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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共同富裕”之路,达到“先富帮后富”地目的并不难,只看官员怎么办

火烧 2011-09-22 00:00:00 网友杂谈 1044
文章指出共同富裕与先富帮后富需明确财富标准,设定人均收入与消费上限,通过政策调控实现社会公平。强调官员决策对实现目标的关键作用,提出具体分配原则与实施路径。

   

   

 “共同富裕”一词和“先富帮后富”一词,咋一听起来,很得民心,顺民意,但仔细想一想,这两个词并没有一个量化的财富指标为准则,因为没有量化的准则,全由当权人随意解释或不做任何解释都行,实际上这两个词就是一个欺骗人的大忽悠,是给全国老百姓画了一张永远也吃不到的特大蛋糕。我个人认为,要实现共同富裕与先富帮后富的目的,政府官员无须在口头上这讲话那措施,只有按以下这种方法为原则,制订方针定政策才能真正的走向共同富裕,达到先富带后富地目的,我仅简单的提以下两点:  

1、这里有一个最重要的环节就是:拥有多少财富才算富裕(可折算成拥有人民币多少元) 如果全国人均年收益1万—2万元算富裕(该收入差是考虑到多劳多得的问题,不能搞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哪么按一个3口家庭、有1.5人参加工作计算,该户的年收入应为3—6万元。如此说的话,所有中国国民(包括工、农、兵、学、商、政、党全员),不论工作在什么岗位,干什么工种,一个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与各种名目的补贴收入(劳保、地域、技能类补贴除外),在一段时期内,一名工作或劳动人员,全年应得收入最低2万,最高不得超过4万元,即为已经走上了富裕之路。这就是一个阶段时期地、法定的富裕标准原则。待全国都达到了这个水平后,再制定新的阶段标准。  

2、拥有多少财富算先富,对于从事办公司、工厂的一线人员,这些人给社会创造的财富多,应该比从事单一工作的人员多得点。可以把资产拥有人的个人年消费定为5—10万元(固定资产与流动资金除外)。哪么,10万之外的收入就应该全部上缴国家财政,由国家进行统筹分配。其实,走“共同富裕”之路,达到“先富帮后富”地目的,制定政策与实施的办法并不复杂,都是又愿当婊子,又想立牌坊才难。
我个人认为,社会的财富不是按这种原则分配,不论说什么好听的话,都是骗人的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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