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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崔英杰被判决之前

火烧 2007-03-02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崔英杰案判决前,文章深入剖析小贩生存困境与城管暴力,批判社会不公与制度性压迫,呼吁关注城市贫民权益与制度改革。

 

写在崔英杰被判决之前


  
 匣中剑

  崔英杰案即将判决。我不认识崔英杰,天南地北的,他的死活和我本来是毫无关系的。可是我对崔英杰却总有种非常熟悉的感觉。我也曾经和崔英杰一样在街头逃避过城管的追逐。那段日子虽然短暂,虽然早已远去,却宛如昨日。即使在今天,我闭上眼睛,仍然能回忆起那种紧张。当城管嘎的一声紧急煞车在十几米外,当他们迅速鱼贯而出凶猛地扑过来的时候,那就是紧张。我端着水果筐子和其他小贩们一起没命地往街道后头的那些小巷里四散逃去。多年之后,看了雪村主演的《新街口往事》,看到小贩雪村们在城管的追击下,一边把水果抛向空中,一边大步奔驰,在导演慢镜头的处理下,彷佛芭蕾舞里白毛女小天鹅飞身跃出的情形。不知道当年的我的步姿,是否也有那么优美潇洒。可就算有,我当时也是顾不上自赏的,在我的头脑里只剩下紧张。
  当然,也只是紧张。那时我年轻气盛,还没有像今天这么肥硕,跑得还算快,并不怵城管,他们没抓住过我。更重要的是,我们南方的中小城市和北京的新街口不同。北京的街道那是宽阔的,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是无法“藏污纳垢”的。而我们这儿,街道后头是小巷,城管不会追击到小巷里,如果追击到小巷里,那么他们就分散了,而火车站周围的小巷里什么都可能发生,何况只不过是暴力抗法呢。因此实际上我们狂奔的距离不过二三四十米而已。在把水果筐寄在相熟的店面那里之后,我们甚至可以悠闲地踱回来看看这次谁倒霉了。
  总有人倒霉,虽然城管的战果一般都不大,但总是多少有的。一两辆三轮车,几筐或者几箩水果。不甘心的事主缠着城管人员,指望他们发发从来没有发过的“慈悲”。城管的口径永远都一样:“你交50元罚款过来,这箩葡萄就还你。”可一箩葡萄不值50元。没有人去交这罚款。
  
  崔英杰就属于倒霉的那些人,而且特别倒霉,他入这行不过三个月,却已经被没收了两次三轮车。而且,因为崔的新入行,他不懂,他还都是买新车,而新车贵得多,要四五百元。
  当然,对于某些人来说,四五百元的“学费”不算什么。王府井的街头,一顿饭数万元的豪华会所和几个小菜平均一人不到十元钱一样有滋有味的小店,相距不超过50米。对于资产阶级老爷们,四五百元还不够塞个牙缝。几千万的崔英杰们就无比幸福地生存在老爷们的牙缝里。
  我不知道北京的崔英杰们是怎么生存的,但我确切地知道我所在这座城市的崔英杰们是怎样生存的。对于离开了土地,丧失了土地,已经无法在祖祖辈辈生存了几千年的土地上继续生存下去的崔英杰们,他们充斥了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成为这个城市的贱民。他们一天劳动十几个小时,甚至法定节假日,甚至生病,他们仍然在上班。他们为这个城市的繁荣添砖加瓦,而这个城市什么都没有反馈给他们。甚至他们的微薄的平均不过六七百元的月薪,通过房租150,伙食杂费300,也基本留在了这个城市。他们是这样的卑贱,以至于如果不通过跳楼的方式,他们的被欠薪甚至引不起任何重视。当春节前,为了让贱民们在一年的血汗劳作之后能凑够钱买张火车票滚回老家去,免得饱暖交迫的贱民滞留在“和谐社会”里影响门面,于是政府出面使他们能得到部分欠薪,这也成了“德政”。原来“和谐社会”的资产阶级老爷们如果不学习三个代表,甚至连最微薄的贱民工资都要克扣。三个代表无所不能,三个代表永放光芒,三个代表万岁万岁万万岁!
  天上人间和板车小摊,老爷和崔英杰,这就是“和谐社会”的“和谐”,“和谐”无处不在。
  
  当然,会有人抗议,崔英杰虽然也来自农村,可他不是民工,虽然他来京后做过服务员,可至少他现在不是工人,他是小贩,民工值得同情,小贩不值得同情。因为小贩影响市容,因为小贩逃避税收,因为小贩坑蒙拐骗短斤少两。
  但是,小贩和民工一样,挣的都是自己劳动的钱,宪法明明白白地规定,每个中国公民都享有劳动权利,当掌握生产资料的各色资产阶级为了自己的利益,制造了不充分就业,以达到压低工人工资,压制工人反抗的目的的时候,需要对此负责的并不是我们工人。崔英杰在找不到工作,或者工资过低的情况下,为了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做一个自食其力的小贩,没有比这更光明正大理直气壮的了。绝没有说,资产阶级在剥夺在侵犯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之后,还有脸跳出来指责劳动者自力就业的道理。
  说到影响市容,这更是强词夺理。如果资产阶级肯存那么一点点人性,给工人提供足够的工作岗位,少剥削那么一点点,还工人以足够维持生存的工资,崔英杰们绝不愿流落街头做担惊受怕的小贩。需要对此负责的绝不是崔英杰。当劳动者被剥夺了劳动权利,当劳动者累死累活工资无法维生的时候,还要进一步剥夺崔英杰们最后一点自力就业的权利,我请问,难道崔英杰们沦为乞丐小偷流氓强盗地痞妓女反而更有利于彰显市容?又或者“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更符合“和谐社会”的市容标准?
  逃避税收显然只是借口。并不是小贩们喜欢流动来逃避税收,而是他们被驱逐而无法得到合法地位的承认。做生意的人都希望有个稳定的客户群,如果政府肯承认小贩的合法地位,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切实保证小贩们免受黑社会保护费的打扰,小贩们是愿意缴税的。
  坑蒙拐骗同样是小贩们被不断驱逐从而处于流动状态的结果,对于长期的交易关系,固定的主顾来说,坑蒙拐骗的现象将得到最大的抑制。恰恰是城管的驱逐造成了个别小贩朝不保夕,捞一把是一把的不正常心态。
  
  至于那种以城管或者别的暴力措施或者别的经济措施将“多余”的廉价劳动力,如崔英杰,驱赶回农村老家的企图,完全是徒劳的。
  今天的崔英杰们的生活状况是怎样的幸福,大家心里都有数。而崔英杰们仍然源源不断地涌入城市高档社区,宁可充当城市贫民窟的老爷们取之不尽的廉价劳动力,我请问大家,这说明什么?
  这是不是恰恰说明,在广阔的农村地区,人民生活更加“幸福”更加“和谐”?以至于崔英杰们胸怀大志,来到城市扶贫呢?
  需要指出的是,对农村的更加“幸福和谐”负责的,绝不是崔英杰们的愚蠢或者懒惰。
  中国农业并非无可作为,中国农民并非注定要贫困。但是中国农业如果继续维持今天的小农经济状态,则必然继续停滞不前,农民必然继续贫困下去。而事实是,在农村普遍走向破产萧条,农民涌入城市,土地大面积抛荒的情况下,大农业却蓬勃兴起,几百亩几千亩的大农场所在皆有,而且迅速扩张。大农业极大降低了农业成本,甚至仅为传统农业的几分之一。这个巨大的利润空间本来应该是中国农民的福音。然而,巨大的利润却被一小撮资产阶级掠夺了,留给中国农民的只是在竞争中破产的结局,小农的破产,导致了土地等生产资料的进一步集中,进一步集中造成的规模,进一步加强了大农场的地位。
  中国农民的吃苦耐劳,是大家都清楚的,连吃苦耐劳的中国农民都支持不住,在资产阶级把握的大农场的竞争下,不得不放弃传统的小农生产,流入城市,小农生产还是否有前途,也是没有疑义的。但是,大农业的巨大利益被一小撮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所占有,这种不合理的利益分配模式,也同样无可否认。中国农村问题不在于发展方向,而在于利益分配。
  吃苦耐劳的崔英杰们不能为自己被大农场排挤负责,不能为自己陷入贫困负责,因为这不是他们的责任。然而他们却承受了贫困的灾难。
  资产阶级在农村掠夺崔英杰们,把他们驱赶到城市“高档社区”充当廉价劳动力;而在城市,资产阶级又蓄意制造不充分就业,压低劳动报酬,牟取超额利润。而又企图以城管或者别的明的暗的各种方式来驱逐那些“多余”的劳动力。
  天地之大,崔英杰们就不能有一条活路吗?
  
  毫无疑问,崔英杰杀人有罪,他终究要为自己的冲动不冷静付出代价。
  但是谁逼迫崔英杰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当资产阶级以制度来杀人,以制度来制造贫困,以制度来剥夺侵犯人的劳动权利,以制度来掠夺人的劳动果实,
  它们没有罪?!
  逼人犯罪的祸首又怎么能有资格去裁判别人呢?这崔英杰能服吗?
  在祸首没有得到审判之前,在崔英杰没有得到一个交待之前,谁能够给崔英杰定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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