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社会对抗的伪物权法必须打倒——从重庆假军车谈伪物权法
制造社会对抗的伪物权法必须打倒——从重庆假军车谈伪物权法
作者:歌乐青松
据2007年1月22日新华社的报道,重庆市的各种假军警车多如牛毛,已严重危害军队和警察的形象,并偷逃国有财税,国家每年损失数千万元的路桥费违章无人敢究等等。但该报道仅仅揭露了伪造或购买假军警车牌照等,对“真正的假军车”及其假证照却没有涉及。
什么叫“真正的假军车”及其假证照呢?请先看另一种假货就容易理解了。
在中国的大街小巷或地上墙上,人们随处可见牛皮癣广告、“办证”,这就是办假文凭假证件等,然而这种假货一经查验立刻原形毕露。但是,另有一种真正的假货却非同小可,比如那种通过合法手续取得的假文凭等。虽然它不以真才实学得来,但既能通过查验,还能正儿八经地成为护身符和金字招牌,这就是名牌大学只向官员富豪公开兜售的,买方从大学买来的MBA、EMBA(工商管理硕士博士)和MPA(公共管理硕士)文凭,文凭价格每个几万元甚至十数万元。尽管这些人原本不过小学初中文化等,尽管他们一星期只去听几节如听天书的课,但只要官员具备科级处级或厅级部级官阶,企业主具备5千万元以上资产者,就自然具备毕业资格了。“毕业论文”和所谓考试自有枪手代替(重庆市的此类现象各媒体早有报道)。这种“真正的假文凭”已成为一种时髦,当今许多官员和富豪谁个没有上述假文凭?不过是中国广而有之,于重庆市为烈罢了。
重庆市“真正的假军车”及其证照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剖析一个具体事例就知真相。有一个生产民用产品流量计的私有厂家重庆耐德公司,原名国营重庆仪表厂有数千万国有资产(已被无偿非法私化于原厂主林朝阳十余年),它偶尔供应一点儿产品给部队的后勤部门作计量用。由于军代表需要驻扎的那几个军工厂,都建在重庆远郊甚至山区,军代表谁也不愿去那里,鉴于该厂地处重庆市区,军代表就以这个厂的些小偶尔供货为借口,长期驻扎在这个私有厂家。该厂厂主林朝阳当然也需要拉军队大旗作虎皮,两方一拍即合,实现“双赢”。林朝阳把厂区的地皮腾出,专为军代表和自己新建了私人住宅。在以前价格双轨制盛行时,林朝阳与军代表合谋,以军方名义骗得国家计划内的低价钢材铝材等,制成产品后却以市场高价卖给部队和民用用户,从中获取暴利和个人私利。至于双方的上下其手“互惠互利”等诸多黑幕就不赘述了。
虽然林朝阳非法侵吞了惊人的国有资产,就等着伪《物权法》生效把这些非法财产合法化,但其座驾挂着普通牌照,从事非法活动到底不方便。于是在2001年左右,经过双方密谋策划,私企重庆耐德公司的几辆高级轿车和日本帕捷罗SUV越野车就分别挂上军车牌照,不但如此,厂主林朝阳还堂而皇之身揣着军人正式证件了,其死党保镖邓伟、丁德强亦然。另一私企老板重庆嘉松吉机电公司的林雪松(林朝阳胞弟),倚仗其兄原系国企厂长提供的盈利业务暴富后,也鸡犬升天地身揣军人证件,其帕捷罗越野车也挂上了军车牌照。
以上四人决非军人,当然没有军籍,他们的军人证件办理过程就是先依照正规军人证件的格式,自己打印并剪裁仿照好军人证件,再贴上照片,然后由军代表去勾兑上级有关部门,盖上部队公章就大功告成了。在军车没有更换新型牌照之前,他们的牌照分别是辰L、辰K,具体号码记不住了,军人证件号是“总后油字※※※号”。军车更换新型牌照之后,林朝阳现在的假军车牌照号是“成j 20067” 、其胞弟林雪松的是“成j 20081”。车型均为日本帕捷罗SUV越野车。
2004年8月,解放军重庆3403工厂数亿元国资被非法低价卖给私企厂主林朝阳,从而引发该厂震动全国的工潮,幕后操办此事的原成都军区后勤部联勤部的大校王旭因此不体面地转业了,重庆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可能怕惹麻烦,都不接收这个臭名昭著的替罪羊角色。由于以前共同非法攫取重庆3403工厂数亿元国有资产,林朝阳把王旭收罗到了自己的门下,为避风头也为了安抚,九月份即安排王旭出国,到德国芬兰等国家周游几个月,并赏赐王旭一个副总位置。王旭原为大校军衔,在部队里经营了二十多年,可以想见,林朝阳现在的假军车证照与王旭也不无关系。自从有了假军车的证照以来,林朝阳兄弟俩有恃无恐飞扬跋扈,除了逃避交纳路桥费等之外,常常酒后驾着假军车四处集体嫖娼聚众豪赌,身穿迷彩服恣意妄为,视交通法规如废纸,视行人如草芥,好几次制造车祸,重伤行人,但事后都由保镖死党等顶罪了事。由于警察惯于欺软怕硬,致使重庆假军车猖獗,尽管有人数次举报到重庆市警备区,但都杳无音讯,林氏兄弟等照旧横行霸道。
显而易见,上述“真正的假军车”迷惑性更大,危害性也更惊人,也更难查处,它因军内蠹虫与私有企业主狼狈为奸而形成,就像前述的MBA等伪文凭一样,即使遭遇军警宪兵的联合执法检查,其证照的非法性也不易发现,以致其轻易逃脱法网,为恶依旧!本文所述假军车,并非仅见于重庆耐德公司,大多数较大规模的私企都是如此,获得假军车证章的渠道方法各异耳,甚至还有私企老板通过军方获得正规军衔的,据了解重庆市最大的私企房地产老板孙甚林就具有中校军衔,2005年有一次他公然身着中校军服参加大型宴会。
看到重庆市“真正的假军车”的罪恶行径,我们不禁联想到杂痞们极力宣扬的物权法草案。最近,鼓吹物权法草案的行径甚嚣尘上。中共重庆市委书记汪洋公开叫嚣要给富豪的原罪“以最大的宽容”,中共统战部长刘延东副部长胡德平二人也纷纷发出为富豪张目不究富豪原罪的谬论,甚至据说是人大副委员长者也歇斯底里叫嚷要“确保物权法草案在人大通过”。对此黑风恶浪,重庆工人阶级无不痛恨唾骂:这哪是共产党官员说的话,简直就是资本家豢养的丧家犬在为主子卖力狂吠!按照他们的伪物权法,哪怕是抢来偷来贩毒走私卖国而来的财产,只要目前掌控在谁的手中,谁就是善意占有,就是合法的了。我们不禁要问,在物权法通过之前,若是全国几千万失业下岗工人用暴力把资本家掠夺的数万亿国有资产重新剥夺,掌控在自己手中,并由工人自己民主管理经营,这是否也算善意占有?物权法通过后是否也算合法?人们肯定明白,全中国工人真的把数以万亿计的国有资产从资本家手中夺回时,走狗们肯定马上会停止伪物权法的鼓噪,理由很简单,它们所依附的富豪主子已被剥夺成了穷光蛋,自身连骨头都没有吃的,怎能顾及桌下饥饿的走狗呢?主子无暇,走狗无食,当然不走了。
按照资本家走狗们挖空心思编造的物权法草案,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只要有钱,就能得到立法保护;只要有钱,就能得到法外和法内特权,就可变非法为合法。比如上述重庆仪表厂原为国有企业时,厂长林朝阳把大量盈利业务交给其胞弟林雪松,并从林雪松处高价买进伪劣货,使国企蒙受重大损失,根据刑法第166条,林朝阳须判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非法低价出售国有资金者,根据刑法第169条,侵吞国资私化于己的林朝阳等人须判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然而中国人不明白,地球人更不明白,中国刑法居然在中国境内失效,而且还要立物权法,公然宣布抢劫偷盗国有资产的罪犯如林朝阳等资本家合法,宣布他们有钱就有理,另受特别法律保护!
依此强盗逻辑,是否可出台一个《军警车证照法》,并作如下特别规定:不管是伪造购买的,还是富豪勾结军警蛀虫获得的“真正的假军警车”证照,都算“善意占有”,都可认定这些假军警车证照是真的是合法的,并严禁宪兵警察查验?是否还可以颁布一个《枪支管理法》,规定凡是资产在若干万元以上者,就允许“善意占有”枪支并合法使用?或者还可设立《富豪杀人可恕法》,凡资产在若干万元以上者杀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免死的“丹书铁券”?哪怕其杀人如麻!这并非杜撰荒诞故事,说不定哪天这些离奇法律就可能出现,因为各级人大乃至全国人大几乎都是三个歹表的人物:先进生产力的歹表??大款(富豪),先进文化的歹表??大腕(戏子等各种艺员),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歹表??大官(官员),普通工人农民能数出几个?莫说伪物权法,就是比上述更荒唐的法律都可能制定通过。只不过真要那样,星星之火就将很快燎原。
资本家乏走狗竭力鼓吹并要“确保通过”的物权法草案,可说是当今世界仅见的十恶不赦的法律。他打着平等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幌子,实质是要将非法财产合法化,他唯恐中国不乱,公然向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倡导建设和谐社会的大政方针叫板,挑起社会对立对抗,意图混水摸鱼。假军警车跟这万恶的物权法草案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可以想见:伪物权法一旦通过,那就可能像一根导火索,就如俗语所说“茅厕里丢炸弹,激起公愤”,激化现已九分尖锐的贫富两极矛盾,最终引发人民的十分怒火,引发大规模的仇富杀富事件,引发更多更大的社会动荡!那时的中国,恐怕就真的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当然,那时也可能是另外的结局:由伪法律引起革命,或者由革命废除伪法律!就像毛主席所说的那样,“不是战争引起革命,就是革命制止战争”。(2007-1-24)
本文涉及假军车的部分文字,拟寄给解放军总政保卫部等,以便其查处,故列上其准确车牌号。若网友知其投寄详址,请发到邮箱:LZ [email protected]. 谢谢!
本文涉及假军车的部分文字,已发表在2007-1-23的搜狐网站 新闻“重庆市假军警车猖獗 警察无权查”的评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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