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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读品帮”开战是迟早的事---评李华芳的两篇“论文”,兼论所谓“科学自由主义”

火烧 2010-10-26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批判李华芳论文体现的科学半推半就态度,指出其与读品帮自由主义浊流同质,揭露游民知识分子与上海小资的装蒜风,强调科学自由主义的争议。

我以前曾经说过,中国小资的一个特色,就是对科学的半推半就,“觉得合乎己意的就赞同,不合乎己意的就反对,仿佛科学是一盘炒土豆丝,想吃几口就吃几口,不想吃了就可以全倒掉”。比如对待达尔文主义,小资们“各种态度都有。有的完全不信;有的只相信对人以外的生物管用;有的相信人的肉体是进化来的、但精神不是进化来的;有的相信进化心理学可以解释道德和性心理的起源,却又执意不信人类有适应等级社会的心理,或智商对个体的重要性……我倒觉得,完全不信的人反而显得可爱一些,最矫情的就是半信半不信的人。然而,很多小资宁愿半信半不信,因为他们正指望靠自己信的这点科学证明自己与众不同呢。”
  看了我这篇笔记的标题,再看了我上面这段话,敏感的朋友会猜到,我下面要说,李华芳也是这种对科学半推半就的小资了。
  其实在动笔之前,我还在犹豫,需要对李华芳这么冷嘲热讽吗?毕竟,他是“读品帮”里面最有出息的一个,虽然已经不在正式的学术机构里混,但好歹是“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虽然这个“研究院”不过是一个民间“智库”,但既然挂了“研究院”的名号,那免不了还是要在各种形式上向真正的研究院模仿一下的。这种模仿体现在李“研究员”的文章上,就是竭力写成论文形式,以见其严肃、庄重,而且说不定哪天就在核心期刊上发了。
  然而了解读品帮而又没有被他们洗脑的人可以发现,这其实就是一群“自由主义”浊流,不懂科学、不谙实务,有的人其实连自由主义都不懂,惟以狂言臧否天下人物为乐事,兴之所至,甚或污言秽语,滚滚而来。猖狂之状,令人齿冷。从社会学角度分析,这些人是王学泰先生所谓的典型的“游民知识分子”,自己往往还没有在既存社会秩序中觅得自认为应有的生态位,于是不免满腹牢骚。这牢骚形于外表,自然只能多半化为流氓言论了。
  譬如说吧,2010年初汪晖学术不端的事情被曝出来,读品帮的诸位游民真如吸了毒品一般,兴奋得上街拔花、上房揭瓦。各种超越学术争论的污言秽语如同便秘多年一朝畅通一样,从他们的脑子中奔涌而出。这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汪晖是“新左派”,一直被他们这群小右右视为不共戴天的仇敌。其中表演最力者,是一个化名vivo、真名晏今锋的33岁猥琐男,本科读的是精细化工,后来勉强读了个文学硕士,便彻底甩掉学术闯荡上海滩了。上海滩头从来多瘪三,连游民知识分子也都是瘪三样,这在民国时代就是如此,今天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又死灰复燃,于是我们就不幸满眼都是“民国范儿”了。可是等到有人揭穿自由主义大佬朱学勤也有和汪晖类似的问题之后,读品帮先前的嚣张气焰却荡然无存,他们的豆瓣小组论坛上,好几个有关朱学勤的帖子都被删掉了,被人谑称为“自宫”。这时我们才再次确认,其实瘪三也是会害怕的,否则又怎么配当瘪三呢。
  以我有限但未必不准确的观察,李华芳和“读品帮”里面那些公开的流氓,在精神上是同质的。虽然他为了崇高的自由主义革命事业,不惜在表面上装出公允样、严肃样,这种“克己复礼”的精神多少值得肯定,但是相比之下,那种游民知识分子的流氓气,以及上海式小资的装蒜风,还是更值得揭露、批判的。于是我思量再三,最后确定,对于李“研究员”,还是不必太客气。现在抱有太多慈悲之心,过后恐怕是要后悔的。

二 哈耶克的屁股擦不得

  李华芳“研究员”进入我的视野,间接原因是“读品帮”的猖狂早就令学界人士不齿,直接原因是有人向我推荐了他的两篇“论文”,其一是《哈耶克的两张脸:在建构理性与演化理性之间》,其二是《认知理性:基因-谜米协同演化的视角》,并提醒我这是在用进化论为自由主义大师哈耶克辩护。如果他的辩解成立,那么进化论就不仅不如我先前所说的,是自由主义的掘墓理论,反而要成了捍卫敌人、反噬己方的叛逆孽兽了。
  不幸的是,李“研究员”功力有欠,对进化论的理解不过是二手、三手或更多手的。进化论在这些人手里每传一次,都会损失掉一些精髓,最后传到李华芳这里,就只剩下合乎他口味的一点甘蔗渣了,而他却以为这是进化论的全貌。我对这种阉割进化论的小资向来是没有好声气的,既然没有别人能修理他,也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
  具体来说,哈耶克写了那么多的东西,可是一直到死,都留着一个巨大的硬伤,也就是所谓“建构理性”(或叫构建理性,constructive rationalism)和“演化理性”(或叫演进理性,evolutionary rationalism)的内在矛盾。简单来说,建构理性就是拿一个超验的或先验的理论作为基础,人为地构建出一套社会秩序来,视之为最好的社会秩序,比如马克思主义说无产阶级是最革命的,这就是一个先验的理论,整个共产主义运动的学说就是在类似这样的先验理论的基础上构建的。而演化理性,就是把社会自发演化出来的秩序视为最好的社会秩序。
  显然,演化理性合乎自由主义者的胃口,因为支持社会的自发演化,就是拒绝一个“全能全知”的社会秩序设计者,而这显然是自由主义理论的精义。所以哈耶克毕生工作的一大目的,就是证明建构理性会把人带向奴役之路,而演化理性却在人们面前展现出了无尽光明。但是,哈耶克自己一面大批特批建构理性,一面又“建构”得不亦乐乎。他自己不是在《自由秩序原理》中构建了一个非常理想的、在现实社会中从不存在的自由主义社会秩序吗?他不是竭力宣称这是一个好的秩序,是西方社会的一个前进方向,是其他社会的学习榜样吗?他不是还竭力批判边沁等功利主义者,执意相信自由本身就是一种先验的无上价值吗?(参见李强《自由主义》,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14-120页。)这个尖锐的内在矛盾,被李华芳文中多次引用的顾自安轻描淡写地称为“哈耶克命题”,在哈耶克之后,颇有些人(包括李华芳在内)都在努力地替他弥补这个缺陷,试图论证:第一,建构理性和演化理性是可以调和的;第二,自由主义是这个调和的最佳(如果不能说唯一的话)产物。说得难听点,他们是在替哈耶克的尸体擦净他死之前自己没擦干净的两个屁股。
  其实这两个屁股很容易擦,只不过哈耶克屁股上的秽物已经和他的尸体胶结得太紧了,所以无论怎么擦,都要在除去秽物的同时,把哈氏的皮肉也带下来很大一块。比如说,同样是哈耶克迷的黄凯南强调“认知理性”的概念,认为认知理性是建构理性和演化理性的综合,这个思路当然是正确的,但是这样一来,哈氏之前对建构理性的猛力批判不就哑火了吗?不要忘了,这种不留妥协余地的猛力正是哈氏学说的特色,否认了这种猛力,哈氏学说的精髓就被否定了一半,相当于把哈耶克的半个下体的皮肉都剐光了——可另半个屁股上的秽物还是没有擦干净。
  而如果按我们实证主义者的彻底的擦法,那更是要让哈耶克的整个下体都没有了。在我们看来,区分建构理性和演化理性本身就是很无谓的,因为根本就不存在纯粹的建构理性或纯粹的演化理性。比如说,公认为建构理性的马克思主义学说和“社会契约”论,不也吸收了之前学者的思想养分吗?这难道不是一种理性的演化吗?我们认为,对理性所作的真正有意义的划分应该是非实证理性和实证理性,后者也就是科学理性。
  哈耶克因为没有真正理解进化论,所以才执意区分出建构理性和演化理性;又因为不相信以实证主义为本质的科学,所以执意要看轻科学理性,绝不相信科学理性可以发展到和他自己的学说分庭抗礼的程度。他想不到的是,科学理性不但做到了这一点,而且越来越走向非自由主义——如果不说反自由主义的话(下文对这一点还有论述)。当然这也不能怪他,因为在他活动的那个年代(20世纪中叶),科学的确是还没有发展到能够让人普遍相信可以用于指导社会秩序的构建的程度。
  在今天,科学同样还没有发展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程度,可以指导社会秩序的构建,但已经比几十年前强很多了。最重要的变化是,进化论在当代的发展、进化心理学的产生,制止了以前在科学界普遍存在的越级还原的错误方法论,不再把社会现象直接还原为物理、生物理论,而是只把社会现象还原为心理理论,再把心理理论奠基在进化论之上。因此,完整的科学体系必然是分层次的,对人类社会研究来说,最高层是社会科学,之下是心理学,再下是神经科学和生物学。正是因为采用了这种逐级还原的做法,社会科学才能不必受低层次自然科学的粗暴干涉(所谓“科学主义”),同时又呈现出不断整合心理学理论的趋势,把真实的人类心理——也就是人性——作为理解社会现象的金钥匙,从而对社会现象做出了远较前人深刻、准确的解释和预测,而且在未来还会取得更大成果。
  另一方面,科学知识的有限性,并不等同于对客观世界的不可把握性。好比在你面前放一个杯子、一本书,你不可能同时看到它的上下左右前后六面,但是你照样能够很好地使用它。问题的关键在于,科学知识的进步往往是遵循先框架、后细节的原则的,而很多时候对一个事情框架的把握已经足以让我们游刃有余地把握整个事情了。所以,只要坚持对历史的实证考察,重视以田野工作和量化分析为特色的社会科学,哪怕人类永远也不能把握人类社会的每个细节,但只要能够把握住人类社会的框架,就不会出大的错误。在这个基础上把握的细节越多,科学理性所构建的社会秩序也就越可靠。像波普、哈耶克那种认为科学不能把握所有细节、也就连人类社会的大方向也把握不住的看法是错误的。
  更何况,科学要求新理论必须包容先前有成功预测性的理论,也就是要有所谓“追溯性”(retrodiction),这更保证了科学理性能够以一步一步踩在前人肩膀上的方式不断发展。正是这种追溯性,使科学理性可以不带偏见地汲取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激进主义等各家观点中的长处,而不是固守门派,对对方理论的成功之处视而不见。由这样的理性构建出来的社会秩序,虽然绝不能称之为最好,但至少可以做到“截至目前最好”。
  只可惜,身为小资,李华芳对科学的理解太浅、太俗,意识不到科学对他们那种信仰的危险性。所以在别的右派都无力或不敢染指科学的时候,他却要当楞头青,来冒这个险。下面我就告诉大家,他这一招真是太失败了。

三 用拼尸式的文章替哈耶克辩护是否是帮倒忙?

  坦白地说,我觉得《哈耶克的两张脸》这篇“论文”并不是一篇完整的、有机的文章,而是许多文字碎片的生硬撮合,就好比把几具残尸硬缝在一起,而李华芳还想学着弗兰肯斯坦试图用电刺激它、让它复活一样。这种乱拼残尸的作法,是网络小资的典型写作方式。
  在这篇杂凑的“论文”中,李华芳至少从三个方面试图为哈耶克辩护。第一个方面以下面这段文字为代表:


  按照“建构理性—认知理性—演化理性”的分类,上述讨论忽略的是认知理性是相对于个体而言,还是针对群体的。一般而言,建构理性是针对个体的,而演化理性则是针对群体的。这从认识论的角度表明完全建构理性只能导致“通向奴役之路”,一个群体若接受独裁者则必然与群体内成员的自由产生冲突。那么认知理性的概念是否可以在个体与群体之间架起桥梁呢?


  按我的理解,这段话大概是说,建构理性是针对“个体”的,因为用这种理性构建社会秩序方案的工作,可以由个人一己之力完成,所以才有可能出现某个个人(即独裁者)把一己的建构理性强加给别人的可怕前景。而演化理性是针对“群体”的,它对社会秩序的构建因为必须由群体协力完成,没有一个个体能独自做到,所以不会导致这种可怕前景出现。照这个逻辑推理下去,如果要让认知理性“在个体与群体之间架起桥梁”,那岂不是说,它就必须既有由群体协力完成的特点,又有由个人一己之力完成的特点?
  然而紧接在这段之后,李华芳笔锋一转,又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事实上,如果将经济学的基本分析单元建立在神经元基础上,那么就是一种生物还原主义方法论;反之,如果建立在群体之上,就是一种集体主义方法论。前者是一种基因决定论,后者是一种文化决定论,都是对个体主义方法论的背离(黄凯南,程臻宇,2008)。但从认知理性的4个方面的定义来看,认知理性的分析是坚持了个体主义方法论的:A和B使得认知理性是基于个体出发但不排斥对神经元(基因)的分析,C和D则使得认知理性不排斥对某些高于个体层面的群体现象的分析。

  在这一段中,李华芳大谈特谈的东西已经换成了“个体主义方法论”和“集体主义方法论”。照他的说法,个体主义方法论就是把个体当成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在内)的基本分析单元,而集体主义方法论是把群体当成社会科学的基本分析单元(此外还有一种“生物还原主义”方法论是把神经元或基因当成社会科学的基本分析单元)。按这个定义,认知理性的理论是个体主义的(所以符合自由主义原则),但又可以对群体现象进行分析,于是就“在个体与群体之间架起桥梁”了。
  也就是说,李华芳的前一段文字论述了三种理性的实践者是个体还是群体,后一段文字论述的却是认知理性理论(不是认知理性本身)的研究对象是个体还是群体。这两段话彼此间除了共有“理性”“个体”“群体”三个词外,可以说八竿子打不着关系。我忍不住要说了:你先把前一段话的思路论证完了行不行?话才说了一半就另开话题,你自己不嫌别扭,看你文章的人可是难受得要命。不过话说回来,认真看李华芳“论文”的人,本来就是自讨难受嘛。
  闲话少说,那么他后一段里面说认知理性理论是个人主义方法论,这是否从另一个角度充分论证了认知理性可以和哈耶克的理论唯一良好对接呢?
  其实,即使在保守主义的理论中,社会科学的基本分析单位也应该是个人,而不是集体。实际上,任何合宜的社会科学,都应当始于对人类个体的正确认识,终于对个体利益的充分满足。以功利保守主义为例,集体主义指的不是把一个人群整体当成一个社会单位,而是说个体或集体的任何非惩罚式道德行为,只有在不损害集体的利益(其实也就是不损害集体中每一个人的利益)时,才是正当的。也就是说,功利保守主义特别强调道德行为的各种隐蔽的、不易见的效用,对于道德行为对他人的影响分析得更为全面,也就更为科学。既然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都把个人当成社会科学的基本分析单位,那么从认知理性理论把个体作为社会科学的基本分析单位,就绝不能推出认知理性和哈耶克理论的唯一良好对接关系。
  但是李华芳并不去辨析这个问题,而是再次笔锋一转,又发掘起替哈耶克辩护的第三条“进路”来。这次他是说,因为人的认知理性既有先天(遗传)来源,又有后天(情境)来源,先天来源构成建构理性,后天来源构成演化理性,所以认知理性就是建构理性和演化理性的综合,于是就可以和哈耶克的理论对接了。
  且不说这种把先天等同于个体、建构,把后天等同于群体、演化的简单系联更像文字游戏,事实上,这个论证思路还是没有排除掉认知理性对自由主义以外的思想的支持。保守主义也完全可以主张认知理性是先天和后天的结合啊,有什么了不起的?
  于是,李华芳的这篇“论文”充其量只是指出认知理性是建构理性和演化理性的调和(而这个观点不过是对他人文章的综述),之后虽然连开三条论证思路,却一条都没有论证出自由主义是这个调和的最佳产物。也就是说,在黄凯南等人已经把哈耶克下体剐掉一半的情况下,他这篇文章并没能成功把哈耶克另半个屁股上的秽物擦净,因为力道太轻,而且偏了。此外,我还有一点觉得纳闷:李“研究员”在综述别人的东西时文字非常顺溜,可一到表达自己的独创思想时就写得和朦胧诗一样,这是不是和李“研究员”本人的认知理性水平有关呢?
  至于这文章最后说情感和先天、后天一样可以影响认知理性,也是概念混乱。情感和理性一样是先天和后天的产物,前二者和后二者并不属于一个范畴,怎么能把和理性一个范畴的情感与另一个范畴的先天、后天并列呢?

四 对进化论和进化心理学随意取舍的小资本色

  在另一篇《认知理性》里,李华芳继续了他既要擦秽物又要保住哈老另半个下体的艰辛而光荣的使命,试图从人先天有平等感这个事实出发,证实认知理性可以支持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学说。这回擦的力道大一些了,可还是太轻,而且又偏了。
  李华芳从汪丁丁、叶航那里多少了解到一点进化心理学,这在右派里面算是少见的(不过说实话,在左派里也少见)。可是,既然觉得进化心理学有助于自由主义思想,干吗不多了解一点呢?的确,进化心理学研究揭示了人类先天有平等心理,神经生物学的研究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但是,人类先天难道只有平等心理吗?
  实际上,在人类的先天心理里面,还有一种心理比平等心理更悠久、更坚固,这就是等级心理。动物学研究表明,甚至连蟋蟀这种低等动物,其雄性也能够记住自己和其他雄性打斗的战绩,常常获胜的雄性蟋蟀将更具攻击性,而常常失败的雄性蟋蟀将尽力避免和其他雄性发生冲突(见R. Dawkins《自私的基因》1989年修订版)。丽鱼这种低等的脊椎动物,甚至还可以靠推理实现对体力等级的间接认知,从而避免自己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见L. Grosenick等人2007年发表在《自然》上的文章),至于在鸡、海豹以至灵长目动物中存在等级差别,更早就不是秘密了。这种“支配等级”的进化优势在于,通过明了自己在群体里的实力水平,可以向上恭顺,向下倨傲,从而在尽可能多地获取生存和繁殖资源的同时,避免和其他个体频繁发生冲突。因此,进化心理学家指出,人类也不可避免具有适应支配等级的进化心理。自进化心理学家Denise Cummins在1998年首先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来,目前已经有很多这方面的研究了。
  很显然,要用进化心理学来建构社会科学理论,首先应该全面了解进化心理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而不是看见合自己意的就拿过来,不合自己意的就视而不见。如果像李华芳这样,觉得人类先天的平等心理有利于自己的右派思想,就写一篇又一篇的论文介绍它,却绝口不提人类先天还有等级心理,那么他所构建的人性就根本不是真实的人性,只是一个理想化的、虚假的人性。以这样的人性论为基础构建社会科学理论,和他们所批判的马克思主义又有什么区别?用不着再详细了解,也可以知道,靠这种虚假人性构建的社会科学理论在今天基本是没有实用价值的,不过是一种耗费社会成本的智力游戏罢了,想用它来给中国的道路指一个方向?没门!
  李华芳这篇“论文”的另一个问题是试图用Nowak等人的博弈模拟结果推翻哈密尔顿提出的“内含适应性理论”(利他行为的进化是为了基因最大可能的传递),认为这支持了布莱克摩尔的“拟子(meme,李译为‘谜米’)-基因协进化理论”。李华芳特别重视Nowak指出的实际博弈策略是多种策略的混合,而且何时由何种策略占优具有随机性的观点。实际上这并不是什么新观点,早在1987年就已经有人指出了。我给李华芳推荐一篇论文:R. Boyd和J. P. Lorberbaum于当年发表在《自然》上的《在重复囚徒困境博弈中没有一种纯粹的策略是进化稳定的》(No pure strategy is evolutionarily stable in the repeated prisoner's dilemma game)。然而,从Boyd和Lorberbaum的这篇文章开始,这种观点并没有颠覆惩罚策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进化稳定策略的事实。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纯粹的模拟过于理想化,已经多少脱离了实际情况。譬如说,如果考虑到人类除了平等心理还有等级心理等其他进化心理,在这种复杂背景下,博弈的模拟结果还可能让别的策略以极小概率胜出吗?更不用说,Nowak的博弈模拟顶多是说惩罚策略可以在极小概率下被别的策略胜过,可这种极小概率有意义吗?“月球会掉下来”也是极小概率事件呢。
  李华芳还以为惩罚策略(花自己的代价惩罚别人)不能用哈密尔顿法则解释,然而这不是事实。美国进化心理学家John Tooby和Leda Cosmides在他们的“社会契约理论”(多么诱人的名字啊!)里面已经指出,给“搭便车者”以惩罚,是保证互惠利他能够可持续进行的必要条件。其实李华芳在文章中已经介绍了社会契约理论的一些内容,然而因为是从叶航那里辗转、零散地看来的,所以一面正确说互惠利他需要“较为长期的重复博弈关系”,一面又胡说惩罚策略违背哈密尔顿法则,十分可笑。
  因此,事实的真相是:混合博弈策略中没有一种单个的策略是违反哈密尔顿法则的;哪个策略占优未必是随机的,而往往受某种环境变化控制,决定控制方向的仍然是哈密尔顿法则。进化博弈论发展到今天,重点已经不在单纯的模拟,而在探讨各种环境变量对策略的控制关系。李华芳没有把握住这个学科发展的潮流,还在用20多年前的不成熟观点立论,就算他引的文章是最近两三年的,又有什么意义?
  至于布莱克摩尔的理论,且不说在学界本身就有很大争议(本文不赘),事实上也和李华芳文中的讨论无关。就算基因和拟子有协进化关系,那也必然是在大时间尺度上体现出来的,而遗传学研究告诉我们,至少最近一万年来人类的基因在总体上就没有快速进化过了,而人类的主要拟子(包括自由主义思想在内)都是这一万年间才诞生的,大多数的历史甚至还不到三千年,还根本没到能够展现出“协进化”力量的程度!
  那么这一万年来,基因和拟子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其实很简单,两句话就概括了:第一,信仰强势拟子的人的基因和拟子一同流传了下来。第二,除非皈依了强势拟子,否则信仰弱势拟子的人的基因就无法流传下来,因为他要么沦为社会底层,无法成家立业,要么干脆被杀了。其实这两句话还可以用一句更简单、更明白的话来概括:文化强则国强,文化弱则亡国灭种(在国际丛林法则有所缓和的今天,则是文化弱则弱国衰种)。这种明显的民族主义观点虽然更合于拟子理论,却肯定是自由主义者无法接受的。然而包括哈耶克在内的原教旨自由主义者最大的理论缺陷,不正是因为其理论诞生于养尊处优的西方,从而缺乏国际战略意识,缺乏对发展中国家的指导价值吗?连美国人在吃过苦头之后都不敢再轻信它,现在一些小右右却寄希望于让它在中国全盘实现。“拿美元”这种话暂且不说,中国政府还没那么傻,肯定是不可能吃这一套的。
  要之,李华芳这篇“论文”比前一篇更差劲,不仅在有意无意地创建乌托邦,而且还歪解了进化心理学,对哈密尔顿法则发动了莫名其妙的攻击,结果最终被证明是失败的。可惜啊,李华芳自己正在自鸣得意,盘算着高歌猛进,最后以进化论一举解决“哈耶克命题”,如此岂不是青史留名?大概在世界自由主义史上都可以留下光辉一笔了!——可是,突然间,一切都是黄粱一梦……
  李“研究员”的失败也再次证明,以进化论为基础的科学理性是和哈式原教旨自由主义格格不入的,所以如果我们要用科学理性取代对立的建构理性和演化理性,那就不可避免要抛弃哈耶克学说,让这具尸体的下半身连同屁股上的全部秽物一同消失;如果非要坚持哈耶克学说,坚持替他保存另半个下体,那就绝不能采取科学理性这条路,特别是绝不能采纳进化论。于是“哈耶克命题”(其实依我看,它根本就是“哈耶克悖论”)仍然没有完全化解,在右派近卫军的细心守卫下,哈耶克尸体仅剩的半个屁股上的秽物也就要始终存在下去了。

五 文科小资丢人,理科小资更现眼

  其实,试图把科学和自由主义结合起来,不光是李华芳这样的文科出身的右派小资的兴趣所在,也是某些理科出身的右派小资的兴趣所在。然而自由主义毕竟是一个人文话题,要谈论“科学自由主义”,没有受过严谨训练的理科生显然更逊于文科生,所以,敢于在不学无术的情况下就大谈特谈“科学自由主义”的理科生,即使不说脑子进了水,最起码也是严重没有自知之明的。
  下面要批的这个严重没有自知之明的理科生不是别人,就是已经被我至少干过两次的太蔟。虽然一个朋友和我说,太蔟早就被你干烂了,但是在侈谈自由主义的理科生(尤其是60-70后、有留学经历的理科生)里面,不可否认,他的声音是最响的,也有一定的代表性,所以,重口味就重口味吧。
  太蔟宣扬“科学自由主义”的开篇之作,是一篇同名的随感。我早就指出,太蔟的文章在风格上颇类邪教经文,这一篇也不例外。在一连串慷慨激昂地贬低他人(包括超验主义者和有神论者)、高抬经验主义的科学(其实是高抬自己)之后,太蔟给出了他对“科学自由主义”的朴素定义:


  人类是自己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没爹没娘,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全靠自己一刀一枪、摸着石头过河打下的天下,自己倒想“自己怎么想的,就怎么去做”,但后来发现有个叫自然规律的家伙总和自己过不去,不顺着不行,自己也想“不需请求任何他人的批准,不依赖任何他人的意志”,但后来又发现周围大家都这么想,最后还得小心地请求某些他人的批准,稍微地依赖某些他人的意志,才能顺溜地生存下去,繁衍下去。

也就是说,太蔟版的“科学自由主义”只不过是在人本性自私自大睥睨一切的基础之上,加上了两个约束:一,要顺应自然规律,这需要科学;二,要在人与人之间达成某种妥协。
  对于第二个约束,这其实是古往今来所有自由主义思想家深切关注并孜孜不倦地探讨的内容,是自由主义的题中之义。于是“科学自由主义”和其他自由主义的区别,也不过是两点:第一,人类的本性就是自私自大、睥睨一切;第二,一定要懂科学。
  只不过,太蔟可以成为“科学自由主义”邪教教主,却成不了科学家的领袖。既然一定要懂科学,那好,今天真正的科学家对人性的探索不能说很全面,但已经搭好了初步框架,八九不离十了,可是这些真正的科学家展示的先天人性实在是和太蔟教主的教条差太远了:第一,就算基因是自私的,个人却可以是无私的;第二,所有正常人都有服从于等级社会的天性;第三,所有正常人都有先天的从众和党同伐异的心理……不用再列,也能看出太蔟教主对人性的描述是完全不符合科学的。请问教主,这种想当然的认识,是经验的,还是超验的?这是科学,还是哲学?——还是邪教?
  孟子曰:“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这两句话,送给所有试图在今天自不量力地把科学和自由主义捆绑在一起的弱智小资们,不分文科理科。

2010.10.17初稿
2010.10.21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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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芳两篇论文的出处


《哈耶克的两张脸:在建构理性与演化理性之间》(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6906662/
《认知理性:基因-谜米协同演化的视角》(http://iask.sina.com.cn/u/1216002517/ish?folderid=154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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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蔟《科学自由主义》


原文不长,可供消遣之用,故转贴过来。
(出处: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341a2c0100090f.html

自由主义的大前提、准公理、基本原则——“自由是第一性的”——作为人类道德准则之一,不言而喻地只能有两个可能的起源:超验的和经验的。

超验的,是指该基本原则来自人类经验之外,不管是神授的,还是世俗哲学意义上的不证自明。

经验的,是指该基本原则来自人类经验,是人类大脑的产品。至于人类是如何来的,比如是上帝造的还是自己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是另外一个不相关的问题。

所以如果按信仰超验与否、有神与否对自由主义者做个划分,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四个种类:

1 超验的、有神论的自由主义者(如王怡和他的自由主义基督教友们);
2 超验的、无神论的自由主义者(中国的大部分自由主义者当属此类,起源于中国的无神论传统、玄学传统以及后来的西方唯物主义哲学影响);
3 经验的、有神论的自由主义者(属珍稀品种,捉住有重赏,目睹有中赏,耳闻有小赏);
4 经验的、无神论的自由主义者(笔者倾向此类,但不愿戴任何主义的峨冠)。

自由主义的祖师爷、英国经验主义的代表人物洛克,虽然反对君权天授并鼓吹宗教宽容,但他对无神论却不留情面,认为其应像天主教徒一样不该被宽容,因为它动摇了社会契约的根本——神圣的道德律条。如果给他归归类,他应属于超验的、介于有神论与无神论之间的自由主义者。一个经验主义的代表人物,竟是一位超验的自由主义者,听起来有些荒诞。考虑到他活跃的17世纪下半叶,正是科学萌芽的时期,人类关于自身的知识极为有限,宗教还主宰着人们的生活,他“经验”里留了一段“超验”的阑尾,就像五四先驱胡适竟有一位小脚太太一样,还是可以理解的。所谓不能苛责古人。

在人类科学知识还未积累到一定程度、宗教势力依然坐大时,“超验”的号召力是如此之大,连继承了洛克自由主义的美国国父之一的杰佛逊在1776年的《独立宣言》中都不忘祭起“超验”的法宝—— 当然,他并没有忘记超验的自由主义者有的信神,有的无神,用一句话就把他们统统纳入彀中:“我们坚信下列真理是不证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这句骑墙的、万金油一般的话,先是美国白人向英国白人争人权的道德制高点,后来又成了美国黑人向美国白人要民权的虎皮大旗。风水轮流转,今朝到我家,“人人”竟包括了黑人,这大概不是奴隶主杰佛逊的初衷。奥威尔更明白杰佛逊,“所有的动物一律平等,只是一些动物要更平等”,一语道破天机。拿着中国护照面对美国领事或移民官的人,应该双重知道“更平等”的涵义。

早期的自由主义者,就这样稀里糊涂、犹犹豫豫、自相矛盾地自由着,总不肯割去脑袋后边的那根“超验”的小尾巴。

他们得出了貌似有理的结论,并用其为基础构建思想体系,指导实践,开创出了人类最先进的公共治理模式的先河。

人类将永远不会忘记他们。

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说,他们自由主义的“超验”起点——有神与否——是错误的。就像一句话所说,他们“做了正确的事情,却基于错误的理由”。

科学早已把神仙上帝赶进了信徒的脑壳,而所有的科学证据,返过头来,在道德律法(包括自由主义)的起源问题上,都指向了超验的反面——经验。

上面的“经验的、无神论的自由主义”,是基于科学的自由主义,我们可以称之为“科学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的主体是人。它的一切论断,必须建立在关于人的客观可靠的知识基础上,否则必然会陷入形而上学的黑洞。

只有科学才能提供关于人的可靠知识。宗教不能,哲学不能,文学不能。在电视、公共汽车外壳上、电梯间里为人民币代言的大小男女影视歌舞体育明星们,更不能。

关于自由与人,科学告诉我们:人类不过是地球近45亿年历史长河偶然自发泛起的生命浪花中一小朵,是生命进化参天大树的末端一小枝。我们自发地出现在地球上,我们靠着自己的神经系统“经验”地收集着外界的信号,根据大脑里先天后天形成的关于世界的模型,做着充满着不确定性的选择,并为自己的选择负全责—— 有时以生命为代价,像首任电视林黛玉一样。我们不为神或任何超验玄秘的东西活着;也没有任何一个神或超验的物件在默默地眷顾着我们。如果非得有一个神,那它不过是一个随机数发生器——自然母亲本身就有了这个禀赋。我们是偶然的产物。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过是近乎无数种由父母双方提供的基因组合中随机出线的一种。我们生存的环境和面对的未来,也充满不确定性——它的别名有时叫风险,有时叫机会。在科学降临人间之前,无知的人们面对不确定性,更多地把它看成负面的风险,或神的意志惩罚,对之敬畏,并祈求上苍神灵,乃至无为,任由命运的惊涛骇浪把自己抛来抛去,从来没有把命运真正掌控在自己手中,更遑论自由!科学偶然凸现人间,科学之光所照之处,秩序与真知渐渐明朗,人类才慢慢把命运从超验虚幻的神明手中夺回,风险可以测量管理,甚至转为机会。生活在现代社会里的人,无不在科学带来的安宁笼罩下比祖先更加自由自在地活着。高科技产品背后的风险投资、保险业、发达国家健全的金融体系,这些帮助人类管理风险、掌控命运、创造着新机会的机制,无不是搭建在科学的基础上。

如果我们把洛克“(人类自然便处在)一种完美的自由状态,自己怎么想的,就怎么去做,不需请求任何他人的批准,不依赖任何他人的意志”的陈述用科学自由主义的思路表达一下,大概是这个样子的,

“人类是自己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没爹没娘,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全靠自己一刀一枪、摸着石头过河打下的天下,自己倒想‘自己怎么想的,就怎么去做’,但后来发现有个叫自然规律的家伙总和自己过不去,不顺着不行,自己也想‘不需请求任何他人的批准,不依赖任何他人的意志’,但后来又发现周围大家都这么想,最后还得小心地请求某些他人的批准,稍微地依赖某些他人的意志,才能顺溜地生存下去,繁衍下去。”

《国际歌》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其实就是这个意思。

发现人类独立于天地之间,没有神仙和超验的关怀,自己的福祉全靠自己打拼,这实际是对人性的张扬和提升。

而所谓“卑谦、残缺和幽暗”的“超验的和有神论的自由主义”,一味贬低和压抑人性,骨子里是反人类的。

以上,是我对“科学自由主义”的一个粗糙的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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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maverick who sniffs at all genes and me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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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渝霜华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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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刘夙谈哈耶克命题
李华芳

1区分事实
有网友在【读品】小组转载了刘夙对我两篇文章的评论,这篇评论第一部分宣称与【读品】帮开战,【读品】只是志愿者的连接,这种开战的说法,恐怕是受迫害臆想症,或者是借机炒作以图名声的手段。前者要看心理医生。若是后者,我个人愿意做块垫脚石,成人之美。但还是提醒一句,不要将我个人的文章与【读品】绑在一起,如果连这点事实都区分不了,要区分大千世界诸多植物又从何谈起呢?

2哈耶克命题
文章的第二部分,言及我对进化论理论掌握不够,这是正确的。我一直希望能补足这个遗憾。刘夙提出我的工作意在弥补哈耶克命题的缺陷(所用词语为 “擦屁股”),这当然也是我在文章中开宗明义提到的事情,的确是想解决哈耶克命题的困境。我的方向,例如利用认知理性和演化思路来弥补,可能是一个错误的方向。这一点,之前与梁捷讨论的时候,梁捷也已经批评过。不过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对我有益的尝试,能满足我的好奇。也就是先打一个方向看看,如果行得通,那再好不过了。

刘夙引用李强的话说:

哈耶克自己一面大批特批建构理性,一面又“建构”得不亦乐乎。他自己不是在《自由秩序原理》中构建了一个非常理想的、在现实社会中从不存在的自由主义社会秩序吗?他不是竭力宣称这是一个好的秩序,是西方社会的一个前进方向,是其他社会的学习榜样吗?

不得不说,这是对哈耶克完全不了解,或者扭曲了解所致的。自发秩序并不保证结果上的“好坏”这种评价,而所谓哈耶克批评建构理性与他一定程度上体现的建构思路,正构成了哈耶克命题。刘夙的理解有偏差,所以会觉得讨论“哈耶克命题”是轻描淡写,不过熟知这一传统的人,当然知道这其中的症结,而且也自然明白李强对这一命题的误会之处。这属于默会知识,根本不需要说出来。

刘夙在第二部分接下来的讨论和哈耶克命题的讨论没有什么关联,因为刘夙试图用非实证理性与实证理性来做“真正有意义”的区分。我还没有研究过这个是不是真正有意义的区分,但这个分类与之前的讨论并不是同一个问题。对刘夙所认为的:

完整的科学体系必然是分层次的,对人类社会研究来说,最高层是社会科学,之下是心理学,再下是神经科学和生物学。正是因为采用了这种逐级还原的做法,社会科学才能不必受低层次自然科学的粗暴干涉(所谓“科学主义”),同时又呈现出不断整合心理学理论的趋势,把真实的人类心理——也就是人性——作为理解社会现象的金钥匙,从而对社会现象做出了远较前人深刻、准确的解释和预测,而且在未来还会取得更大成果。

我个人认为值得商榷的地方太多,完整的科学体系不一定是分层的,可能是“有机”的,对人类社会研究而言,最高层的也不一定是社会科学,有可能是哲学。当然这种问题的讨论并不需要存在共识。更何况与我的文章也并无关联。因此我也不认为有讨论的必要。

3弥补哈耶克命题
我想弥补的东西的确很多,但主要是针对建构理性与演化理性之间的矛盾。所以我先问建构理性怎么来,演化理性又从何起?如果我们试图调和两者之间的矛盾,会不会与哈耶克坚持的个人主义方法论背离,造成新的问题?如果用认知理性是不是既可以调和又可以坚持方法论个人主义?

上述问题的回答,也是我那篇“东拼西凑”的文章里想要说明的。刘夙所言“李华芳的这篇论文充其量只是指出认知理性是建构理性和演化理性的调和(而这个观点不过是对他人文章的综述),之后虽然连开三条论证思路,却一条都没有论证出自由主义是这个调和的最佳产物。”我认为,前半结论是正确的,这的确是开路;但后半结论可能是理解不够所致,在我看来,自由主义最重要的即是方法论个人主义,因此如果能将调和矛盾的努力,坐实到方法论个人主义,就已经完成了论证。不过刘夙在综述我文章的时候,未能清晰理出上述逻辑,因此其批评的文字也显得杂乱,而看不出批评的重点所在。

4,认知理性
刘夙的批评最有价值的部分在这里。

首先,他提出等级心理比平等心理更历史悠久,这方面的文献我的确涉猎不多。不过他的批评是有道理的,即我对汉密尔顿法则的所谓推翻是不成立,这主要是我理解汉密尔顿法则有偏差,即我认为利他惩罚的基因不会被遗传下来。但实际上利他惩罚策略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有利于遗传适应性。

其次,刘夙提出“人类的主要拟子(包括自由主义思想在内)都是这一万年间才诞生的,大多数的历史甚至还不到三千年,还根本没到能够展现出“协进化”力量的程度! ”我认为也是有力的批评。当然由于对布莱克摩尔理论一直有很大的争议,例如对meme的演化速度是否和gene一样,是争议极大的。不过我选择了对我的文章有利的部分。

当然我的最主要工作,并不在于批评汉密尔顿法则,而是试图以此来表明基于个人主义方法论上的认知理性可以调和建构理性和演化理性(例如公平感的演化)的矛盾。但我也的确知道上述论述只是在哈耶克命题的传统下,才有意义。

当然,正如刘夙说的,这可能是一个完全失败的论证。刘夙断言:“以进化论为基础的科学理性是和哈式原教旨自由主义格格不入的,所以如果我们要用科学理性取代对立的建构理性和演化理性,那就不可避免要抛弃哈耶克学说,让这具尸体的下半身连同屁股上的全部秽物一同消失;如果非要坚持哈耶克学说,坚持替他保存另半个下体,那就绝不能采取科学理性这条路,特别是绝不能采纳进化论。”

我认为即便我的尝试失败,也无法得出上述结论。这主要的问题是,哈耶克并非原教旨自由主义者,他与米塞斯并不完全一致。在对社会主义的论战中,才使得他们站在了强硬的立场上,但哈耶克的理论内部大有弹性。

另外,刘夙的这番言论,也旨在强调他认为不应该区分建构理性和演化理性,因为那没有意义,不如采用真正有意义的实证理性与非实证理性。我并不确定能否从演化心理学的相关文献,得出上述的结论。

5感谢批评
我非常感谢有人认真读了我的文章,并且长篇回应提出重要批评。不过我认为刘夙的批评重点在于略过哈耶克命题,而从另外一个角度,“实证理性与非实证理性”的区分来谈,这种公牛闯进瓷器店的做法,或许也能带来新意。但与哈耶克命题的讨论,我认为是两件事情。

我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继续跟进这个话题,我会继续跟进一下演化心理学和脑神经科学的新进展,看看是不是可以再写一篇文章来补一下我对“汉密尔顿法则”理解的偏差。我的尝试依旧是利用演化论为自由主义打基础。因为我不认为一个可能失败的尝试就一定意味着此路不通。

2010-10-21

我关于这一话题的讨论和回应,会同步更新在我的blog上,各位也可以到那里讨论: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275b420100lwr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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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还有一段,这个不转过来不能完整传达李华芳同学的心意啊。

==========================================================

多谢批评,先简单说几句:
1,【读品】无帮派,而且我写的这个论文,跟读品也无关联,不宜混为一谈。对于汪晖的批评,稍后另文讨论。我个人认为目前的讨论,完全无法超出VIVO对汪晖的评价,尽管VIVO言辞上有冷嘲热讽,但不影响实质讨论。
2,当然冷嘲热讽难免的,我也经常这么做,兄台无需介意。
3,此文最大的问题是认为“以进化论为基础的科学理性是和哈式原教旨自由主义格格不入的”,不过一来进化论并非科学理论的基础,二来哈耶克也不是原教旨自由主义。
4,至于文中其他之处的问题,确有我自己思考不周之处,不过大部分是由于批评者对哈耶克理论的不了解所致。这也在所难免,正如经济学的学生了解进化论比较困难一样,学植物的想要理解哈耶克自然也是十分困难的。这当然毫无疑问是冷嘲热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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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来凑一下热闹:


这里有一篇张曙光对邓正来之哈耶克研究的综述,可供参考。毫无疑问,这已经是三手的介绍了,只能看个大意。另一方面,读品的人虽然多次表达对邓正来的不屑,但要说对哈耶克的研究下了多大功夫,他们却又拿不出任何像样的东西。

http://www.jiuding.org/Article/Class8/xxlw/200807/994.html

李华芳所谓“扭曲”者(张曙光也用了“误读”这个词),指“哈耶克的理论内部大有弹性”。大概这不会超出张引布坎南所言:

一方面哈氏在这里发生了论式转换,并没有一贯地追求一种个人主义的进化论观点,而是更趋近于一种“功能主义”论式,另一方面,在他所确立的文化进化生成的行为规则的限度内,哈氏是一个制度改革论者,正如布坎南所说,在这里他把进化论观点和建构主义结合起来了(布坎南,1989)。


但是仍然和刘夙兄的批评若合符节。第一,如果去除对建构理性的强势批评(哈耶克未必同意这样做,虽然他的论述中隐含了这种可能),半个屁股就没有了。哈耶克之所以在国内那么红火,很大一个原因就在于他的意识形态立场。当初多数人是为了借用他的名声来表达自己的政见,后来世界经济形势一转,许多人就撤退了,剩下来的就是李华芳这种死忠粉丝,到头来已经先顾不上保政见了,第一要紧的是哈耶克大神的尊荣,当然如果保住了其名气,那么以后仍可以在非学理场所利用哈耶克攻击社会主义的言论——虽然这就是个掩耳盗铃的做法。第二,一旦退到“建构理性+演化理性”(还不说是否接受实证理性的提法)或“进化论观点和建构主义”的立场,就根本不可能证明自由主义具有超越时空的普适正确性,也即为自由主义背书不可能成功,结果就是要么哈老的半个屁股脏兮兮地赖在那里,要么不光是下体,整个尸首都荡然无存——把自由主义的伟光正都否定了,岂非焚尸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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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复


  下面是对李华芳对我的《评李华芳的两篇“论文”,兼论所谓“科学自由主义”》一文的回复的简要回复:

1. “读品”是不是成帮,大家心里自有分寸(当然,“大家”也包括执意不信者),所以判定的权利在大家不在我。这里只提醒李华芳一点:据我所知,你曾经还是阿玛蒂亚·森的忠实拥趸,那我想肯定是读过他的《身份与暴力》的。你一而再再而三强调“读品”没有“帮”,只有一个个独立的个人,大概也是受了阿氏的影响吧?那么你又何必非要把我归类为“学植物的”,而且还敢断言“学植物的想要理解哈耶克自然也是十分困难的”?

2. 我友李广益(南渝霜华)对李华芳的文章有一个言简意赅的评价,抄在这里(我略做改动)。我同样相信,看过这个评价的人对我懂不懂哈耶克自然会有判断:


  张曙光曾经对邓正来研究哈耶克思想的《规则·秩序·无知》一书做过书评(题为《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发表于《读书》2005年第7期),可供参考。毫无疑问,这已经是三手的介绍了,只能看个大意。但另一方面,读品的人虽然多次表达对邓正来的不屑,但要说对哈耶克的研究下了多大功夫,他们却又拿不出任何像样的东西。
  李华芳所谓“扭曲”者(张曙光也用了“误读”这个词),指“哈耶克的理论内部大有弹性”。大概这不会超出张引布坎南所言:

  
一方面哈氏在这里发生了论式转换,并没有一贯地追求一种个人主义的进化论观点,而是更趋近于一种“功能主义”论式,另一方面,在他所确立的文化进化生成的行为规则的限度内,哈氏是一个制度改革论者,正如布坎南所说,在这里他把进化论观点和建构主义结合起来了(布坎南,1989)。

但是仍然和刘夙兄的批评若合符节。第一,如果去除对建构理性的强势批评(哈耶克未必同意这样做,虽然他的论述中隐含了这种可能),半个屁股就没有了。哈耶克之所以在国内那么红火,很大一个原因就在于他的意识形态立场。当初多数人是为了借用他的名声来表达自己的政见,后来世界经济形势一转,许多人就撤退了,剩下来的就是李华芳这种死忠粉丝,到头来已经先顾不上保政见了,第一要紧的是哈耶克大神的尊荣,当然如果保住了其名气,那么以后仍可以在非学理场所利用哈耶克攻击社会主义的言论——虽然这就是个掩耳盗铃的做法。第二,一旦退到“建构理性+演化理性”(还不说是否接受实证理性的提法)或“进化论观点和建构主义”的立场,就根本不可能证明自由主义具有超越时空的普适正确性,也即为自由主义背书不可能成功,结果就是要么哈老的半个屁股脏兮兮地赖在那里,要么不光是下体,整个尸首都荡然无存——把自由主义的伟光正都否定了,岂非焚尸灭迹?


3. 另一位朋友也特地告诉我,李华芳这段话很有意思:

  
……刘夙的理解有偏差,所以会觉得讨论“哈耶克命题”是轻描淡写,不过熟知这一传统的人,当然知道这其中的症结,而且也自然明白李强对这一命题的误会之处。这属于默会知识,根本不需要说出来。

我本来是说,比起“哈耶克悖论”之类提法来,“哈耶克命题”这种竭力摆出中性面孔的说法是“轻描淡写”,这种轻描淡写反映了信仰哈耶克的人对其偶像的苦心回护,并不是说对这个悖论的讨论是轻描淡写。
  不过这种“扭曲”无关紧要。最有趣的是,李华芳说他们这些哈耶克迷对哈耶克思想的博大精深是“默会”出来的,所以但凡是批评哈耶克的人——哪怕是拿了英国伦敦大学政治学博士、多少还是倾向于自由主义的李强——的批评,必然也能通过“默会”感受到其“误会之处”,而且“根本不需要说出来”。这么说,李华芳等人真的是把哈耶克学说当成天启的宗教教条了,那么还有什么讨论的必要呢?
  所以这就是我唯一一次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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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渝霜华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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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芳同学郁闷了几天,缓过劲来,搜集材料试图反攻倒算。搬运回复。但发现该同学的基本逻辑能力有问题,于是不待刘夙兄回帖我先评注了。


补充说明:

关于喜欢将个人与机构捆绑在一起的说法,通常意味着论述者的逻辑非常混乱,以至于无法区分简单的事实。清晰的逻辑会告诉我们:决不能因为刘夙本人没有在植物学史上作出什么专业的贡献,就去质疑中科院植物所的学术能力。同样回过头来,中科院植物所的强大学术能力,也并不能保证刘夙的学术水平。

【事实上,一个学术机构出了一个妄人,显然会引起人们对该学术机构水平的非议。如果该人竟然还是这个学术机构的“学术带头人”、该学术机构期刊之主编,则该学术机构的成色或者货色就更加令人怀疑。当然,倘若读品不是学术机构,并且自承跟任何学术机构没有半毛钱关系,那也许可以逃脱一切类似质疑。然而“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这个“国际智库”是否也愿意做同样的声明呢?】

关于前述meme随gene演化,但演化速度不同的问题,冷泉港的几篇论文可以支持我的结论,http://www.nature.com/nature/journal/v459/n7246/full/nature07994.html ,更多的文章可以参阅mitralab.org关于鸟类声音的研究,简单来说就是鸟类学习“声音”经过2-3代即可完成,而其中基因并没有大的变化。

以及Saffran, J. R., A. Senghas, and J. C. Trueswell. (2001). The acquisition of language by children.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98: 23, 12874-12875.对尼加拉瓜聋哑儿童语言学习案例的研究,也发现类似鸟类学习声音的现象。

【如果上述论文结论成立,能证明meme和gene有协同进化吗?能证明meme”这种复制自身的行为并不有利于基因的最大化传播”吗?】

当然这不会影响我文章的结论:即认知理性有助于调和建构和演化理性的紧张,同时不违反方法论个人主义。

【因为别人没明确批评,就不好好反思自己的谬误了?

“  在这一段中,李华芳大谈特谈的东西已经换成了“个体主义方法论”和“集体主义方法论”。照他的说法,个体主义方法论就是把个体当成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在内)的基本分析单元,而集体主义方法论是把群体当成社会科学的基本分析单元(此外还有一种“生物还原主义”方法论是把神经元或基因当成社会科学的基本分析单元)。按这个定义,认知理性的理论是个体主义的(所以符合自由主义原则),但又可以对群体现象进行分析,于是就“在个体与群体之间架起桥梁”了。

……

  其实,即使在保守主义的理论中,社会科学的基本分析单位也应该是个人,而不是集体。实际上,任何合宜的社会科学,都应当始于对人类个体的正确认识,终于对个体利益的充分满足。以功利保守主义为例,集体主义指的不是把一个人群整体当成一个社会单位,而是说个体或集体的任何非惩罚式道德行为,只有在不损害集体的利益(其实也就是不损害集体中每一个人的利益)时,才是正当的。

当然李华芳可以说,没错啊,任何社会科学归根结底都是“方法论个人主义”。但如此一来,就不知道他论证“方法论个人主义”有何意义了。】

不过“以进化论为基础的科学理性是和哈式原教旨自由主义格格不入的”,这一结论并没有相关的论证,是一种仓促而武断的说法。而且对“哈氏原教旨自由主义”这一说法表明作者从来没有读过哈耶克的文章。

【噢,发读书卡。然而李华芳敢说张曙光、邓正来和布坎南也没读过哈耶克么?对“哈氏原教旨自由主义”的深入理解只会进一步导致哈耶克神话的灰飞烟灭。】

所以看起来很长的评论,实际上既没有评论“哈耶克命题”(改成“哈耶克悖论”也一样),也没有针对我对哈耶克命题的论证,而是断言了“实证与非实证理性”的区别比建构理性与演化理性的区别更有意义(但同样缺乏相关的论证)。这一“更有意义”与哈耶克命题之间也并无关系。

【李华芳宣称下去之后要好好思考一下“实证理性”,现在看根本就是场面话。所以看起来很长的回复,实际上既没有进一步阐发“哈耶克悖论”,也没有针对刘夙对哈耶克悖论李氏论证的反驳,而是断言了“实证与非实证理性”的区别即便更有意义也跟哈耶克命题之间并无关系。所谓哈耶克神教,果然名不虚传。

为了李华芳同学和我们不再浪费时间,我指点两个词:建构理性、精英演化理性】

【至于读品庸众的低水平回复,除了再次证明读品帮不懂科学之外毫无用处,我就不转了。】
[ 此帖被南渝霜华在2010-10-24 13:2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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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贴一篇替李华芳辩护的文章


按:完全没有学术内涵,只有替无知的开脱,请作纯粹欣赏之用。
(出处:http://muyuqiao.com/

本人订阅《读品》,但其实挺少看读品上的文章,大部分都不合我的胃口,每次只拣我也许感兴趣的文章读,多半也读不完。我也订阅刘夙的博客和李华芳的博客,虽然不认识,但也算有所了解。这两天刘夙发了一篇很没礼貌的文章,而李华芳做了回复。此文就是因为这事,我想说几句话。当然我自我标榜是自由主义者,并没有什么中立的立场。
关于刘夙文章的第一部分, 即“一 和“读品帮”开战是迟早的事”
1. 我个人建议是,应该避免与刘夙辩论。通篇都是冷嘲热讽和教训的口吻,也不知道是老师还是父母没教好,很没礼貌。刘夙还喜欢给人贴上诸如“小资”“自由主义”之类的标签。然后一棍子扫一片,这样的话语,在刘夙的文章里比比皆是,无需多谈。我想很多时候他想说话,但也许出于傲慢,他根本做不到有的放矢,只能学老毛的做法,先树一个想当然的对手,然后一阵猛批。整段文章东拉西扯,根本没有主题,倒像是有仇恨。
2. 自由主义者不需要有强大的科学背景。个人从各自的学习和经历中选择符合自己想法的流派,无需强加到他人头上。这正是自由主义的出发点。就算没看过哈耶克,也可以说自己是自由主义者,这本身就没问题。可怜刘夙非要要求所有自由主义者都要通读自由主义的作品以及强大的科学背景,这本身就是无理取闹的。
3. 读品作为一份非赢利的小众杂志,刘夙竟然用“洗脑”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可见他的话基本上就是脱口而出,根本谈不上深思熟虑的。
关于刘夙文章的第二部分,即“二 哈耶克的屁股擦不得”
我对哈耶克的作品读的有限,没有读过他提到的《自由秩序原理》一书。所谈及的话题不便深入。不过让我觉得奇怪的是,一方面刘夙批评李华芳“对进化论的理解不过是二手、三手或更多手的。” 另一方面,刘夙却一再引用他人的二手资料来为自己的批评辩护。至于在评价哈耶克时用的种种脏词,根本就不该是一个自我标榜学术的人该用的。当然,这点小恶根本不算什么,因为刘夙甚至声明“因此,完整的科学体系必然是分层次的,对人类社会研究来说,最高层是社会科学,之下是心理学,再下是神经科学和生物学。”框架有了,细节却完全没有。连“社会科学”这么一个大而无当的词语放在这里也不做解释,这也未免太缺少细节了吧?李华芳对此另有批评,在此不赘。
当然刘夙在下面又强调了“哪怕人类永远也不能把握人类社会的每个细节,但只要能够把握住人类社会的框架,就不会出大的错误。”进而他以此指责波普和哈耶克的开放社会理论错误。这其实与前面所提到的是一体的。对于刘夙来说,只要有了框架,细节都是不重要的。但我有问题,对于人类社会来说,什么叫“框架”,什么又叫作“大的错误”?若连这样的细节都没有,你的框架又在哪里?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另一些东西。刘夙在大量的文章中对“进化心理学”推崇备至,不过到现在为止,刘夙竟然没有对这个他如此推崇的学说做一个详细点的阐述。当然也许他一直在尝试,只不过一直没有成功。至于他非要把“进化心理学”应用到人类社会中,并得出“人人生而不平等”这样一个所谓真理的时候,我只能说,他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关于刘夙文章的第三部分,即“三 用拼尸式的文章替哈耶克辩护是否是帮倒忙?”
连题目都如此不堪,当然五个题目没一个像样的。懒得写了,就到这里了。


2010年10月22日更新:今天顺着刘夙新文章上的链接,找到了一份三月份他所发的一份书单。我看过其中的三本,都是非常好的书。既然如此,其他的书也有必要找来看看。这个要多谢他。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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