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仇官会倒多大的霉?
百姓仇官最终倒霉的是老百姓。这句话已经成为当今的经典语言。首创这句话的人是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据记载,李君如第一次是这样说的:“不能把官员看作一个群体,然后在社会上引导‘仇官’的形象,这对老百姓不利”。接着他说:“一旦公务员在社会上的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得不到尊重,那就意味着这个社会失控了。一旦这个社会失控,倒霉的不是官员,倒霉的是老百姓。”李君如第二次是这样说的:“网上如果有反应,让他们讨论就是了”。然后说:“这一现象对社会的影响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尚待观察,但‘仇官’最终倒霉的是老百姓是肯定的。”这种“猛话”石破天惊,李君如将会因此而留芳百世或者遗臭万年。
社会失控肯定是不好的。社会失控就意味着动乱,任何国家、任何朝代,一旦出现社会动乱,受害最深的肯定是普通老百姓。但是,李君如的逻辑却不够准确,因为导致社会动乱的,并不仅仅是“公务员的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当老百姓的基本人权普遍得不到保障时,社会也会动乱的。比如秦国灭六国之后建立了秦朝,统一度量衡,书同文车同轨,把全国的兵器收缴上来铸成12个大铜人,目的就是预防发生动乱。那时候秦朝的官员、也等于现在的公务员,他们的基本人权肯定是受到保障的,可是,因为当时普通百姓的基本人权都得不到保障,于是在大泽乡发生农民起义,他们揭竿而起,砍竹为兵。秦朝很快就“二世而亡”。秦朝灭亡的原因不在于仇官而在于仇百姓。
然后我们来讨论百姓如果仇官,会倒多大的霉;如果媚官,会得到什么利益。既然“公务员的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并不是导致社会动乱的唯一原因。那么,百姓仇官就未必会导致社会动乱,百姓也未必会因社会动乱而倒霉。但是,李君如可能有些话没有说透,也许他的话隐含另一层意思:你现在归他这个官管,你却居然敢于仇视他这个官,他就可能给你小鞋穿,让你和你的全家活得不痛快。小致降职降薪取消奖金,中致丢掉工作,大致被拘留被劳教。这种可能性在大家都曾经是“单位人”而且无可选择的时候,比较容易发生。可是现在情况不同了,你即使不属于某个单位的“单位人”,你以社会人的身份也可以生活得好好的。你可以说“此处不养爷,自有养爷处”,一拍屁股走人了。那个憋足了报复心理的官想整你也整不着了。所以这招未必灵。我们再来看,假如你媚官你能够得到什么好处。如果你对李君如这样的官投其所好,巧言令色,极尽谄媚之能事,也许会得到某些好处,比如提职提薪,在没有什么业绩时却拿特等奖金,等等。但是,古人早就说过:“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如果你自己并没有实力,也没有本事,靠吹拍巴结过日子,走到哪里都是长远不了的。所以,一个靠自己本事过日子的公民,既不怕仇官也不屑于媚官。在这种主体意识很强的公民面前,李君如的威胁无效。
关于仇官,下面“借一步说话”。在我们的习惯意识中,一提到某个领导,比如某个书记,某个什么长,人们总是把他们当成好人,尊称他们为领导,为首长。比如当邻居间发生纠纷,派出所要双方找出证人,一方的证人是农民,是街上卖油条的,而另一方的证人是某书记或某局长,情况立即两样了。一般情况下派出所民警总是优先采信书记和局长的证言而不会相信农民和卖油条者的证言。可是在西方情况就不太一样。我看过这方面的介绍,西方人习惯于把身居高位的官员和政客当成坏人来防范,西方人的观念是这样的:政府官员掌握公共财富和公共资源,所以公众要特别警惕他们假公济私,防止他们把公共财富和公共资源窃为己有,所以先要在意识上把他们当成坏人来提防。—— 这也可以算另一种“仇官”吧。从这个意义上讲,“仇官”是全世界通行的规则。历来以与世界接轨为荣的精英们,心中又有什么解不开的疙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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