕只会在贪污腐败的“事业”上继续“建功立业”。
画生:人心是可以改变的。这些犯罪分子之所以犯罪是因为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我们的教育没有使他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海南省有一个叫蔡柳絮的人,他就到监狱里面给犯人教《弟子规》。这些犯人在学习了传统经典书籍之后对别的犯人相当恭敬。他们之所以有了明显的转变就是因为他们生出了感恩之心。溥仪曾经是晚清的最后一个皇帝,建国之后他不同样被改造为社会主义新人了吗?这两个例子都能说明人是可以被改变的,我们应该从“根”上来找一找防止犯罪的根源,而不是想着怎么用刑罚来警世人。说到底我认为一个人是没有权力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的。
荆楚巨子:不是一个人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是一个国家机器按照法律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殷增华:你的话涉及到了社会契约的问题。坚持“社会契约论”的人认为:我们每一个人让出一部分权力给国家,由国家来维持社会秩序。但是,无论我们愿意让渡出多少权力,我们绝对不会把生命权让渡给国家,因为只有我自己才能决定我自己的生命。
荆楚巨子:也许从伦理和契约论上讲,贪官的生命是无权剥夺的,但是我们要想一想我们这个社会还是需要警示的。现在死刑还没废除贪污都这么严重,一旦废除了贪污受贿罪的死刑,官员没有了死刑的威胁,住在监狱里又像是疗养,恐怕贪污的人会越来越多。
“国际潮流”与“中国国情”
主持人:刚才大家谈到了“警示”问题,也就是说如果不杀这些贪污严重的高官就无法做到“杀一儆百”,但是现在也有人提出废除死刑是国际化的趋势,多数发达国家都明文废除了死刑或者虽然条文上还有死刑但在事实上很长时间都没执行过,如果我们坚持不废除死刑就会有损我们的国际形象,不知各位对此有何看法?
张阿芹:由于传统文化的关系,我们现在还不一定会取消死刑,但是未来一定会取消的,也许过十年,也许过二十年,这只是个时间的问题。我们今天在这里探讨死刑该不该废除,但是死刑是否该废除在很多国家根本算不上什么问题,因为这些国家早已经废除死刑了,而且他们的国民也都知道废除死刑是尊重人权的体现,是国际潮流。
殷增华:上天有好生之德,动不动就杀人肯定不是一个文明的体现。以前我们有五马分尸、腰斩等酷刑,如今废除了,这就是社会向文明逐步过渡的体现,但是我们进步得还不够。废除死刑是全世界的潮流,大家可以看看这么多国家都这么干了,你为什么不干呢?
荆楚巨子:废刑的国家多不等于我们也要跟着啊,天上的星星那么多月亮只有一个,难道我们要把这月亮弄得离地球远一点让它也成为一颗普通的星星?18世纪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实行民主共和,多数国家都是君主制。若是要少数服从多数,那这社会还怎么进步?
长鸣: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已经被民间舆论宣传了30多年了,但是一些专门为政府官员说话的“喉舌”文人一直以“国情”为由批评这项制度。我听得最多的反对财产公示的理由就是中国人隐私心理强,所以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不适合公布官员财产。但是如今谈到废除死刑的话题,那些“喉舌”又开始宣传要“和国际接轨”了,又不谈中国人痛恨腐败这一国情了。我们的制度到底是“与国际接轨”还是“尊重中国国情”,完全取决于如何“改革”能给官员带来更多的利益。不管是“尊重国情”还是“与国际接轨”,反正什么好事都让当官的占了,老百姓只有继续受苦了。
治贪之路在何方?
主持人:其实我们今天争辩该不该废除死刑,根本来说还是在探讨如何能够有效的治理贪腐。这个话题可能有点“大”,不过大家也可以畅所欲言。
赵熙雄:很多被捕的贪官和一些更高层的还没有查获的贪官都是一个绳子上面的蚂蚱。一些贪官被捕之后,如果他们不供出那些和他们同流合污的更高的官员,他们的“保护伞”就会想方设法“救”他们,让法院尽可能减轻对他们的刑罚。所以我们有时候会看到一些官员贪污的数额高达数千万,但最后得到的刑罚很轻;而另一些可能没有“保护伞”的官员贪污数额只有几百万的人就被判了无期甚至死刑。这就使得官员可能并不会由于害怕受到惩罚而不去贪污,他们可能想的是如何给自己找一顶强有力的“保护伞”以便以后被抓了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荆楚巨子:关键是我们国家的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贪污多少钱判多少年。
主持人:即便规定了数额也没用,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里面还有一个“来历不明财产”的罪名:现在一些贪官的数百万上千万的赃款就是以“来历不明财产”定的罪,而“来历不明财产”数额再多也只判五年,等他们被判五年之后再减一下刑,这就可以真正做到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殷增华:现在的贪官很多,像文强那样被判死刑的官员能有几个?《南方周末》今年四月份公布了一份名单,最近十年被判死刑的官员只有六个。也就是说,99%以上的贪官事实上都不会被判死刑,被判死刑的几乎都是老百姓。死刑在事实上已经可以说几乎和所有的官员说“断绝缘分”了,贪污数额再大一般也只会被判无期,而且据我统计,现在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管是不是贪官,真正被关一辈子的很少,平均下来他们被关押的时间是17年。 所以我建议废除法律条文上的死刑,代之以一些更实际的更具威慑力的惩罚,比如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其次,从我们国家的历史来看,治贪的根源绝对不在于是否有死刑,也不在于死刑是否足够严酷,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朱元璋当年的官员贪污六十两银子就要被剥皮,但贪污现象仍然严重。最关键的是,治贪在于一系列的制度要发挥效用,比如说媒体的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的党外监督等等,这些监督真正发挥效用了,贪污犯罪现象才会减少。
画生:现有的制度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中国现在是0.01%的人制定法律,然后用这些法律去管99.99%的人。而且法院和检察院表面上是独立于政府监督政府的,但实际上他们都是一家人,他们的监督是左手监督右手,自己管自己。在这种制度下,不可能产生有效的监督。
主持人:我曾经问过一些长辈,他们说毛泽东时代的官员虽然办事能力有大小,但明显比现在的官员清廉。长鸣是研究中国近现代历史的,能不能分析一下那时候的贪官为何如此之少,是本身没什么好贪的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长鸣:我就举一个例子:我们镇的一个镇长在80年代初有人给他送烟、酒,他都不敢收。为什么呢?因为这位镇长是经历过“文革”的,他害怕如果现在收了,将来一旦爆发群众运动他会被清算。现在的官员肯定没这方面的担心了,所以是放开手脚的贪。
殷增华:现在的社会不倡导阶级斗争了,讲的是法治。
长鸣:说到法治,你可以拿现行的宪法和文革时期颁布的宪法去对比一下,看看如今的宪法文本里有关群众权力的部分有哪些变动。我可以大略说一下,以前的群众是有充分的言论自由的,他们可以用大字报和大鸣大放来曝光官员的丑行,现在呢?所有舆论机构都被政府控制起来了。你普通老百姓连话都不敢说还谈什么监督官员?
殷增华:治理贪腐问题的根本方法还是要追求法治,我们应该考虑一下如何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法律。
长鸣:现在的法律比毛泽东时代多得多,但是贪腐问题是越来越严重,所以解决贪腐问题的根源不在于法律不完善,一定要寻求别的途径。在今天的讨论会上也许大家得不出完整的答案,但是希望大家回去之后能仔细思考一下现在的制度为什么不能有效反腐,反腐之路又在何方。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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