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什么比律师被封口这更荒唐的事吗?
26日,温州市各大律师事务所收到以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律师协会名义发来的《关于加强“7·23”动车事故法律处置报告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所有接到寻求法律帮助要求的律师所和律师,在第一时间向市局律管处和律师协会报告,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该通知被媒体曝光后,温州市司法局和律协28日发表声明,司法局称律协擅自署该局之名;律协称本意是为避免律师出差错,并致歉。
《紧急通知》是这样的,要求所有接到寻求法律帮助要求的律师所和律师,在第一时间向市局律管处和律师协会报告,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这样的一份紧急通知理所当然的被媒体冠以了“封口”这样的字眼,只是这次“封口”的对象有些特殊,竟然直接发文让律师噤声。以至于我瞧见这样传闻的时候还在感叹真是流言满天飞,立刻摇头说不可信。因为先前有听说过媒体记者被封口的、矿工被封口的、受灾民众被封口的,可是律师被封口,恕我孤陋寡闻,还是头一回听说。
原因只有一点,律师是干啥的啊?我国法律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使命。上述表述均表明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是律师的职业价值。这段文字太长,用一句话总结,律师就是给别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换句话说是靠替别人说话(主要是指法律相关)为生的。这份《紧急通知》当有中这一条“所有接到寻求法律帮助要求的律师所和律师,在第一时间向市局律管处和律师协会报告,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的规定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继而感到荒诞不经和漏洞百出。
所以我得出结论,这份所谓的《通知》仅仅是网络上成千上万个谣言当中一个,除了表达了对政府工作不满和调侃的情绪之外,本意恐怕也不是完全善良的,因为这样的谣言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水平实在是不怎么样。像这样的流言太多,政府不可能全部应付过得来。
我为什么不相信网络上的这些传言,就是因为这传言过于不符合逻辑,让律师噤声,不等于堵上了广大人民群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吗?如果着这样的传言都能是真的,对于某些官员和部门我还能说什么呢?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接到死伤者家属求助的,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把“擅自”俩字去掉就是不得解答和处置死伤者家属的求助,“7·23”事件的死伤者家属本身已经出去一种极其可怜的位置上,急需要社会的关爱和帮助。我们的有关部门竟然是用这样的一纸通知来“关爱和帮助’的,那么公众就有权力怀疑,政府机关里这些人民公仆们到底具有多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呢?
我很纳闷,什么样的处置和解答能称之为“擅自”?律师就是依法给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包括解答和诉讼,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行为。如果这样的行为权力也遭到剥夺的话,那么我们制定法律的意义何在呢?荒谬绝伦,莫此为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