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之死,百身均赎!
文强之死引发广泛关注,其死刑判决令众人感慨。文章回顾文强被捕、审判过程,分析其傲慢与结局,探讨重庆打黑行动影响,强调法律公正与反腐意义。
文强毙了,虽然我们早知道结果应该如此,但还是觉得有点遗憾。因为我们期待文强会倒腾出许多新闻,掀起更大的波澜,牵扯出更多更大的官员来,测试一下中央的忍耐力如何?然而现实往往是期待越高失望越大,文强一死,所有的期望破灭了,岂能不让人产生些许遗憾。
文强初被拘捕,曾经放出“豪言壮语”,似乎具有十分的把握被判无罪释放。然而事情的进展出乎他的预料,一审死刑,让其大失所望,喃喃自语道罪不至死。于是上诉高院,寄希望于改判,捡回一条性命。实际上是希望幕后高人出手援救,免其牢狱之灾。只要不死,就有机会咸鱼翻身。
从文强态度傲慢,到痛哭流涕,再到抱怨声碎,一路走来,颇具戏剧性。重庆打黑,一路横扫,摧枯拉朽,可谓矢志不移。骂娘者、谴责者,大棒频挥,帽子乱扣,真可谓熙熙攘攘,风风光光。重庆打黑,似乎伤及到精英们的“龙脉”,让他们大为光火,质疑之声不绝于耳,恨不得将薄熙来碎死万段,方解心头之恨。重庆打黑,保护一方平安,老百姓赞扬之声铺天盖地,互联网上好评如潮,为三十来绝无仅有。
文强的傲慢和精英们的舆论支持,让善良的人民忧心忡忡,担心薄熙来顶不住精英们的压力,担心重庆司法界审判放水,让罪大恶极的文强躲过一劫。此种人一旦放虎归山,必将小人得志更猖狂,遗患无穷,老百姓怕是暗无天日了。好在苍天有眼,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必遭报应。文强犯罪,最终没能逃脱死刑的惩罚。当初的傲慢,化成满肚怨气,乞求一生,想著书立说,警示后人。可惜苍天不佑,天理难容,法律不容亵渎,人民拭目以待,即便文强期盼的高人想施以援手,可最终害怕天怒人怨,没敢抛头露面,横加干涉,不得不抑制满腔怒气,躁观其变,眼睁睁看着重庆法官斩了文强。
如今文强已死,却让人高兴不起来。文强犯事之初,傲慢之态恐不是空穴来风,没有十足的底气,岂能如此狂妄。作为法律熟稔于心的执法者,难道不知道自己所犯罪行之严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吗?何以如此猖狂呢,无非是仗着有人撑腰,定能早脱牢狱之灾。难怪当初文强狂语一出,网民哗然。然而仔细一想,文强此前功高业勋,打黑英雄光环耀眼,在重庆也是跺一脚大地颤三颤的人物,没人庇护,焉能横行长久?如今犯事,又岂能坐以待毙,甘受牢狱之苦呢,因此说出大话狂语也就不足为怪了。然而在全国人民口诛笔伐的情势下,纵然有几个精英人物鼓噪如鹊,然而文强犯罪事实清楚,铁证如山,任凭文强熟知法律,能言善辩,可惜事实胜于雄辩,只能认罪低头。文强期盼之人终因害怕触犯众怒,不敢抛头露面,施以援手,只能眼睁睁看着文强一步一步走向灭亡的深渊。而文强确够朋友,也够义气,至死一个人扛着,三缄其口,将原本要泄露的许多秘密,带到阴曹地府去了。
文强死了,人民群众兴高采烈,又是放鞭又是欢呼,打出各种条幅以示庆贺。“文强死,重庆安”,最能代表人民的意愿了。
文强死了,有些人更高兴,令人寝食难安的日子终于熬过去了,从此不再为“拔出萝卜带出泥”愁眉苦脸,从此可以高枕无忧,喜笑颜开了。文强一死,百身均赎,岂不悠哉乐哉!
文强死了,带着满腹疑惑去了阴曹地府,阎罗殿是否可以放过他,是否要遭锯尸、挖心、剖腹、火烧、碎尸万段等等阴法惩处呢?我想这些是免不了的。因为按照因果轮回,前因后果之说,文强在人间所犯诸多罪恶,到了地狱要逃脱阎罗王的惩罚也是很难的。
文强死了,带着满腹牢骚,死不瞑目,为什么呢。按照文强所说,“人人皆醉,不能唯我独醒,多人皆腐,不能唯我独廉”,文强之所以死不甘心,主要是论贪腐数额不是最多,论官职不是最小,何以只有他被判死刑呢?文强临死之前,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即使我死了,有些人也会想起我。”谁会想他呢,除了他的发妻和儿子之外,还会有谁呢,二奶们?下属们?还是提拔信任他的高官?不管是谁,他们肯定会想起他的,因为文强够义气,够朋友,没有在临死之前一吐为快,反戈一击,戴罪立功,揭露庇护他的人。如果不是文强自己独揽一切罪责,一些与文强瓜葛不清的高官们,说不定现在也被双规或者在大牢里反省呢。如今文强死了,空袭的警报解除了,可以放心继续做自己的官了。
文强死了,有人说,可以震慑一大批官员,使他们从此不敢滋生贪腐之念了。此说的理论根据源于当年毛泽东下令杀了刘青山张子善两个贪官,换来了二十多年的清正廉洁之风。此言差矣,今非昔比,1995年杀了一个国级高官成克杰,开创了历史的先河,而腐败之风依然故我,没有丝毫改变。何也?道德信仰迥异,社会环境不同,“土壤气候”相去甚远,事倍功半也就不足为奇了。枪毙一个文强,“土壤气候”依然故我,贪腐之风怎能刹住车。杀鸡给猴看,现在的猴子看惯了杀鸡,闻惯了血腥味,也就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了。枪毙一个文强,只是反腐长征迈出的第一步,不进行“土壤气候”的改造,今后的反腐任重道远。如此'土壤气候",孕育出千千万万文强之苗,倒也不费吹灰之力。
文强死了,不是因为战功赫赫殉国而死,也不是在和平年代为国操劳过度而死,更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死,所以上不了“封神榜”。不过,他的名字可以留在贪官册上,被中华民族的后代子孙永世唾骂。写于2010年7月8日
文强初被拘捕,曾经放出“豪言壮语”,似乎具有十分的把握被判无罪释放。然而事情的进展出乎他的预料,一审死刑,让其大失所望,喃喃自语道罪不至死。于是上诉高院,寄希望于改判,捡回一条性命。实际上是希望幕后高人出手援救,免其牢狱之灾。只要不死,就有机会咸鱼翻身。
从文强态度傲慢,到痛哭流涕,再到抱怨声碎,一路走来,颇具戏剧性。重庆打黑,一路横扫,摧枯拉朽,可谓矢志不移。骂娘者、谴责者,大棒频挥,帽子乱扣,真可谓熙熙攘攘,风风光光。重庆打黑,似乎伤及到精英们的“龙脉”,让他们大为光火,质疑之声不绝于耳,恨不得将薄熙来碎死万段,方解心头之恨。重庆打黑,保护一方平安,老百姓赞扬之声铺天盖地,互联网上好评如潮,为三十来绝无仅有。
文强的傲慢和精英们的舆论支持,让善良的人民忧心忡忡,担心薄熙来顶不住精英们的压力,担心重庆司法界审判放水,让罪大恶极的文强躲过一劫。此种人一旦放虎归山,必将小人得志更猖狂,遗患无穷,老百姓怕是暗无天日了。好在苍天有眼,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必遭报应。文强犯罪,最终没能逃脱死刑的惩罚。当初的傲慢,化成满肚怨气,乞求一生,想著书立说,警示后人。可惜苍天不佑,天理难容,法律不容亵渎,人民拭目以待,即便文强期盼的高人想施以援手,可最终害怕天怒人怨,没敢抛头露面,横加干涉,不得不抑制满腔怒气,躁观其变,眼睁睁看着重庆法官斩了文强。
如今文强已死,却让人高兴不起来。文强犯事之初,傲慢之态恐不是空穴来风,没有十足的底气,岂能如此狂妄。作为法律熟稔于心的执法者,难道不知道自己所犯罪行之严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吗?何以如此猖狂呢,无非是仗着有人撑腰,定能早脱牢狱之灾。难怪当初文强狂语一出,网民哗然。然而仔细一想,文强此前功高业勋,打黑英雄光环耀眼,在重庆也是跺一脚大地颤三颤的人物,没人庇护,焉能横行长久?如今犯事,又岂能坐以待毙,甘受牢狱之苦呢,因此说出大话狂语也就不足为怪了。然而在全国人民口诛笔伐的情势下,纵然有几个精英人物鼓噪如鹊,然而文强犯罪事实清楚,铁证如山,任凭文强熟知法律,能言善辩,可惜事实胜于雄辩,只能认罪低头。文强期盼之人终因害怕触犯众怒,不敢抛头露面,施以援手,只能眼睁睁看着文强一步一步走向灭亡的深渊。而文强确够朋友,也够义气,至死一个人扛着,三缄其口,将原本要泄露的许多秘密,带到阴曹地府去了。
文强死了,人民群众兴高采烈,又是放鞭又是欢呼,打出各种条幅以示庆贺。“文强死,重庆安”,最能代表人民的意愿了。
文强死了,有些人更高兴,令人寝食难安的日子终于熬过去了,从此不再为“拔出萝卜带出泥”愁眉苦脸,从此可以高枕无忧,喜笑颜开了。文强一死,百身均赎,岂不悠哉乐哉!
文强死了,带着满腹疑惑去了阴曹地府,阎罗殿是否可以放过他,是否要遭锯尸、挖心、剖腹、火烧、碎尸万段等等阴法惩处呢?我想这些是免不了的。因为按照因果轮回,前因后果之说,文强在人间所犯诸多罪恶,到了地狱要逃脱阎罗王的惩罚也是很难的。
文强死了,带着满腹牢骚,死不瞑目,为什么呢。按照文强所说,“人人皆醉,不能唯我独醒,多人皆腐,不能唯我独廉”,文强之所以死不甘心,主要是论贪腐数额不是最多,论官职不是最小,何以只有他被判死刑呢?文强临死之前,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即使我死了,有些人也会想起我。”谁会想他呢,除了他的发妻和儿子之外,还会有谁呢,二奶们?下属们?还是提拔信任他的高官?不管是谁,他们肯定会想起他的,因为文强够义气,够朋友,没有在临死之前一吐为快,反戈一击,戴罪立功,揭露庇护他的人。如果不是文强自己独揽一切罪责,一些与文强瓜葛不清的高官们,说不定现在也被双规或者在大牢里反省呢。如今文强死了,空袭的警报解除了,可以放心继续做自己的官了。
文强死了,有人说,可以震慑一大批官员,使他们从此不敢滋生贪腐之念了。此说的理论根据源于当年毛泽东下令杀了刘青山张子善两个贪官,换来了二十多年的清正廉洁之风。此言差矣,今非昔比,1995年杀了一个国级高官成克杰,开创了历史的先河,而腐败之风依然故我,没有丝毫改变。何也?道德信仰迥异,社会环境不同,“土壤气候”相去甚远,事倍功半也就不足为奇了。枪毙一个文强,“土壤气候”依然故我,贪腐之风怎能刹住车。杀鸡给猴看,现在的猴子看惯了杀鸡,闻惯了血腥味,也就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了。枪毙一个文强,只是反腐长征迈出的第一步,不进行“土壤气候”的改造,今后的反腐任重道远。如此'土壤气候",孕育出千千万万文强之苗,倒也不费吹灰之力。
文强死了,不是因为战功赫赫殉国而死,也不是在和平年代为国操劳过度而死,更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死,所以上不了“封神榜”。不过,他的名字可以留在贪官册上,被中华民族的后代子孙永世唾骂。写于201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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