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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蛮荒谬的“用脚投票”论

火烧 2009-09-2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批判‘用脚投票’论的荒谬,指出黄钢先生子女留学西方并非否定其理想,反思爱国与制度选择的复杂性,强调行动与言论的统一。

横蛮荒谬的“用脚投票”论  

马望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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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26期《凤凰周刊》有一篇文章:《“用脚投票”才是真选择》(作者:雷颐),直截了当地宣告:“像黄钢先生这样一边口口声声‘爱国’、高调批判别人‘不爱国’,一边却以种种理由将自己的子女送到西方发达国家者,比比皆是。君不见,那些口口声声反对、批判这个‘化’那个‘化’者,他们的子女或者孙子孙女不是差不多全都在西方发达国家学习或工作么?古希腊有句谚语:‘告诉我,你和谁在一起,我就告诉你,你是谁。’我想仿造一句:告诉我,你把子女送到哪里,我就告诉你,你心中理想的国度、制度其实是什么。行胜于言,‘用脚投票’才是最真实的选择。”  

黄钢先生的两位公子,从未谋面,也不相知,据该文作者曝光,其一为“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终身教授”;其二“在斯坦福大学获得硕士学位后又获得哈佛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曾任国际私人资本基金软银亚洲(SAIF)中国区总经理,创造‘盛大神话’的幕后推手,后又任国际私人资本基金贝恩资本(Bain Capital)董事总经理”。言外之意,他们小哥儿俩已经不是心有鸿鹄而是手有鸿鹄了,从而也就反证黄钢先生“心中理想的国度、制度其实是什么”了。  

事情会是如此地简单吗?  

黄钢先生在国内外都是个有名人物。其先人曾是中国共产党初期前驱者的同志,血浓于水舔犊情深;他本人曾经宝塔山的熏陶,在《解放日报》报道过延安文艺座谈会盛况;新中国成立后所描绘革命母亲夏娘娘行状的专著,并非仅在青年人中间广为人知;他对电影剧作《苦恋》(又名《太阳和人》)着眼于其中的影射,似乎也质疑为非毛化之滥觞。。。。。。虽然他与他敬仰的圣贤,均早已作古;但是如今盖棺尚并未能论定,因为目前诸多论者还各有自己的感情倾向性和理论角度以至阶级立场,所以,对黄钢先生所执着、所追求,在此也不易以一言蔽之,定于一尊。不过,无论如何,其“心中理想的国度、制度其实是什么”,也同雷颐先生的反证并不一样。这也可以由雷文中的引言所证明。雷文这样写来:“他的理由是‘只有让叛逆的儿子见识到资本主义的腐朽和堕落,他才能重新相信共产主义’(《黄亚生:寻找真正的中国模式》,《南方人物周刊》2009年第15期)”。由此看来,至少黄钢先生不是一个两面派。也就是说,雷颐先生的断言是不正确的,或者说至少是不准确的。  

在这里,还可以举出另外一个例子,作为旁证。据《侨报》和《北京青年报》等传媒不算很久以前先后报道,英勇牺牲在中美合作所暴政匪徒手下的江竹筠烈士的后人,现在也生活和工作在美国。难道又可以说江竹筠烈士“心中理想的国度、制度其实是什么”吗?如果一定要如此断言,岂非太不近人情事理了么!  

在中国人看来,好象子承父业,乃是天经地义。其实不然。龙生龙来凤生风,老鼠的儿子会掏洞。这是无稽的血统论。西谚云:吾爱我师,吾更爱真理。中国人也有大义灭亲一说。彭湃把地主家庭的土地分给佃户,鲁迅犀利的社会剖解刀直指先人维护的封建阶级,。。。。。。在世界上,在历史中,与自己的父母、师长“道不同不相为谋”的事情时有发生。这种“逆子叛臣”,也并非无人礼赞颂扬的啊!  

在这里,是不是也可以说上一句:上帝是上帝,凯撒是凯撒!  

当然,上帝和恺撒,也并不是完全彻底地毫无关系的。  

出国固然是子女自己个人的事情,不能一概由父母做主。但是,子女之可能成行,却也不能与父母没有关系。首先是要有出去的意愿,然后也要有出去的能耐。父母有意愿,子女没有意愿,那是不能成行的。父母有意愿,子女没有能耐,或者父母有能耐,子女没有意愿,那都是不能成行的。能够成行的,细说起来,情况无非是以下几种:子女有意愿,父母没有意愿,那不是绝对不能成行的。父母有意愿,子女有意愿,那一定就能成行。父母有能耐,子女有意愿,那一定是能成行的。父母有能耐,子女也有能耐,那绝对更是能成行的。意愿,首先取决于子女,父母方面只在其次。能耐,其中包括着父母的权力,财力,社会关系的能量;也包括着儿女的才力,财力,社会关系的能量。两相比较,父母的能耐要比子女的能耐更大更有作用。所以,才会有从子女的“用脚投票”去判断父母“心中理想的国度、制度其实是什么”的可能。现在这一种“新鲜事物”最典性的例子,就是“一家两制”的模式了。不是已经出现了先把老婆孩子送出国去,一旦贪腐等等东窗事发马上就脚底板秣油——溜之乎也、跟着跑出去、飞出去的大款和高官么?由类似的案例,从子女的“用脚投票”去判断父母“心中理想的国度、制度其实是什么”,目前也不能说我们国内的这种款儿和官儿就是子虚乌有的。只是雷先生并没有提及或者忽略了而已。至于他之这样做,是出于无心还是有意,人们就不得而知了。如果雷先生发明的“用脚投票”论还想被人们认可的话,那么“一家两制”至少就应该成为其主要的内容或核心价值系统。  

但是,更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把“‘用脚投票’才是最真实的选择”作为判断“心中理想的国度、制度其实是什么”的标准,去看待不在大陆和港、澳、台国内生活、学习、工作以至休养的同胞,那是一个是似而非的、大谬不然的尺度。  

出国留学,进修,讲学,领劳工证,打工,就业,经商,拿到绿卡,安家,长住,申请入籍,参选,从政,当官,。。。。。。在国外的同胞,情况各不相同、大不相同,一概而论,虽然也可以笼统名之为“用脚投票”,但是那能够分别判断其“心中理想的国度、制度其实是什么”吗?一竹篙扫了一船人,此之谓也!  

姚明、郎平和赵小兰、朱棣文并不是一回事。  

钱学森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李正道终老美利坚合众国,更不是一回事。  

。。。。。。  

一向盘桓内地的同胞不容易明白华侨,华人,华裔,华生,华商,华工,。。。。。。等等的区别,历来长住在香港的同胞对此总是应该比他们要清楚一点吧?为什么在那里编辑出版的《凤凰周刊》,对之也“马大哈”了?让一些码字的人,别有用心,胡言乱语,东拉西扯,指鹿为马,旁敲侧击,指桑骂槐,伤害我们奔波存活在海外的炎黄子孙、骨肉同胞!  

我们中国的老百姓,以前接受的是传统教育,后来接受的是革命教育,在传统教育和革命教育双重的孕育培养之下,直到而今,对世界上的事物,一向都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地看待和对待。即使是对于美国,也是一分为二的:杜勒斯是杜勒斯,基辛格是基辛格;NBA(全国篮球协会)和FBI(联邦调查局),干的那是性质不同的两回子事,大家总还是分得开来的。就是在中美两国发生不愉快以至交恶、冲突的期间,我们批判的也只是美帝国主义,从来没有指责过美国人民。笼而统之地说我们由于各种不同的正当的原因前往或滞留美国与西方国家的同胞甚至他们的长辈是“用脚投票”,从而判断其“心中理想的国度、制度其实是什么”,那不仅对我们国家的社会性质、外交政策,即使是对我们人民的品格和文化,也是一种无知或曲解。有机会把握和作用于公众舆论的秀才们,能不能经过细心慎重的思考研究之后再发表你们的高见鸿篇呢?  

古往今来,国际间百姓间的来往,交流,学习,竟赛。。。。。。,和衷共济,互助双赢,利莫大焉,善莫大焉,只有蠢材、昏君才会加以拒绝。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连几千年以前的孔老二都会这样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更是无微不至地在欢迎外宾的。闭关锁国、夜郎自大,从来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胸怀、气量。沙文主义、门罗主义,一向不是中华民族的心态、面容。除了别有用心的小人,另眼看待我们的家伙,而今的确可以说是“我们的朋友遍天下”了。难道我们不愿意、不希望其他的国家和人民也像我们看待和对待他们那样看待和对待我们么!为什么要对我们日渐频繁的外出、回归、南来北往、西去东还的同胞以至他们的家长,无端地说三道四,极力地吹毛求疵呢?请深夜扪心自问一句:你难道不觉得横蛮荒谬吗!  

(2009/09/19)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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