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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婚姻法。立法保护谁的权利?执行者又是怎样执行的??

火烧 2011-09-09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探讨劳动法与婚姻法立法保护对象及执行现状,揭露执法者对劳动者权益的忽视,反映职业病鉴定困难、劳动者权益受损等问题,呼吁加强法律执行与权益保障。

劳动法、婚姻法。立法保护谁的权利?执行者又是怎样执行的??

    2011年8月21号听了老革命家李成瑞给我们发表议论。,

“劳动法,是把工人主人地位变成奴隶”。当时我特

感动说出了我的心灵之中的隐痛。因为我一直在想一

切办法在打破劳动法是一纸空文而努力。想依法保护

职工合法的权利。虽然劳动法在精神上欺压工人,起

码还算公平。立法的内容都倾向劳动者,可实际却是

执法者执法不作为。包庇用人单位,百般刁难劳动者

立案,开庭全力为用人单位开绿灯。阻拦劳动者的合

法维权。。,“劳动法,是把工人主人地位变成奴

隶”。执法者强迫工人作闭嘴奴隶”。。今天又看到

这篇文章。张宏良关于新婚姻法解释的论述太震撼

了。我从不关心婚姻法。怒从心中起,这就是法制社

会!这就是如今的立法的目的:

 

 

                     几亿工人合法权利的保障!  以破在眉睫!
  

 山东省地区:劳动法还是一纸空文,我经过四年的努力,领教了立案开庭给劳动者

设的障碍,就像一道铜墙铁臂。“建国初期大庆工人铁人王进喜为了拿下石油发誓

宁可少活20年。可是那一代工人是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人格也受到最高的尊

敬!”牺牲生命也是无比的光荣!可是我们现在为了谁在拼命?加班加点工作低

廉。工作环境恶劣,职工患职业病不知有多少?。比如为了鉴定职业病,开胸验

肺”农民工张海超在多方求助无门后,“开胸验肺”只是为了证实患尘肺病。

,富士康的工人不堪重负跳楼自杀,已经死了17个人。探访一个死刑犯农民工悲惨

的遭遇!闫立华因患职业病无钱医治,每天十几个小时工作,工资十分菲薄且不能

按月领取,辞职还要找人顶替。导致杀老板,成了死囚犯。东莞市刘汉黄因公失去

右手,却被企业推出厂门不承认他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激怒杀了多人,又一个杀人

犯呈现。。难道企业没责任吗?这是为什么?每天工作12小时,每月工作300-500

小时,是多数劳动者的作息时间表。万恶的旧社会也不过如此。廉价劳动力的现状

“如此下去我们工人有几人能活过五十岁”如果一个打工者,一心一意为资本家勤

勤恳恳地工作,仅仅发扬“爱岗敬业”精神,他是永远不会成为有钱人的,更不会

成为受人尊敬的劳模。而且要受资本家的欺凌。还要少活几十年。连健康都无法保

障,以致患病就被开除。2011年8月山东省日照市石臼一个日本

独资造纸厂死掉工人15名,竟然瞒报。还威胁员工谁透

露出消息后果.....现在的工人不只是回到被资本家剥削层面上了,而是

受到,更深一层的残酷剥削,而又失去了没有人权保障。劳动法的真正实

行以破在眉睫!经过四年的坚持奋斗,终于迈出了一步。近日三场独一无

二的劳动官司开庭。胜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咱们工人会使用劳动法这

柄利剑自卫!为了劳动法真正能保护劳动者合法的权利为目标!劳动关系

稳定发展是推动和谐社会进步!人类的文明!
 
 案一:2011年7月27日上午9点开庭被告;诸城市夕环机械物资有限公司
 诸案由劳动争议         城市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

这是一个下岗再就业的大学生在这个企业工作10年多,无私奉献,以厂为家。他的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精神最后是亵渎。他给家属留下的遗物就是企业捏造罪名的开除通知一张。其他就是高额的药费单。他的私人用品都被企业私自处理。人格受到污虏。他自这个小厂的建厂1999年被刚建立的诸城市夕环机械物资有限公司录用为工艺员、设计员、技术员、  检查员。一线带班车间主任,生产厂长,一身嫌数职。每天都忘我的工作15小时以上。单位2006年才给办理正式用工手续。【他应该是这个小厂的创始人和生产骨干】干了六年才给正式投保。到2010年一个月工资不过是2000多元,每天工作难以记时。基本吃住在单位。他的家离单位虽然不远,几天都难以抽空回家一次。有一次午夜1点下班回家竟然被巡警当不良人员盘问。这个时间。那有守法公民走动。就这样忘我的工作,于2010年4月患了重病。住院一个星期,“企业就派人到医院探望病人”,确定失去利用价值,2010年5月无良企业给捏造罪名开除。两月后才把开除证明邮给病人家属。当时病人以基本康复,自己能骑自行车。病人看到开除通知,当时就被气的昏死过去,从此卧床不起。这样的企业骨干对企业没有一点私心,在危难关头企业老板只是为了省去一点病假工资,连起码人道主义都没有。还要落进下石制人与死地。而且1999年-2006年3月的劳动关系都被企业否定。他的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精神,没有受到尊敬,劳模也无缘。而且要受资本家的欺凌。还要少活几十年。连健康都无法保障,以致患病就被强加罪名开除。不只是被资本家剥削,而是受到,更深一层的残酷剥削,他的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精神最后是被亵渎。而又失去了人权保障!
 案二:2011年7月26日下午15点开庭被告:利群集团诸城华玺酒店有限公司
   案由劳动争议        诸城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

这是一个大型集团,在山东省共有大型超市、酒店、40家。用工以各地劳动法实行情况;灵活用工。诸城市实行劳动法是盲区,所以利群集团诸城华玺酒店近200名员工(只有个别高管是正式员工)每个员工,每天工作都在7.5小时至15小时,每月工作都在220至300小时,可事实却与员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且都是以欺诈手断签订无一列外。这样签订的劳动合同:严重违反了党中央为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的立法宗旨。用人单位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第一章

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


案三:2011年8月23日上午9点开庭诸劳人仲案字(2008)第182号改期为8月29日上午9点开庭通知。
被告康佛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刘耀湘  案由;赔偿金,加班费等。
  这是一个国有企业改制后侵权最严重包罗万象,2002年国有企业改制为了贪污买断工龄费用,竟然加大工作量,加大罚款制度逼迫职工用超低的工资,有个别职工上了一个月的12小时竟然要领负数工资,也就是倒贴。自动离职。还妄想用不法手段强骗职工股金和抵押金,最后被我瓦解。2008年又用职工身份证和工资欺诈职工签贷款申请表。被我识破,已骗半数职工签贷款申请表。诈骗5000千万元被我阻止。最后把我开除,因此就形成这个官司。案件诉求10条,为了阻止我打这场官司立案之难,几次开庭无果,最后劳动仲裁、公安局、企业法人刘耀湘、法院联手给我设下了一个铜墙铁臂。我四年的努力近日终于又回复开庭。
应到场所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大厦二楼

围观就是支持!关注就是学习!旁听就是参与!【请旁听的朋友代身份证】立案就是我的战友!兄弟姐妹们为了我们的薪酬不再缩水,为了我们能享受科学发展提高生产力带来的劳逸结合享受每月法定的167.4小时工作制。为了我们老有所养病有所治,为了我们的健康和人权。加入关注劳动法实行的行列吧!

 

_____张宏良关于新婚姻法解释的论述

    新婚姻法解释最丧尽天良没有人性的地方,就是其“穷人净身出户”原则,最典型的就是它不仅规定了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包括这些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仍然归富有一方所有,法律条款是这样写的:“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国讼棍最无耻的文字游戏在此展示得淋漓尽致,表面看上去,仿佛这个条款是在保护夫妻共同财产,可是稍有经济常识的人都知道,“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几乎是完全等于零。因为其中的“孳息”,几乎无所不包,“天然孳息”几乎涵盖了所有劳动果实,如动物下崽、果树结果、土地生产粮食等,“法定孳息”几乎包括了所有投资,再考虑到新婚姻法还规定了包括父母赠送等各种财产,离婚时也不可分割等条款,可以说是对富人做出了几乎天衣无缝的全面保护,而对穷人同样做出了几乎天衣无缝的全面剥夺。按照新解释的规定,婚后所有财产几乎全部归富人一方所有,穷人妇女只能“净身出户”。说白了,就是法律规定富人对穷人可以“睡了白睡”。

如果仅仅是让穷人妇女净身出户也就罢了,还算不上丧尽天良、没有人性,最为丧尽天良的地方在于,新婚姻法在逼迫穷人妇女净身出户之前,还要成为富人的多重女奴——性奴、家奴和农奴。最悖逆天理人伦的地方,恰恰就在于不承认劳动创造财富,而坚持认为财富自己创造财富。这种法律莫说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即便是在资本主义国家,在封建主义国家,都很难想象会达到如此伤天害理的程度!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一个妇女嫁给一个富人,为他生了一堆孩子,什么都不算;通过割草锄圈把一只牛变成了一群牛,算是富人的孳息;通过剪枝喷药出售果实,把一棵果树变成了一片果园,仍是富人的孳息;累死累活地种地打粮装满了粮仓,还是富人的孳息;开山修路引来了游客,土地房屋大幅升值,更是属于富人的“自然增值”……结果就是最后离婚时,穷人妇女为富人做牛做马劳累数十年,辛勤劳作所创造的全部财富,都属于富人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只有一副枯瘦的骨架和浑身疾病不属于“孳息”,而属于她自己——这他娘的还是人类社会吗?如果还有哪怕是一丝一毫的人味儿,就绝对出不了这种法律!

   本来,婚前财产不可分割就已经是为玩弄妇女设立的流氓法律,事情明摆着,由于猫论这个市场经济的核心法则,把婚姻由爱情的产物变成了金钱的产物,金钱成为了婚姻最重要的物质基础,婚前财产已经构成了婚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这些婚前财产能够成为夫妻双方生活的共同财产时,女人才能够嫁给男人,婚姻形式才能够成立,也就是说,在金钱社会中,金钱本身就是婚姻的一个正常部分,并且还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富人的婚姻不是凭借品德、才学、外貌等主观条件确立的,而是凭借金钱等客观条件确立的。既然结婚时婚前财产是婚姻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离婚时同样应该成为一个组成部分,无论是从天理良心还是从公平正义的角度来衡量,婚前财产都应该由离婚双方共同分配。

    在此,还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物欲泛滥的金钱社会中,作为男权社会牺牲品的弱势妇女,往往只能选择两种方式出卖自己——或者批发或者零售,批发就是嫁给富人,零售就是上街卖淫。虽然这两种出售方式的本质完全相同,但是,由于批发是富人的经营方式,能够得到社会的肯定和赞赏,所以绝大多数妇女都希望能够把自己体面风光地批发出去,社会舆论也会按照妇女批发价格的高低给予不同地位和荣誉;而小额零售则是穷人的谋生手段,自然要遭到社会歧视,风风雨雨,尝尽艰辛,街头小贩命运如此,街头妓女命运更是如此。只是相比之下,当今中国贫困妇女的命运比街头妓女更加悲惨,街头妓女的命运再悲惨,至少还没有悲惨到让男人白干的地步,而新婚姻法则强制规定中国妇女必须接受有钱人白干不给钱的悲惨命运,否则将依法惩处。真是太无耻太下流太野蛮了!古今中外恐怕连最邪恶最无赖最下流的嫖客,都不会以“婚前财产”为名拒绝向卖淫女付钱,而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所有嫖客都有充分理由拒绝向卖淫女付钱,因为嫖客的钱财百分之百都是“婚前财产”。

    虽然我们早就知道中国精英是最无耻的,中国法学家是最下流的,但是我们仍然想象不到他们会无耻下流到这个地步!作为丈夫为什么就不能向妻子付出一部分婚前财产?显然,婚姻法的这个规定,是在以法律形式宣告出身贫寒的妻子甚至不如妓女。此前,我们总是批判当今中国是“西门庆立法”,现在看来是有些冤枉西门庆,即便真的是西门庆时代,即便真的是西门庆立法,也很少有可能会丧尽天良到这个程度!先用金钱取代爱情成为婚姻基础,等到金钱基础巩固以后,再让女人净身出户,如此缺德的恶劣手段,已经不再是是非对错的问题,不再是革命反动的问题,不再是一般阶级斗争的问题,而是还有没有人性的天理人伦问题!

 

           看看我为职工维权的其中一个典型的案列

 

我为了保护近千名职工合法权利,阻止蒙骗一千名职工签订贷款申请表。金融诈骗,2008年5月24号-6月7号。阻止正在行骗五千万元诈骗案得逞。我却被贪官和公安局联手惩罚;被拘留七天。我不甘心!历尽艰难立案,四次不公的审理。我要复印开庭记录也被拒绝。欺我没请律师并且讽刺我请不起律师!最后让我明白法律是保护贪官的,是掠夺百姓财产和生命的工具。我的所做所为都是共产党宗旨提倡的。也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也是从中央到地方倡导的。也是心存正义有良知,有社会责任感的每个公民应该做到的。我还要受到如此惩罚。我的每一个细胞、每一滴鲜血也是爱国。可是…… 我们的祖国怎么了?权力是谋私还是为民一目了然;我一个普通公民,热爱公共事业,勇于和违法行为作斗争。
    保护近千名职工合法的财产。的亲身经历;不难看出我们的公检法以出现严重的故障。看来付出我个人的损失。保护了一千名卡奴自杀是我的功劳。这已是事实。公开申诉http://blog.sina.com.cn/s/blog_603c51ff0100qcq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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