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磕派’四人组”的“维权”秀可以收场了
“‘死磕派’四人组”的“维权”秀可以收场了
央视播放了黑龙江庆安枪案以后,被某些人折腾得沸沸扬扬的网络舆论场马上出现逆转,但是“‘死磕派’四人组”觉得意犹未尽,弄出来一个《代理律师对央视“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调查结论”的法律意见》,除了重复网络上的那些已经程式化的老生常谈以外,继续提出,要求黑龙江省公安厅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正式立案侦查。
这“‘死磕派’四人组”的“带头大哥”谢某益是位大名鼎鼎的“大状”,上网一搜索就可以了解他的光辉业绩,但是可能由于他的那些业绩仍然不为人所知,于是他把这次作为一个机会。不管成功与否,相信都会产生广告效应。这不,连不关心这个系统的事情的我也知道了他的鼎鼎大名。
在事情的大概经过还没有被很多人所知道之前,连我也对“四人组”表示敬意,当初步调查的结果出来以后,尤其是连贺某方也表态,认为开枪合法以后,“‘死磕派’四人组”的行动就有点作秀和做广告的味道了。
其实,这次黑龙江庆安枪案在法律上的焦点是:李乐斌是草菅人命还是依法履行职责;徐纯合是无辜冤死还是自找倒霉。至于引起徐纯合反常现象的原因是另外一回事。央视播放了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调查结果以后,大致事实已经比较清楚,李乐斌的开枪也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公安部相关规定。当然,大多数人的一个共同的遗憾就是徐纯合罪不至死,但是如果有人却因此想給李乐斌弄一个“故意杀人罪”,还真的有点别有用心的味道了。
跟柴静的短片一样,某些人也是选择了一个大家关心的问题作为幌子贩卖私货。
“3.01昆明火车站暴恐案”发生之前,很多警察手中的枪支等于烧火棍,别说平时不能持枪,就算持枪也不敢使用,以至于发生了在昆明火车站持刀歹徒砍死砍伤100多人的惨剧,就连警察也不能幸免。从那时候起,有关部门为了维护大多数人人的生命安全。对警察使用枪支的规定作了一定修改,让大多数人有了安全感,这是少数人的安全与大多数人的安全发生矛盾的情况下的必然选择。但是由于对那些在公共场所使用暴力的人起到了了威慑作用,客观上也堵死了一小撮人鼓动某些极端分子带头扰乱社会治安进而酿成政治事件的渠道,于是这些新规定成为了某些人煽风点火制造事端的障碍。一段时间来,他们一直在耐心等待出现一个警察使用武器不当的案例,以把警察的手脚重新捆起来,或者让相关部门收回对暴力恐怖行为的高压政策。这次,他们认为黑龙江庆安枪案就是一个突破口,只要把李乐斌弄死,就可以初步达到目的。
因此可以说,“‘死磕派’四人组”表面上是所谓“维权”,实际上打的是一个政治官司。而他们中间的“带头大哥”就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
当然,这是“‘死磕派’四人组”代表某些人出面打官司的最高目标;即使达不到目的,他们还可以把此当成做广告,提高知名度;最起码,是一场“维权”秀,让那些善良的人们相信,他们才是弱势群体的代言人,从而在政治上听他们的。
平心而论,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无可厚非;从推进法治的角度看,他们这样做也有正面效应,退一步说,即使李乐斌开枪合法,经过他们的折腾,假如能够揭开当地某些黑幕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属于种豆得瓜。
可是,按照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再用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公安部相关规定作为准绳来衡量,顶多由于李乐斌对事件的处理尚有可商榷之处,对个人有点影响,某些人想弄死李乐斌,再次捆起警察手脚的图谋已经破产,起码在这件事上面是这样。某些人如果不死心,就另外等待机会吧。
从民心向背来说,当然很多人希望防止警察草菅人命的现象出现,也很同情徐的家人,但是还没有愚蠢到被某些人利用而让自己再次陷入不法分子的不法行为的威胁之中,只要不在公共场所有任何过激行为,一般不会有徐纯合的那种下场。两害相权取其轻,大多数人会支持警察坚决执法,当然最好在开枪的时候要谨慎,同时尽量使用非致命性警械。但是某些人骗取不了大多数人的支持。
从决策层来说,某些人的司马昭之心连我等平头百姓都一清二楚,他们会糊涂?只要基本事实和法律规定都说明李乐斌的做法是合法的,某些人想通过弄死李乐斌来再次捆起警察手脚的图谋就会落空。只要不能实现这一点,他们再折腾也是徒劳的。
当然,某些人是聪明人,他们不会不明白这一点,但是他们已经骑虎难下,把话说过了头,在全国的网民面前下不了台,为了挽回面子,总得找个台阶下,同时想告诉那些还相信他们那一套的人,不是他们不愿意和没有能力“维权”,而是体制的原因,他们死也要拉垫背的。
虽然是队友,而“‘死磕派’四人组”在民众中的知名度比起贺某方来还是差远了。以贺某方的“雄才大略”,他难道看不清楚这个案子的“战略意义”?假如有利,他会鸣金收兵?除非他“叛变”了,以他的法律专家的专业水平,他难道看不清楚再死撑下去的利弊?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能进能退,不愧自由派领军人物。
而“‘死磕派’四人组”的“维权”秀,玩玩就算了,跟贺大师学学吧,再玩下去就穿帮了,趁着你们还没有某些公知的名声那么臭,见好就收吧。也许还能够在人们心目中维持一个表面上的“好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