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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马克思商品拜物教理论的阐释

火烧 2009-12-07 00:00:00 思潮碰撞 1025
文章深入阐释马克思商品拜物教理论,分析私人劳动的二重性,探讨商品形式如何掩盖社会关系,涉及生息资本与三位一体公式,揭示资本主义物化结构及意识的形成与破除路径。

对马克思商品拜物教理论的阐释  

张 开  

   

内容提要:商品世界的这种拜物教性质,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也就是私人劳动的二重社会性质。商品形式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了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由于这种转换,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了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第三卷中,具体表现为“生息资本”以及“三位一体公式”。由于利息形式的产生,资本家与雇佣工人的对立关系让位于两类资本家之间的对立关系。卢卡奇从资本主义的商品结构——对象性形式(劳动的结果)与主体性形式(劳动力本身)——两个方面来窥测资本主义社会的物化结构的。物化的社会结构催生物化的社会意识,物化意识强化这种物化的社会结构。对物化的社会结构的消除,不仅需要生产关系的变革,而且需要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对商品拜物教的破除。  

关键词:商品拜物教 生息资本 三位一体公式 物化结构 物化意识   

   

一、私人劳动的二重性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以商品分析开篇,相应以《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作为第一章的结束。这样容易让读者接受,“庞大的商品堆积”的确是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直观印象。以商品拜物教作为结束具有重要意义。既对第一章起总结性的作用,尤其是加深了对价值概念的理解;也为以后的拜物教理论的展开做了理论铺垫。

   

商品形式——货币形式——资本形式,[①]是其逻辑展开的具体形式。到第三卷中,具体表现为“生息资本”概念以及“三位一体公式”,这层层加厚的物质外衣,使得我们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认识变得更加困难。“但是商品拜物教的揭露,并不等于它的消除。那种拜物教既是由商品形态产生的,要人们在更高度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统治下,在万花筒似的商品交往关系中,看透隐藏在商品相对价值的现象运动背后的秘密,那是很难做到的。对商品如此,对货币还更多一层障碍。货币是由商品转化过来的。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作为货币商品,它有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质,不了解它在交换中由一般商品分化出来的全过程,就要因黄金白银放射的光芒而更增大对于它的迷惑。”[②]从而,“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特别是资本拜物教,就被根深蒂固地形成了”。[③]

   

在这一节中,马克思首先明确了商品的神秘性质既不是来源于商品的使用价值,也不是来源于价值规定的内容。进一步阐述了后者,价值规定的内容的质与量两个方面均不是商品神秘性质的来源。

   

因为,不论从劳动的等同性质,还是从劳动时间[④]这一用来计量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尺度来看,都不会产生虚幻形式。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却只有通过商品这种物的形式为载体才能得以表达。“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由于这种转换,劳动产品成了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⑤]可见,正是商品形式本身产生了这种神秘性质;是劳动的那些规定借以实现的生产者的关系,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的形式。人的社会关系被物的关系所掩盖。

   

本来,商品的价值对象性纯粹是社会的,但却只能在商品与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进而,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物的形式。所以,我们也只能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能探索到潜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⑥]

   

所以,马克思把这种如同宗教一般——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展示为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称之为拜物教。“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商品世界的这种拜物教性质,象以上分析已经表明的,是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⑦]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私人劳动证实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这只有通过劳动产品之间的交换。同样由于产品之间的交换,使得生产者之间发生了社会接触,私人劳动的特殊的社会性质也在这种交换中表现出来。而这种私人劳动“不是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而是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⑧]正是由于这种以物为载体的私人劳动的特殊社会性质,导致了商品拜物教的产生。

   

“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一般的社会生产关系是这样的:生产者把他们的产品当作商品,从而当作价值来对待,而且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把他们的私人劳动当作等同的人类劳动来互相发生关系。”[⑨]其实,这里预示着如果取消这种物的形式,那么个人劳动也就会直接表现为社会总劳动了。如果劳动者之间的社会关系采取了直接的社会形式,那么这种虚幻的拜物教也会随之消失。[⑩]个人的劳动直接证明为社会总劳动的一个部分,而不再需要以商品交换作为中介。当然在这里,马克思的目的在于批评资产阶级经济学把“价值关系”的历史性质抹煞掉,从而永恒化了价值形式的过渡性质。这可以通过他所列举的四个例子反映出来。

   

马克思最后列举了他设想的“自由人联合体”的例子时,阐明了“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结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但是,这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而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历史发展的自然产物。”[11]这样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的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12]商品生产的神秘性质同样会消失。

   

通过揭开物的关系背后所隐藏的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确切说是生产关系),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理论是理解上的一把钥匙。商品世界的这种拜物教性质,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也就是私人劳动的二重社会性质。[13]  

   

二、生息资本与三位一体公式  

生息资本的运动公式:G—G—W—G¢—G¢。[14]总体来看,也符合G—G¢的资本总公式。其中,G—W—G¢既可以是真正的生产环节,现实的再生产过程;也可以是商业资本的现实运动过程。但是在货币所有者眼中,这一环节完全消失了、去掉了,变成了G—G¢。生息资本的运动完全表象化,游离于现实的资本运动过程,被虚拟化了。中间发生的一切都消失了。G—G这一环节,使资本由贷出者手中转到借入者手中,这是一个法律上的交易,它与资本的现实的再生产过程无关,只是为这个再生产过程作了准备。资本的偿还G¢—G¢,使流回的资本再由借入者手中转到贷出者手中,这是第二个法律上的交易,是第一个交易的补充。一个是为现实过程作了准备,另一个则是发生在现实过程之后的补充行为。因此,借贷资本的出发点和复归点,它的放出和收回,都表现为任意的、以法律上的交易为媒介的运动,它们发生在资本现实运动的前面和后面,同这个现实运动本身无关。[15]

   

生息资本在这里具有类似于劳动力商品的独特性质,因为在货币所有者眼里,货币资本的确具有增殖的功能,而他们是不关心这些货币资本的真实用途的。所以,生息资本的独特性质在于,它是作为这样的一种价值,具有创造剩余价值、创造利润的使用价值。[16]表面看来,持有货币资本的所有者理所应当获取利息。贷出货币的使用价值是:能够作为资本执行职能,并且作为资本能够在中等条件下生产平均利润。“资本商品有一种属性:由于它的使用价值的消费,它的价值和它的使用价值不仅会保存下来,而且会增加。货币资本家在把借贷资本的支配权移交给产业资本家的时间内,就把货币作为资本的这种使用价值——生产平均利润的能力——让渡给产业资本家。”[17]“把货币放出即贷出一定时期,然后把它连同利息(剩余价值)一起收回,是生息资本本身所具有的运动的全部形式。贷出的货币作为资本所进行的现实运动,是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交易以外的事情。在双方进行的交易中,中介过程消失了,看不见了,不直接包含在内了。作为独特的商品,资本也具有它的独特的让渡方式。因此在这里,回流也不是表现为一定系列的经济行为的归宿和结果,而是表现为买者和卖者之间的特别的法律契约的结果。”[18]

   

由于这种借贷关系,产生了两类资本家之间的对立,即货币所有者与职能资本家。“货币资本家和生产资本家实际上互相对立,不仅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身分,而且在再生产过程中起着完全不同的作用,或者说,在他们手中,同一资本实际上要通过双重的完全不同的运动。一个只是把资本贷出去,另一个则把资本用在生产上。”[19]正是由于这种不同的作用,二者获取不同表现形式的收入,一个获取利息,另一个取得企业主收入。“在这里,职能资本家被假定为资本的非所有者。对他来说,代表资本所有权的是贷出者即货币资本家。因此,他支付给贷出者的利息,表现为总利润中属于资本所有权本身的部分。与此相反,属于能动资本家的那部分利润,现在则表现为企业主收入……因此,利息对他来说只是表现为资本所有权的果实,表现为抽掉了资本再生产过程的资本自身的果实,即不进行“劳动”,不执行职能的资本的果实;而企业主收入对他来说则只是表现为他用资本所执行的职能的果实,表现为资本的运动和过程的果实……”[20]马克思进一步规定了平均利润所分割成的这两个部分:“总利润这两部分之间的这种质的区分,即利息是资本自身的果实,是与生产过程无关的资本所有权的果实,而企业主收入则是处在过程中的、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的资本的果实,因而是资本使用者在再生产过程中所起的能动作用的果实,——这种质的区分决不仅仅是货币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的主观见解。这种区分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因为利息归货币资本家所有,归资本的单纯所有者,也就是在生产过程之前和生产过程之外单纯代表资本所有权的贷出者所有;企业主收入则归单纯的职能资本家所有,归资本的非所有者所有。”[21]利息和企业主收入表现为两个不同质的、互相独立的、互不依赖的部分。而且,“总利润的这两部分硬化并且互相独立化了,好象它们是出自两个本质上不同的源泉。这种硬化和互相独立化,对全体资本家阶级和全部资本来说,现在必然会固定下来。”[22]

   

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性质,在利息的形式上消失了。货币资本所有者与职能资本家之间的对立,体现在利息与企业主收入的对立关系上。利息,表现成了职能资本家让渡给货币资本所有者的果实,至于这个果实的来源已经无从发现。所以,资本家与雇佣工人的对立关系让位于两类资本家之间的对立关系。因为,利润在两种对它有不同合法权的人中间进行的纯粹的量的分割,以经转变为质的分割,这种质的分割好象是从资本和利润本身的性质中产生的。利息和企业主收入这两个形式,只存在于它们的对立之中。因此,它们二者不是与剩余价值发生关系,它们是互相发生关系。[23]明确这一点很关键,不仅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的矛盾被隐藏了起来,而且两类资本家之间的矛盾似乎成了主体,现实的生产过程不再重要了。

   

正是由于利息与企业主收入的对立关系,使后者甚至取得了“监督工资”这一质的表现形式。“因为资本的异化性质,它同劳动的对立,转移到现实剥削过程之外,即转移到生息资本上,所以这个剥削过程本身也就表现为单纯的劳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执行职能的资本家与工人相比,不过是在进行另一种劳动。因此,剥削的劳动和被剥削的劳动,二者作为劳动成了同一的东西。剥削的劳动,象被剥削的劳动一样,是劳动。利息成了资本的社会形式,不过表现在一种中立的、没有差别的形式上;企业主收入成了资本的经济职能,不过这个职能的一定的、资本主义的性质被抽掉了。”[24]多么荒谬的表现形式,剥夺者与被剥夺者的行为竟然成了同一的劳动过程,一切都颠倒过来。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雇佣劳动基础,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矛盾与对抗性质就在这里被“化解”掉了,一切是那么的和谐!但是,“由于利润即剩余价值所分成的两个部分的对立形式,人们忘记了,二者不过是剩余价值的不同部分,并且它的分割丝毫不能改变剩余价值的性质、它的起源和它的存在条件。”[25]

   

“因此,在生息资本上,这个自动的拜物教,即自行增殖的价值,会生出货币的货币,就纯粹地表现出来了,并且在这个形式上再也看不到它的起源的任何痕迹了。社会关系最终成为一种物即货币同它自身的关系。这里显示的,不是货币实际转化为资本,而只是这种转化的没有内容的形式。”[26]进而,当人们把每一个有规则的收入资本化,表现为虚拟资本时,和资本现实增殖过程的一切联系就彻底消灭干净了。资本是一个自行增殖的自动机的观念就牢固地树立起来了。[27]

   

在第三卷的第七篇《各种收入及其源泉》,马克思对三位一体公式展开了深刻的批判。“资本—利润(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就是把社会生产过程的一切秘密都包括在内的三位一体的公式。”[28]由于,“监督工资”形式取代了“企业主收入”,也就可以把它归入“工资”之中了。三位一体公式的转化形式为: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利润也在这里消失了,好象职能资本家根本没有占有他人的劳动果实,是凭借自身的“劳动”获取收入的。

   

“在资本—利润(或者,更好的形式是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中,在这个表示价值和一般财富的各个组成部分同财富的各种源泉的联系的经济三位一体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物质生产关系和它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直接融合在一起的现象已经完成:这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29]从而造成内部的社会生产关系被割断,剩余价值的源泉被完全掩盖起来,剩余价值的各个部分互相独立与硬化起来。三位一体公式抹煞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性质、特殊性以及过渡性,也抹煞了它与一般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性之间的区别。这与把“价值形式”看作永恒的存在,如出一辙。“此外,现实的生产过程,作为直接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又产生出种种新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中,内部联系的线索越来越消失,各种生产关系越来越互相独立,各种价值组成部分越来越硬化为互相独立的形式。”[30]在这里,马克思从总体上阐明了一至三卷的逻辑关系。剩余价值的演变越来越具体,同时被掩盖的也越隐蔽。这可以从剩余价值——利润——利息三者之间的关系明显看出来的。

   

三、卢卡奇的“物化”概念  

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问世以前,匈牙利的著名理论家卢卡奇就根据马克思《资本论》中的商品拜物教理论阐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物化结构”与“物化意识”,并且对之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正如杜章智所指出的:“‘物化’(Verdinglichung)也是贯穿《历史与阶级意识》全书的一个中心概念。它是指人的活动、他自己的劳动成了对他说来是客观的和对立的东西。……卢卡奇是直接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商品拜物教的分析出发得出这个概念的。”[31]

   

尽管卢卡奇对于外化、对象化、物化、异化并没有做出严格的规定,但是他把对象化与异化的不同却作了明确的说明:“因为对象化这种现象事实上是不可能从人类社会生活中消除的。如果我们记住,在实践中(因此也在劳动中)客观物的任何外化都是一种对象化,每一种人类表达方式包括说话都使人类的思想和情感对象化,那么很清楚,我们这里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普遍的交往方式。既然如此,对象化就是一种中性现象;真和假、自由与奴役都同样是一种对象化。只有当社会中的对象化形式使人的本质与其存在相冲突的时候,只有当人的本性由于社会存在受到压抑、扭曲和残害的时候,我们才能谈到一种异化的客观社会关系,并且作为其必然的结果,谈到内在异化的所有主观表现。但《历史与阶级意识》并未认识到这种两重性。这正是它在其基本哲学史观点上出现很大偏差的原因。(顺便提一下,物化Verdinglichung现象与异化现象有着紧密联系,但无论在社会中还是在概念上,两者都不尽相同,而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这两个词却是在同一意义上使用的。)”[32]笔者认为,外化(黑格尔的用语)——对象化——物化——异化。“人”作为主体逐渐凸显出来,由一般上升为具体。而且,可以明显看到四个概念的范围是在逐渐缩小的。马克思的“异化劳动”概念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重要内容,这为“剩余价值”的概念规定作了准备性工作。黑格尔是从一般性规律的层面来论证的,而且已经囊括了人类在其中,“人”只是他逻辑体系中的一个部分,但绝非全部。他的“绝对理念”是可以自我认识的,的确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是“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黑格尔的《哲学全书》划分为三个部分:《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便是明证。

   

卢卡奇进一步指出:“无论如何,时至今日,我仍旧记得马克思关于对象性是一切事物和关系的基本物质属性的论述对我产生的惊人印象。接着是这里已经提到的思想,即对象化是一种人们借以征服世界的自然手段,因此既可以是一个肯定的、也可以是一个否定的事实。相反,异化则是一种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实现的特殊的变种。”[33]这时,他已经在苏联看到了马克思的这部手稿。

   

卢卡奇是从资本主义的商品结构——对象性形式(劳动的结果)与主体性形式(劳动力本身)——两个方面来窥测资本主义社会的物化结构的。“从这一结构性的基本事实里可以首先把握住,由于这一事实,人自己的活动,人自己的劳动,作为某种客观的东西,某种不依赖于人的东西,某种通过异于人的自律性来控制人的东西,同人相对立。更确切地说,这种情况既发生在客观方面,也发生在主观方面。在客观方面是产生出一个由现成的物以及物与物之间关系构成的世界(即商品及其在市场的运动的世界),它的规律虽然逐渐被人们所认识,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还是作为无法制服的、由自身发生作用的力量同人们相对立。因此,虽然个人能为自己的利益而利用对这种规律的认识,但他也不可能通过自己的活动改变现实过程本身。在主观方面——在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地方——,人的活动同人本身相对立地被客体化,变成一种商品,这种商品服从社会的自然规律的异于人的客观性,它正如变为商品的任何消费品一样,必然不依赖于人而进行自己的运动。”[34]

   

马克思也说明了:“因此,资本主义时代的特点是,对工人本身来说,劳动力是归他所有的一种商品的形式,他的劳动因而具有雇佣劳动的形式。另一方面,正是从这时起,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才普遍化。”[35]所以,商品已经成为了整个社会存在的普遍范畴。对于无产阶级而言,不仅劳动的结果劳动产品表现为商品,而且劳动力的使用权也采取了商品形式,这一切都表现为异于他的、外在于他的商品形式。对这一物化的社会结构的消除,不仅需要生产关系的变革,而且需要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对商品拜物教的破除。“正像资本主义制度不断地在更高的阶段上从经济方面生产和再生产自身一样,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物化结构越来越深入地、注定地、决定性地沉浸入人的意识里。”[36]这是因为现实情况在于,“人无论在客观上还是在他对劳动过程的态度上都不表现为是这个过程的真正的主人,而是作为机械化的一部分被结合到某一机械系统里去。他发现这一机械系统是现成的、完全不依赖于他而运行的,他不管愿意与否必须服从于它的规律。随着劳动过程越来越合理化和机械化,工人的活动越来越多地失去自己的主动性,变成一种直观的态度,从而越来越失去意志。”[37]工人已经成了机器系统的一部分。物化的社会结构催生物化的社会意识,物化意识强化这种物化的社会结构。这也是卢卡奇强调阶级意识重要意义的原因之一。

   

对于商品拜物教以及物化社会结构的否定,马克思的手稿给予我们重要启示:“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38]

   

马克思也在《资本论》中论证了: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消除异化劳动的构想。“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 这个自然必然性的王国会随着人的发展而扩大,因为需要会扩大;但是,满足这种需要的生产力同时也会扩大。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但是不管怎样,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39]这个思想来源于黑格尔,后者的《逻辑学》的基本思路可以概括为必然性与自由性的论证,而且黑格尔认为自由性才是必然性的最终发展结果与归宿。可以说,“存在论”[40](或曰“有论”)与“本质论”两部分之总体构成了黑格尔所论证的必然性部分,而“概念论”则是他的“自由性”部分。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的分水岭在于:由外在目的规定的劳动终止时或者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标志着前者的结束与后者的开始。问题在于,马克思在这里并没有明确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到底处于必然王国的哪个阶段;也没有直接明确它是否为必然王国的解体形式。论证人类劳动的解放是马克思的重要理论任务。  



[①] “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缺点之一,就是它始终不能从商品的分析,而特别是商品价值的分析中,发现那种正是使价值成为交换价值的价值形式。……劳动产品的价值形式是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最抽象的、但也是最一般的形式,这就使资产阶级生产方式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生产类型,因而同时具有历史的特征。因此,如果把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误认为是社会生产的永恒的自然形式,那就必然会忽略价值形式的特殊性,从而忽略商品形式及其进一步发展——货币形式、资本形式等等的特殊性。”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98页。

[②] 王亚南:《〈资本论〉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51页。

[③] 同上,第48页。

[④] “实际上,劳动产品的价值性质,只是通过劳动产品作为价值量发生作用才确定下来。价值量不以交换者的意志、设想和活动为转移而不断地变动着。在交换者看来,他们本身的社会运动具有物的运动形式。不是他们控制这一运动,而是他们受这一运动控制。……因此,价值量由劳动时间决定是一个隐藏在商品相对价值的表面运动后面的秘密。这个秘密的发现,消除了劳动产品的价值量纯粹是偶然决定的这种假象,但是决没有消除这种决定所采取的物的形式。”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91~92页。

[⑤] 同上,第88~89页。

[⑥] 同上,第61、88页。

[⑦] 同上,第89页。

[⑧] 同上,第90页。

[⑨] 同上,第96页。

[⑩] “因此,一旦我们逃到其他的生产形式中去,商品世界的全部神秘性质,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笼罩着劳动产品的一切魔法妖术,就立刻消失了。”同上,第93页。

[11] 同上,第97页。

[12] 同上,第95页。

[13] 同上,第90页。同时,马克思在这里区分了“使用对象性”与“价值对象性”。

[14]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80页。

[15] 同上,第389页。“在生息资本上,资本关系取得了最表面、最富有拜物教性质的形式。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G—G¢,是生产更多货币的货币,是没有在两极间起中介作用的过程而自行增值的价值。在商人资本G—W—G¢上,至少还存在着资本主义运动的一般形式……在G—G¢这个生息资本的形式上,这种运动就消失不见了。”同上,第440页。

[16] 同上,第384页。

[17] 同上,第393页。

[18] 同上,第390页。

[19] 同上,第418页。

[20] 同上,第419~420页。

[21] 同上,第420页。

[22] 同上,第421页。

[23] 同上,第425、426、430页。

[24] 同上,第430页。

[25] 同上,第427页。

[26] 同上,第441页。“在这里,资本的拜物教形态和资本拜物教的观念已经完成。在G—G¢上,我们看到了资本的没有概念的形式,看到了生产关系的最高度的颠倒和物化:生息的形态,资本的简单形态,在这种形态中资本是它本身再生产过程的前提;货币或商品独立于再生产之外而具有增殖本身价值的能力,——资本的神秘化取得了最明显的形式。”同上,第442页。

[27] 同上,第529页。

[28] 同上,第919页。

[29] 同上,第938页。

[30] 同上,第936页。

[31] 杜章智:《译序》,第7页。载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

[32] 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9~20页。

[33] 同上,第34页。

[34] 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50~151页。

[35]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93页,注41。

[36] 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59页。

[37] 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等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53~154页。

[38]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81页。

[39]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926~927页。

[40] 杨一之与贺麟的翻译不同,杨一之在《逻辑学》的《译后记》一文中为此作了说明。参见黑格尔:《逻辑学》(上、下),杨一之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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