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挖被法官以“与本案无关”为由打断的嫌疑人检举的线索
要深挖被法官以“与本案无关”为由打断的嫌疑人检举的线索
蔡金安
4月15日,山西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因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宣判的当天,郝鹏俊在法庭上称:“我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事出有因。蒲县县委书记问我要5000万,时间是9月18日中午,在……”当说到此时,主审法官郑蒲隆即以“与本案无关”为由打断了这个陈词。
主审法官的这种做法在网上引起很多网民非议,大都认为其不该打断郝鹏俊的陈词,以致活生生地将郝鹏俊予以封口,使“含金量”不菲的举报线索流失了。
按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如果郝鹏俊所称的“县委书记索千万”查证属实,郝鹏俊则可能因“立功”而被从轻或减轻处罚。
话说回来,即便是郝鹏俊是捏造事实,相信公正的法律也会还“蒲县县委书记”的“清白”,而郝鹏俊则会因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而构成诬告陷害罪。郝鹏俊咎由自取,只会为自己再加一条新罪,也无损于法律的尊严和“蒲县县委书记”的形象。
据报道,郝氏夫妇落马轨迹是官煤勾结最赤裸的图谱。法庭认定郝鹏俊从2000年即开始经营蒲县成南岭煤矿,而2005年,郝鹏俊已做出“退股”行动并向当地纪委说明。但证据表明,所谓退股只是一场把戏,而在当时严查整顿的风头上,退股官员不乏其人,甚至还有现任蒲县煤管局局长。至今,却只有郝家几个人被判刑。郝鹏俊“当庭检举”能否起到“拔出萝卜带出泥”之效,相信很多人都是想听听他的“陈词”的。
这样看来,郝鹏俊“告发县委书记”,非但是与本案很有关系,对解开当地“官煤勾结”谜团非常有益。
可吃法律饭懂法律的法官为何偏偏不让郝鹏俊把话说完呢?是不想让案子的范围扩大,殃及其他?是为县委书记献媚,以求得到重用提拔?或者是县委书记一条线上的人,要为其保驾护航?等等,大家只能各自发挥自己的想象了。
而郝鹏俊为何偏偏选择在庭审现场这样一个公开场合要检举县委书记?是不是因为其在审查阶段和别的部门“没有机会”把话讲完,或者说是讲了也没人听?因此,才选择在这样一个场合下奋力一搏,以求引起舆论的注意?
鉴于此,网民有理由怀疑,郝鹏俊庭审前后,有关部门的官员和法院法官是受命有针对性地办案,郝鹏俊只是充当了一个杀一儆百的替死鬼而已,为了不殃及其他,案子必须到他这里为止。在重重的官场黑幕下,如果不排除各种干扰鼎力办案,要想揭出真相肃清贪官该有多难!
案源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前提和基础,对举报线索,有关部门不仅不能掐断,而且应该深挖。上级有关部门对郝鹏俊举报的线索一定要深挖到底,最终使案件水落石出,这样才能将涉案贪官一网打尽。
20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