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哲学问题的探讨
对哲学问题的探讨
(一)、从客观与主观的关系提出问题。
对于客观与主观的关系,一切真正的唯物主义者是没有疑义的,客观决定主观,主观反作用于客观,是一切马克思主义者都必须坚信的真理。客观与主观的关系同物质决定精神、存在决定意识,精神反作用于物质、意识反作用于存在是一脉相承的。对此毛主席有过专门论述:“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是人的头脑里固有的吗?不是,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三大革命中来。”从“从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三大革命中来”就是从客观中来。马恩列斯对此都有明确论述,在此不再赘述。
但是我们应该清楚,客观决定主观是有前提的,首先“主观”必须具有形成“主观”的性质。如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产生好感,这就是所谓的“主观”。之所以会产生好感,当然是“另一个人”的行为所致,但同时这个人必须具有产生好感的性质,否则,任何的好感都不会产生。无论人如何与石头接触,也无论对石头表现出多么喜爱,石头绝对不会产生什么好感,因为它没有这种性质。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客观决定主观的前提是人具有产生主观性质前提下的客观决定,无此性质,无论何种客观,都不能使人形成任何主观。
我们更应该清楚,人的主观属于事物内因范畴,属于事物的内因。我们知道,人的主观是指人的意识、思想、精神等。人的主观形成原因,是人的大脑这个器官具有思维功能。客观外界事物通过人的眼、耳、鼻、舌、身与之接触,将所接触的信息反馈给大脑,大脑经过思维加工而形成人的意识、思想、精神等。人的大脑及其思维功能和人的眼、耳、鼻、舌、身及其功能,都是人这一事物具有的性质。人的眼、耳、鼻、舌、身在大脑思维与客观外界之间起着传输作用,其将与客观外界接触的信息传输给大脑,大脑经过思维加工形成“主观”;同时大脑思维形成的主观,又通过人的眼、耳、鼻、舌、身主动接触客观外界事物,来增加主观的内容。没有客观外界事物,人的眼、耳、鼻、舌、身就无信息传输给大脑,主观无法形成;没有人的眼、耳、鼻、舌、身将客观外界接触的信息传输给大脑,任何的主观也无法形成,但最关键的是人的大脑具有思维的性质,无此性质,任何的主观更绝对无法形成!人的大脑思维所形成的主观,在人这一事物具有的所有性质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因为认识客观外界事物,离不开人的大脑思维,改造客观外界事物,更离不开人的大脑思维所形成的认识,人的眼耳鼻舌身都必须听从大脑的指挥。我们说人的变化,实际上根本的就是人的主观的变化,说人这一事物具有的性质,实际上最根本的就是指人的主观性质。所以,说人这一事物具有的性质,主要的就是说人的主观;人的主观就是指人这一事物具有的最主要的性质。
人由思维而形成的主观就是人这一事物的内因,我们在使用时,有时候也都将人的主观看做内因。记得我在读初中时(文革时)学过一篇课文叫《东风是怎样吹进门窗的》,是说一位老工人在旧社会受苦受难,解放后有了权力,地位变了,生活好了,就忘记了过去的苦,思想起了变化。不想继续革命,要停下来为自己服务,经营自己的安乐窝。党组织为了教育他,先对他也即内因进行分析,认为他过去苦大仇深,存在较好的能教育过来的基础,即教育好的内因。于是党组织和工人对他进行忆苦思甜教育,使其由旧社会的苦,体会到新社会的甜。教育他如不能继续革命,停下来为自己服务,经营自己的安乐窝,将导致人民也包括他自己重吃二茬苦,再遭二茬罪。经过党组织和工人群众的批评教育,终于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回到毛主席继续革命路线上来。老工人较好的内因就像是能主动打开的窗子,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他进行的批评教育就好比是吹进窗子的东风。最后课文总结说:“东风在强,窗子不开,也吹不进来”。十分形象的说明,“东风”要吹进来,窗子必须自己打开;窗子不开,“东风”就不可能吹进来。这个事例就是将老工人看做事物的内因,党组织及工人群众对他进行的教育是事物的外因。老工人具有教育过来的较好的基础和党组织及工人群众对他进行的教育,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里说的事物的内因与外因的关系,即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老工人在其转变过程中,“内因”起到了决定一切的第一位的作用,而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教育这个外因则起到了第二位的作用。这个事例十分明确的指出老工人的主观就是老工人这一事物的内因,也就是人的主观就是人这一事物的内因。
虽然人这一事物的内因绝对不同于别的事物的内因(比如矿物质等都不会形成人的主观这一内因),是人这一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特有的性质,但不能因此而排除人的主观不是人这一事物的内因这一结论。因为人也是自然界万事万物中的一种,别的任何事物都有内因,人这一事物又怎么可能没有呢?实际上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是千差万别的,所以任何事物的内因也都必然各不相同,各自都具有不同于别的事物的性质,这就是人这一事物的特殊内因与别的事物内因不同的原因。
之所以将人这一事物的内因主要表述为人的“主观”,是因为人是地球上最高级的动物,具有极强的反作用于客观(外因)的能力——有着无穷的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的能力。为了区别于一切别的事物,于是将人这一事物的内因称之为“主观”,之外的一切称之为“客观”。当需要用“主观”表述时,则将人这一事物的内因,表述为“主观”,当需要用“内因”表述时,则将人的“主观”表述为“内因”。
既然人的主观就是人这一事物的内因,那么主观之外的客观就是外因。即主观同于事物的内因,客观同于事物的外因。这样,问题就出现了,既然我们承认客观决定主观,主观反作用于客观,决定主观发展变化的根本的、第一位的决定因素是客观。那么就应该承认外因决定内因,内因反作用于外因,决定内因发展变化的根本的、第一位的决定因素是外因。这与毛主席在《矛盾论》一文阐述的内因是变化的根据,是事物变化的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变化的条件,是事物变化的第二位的原因的哲学观点,不是明显矛盾吗?
(二)、从外因与内因的关系提出问题。
我们再从外因与内因关系入手分析,同样得出两个观点矛盾的结论。关于外因与内因的关系,毛主席在其著名哲学著作《矛盾论》一文中有一段著名论述:“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鸡蛋因得适当温度而变化为鸡子,但温度不能使石头变为鸡子,因为二者的根据是不同的。”毛主席接着十分清楚的告诉我们:“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事物内部的这种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之所以鸡蛋在一定的温度下能变成小鸡,而石头则无论温度多么适合也不会变成小鸡,就在于鸡蛋本身具有变成小鸡的性质或矛盾性,而石头本身则不具有变成小鸡的性质或矛盾性。这里毛主席非常明确的告诉我们,事物的内因无论发生何种变化,其本身必须具有“发生一定变化的性质”,否则任何的变化都不会发生。这就是毛主席认为事物的“内因”是事物发生变化的第一位原因的根本所在,也十分正确。
毛主席的内因是事物变化的第一位原因是指“事物必须具有‘发生一定变化的性质’,否则任何的变化都不会发生”,而客观决定主观也是人的主观具有产生“主观”性质前提下的客观决定,且主观同于内因,客观同于外因,那么既然可以说内因是变化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变化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不是也可以说主观是人变化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客观是变化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吗?
而且我们发现,在事物的内因具有发生一定变化的性质后或前提下,起决定作用的则是外因。如鸡蛋具有变成小鸡的性质或矛盾性后,起决定作用的是一定的温度这个条件。也就是当鸡蛋具有变成小鸡的性质后,鸡蛋能否变成小鸡,其本身说了不算,不是鸡蛋想变成小鸡就变成小鸡,想不变就不变,而是一定的温度说了算。只要温度合适,鸡蛋就一定能变成小鸡,而温度不合适,就很难变成或根本变不成小鸡。而且只要温度合适,鸡蛋就会积极向变成小鸡的方向发展;而温度不合适,其就会消极的发展或根本抗拒其发展方向。再举例说,草具有生长的性质,但它能否生长出来,决定的因素也是外因——温度。在北方的冬天草绝对生长不出来,而春天到了又必然生长出来。而且温度越合适生长得越快,反之就会生长得缓慢,甚至停止生长。再如我们知道,刚出生的孩子只要具备语言功能即性质,但是说什么话,其本身决定不了,决定的则是外因。如把他放在美国,就一定说美国话,放在中国,就一定说中国话。而且也是外因越合适,其学习得越快,反之则慢,甚至学不好。如果将刚出生的孩子放到与人世隔绝到地方,一定什么语言也学不会。
拿前面《东风是怎样吹进门窗的》一文所举的事例来说也是如此。只要事物内因具有某种变化的性质,决定的因素是外因。就“窗子”而言,一般的说都具有打开的性质。只要其具有打开的性质,在一定的条件(外因)下,就一定能被打开的。从风的角度说,小风吹不开“窗子”,大风就能吹开,如果是台风,不用说是“窗子”,就是房的盖子也能掀翻,何况是“窗子”呢?或者说即使里边的人将窗子钉死,只要外面人多、工具全,是一定能将窗子打开的。别说是“窗子”,就是坚固的碉堡,有足够的炸药,也一定能将其炸开。从那个老工人来说,由于其过去苦大仇深,这一内因为其较快改变思想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根据”,也就是这样的“内因”,不用费太大力气和办法就能很快的将其教育过来。如果其过去不是苦大仇深,而是荣华富贵,那么能不能将其教育过来呢?能够,只是时间要长,所费力气要大。别说过去是荣华富贵者,就是我们所说的“顽固不化者”也绝对不是什么“不化”,只是时间有限,方法尚需斟酌而没有使其发生变化罢了。只要时间够用,方法得当,“在顽固不化者”也一定会发生变化。毛主席虽然说,错误路线头子,改也难,如王明、张国焘等,我们说,所以如此,是时间不够和方法尚需斟酌问题。我们知道解放后,那么多妓女被改造成社会主义新人,日本战犯刚被捕时,都极其顽固,但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不断教育下,后来都不顽固了,思想都发生了变化,有的最后痛哭流涕,下跪向中国人民谢罪。这都说明人都有变化的性质,只要一定的条件(外因)具备,任何人都一定会发生变化的。
别说任何人在一定的条件外因下都一定会发生变化,就是任何人的内因具有的性质也都是一定条件、外因下产生的。老工人过去的苦大仇深不是一定条件(外因)下形成的吗?就是顽固不化者,不也是一定条件下产生的吗?毛主席与蒋介石,除了他们与生俱来的天赋外,前者那么善良,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后者却那么丑恶,全心全意为自己服务,是天生的吗?难道不是后天一定的条件(外因)下形成的吗?
鸡蛋变小鸡、草生长、孩子学习语言、那个老工人的变化等,都明显体现出在其具有的性质前提下,是外因决定内因,同时内因对外因具有反作用。即外因越适合内因,越能促使内因的发展,反之则抑制其发展。
所以我们说客观决定主观,是主观具有形成“主观”的性质前提下的决定,而我们说鸡蛋变小鸡、草生长、孩子学习语言、那位老工人的变化等也是在其具有其性质前提下的决定。既然如此,说外因决定内因,内因反作用于外因,不也完全符合客观实际吗?
综上分析, 既然“客观决定主观”是主观具有形成主观性质前提下的客观决定,毛主席的“内因与外因的关系”是“事物必须具有‘发生一定变化的性质’,否则任何的变化都不会发生”,人的“主观”属于事物内因范畴,属于事物内因,那么承认“客观决定主观”正确,就应该承认“外因决定内因”正确,承认“内因是变化的根据,是事物变化的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变化的条件,是事物变化的第二位的原因正确”,就应该承认“人具有形成主观的性质是变化的根据,是人这一事物变化的第一位的原因,客观是变化的条件,是事物变化的第二位的原因”也正确。
但是两者——客观与主观的关系和毛主席阐述的内因与外因的关系是矛盾的,前者第一位、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客观;而后者第一位、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内因。如果我们在认识事物或阐述问题时,本来应该运用前者观点却运用了后者观点,或者本来应该运用后者却运用了前者,不是必然造成认识上、论述上的错误码?尤其是从客观与主观的关系提出问题,却能推论出事物的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而从事物内因与外因的关系提出问题,又能得出外因决定内因的结论,各自又都支持或站在对方的观点。这从表面看又都在否认各自观点,易给人造成似是而非的印象,从而也就容易造成否认这两个哲学观点的正确性。所以我们必须找出这两个哲学观点矛盾产生的原因和又都支持或站在对方观点的道理,以便正确运用这两个哲学观点,否则对我们正确的认识事物、解决问题或正确的论述问题是极其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