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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在真理标准问题上陷于混乱和谬误——评《谈谈毛主席和文革的错误》

火烧 2010-05-18 00:00:00 思潮碰撞 1025
文章围绕真理标准问题展开,讨论如何评价毛主席与文革的错误,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对相关争议观点进行评述。


切勿在真理标准问题上陷于混乱和谬误
——评《谈谈毛主席和文革的错误》


    前两年,有位网友发了一篇题为《谈谈毛主席和文革的错误》的文章,其中第二部分谈的是“评判是非对错的标准”问题,实际上就是实践是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问题。

    当时,本人感到该文的基本观点是错误的,所以随即撰写了一篇详细评述的帖子,对他关于真理标准的看法作了质疑。最近,真理标准问题似乎又引起了部分网友的注意,纷纷发表了各自不同的意见,有的网友还提出种种理由,断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一个错误的、甚至是反动的命题。

    今天由于要查找文件,恰好翻到当年写的这篇旧帖,再看了一遍,觉得还有点价值,于是就发上网来,供讨论真理标准问题的网友们参考。帖子中的蓝色字是那位网友文章的原文,【 】内的黑体字是本人的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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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谈毛主席和文革的错误,首先遇到的问题是:拿什么做评判标准呢?有个权威的说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然而,实践就不需要检验么?比如文革这件事,究竟做对了还是做错了,拿什么标准去衡量它?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权威的说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毛主席明确肯定过,而且反复论述过的。尽管它曾经被人利用来反对毛主席和毛泽东思想,但有人打着红旗反红旗,并不等于红旗本身就不红了。
    【作者说,实践也需要检验,比如文革这件事,究竟做对了还是做错了,拿什么标准去衡量它?实际上,文革“做对了”还是“做错了”,这是对文革的两种不同看法、不同认识,当然需要检验,但这里需要检验的是人的“认识”,而不是“实践”。作者把检验的对象从“认识”偷换为“实践”,结果“又回到它的原点上去了”!】

  可能有人会说:这个标准应该是实践者的目的,实践效果同预想目的一致,就证明实践是成功的,同时也证明了真理。但是,“成功”就等于“正确”?毛主席要打倒刘少奇、林彪,目的都达到了,实践也成功了,他就正确了?反过来说,文革失败了,就证明他的一切都错了?

  【“成功”就等于“正确”?是的。毛主席说,“认识过程的第二个阶段,即由精神到物质的阶段,由思想到存在的阶段,这就是把第一个阶段得到的认识放到社会实践中去,看这些理论、政策、计划、办法等等是否能得到预期的成功。一般的说来,成功了的就是正确的,失败了的就是错误的,特别是人类对自然界的斗争是如此。”那么,如果不成功就等于不正确吗?毛主席又说,“在社会斗争中,代表先进阶级的势力,有时候有些失败,并不是因为思想不正确,而是因为在斗争力量的对比上,先进势力这一方,暂时还不如反动势力那一方,所以暂时失败了,但是以后总有一天会要成功的。”(《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
    【怎么样,说得再清楚不过了,作者如果不同意,那就不妨去证明一下“成功”就等于“不正确”好了。作者还拿打倒刘、林来说事,这又是利用“正确”这个词的多义性来偷换概念的诡辩手法。难道一个社会行为在政治上的“正确”与否,同行为主体为行为实践制定的计划、方案、措施的“正确”与否,是一回事吗?】

  或者,需要给这种实践再加上一些前提,如人民的利益,阶级的立场,共产党的原则,马列主义的理论等等。可是,这些前提本身也是需要“检验”的,于是问题又回到它的原点上去了。

  【这句话的“前提”,是否认“成功”就等于“正确”,要是作者不能证明“成功”就等于“不正确”,这句话就等于废话了。顺便说一下,作者在这里又将实践“检验”的对象搞混了,“人民的利益,阶级的立场”是客观存在,并不需要检验,人对它们的认识才需要检验;而“共产党的原则,马列主义的理论”,属于主观范畴,它们的真理性,当然需要实践来检验。即便如此,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实践,需要拿这些做自己的前提。】

  真理是唯一的,标准也只能是唯一的。真理是对客观事物本质的认识,故真理的标准只能是对象的本质及规律,不能是其他。分辨毛主席和文革的是非对错,就看他是否符合中国社会的发展规律。这个标准完全是客观的,不依任何人(包括“人民群众”)的意志或行为而改变的。就是再过一万年,我们的是非对错,仍会由历史的规律清晰地分辨出来。

  【“真理是对客观事物本质的认识”,这是对的(严格地说,应该是“正确认识”);“故真理的标准只能是对象的本质及规律”,这是错的。因为,“对象的本质及规律”不会主动告诉人,你对它的认识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怎么才能知道这一点呢?只有通过实践!“布丁之味在于吃”,“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布丁和梨子不会自己开口告诉你它的滋味,只有通过“吃”,也就是实践,你才能证明你主观想象的滋味是不是正确,“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毛主席语)。
    【所谓“分辨毛主席和文革的是非对错,就看他是否符合中国社会的发展规律”,请问,怎么“看”,“看”到了什么,这不就是人的主观认识吗?“中国社会的发展规律”能主动告诉你“看”得是对还是错吗?还不得经过实践的检验吗?至于“就是再过一万年,我们的是非对错,仍会由历史的规律清晰地分辨出来”,无非是一句大话、空话而已。】

  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实践是他们获得真理的唯一由来之所,也是检验认识是否真理之第一的和基本的方法,这是必须肯定的,但实践本身不能做标准。实践也不是什么“唯一”方法。正确地运用已被证实的各种逻辑原理,也是检验真理之重要的和必不可少的方法。一个缺乏理性思维能力的人,即便有再多的实践经历,“真理碰到鼻尖的时候还是没有真理”(恩格斯:《自然辩证法》:评普利斯特列)。

  【这是一个老掉牙的观点,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有人提出来了,也早就被驳倒了。逻辑原理并不能检验人的认识的正确与否。比如有这样一个逻辑推理:“凡要求个人利益的人都是自私的;任何人都是要求个人利益的;所以任何人都是自私的。”在这个三段论中,推理形式是完全正确的,但结论却是完全错误的。因为逻辑推理是不考虑大、小前提的内容的正确性的,也不管结论是否错误,只要推理过程合理就行了。所以,“已被证实的各种逻辑原理”,再怎么“正确地运用”,也不可能成为“检验真理之重要的和必不可少的方法”。】

  实践的客观效果是规律的体现,是辨别真理的现实标志。遗憾的是,这些效果永远只能部分地为人们所感知,而且非常散乱。比如,我们至今都不能完全了解文革对于中国社会的实际影响。要做出正确的评判,就需要对这些客观效果进行一番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思辩,找到一个既是唯一的,又能从总体上全面准确地体现事物本质与内部联系的东西做标准。而这个过程就是我们的认识与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统一,即我们的认识向真理标准的接近。当年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说法,完全是一个大忽悠。这个理论把人的理性排除在检验真理的过程之外,目的就是禁止人们去思考社会发展的规律问题。

  【概念的混乱、逻辑的混乱、思维的混乱,在这段话里都显露无遗了。“实践的客观效果是规律的体现”——原来,规律是由实践效果来体现的,这岂不是说,真理不是由规律本身直接来检验,而是通过实践效果来检验的吗?“实践的客观效果是辨别真理的现实标志”——原来,“辨别真理的现实标志”,并不是辨别真理的现实标准,那么,这个“标志”和“标准”有什么根本的区别呢?“遗憾的是,这些效果永远只能部分地为人们所感知”——原来,你是想一下子就“完全了解”这些效果,但是,客观事物本质的显现需要一个过程,人对它的认识也需要一个过程,而且“永远只能部分地(即不是全部彻底的)为人们所感知”、所认识,只要学过一点辩证法就能懂得这个道理,有什么可遗憾的呢?“当年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说法,完全是一个大忽悠”——原来,是马克思主义骗了你,是毛主席骗了你,那马克思和毛主席“忽悠”了你什么呢?“这个理论把人的理性排除在检验真理的过程之外,目的就是禁止人们去思考社会发展的规律问题”——原来,答案在这里,但是,难道人的行动不是由思想支配的,人类的实践活动不是由理性指导的?你是根据哪个逻辑原理,才从“实践检验真理”这个前提中,推出实践“把人的理性排除在外”的结论来的呢?你又是根据什么逻辑,得出“目的就是禁止人们去思考社会发展的规律问题”这样的判断来的呢?这里面有因果关系吗?至于你“比如”后面的一大段话,比上面这些更混乱,恐怕没人能知道你想说些什么!】

  带着功利主义和情绪化来谈论历史问题,是找不到真理的。真理是人们意识中最朴素、最接近自然的部分。它完全避开情感、道德、信仰之类的困扰,并且把这些东西也当作研究的对象。它不分善恶,无论美丑;可谓“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人们需要真理,运用真理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但真理本身毫无目的,就如它的对象一样。它的确有用,却不因有用才是真理。真理之有无用处,只在于人的实践范围的决定。

  【完全是大话、空话,辞藻的堆砌,跟作者要论述的“评判是非对错的标准”毫无关系。什么“真理之有无用处,只在于人的实践范围的决定”,连语法都混乱了。】

  人的实践是发展的,人们对于客观规律的认识随着实践范围的扩大而发展。新理论否定旧理论的事是常有的。但这种否定却不是推翻“旧真理”。从经典力学到现代物理学,从蛋白质理论到基因科学,从简单的加减法到微积分,每一发展阶段上的真理永远都是真理。即便地球毁灭了,哥白尼的学说仍然是真理。这仅仅因为它们来自一个真实的实践范围,并且符合那个范围的客观规律即真理标准,而这个标准却是推翻不了的。

  【又来卖弄似是而非的哲学了。“人们对于客观规律的认识随着实践范围的扩大而发展”——仅仅是一个“范围的扩大”吗?实践的深度呢?时间的延续呢?认识手段的进步呢?它们不都是认识发展的必要条件吗?“每一发展阶段上的真理永远都是真理”——毫无意义的同义反复,你的这句话也“永远都是真理”!“客观规律即真理标准”——人们对客观规律的认识的真理性,由客观规律自身作为标准来检验,不需要人的实践的参与,那你是怎么知道这个检验结果的呢?否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必然要走进这样的死胡同!】

  否定之否定是宇宙间普遍的演变规律之一。真理的发展也体现这一规律。“新”真理的表述往往像是“旧”真理的回归,然而却是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反映着客观事物的本质。不过还有另一种情况:只要实践范围内事物的本质及基本规律没有变,人们对之认识的真理性标准也就不会变。这或可称为“天不变,道亦不变”?

  【上面说了“这个标准却是推翻不了的”,这里又来一句“认识的真理性标准也就不会变”,丝毫没有“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体现什么“新”真理,仍然是“客观规律即真理标准”的老一套,还是在死胡同里转悠不出来。但是,这跟“天不变,道亦不变”毫无关系!】

  以上这些,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则,也是我评判毛主席和文革是非对错的标准。

  【上面说了“分辨毛主席和文革的是非对错,就看他是否符合中国社会的发展规律”,这里又声称“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则,也是我评判毛主席和文革是非对错的标准”。原来,作者“写这篇文章的原则”,就是“中国社会的发展规律”,就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也太狂妄了吧!一会儿这个是标准,一会儿那个是标准,前后矛盾,真是混乱到了极点!作者“写这篇文章的原则”如此错误百出,可以想见,他“评判毛主席和文革的是非对错”也不会高明到哪里去。至于他具体“评判”得如何,已经有网友作了中肯、深入的剖析,我就暂且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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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这篇《谈谈毛主席和文革的错误》的作者,显然缺乏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知识,对“实践”、“真理”、“真理标准”这些概念的理解十分混乱,所以全文错误迭出。这就告诉我们,要正确认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哲学命题,就必须从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基本原理开始,特别是必须从比较全面地了解和熟悉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基本内容开始,否则,就会陷于混乱,甚至走向谬误。

最后再申明一点:肯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命题,并不等于肯定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那场所谓“讨论”;同样,我们反对某些人打着红旗反红旗,也并不等于可以认为红旗就不红了。如果这样的话,那就恰恰上了那些假马克思主义政治骗子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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