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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舆论道义的强制拆迁更加令人愤怒

火烧 2010-10-18 00:00:00 网友时评 1028
文章揭露宜黄事件中,舆论对钟家受害人的指责不公,指出新一轮强制拆迁正悄然实施,针对舆论道义,引发更大愤怒。

—读《我是宜黄事件人员,我认为舆论对我们的指责是不公正的》有感

   

宜黄自焚惨案过去一月有余。10月14日,网络论坛悄现一篇帖文《我是宜黄事件人员,我认为舆论对我们的指责是不公正的》。读过之后,我忽然有一种不详的直感。便对该惨案进行详细了解研究。在仔细查看过9月10日发生的自焚案情、宜黄官方09月12日《关于“宜黄县一拆迁对象泼汽油不慎烧伤”的事实情况》、抚州市09月18日《宜黄“9.10”拆迁事件情况》通稿、10月12日财新网慧昌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以及论坛里渐充渐多为拆迁官员鸣冤叫曲、对钟家受害人恶意辱骂的帖文及跟帖。我感觉到,这完全是继第一轮暴力拆迁,引发自焚惨案之后,正悄然实施的新一轮的强制拆迁。这新一轮的强制拆迁,其对象不是房屋,而是舆论道义。这种强制拆迁可能更加杀人于无形,它或许已经将很多人尤其是宜黄本地人,把他们对钟家受害者的同情心拆除得干干净净,取而代之的是对钟家人的仇视和不屑。钟家人今后的正常生存值得堪忧。  

在这新一轮的强制拆迁中,可以看得出当地官员对于前轮拆迁惨案,并不是好好总结认真反思,而是一味推卸责任,为自身开脱。纵然确实处理了一部分官员,甚至包括主要领导在内,但这依然是让人感到心寒。  

从整个自焚案中可以看出,钟家受害人在当地确实不是“善茬”,这根本无需置疑。他们明显有着非常强的法律意识和常识,也有和一般农民不相称的经济头脑和对社会现状的洞察能力,更有着为保护自己家财玉石俱焚同归于尽的血性。那座三层小楼,是他们当初以每平方米40元购得一处120多平米的荒山地皮后兴建的。为取得合法手续,当时虽办国土证较贵,三兄弟还是在1999年10月10日办好三本国土证,总面积共为124.32平方米。且为避免后代纷争,并将房子分为三份,三兄弟分别办理了房产证和国土证。他们虽是一家,但应该为三户拆迁户吧!  

现在,前一轮的暴力拆迁稍靠一段落,网络上便现出许多的言论。谴责钟家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是“刁民”,是“钉子户”,是“无政府主义”,根本就是“漫天要价,敲诈政府”。骂他们严重影响了当地发展,使“宜黄发展倒退了五年”。同时还响量喊出“没有强制拆迁就没有城市化”,“没有强制拆迁就没有新中国”,鼓励新任官员,不要怕拆迁,要敢于拆迁,没有拆迁就没有发展。  

但他们或许又忘了,惨案发生以后,两级政府的调查认定都是“相关拆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全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那既然确实存在着拆迁的法律法规,又谈何“漫天要价,敲诈政府”,或者是“无政府主义”?对于所谓“钉子户”,只要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是可以强制拆迁的――但他们真的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吗?真的经得起法律的考问吗?(详见王令律师《抚州方面认定宜黄自焚拆迁合法 专业律师指责官方认定草率无知》)  

那些口口声声“市场经济”,“依法行政”的官员们,为何总是在民生利益的问题上就不讲什么“市场经济”,也不谈什么“依法行政”。他们从来就不想想,如果要求他们自己降一半工资,少一点津贴,或者直接拿出一半家产,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又如何?他们还会坚持“有政府主义”吗?  

拿着政府的工资,也许确该帮政府说点话解点围,但政府的钱来自何处呢?对明显的事实不作思考,对真相不作合理推断,人云亦云,随意传播流言飞短,无形中不也是这新一轮强拆大军中的一员吗?  

更有甚者,还不断散布起下流谣言,影射自焚案逝去的叶忠诚老人生前和钟家关系不明不白,称钟家几姐妹以前在北京“天上人间”干过,说钟如九现在为人“二奶”等等,这简直就是无耻下作之极了。(《9.10“自焚”事件钟家人的阴谋?》等帖中可见)  

   

这个案件虽然还有一些不明之处,但如此这般对舆论道义进行的全方位的强制拆迁,纯粹就是混淆着人的是非,泯灭着人的良知,它拆除的是人的良心和道德,也正在拆除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这种形式的强制拆迁倒并非宜黄惨案上所独有,前不久的肖传国一案上,转基因食品问题上,其实也都可以看得到它鬼魅的影子!  

   

  所参见的其它文帖还有:  

《江西宜黄拆迁“自焚”再调查:家属否认误伤(图)》(南方都市报   2010-09-15 )  

《宜黄拆迁自焚真相》(2010年09月25日中国经营报)  

《开发商把被拆迁户当成“鬼子”玩起了兵法》  

   

另对《关于“宜黄县一拆迁对象泼汽油不慎烧伤”的事实情况》(宜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09月12日)作点评如下:  

“明显的问题:该项目共需拆迁安置21户,其中20户拆迁对象及时与宜黄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达成了拆迁补偿协议,完成了拆迁并得到了妥善安置,唯有钟如奎一家拒签协议,不肯拆迁。”  

真有20户完成了拆迁并得到了妥善安置?钟家共3个房产证,应有3户!而且所谓20户又是如何安置的?  

   

“二是房屋产权调换。为妥善安置拆迁对象,宜黄县政府同意在与钟家房屋相隔60米左右的同一地段进行房屋置换。同时,考虑到钟家三兄弟为农村户口,再为钟家在凤冈镇农科所范围内批建三户宅基地供其建房,总面积为360 M2,并将钟家13人全部纳入低保,这种补偿安置在宜黄尚无先例。”  

这是什么时候提出的方案?怎么房屋置换?置换房是否已建好?置换比例多少?产权性质如何?  

农村户口是否本应享有宅基地建房?全部纳入低保?能确保多长时间低保?  

   

“县相关部分工作人员再次到拆迁对象钟家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动员其接受补偿安置”  

什么叫相关部分人员?共多少人?有哪些部门?  

   

“整个事情发生的过程,宜黄县城建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上户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未对该拆迁对象实施依法强拆行为(现场无任何机械设备),拆迁对象总是想借点燃汽油的方式威胁上户工作人员离开和达到他们想得到高额补偿的目的,不存在自焚的本意,更没有料到会出现如此后果。”  

现场无机械设备就不叫强拆?自焚都发生了,还不存在自焚的本意?  

   

“ 2009年10月18日 ,拆迁人宜黄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宜黄县房管局申请房屋拆迁裁决,宜黄县房管局于 2009年10月22日 予以受理,并于当年11月3日出具了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 11月19日向宜黄县人民政府申请了行政强制拆迁。”  

拆迁人是宜黄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这到底是商业拆迁还是国家征用?如果是商业拆迁法院有无权利强制执行?  

   

“随后,刚刚回来的钟如奎从室外上到了三楼,钟如翠等人也一同冲上了三楼,与正准备撤离的工作人员发生了言语上的争执。随后钟如奎和钟如翠等人被工作人员劝下楼,到了一楼的空地。”  

在“钟家人将门关闭,不让工作人员进入,已将汽油泼洒在二楼窗户、墙壁和自己身上”的情况下,三楼所出现的工作人员如何进入的?是什么工作人员,有多少工作人员?他们不是要离开吗,又跑到三楼干什么?钟如奎和钟如翠等人又是怎么被工作人员“劝”到一楼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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