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忠死了,强拆体制仍在继续
文章探讨张海忠因强拆压力自尽事件,反思强拆体制与城镇化问题,指出拆迁背后的社会矛盾及房地产发展对人民利益的影响。
读了记者的深度调查,我对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区长张海忠的死反而产生了一种深度的悲哀和苦涩的同情。就“职守”而言,应该说他是一位极具执行力的好干部。他没有死在枪林弹雨对敌的战场上或抗洪抢险的危急关头,而是自绝于强拆的“攻坚战”,并且还是一场“弹药不足”(拆迁经费紧张)的持久战。
张海忠的自绝或许能告诉我们些什么。他是否也朦胧地感觉到“下顶上压”现象的深层问题,而以如日中天的个人事业和盛年华丽的生命在昭示着社会?我们不得而知。
拆迁本身并无色彩,用于改善人民生活的同时改变城市面貌,支持者众;单独用于改变城市面貌和发展经济,则支持者寡。从“三年大变样,河北看邯郸,邯郸看邯山,各个区竞相比赛拆迁”这个口号看,不仅人民的利益没有得到直接的反映,更是一种接近于疯狂的拆迁大跃进。这不是邯郸局部的问题,应该反思的是我们的城镇化和房地产发展的体制。
有专家认为是“刚需”一直在维持着房地产的高速、高效、高价位发展,同时这个产业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是不可替代的。首先说刚需,根据营销学理论,需要是可以被制造(创造)的。打个比方,我们用肥美的嫩草诱惑,加上强制性的驱赶,必然会使得羊群向指定的地点集聚,建羊圈自然是“刚需”。如果我们将财力和物力投放在羊儿们原来的地方,那这个“指定”的地方还有没有“刚需”?其次说“不可替代性”。这些年拆迁发展,确实保障了经济的高速度和高就业,但实际上,我们一方面讲缩小差别,一方面在努力制造着城市的虚华和农村的空宅。从理论上说,将人民群众的住房作为财富炒作是否是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超速的城市化进程是否合乎现代社会发展规律?这两个问题都应该放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上审视。
推动这种畸形发展的社会动力并不是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而是那只资本利益的黑手。在那只手的作用下,人民的干部一方面要完成“指标”的考核,一方面要保持“先进性”,这是不是一个两难的选择?我得知张海忠是在自我电击不死的情况下才以菜刀割脖子的,没有犹豫的一刀,这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人来说,是一个什么样的勇气?
我为这位官员感到悲哀的,还有动不动的“神经”疾病。我要问的是,当年视死如归的董存瑞、黄继光有没有神经病?当然,将张海忠与董存瑞们相比是对英雄的亵渎,但我假设,张海忠这样一个有“执行力”的人是在炸碉堡时冲上去的,我们又是怎样的说法?他以死结束了一个不光彩的“拆迁”模范形象,是不是还要戴上“神经病”这么一顶不光彩的黑帽子进棺材呢?
我们评价一个死去的人不能仅仅凭情绪,否则,我们一样没有跳出浮躁的窠臼。张海忠的错,无非是“模范地”执行了上级的决定。如果这是错误,那社会是不是都要培养慵懒的官员?如果说张海忠是“愚忠”的牺牲品,我们是不是要培养阳奉阴违的奸臣?在一种错误的命令下,我们的执行者当如何为自己定位?张海忠的死,在某种意义上讲是死得其所,他的悲哀不是他个人的神经疾病,而是强拆,是这个与人民大众的利益和社会公平公正渐行渐远的公敌。
张海忠死了,但强拆仍然在继续。刚刚有人一觉醒来,自家房屋已被夷为平地。张海忠的那些“钉子户”们不再记仇,他们说出的担心,是一个星期以后面对新的拆迁将找谁去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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