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民营”并作最大的民意提案!
质疑“民营”并作最大的民意提案!
自从所谓的“改革开放”伊始,有两个新生的词语便应运而生,相伴而行。那就是“个体户”与“民营”〔随后又派生出“民办”〕。纯粹一个名词“个体户”似乎没有什么异意,也不会产生歧义。但是“民营”一词却不就是可以那么无可争辩的了。它不仅字面含有歧义,而且还心怀叵测地暗藏着不可告人的“异意”。
相对于“国营”,“乏走狗”与“异己者”们,为了模糊人民的眼睛,麻痹人民的思想,以便有效地推行私有化和市场经济,深思熟虑地选用了“民营”,即所谓的“民营企业”,而非“私营”,即确切的“私有企业”。从表面上看,仿佛一切顺其自然,理所应当。但其别有用心的内容实质却是“别有玄机”。这就是他们人为的、阴险的、有目的的混淆“民营”与“私营”的概念与不同的政治经济属性!
“私”相对于“公”,“私有制”相对于“公有制”,自不必说,众所周知。它们是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和社会制度的不同体现与反映。而“民”则完全不是“私”的同义词,更不“公”的反义词。
我们不妨说文解字训诂一二。
《说文解字》有释:“民,众萌也”;再释:“萌,草芽也。” 由此可见,“民”的原始本意是:许许多多的草的萌芽。其早期符号就是象形文字——“表示着纷繁的草的萌芽的线条”。由此引申为:“众多的人”——群众、平民、百姓、人民。《辞源》曰:“民,人。‘诗,大雅:宜民宜人,受禄于天。’此指众庶,别于君臣之称。”显而易见,“民”就是“众庶”,即“人民”。与任何字所组成的词组,都是指“某一类人”或关于“人民的……”。如“汉民”——汉族人;“藏民”——藏族人;“民生”——平民的生计;“民俗”——民间风尚;“民众”——众民;“民意”——人民的意见和愿望;等等。就算是在“民间”词组上有:“在人民中间;非官方的……;非军事的……”诸义,也不能把“非官方”、“非军事”与“私营”、“私有化”、“私有制”等同。甚至依然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私营”,就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私营企业”,就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企业。“私有制”,就是资产阶级资本主义极其少数资本家所占有生产资料。这能称之为“民营”——大众的、集体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就是国家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吗?这完全是“乏走狗”、“异己者”们为颠覆无产阶级共产党政权,复辟资本主义所采取的偷梁换柱的、南辕北辙的、项公舞剑的阴谋伎俩。
有一断言:如果我们从血与火中艰苦卓绝走过来的伟大的党,我们从“三座大山”底下翻身出来的善良的人民,不反思,不警醒,不反对,不抵制,不斗争,一味妥协,任其泛滥,等到他们的气候成熟,时机来到,就会有一天他们就敢于堂而皇之,大张旗鼓地自己公然把“民”——去掉。因为这时他们已不需要伪装、掩饰,当然,他们更不需要人民了——本身他们就从来压根儿没有为过人民!彼时彼刻,就远远不止于新帝国主义又是“反倾销”、“反补贴”,又是“贸易壁垒”;又是“贬值”、“增值”,又是“转基因”,而彻底将成为被思想殖民、文化殖民、经济殖民的殖民奴隶!“百分之八十的贫困人群”就将真正成为“社会”——少数先富起来的资本贵族的“财富”〔厉以宁:“百分之八十的贫困人群是社会的财富”〕。东欧的解体、非洲的贫困,以及大量的资源被掠夺,资本、产业被垄断,就是明晃晃、血淋淋的现实!
你知道在冷水的锅中青蛙是怎么不知不觉,优哉悠哉地一命呜呼的吗?
这不是危言耸听,更不是杞人忧天。其实还真希望在我们这个诞生了杞人和演绎了杞人故事的国度里的今天,大家都成为忧国忧民的“杞人”!
麻木亡国!忧患强国!
为此,今天我们就要大声疾呼:人大、政府以及国家工商行政部门立即取消“民营”及其相关称谓,还其“私营”本来面目——这是最大的民意提案!也是科学发展观的拨乱反正的、实事求是的革命性再改革!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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