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云会的死让我看到的
钱云会的死让我看到的
去年12月25日,钱云会被一辆工程大卡车碾死。此后,现场民众与网民怀疑这可能是谋杀。乐清市公安局则定性为“交通事故”。民众并不认同这一定性,在网上纷纷提出质疑。不久,政府一方,由温州市公安局调查,温州市公安局很快就做出结论,坚持说钱云会的死是“交通事故”,并向媒体公布调查结果。但民众仍不相信这一结论。
不知怎的,后来,央视派人来调查,《人民日报》也发文,帮温州市公安局说话。央视还有视屏录像,要民众相信“交通事故”这个结论是正确的。可民众还是有自己的看法。有人可能认为,央视,人民日报,是国家最高级别媒体机构,在民众中享有很高的威望,民众会相信他们。但这次,民众独立思考了。民众说,央视,人民日报,对刑侦是外行,外行去证明内行正确,只会引起人们的怀疑,越帮越忙。
我看了对司机的访谈录像。肇事司机一副满不在乎,好像没事的样子,表明心安理得。民众质疑“司机的妻子突然失踪,至今去向不明”,还说,从央视的录像看到,钱云会所经过地段的录像,都能清晰录下钱的情况,唯独能拍下钱死的那个摄像头有问题,尽管做了调查解释,人们仍感到不可思议,怎么就这样碰巧呢?
双方签字认可,赔偿死者家属105万元,交通事故,法律规定有这么高的赔偿金吗?我从未听闻。司机和他所属的公司共同赔偿这105万元,各付多少,没说。司机本来就缺钱,能陪得起他该赔的钱吗?按理,司机是直接责任人,应多陪。公司在这个“交通事故”中,没见讲该赔的理由。在赔偿中,也许调解工作做得很好,各方都没意见,好像都成了雷锋,真让人更感到有点不可思议。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长吕祖善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浙江乐清钱云会案件事情很清楚,没有什么好争议的,没有哪起交通肇事案有这样的透明度。这是浙江省的主要领导首次对此事公开表态。好像省长就是权威,可以不顾民意,可以封杀民意,省长说啥就是啥。这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不久。我在《人民网》的给地方领导的留言,看到一个给吕省长的留言,如下:
2008-7-711:58
未回复
“你好,省长同志!我是广西人。我的一个老乡在温州市打工。今年7月的一个晚上,我老乡在街上散步,被一辆车速惊人的奥迪小轿车当场撞翻,人飞出几米外开,脸部多处被刮伤,腿部以及其他地方有多处受伤,伤残等级还在鉴定中。幸好他记住了这辆车的车牌号码。我们通过查询知道是该车温州市政府的车,撞伤。随后,我们找到温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解决问题,他们说是我的老乡违反了交通法,要让交警来处罚我的老乡。温州市政府的态度我们非常不满意,难道地方政府的车辆就可以随便撞人,就可以不讲法律吗?请省长能给我们外来打工者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覃瑞宾)”不知道吕省长看到没有。
一个人说自己是好人,做的事是对的,光自己说,别人会相信吗?我看未必,一定要有大家信得过的人,经过调查,拿出能说服大家的事实,人家才会信服。钱云会这个上访村长,与村里1000多亩地,好几个亿关联着。我就想不通,为什么钱云会的死,不可以由中纪委或者重庆警方调查审理呢?这样做违法违规呀!非要由你温州市公安局,浙江省省长说了算呢?你浙江省省长这次的话,是代表个人还是代表省政府?没见省委书记认同呀。
钱的死,使我联想到赵东民,我仿佛看到了,你们这些“痞民”,如果不安分守己,老要像赵东民那样,以《宪法》维权,学钱云会不停地上访,就会得到他两的下场。可是,我又想起古训: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慎之!毛主席说:“我们为人民而死,就死得其所。”“为人民的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极少数以权钱压制别人,要压服民意的人,应三思而后行。( 2011年2月5日 初稿 3月18日 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