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精英们“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说法的正式回应
一、首先,这种说法至今没有任何正式的出处,也从未出现一个完整的逻辑证明支撑体系,纯属混淆是非、以讹传讹。本人声明:我不反对新理论新事物新提法的产生,但是这种新发明必须能够经受得住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在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同时,能得到人类社会普遍认同。脱离了这个前提,任何新发明新观点,只能是那些别有用心、欺世盗名之徒刻意歪曲事实、颠倒是非,以期达到不可告人的卑鄙目的。
二、其次,这种类说法脱离并且违背了“世界是普遍联系的”观点,无可救药地陷入了孤立的、片面的、静止的、非理性行而上学认识论误区。我们知道,世界是普遍联系、相互作用的。一切事物、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都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事物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多样的。人类社会也一样。如果人只为己,那么是否意味着父母可以不要了,子女可以不要了,兄弟姐妹可以不要了,亲戚朋友可以不要了,依次类推,所有的社会关系和自然联系都可以不要了?曾经有这样一个著名的科学试验,只需要七个人,就可以以亲戚朋友同事等社会关系联系上世界所有的人。(如有兴趣,大家可以试验一下)。这样一个无父无母、无亲无朋,完全悖离了人理伦常关系的东西,还有什么资格叫人?
三 、如果承认“人若为己,天诛地灭””,那一定意味着别人就是自己的地狱!试想:一个极端自私自利的人,自私自利得世界只能容下自己,容不得其他任何人和世界万有存在的人,如果离开了这一切生养供给的人类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靠什么活下去,又怎么活得下去?
四 、天道无亲,唯佑善人;上善若水,厚德载物。无数事实证明,从古至今,我们从未发现“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发生情形,试问有谁亲眼见过无私奉献、心地纯良的人被天地诛灭惩罚过?相反,古往今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自私自利,只图自己享受,完全不顾别人而自取灭亡的现世报比比皆是!
正确结论:人只为己,天诛地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