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时评

用红色文化“悔改”罪犯有何不可?!

火烧 2011-05-16 00:00:00 网友时评 1031
文章探讨红色文化在罪犯改造中的作用,提出通过红色文化教育帮助罪犯悔改,强调思想改造与法治教育结合,同时说明减刑需符合法定程序。

用红色文化“悔改”罪犯有何不可?!  

   

  一个人要是犯了罪,《刑法》理应给予刑事制裁,然而,对被判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说,除了惩治外,帮助其脱胎换骨,重新做人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此,重庆开展了红色文化进监所活动,最近,中共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表示,把红色文化所具有的教育矫治功能融入思想改造和教育转化之中,把在押人员转化成为健全人、守法人、对社会有用的人。没想到,刘光磊的一席话,却被人误解。  

    

  《刑法》规定,对于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立功表现的,可按法定程序减刑。既然悔改可减刑,重庆通过红色文化改造罪犯,使其悔改,有何不可?而红色文化又能改造罪犯吗?这又是对症下药吗?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进入了物欲横流的时代,由于过度的追逐物质文化,国民教育过度强调升学率,却忽视了道德、法治理念的教育,于是,一些人的灵魂从绿洲蜕变为荒漠。于是,积极进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受到重创,有的甚至被颠覆。曾影响一代人的红色文化被淡忘,一些人陷入迷茫之中,找不到人生的出路。于是,在激烈的竞争中,这些人就误入违法犯罪歧途。

   

   思想决定行为,这些被判有罪的人,是思想观念出了问题才咎由自取的。那么,我们就该从思想观念上医治、扭转。而有利于人健康发展的文化就是一剂良药。文化包含了一定的思想和理论,是人们对伦理、道德和秩序的认定与遵循,是人们生活生存的方式方法与准则。老一代革命家,就是用红色文化带领人民缔造了今天的国家,可见其作用和意义非凡。红色文化可使我们质朴、诚实、善良、爱国、忧患,可使我们确立正确的观念,可教会我们怎么做好人、怎么做好事,那么,也可让罪犯领悟到其中的道理,也能迷途知返,从而积极悔改。

   

   红色文化帮助罪犯悔改,悔改之后当然可减刑。不过,正如刘光磊所说,对于确有悔改表现的罪犯,还得按程序定夺,即由刑罚执行机关提出建议,由中级以上法院裁定。因此,刘光磊的本意是,用积极的红色理念悔改罪犯,使其重新做人,再按程序减刑。而不能误解为只要学习了红色文化,不论有无悔改表现,也不管法定程序,都可减刑。

相关文章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