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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的爱国主义

火烧 2011-02-19 00:00:00 历史视野 1025
文章讲述中国历史中爱国主义精神的发展与体现,涵盖先秦至南北朝时期的重要人物与事件,强调民族尊严与国家安全,展现忠臣报国的典范。

   

中国历史上的爱国主义  

汉乐府  

   

爱国主义是人们对生于斯长于斯的田野、山川和人民的深挚眷念和热爱,是对祖国悠久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崇高自豪感,是对国家、民族命运的自信心和高度责任感。  

炎黄子孙一直深深热爱着祖国,这是中华民族具有强大凝聚力和生命力的根本原因。根据史书记载,早在先秦时期,关心国家安危,维护民族尊严,为了国家和民族而英勇献身的爱国主义精神,就成为全社会公认的美德,甚至被视为价值评判的最高标准。如孔子的学生子路等人曾批评管仲“非仁者”,而孔子却坚持认为:“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孔子的这种评价,显然就是从维护华夏尊严、保卫国家安全的最高利益来着眼的。  

至秦汉时期,这种爱国主义精神不仅被完全继承,乃至还更加发扬光大。如西汉贾谊《新书》提出,为人臣者当“国耳(而)忘家,公耳(而)忘私”。东汉荀悦《汉纪》说:“欲使亲民如子,爱国如家。”诸葛亮在《后出师表》中也公开申明,为了国家和实现统一,他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就具体事例来说,汉武帝时霍去病国而忘家的豪言壮语——“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史记·卫将军骠骑将军列传》),苏武坚决维护国家尊严,“杖汉节牧羊”(《汉书·苏武传》),东汉马援“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后汉书·马援传》)的报国豪情,就是热爱祖国的光辉典范。而投降匈奴的卫律、李陵等人,无疑就是危害祖国的丑恶代表。尽管像李陵也试图为自己辩解,但他实际却已遭到绝大多数人的唾弃——“陇西士大夫以李氏为愧”(《汉书·李广传》),他的叛国罪名也永远洗刷不掉。  

魏晋以后,由于王朝更迭,战乱频仍,因而涌现了更多、更为感人的爱国主义事迹。例如曹植,作为建安文学的最杰出的代表,就写出了充满爱国主义激情的诗歌——《白马篇》。诗中不仅以浓墨重彩塑造了一个白马少年舍家报国、甘愿捐躯的英雄形象,而且以精湛的语言讴歌了白马少年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尤其结尾“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一句,慷慨激扬,更成为脍炙人口的千古绝唱。曹植还曾在上表中总结说:“忧国忘家,捐躯济难,忠臣之志也。”(《曹子建集·求自试表》)杨阜也说:“人谁不死?死国,忠义之大者。”(《三国志·魏书·杨阜传》)这些都集中反映了人们对于爱国主义的赞扬和认同。正因为如此,许多志士仁人为了报国、救国或卫国才演出了一幕幕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活剧。如西晋周处、东晋朱伺、前燕贾坚、南梁羊侃和北周王轨等,都堪称爱国主义身体力行的楷模。同时,为了更加鼓励人们爱国,严惩和鞭挞卖国贼,从南北朝开始,历代王朝都在所制定的“十恶”大罪中明确规定了“谋叛”即叛国罪。如《唐律》就把“谋叛”界定为“有人谋背本朝,将投蕃国,或欲翻城从伪,或欲以地外奔”(《唐律疏议·名例》),并规定对“谋叛”者要处以死刑,对其家属也要施行“连坐”的重刑。  

隋唐至明清时期,爱国英雄亦层出不穷。如唐朝有忠贞为国的颜真卿、以身殉国的张巡和中兴名将李光弼,宋朝有精忠报国的岳飞、报国死战的李芾、宁死不弃故国的郭靖和正气永存的文天祥,元朝有推进民族融合的耶律楚材、维护国家尊严的赵良弼,明朝有宁死决不失节的方孝儒、为国尽忠坚决抗战的于谦、荡平倭寇的戚继光和俞大猷、抗倭援朝的李如松、血染扬州的史可法和矢志抗清的英雄少年夏完淳,清朝有收复台湾的郑成功、痛击沙俄侵略军的萨布素和郎坦、平定准噶尔保卫西藏的年羹尧,等等。  

近现代以来,随着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为了民族独立和祖国振兴,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方案,无数优秀的中华儿女更是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积极投身于救亡图存的维新变法和推翻三座大山的革命运动之中,谱写了一曲又一曲感人至深的爱国主义颂歌。仅就近代而言,像林则徐、邓廷桢、关天培、邓世昌、谭嗣同、孙中山、黄兴、邹容、陈天华、章太炎、秋瑾、廖仲恺、蔡锷、邓演达、李大钊、瞿秋白、吉鸿昌、方志敏、张学良、杨虎城、张自忠、左权、闻一多、李公朴、刘胡兰和董存瑞等,这些民族英雄的英名和光辉事迹早已家喻户晓,传遍了神州大地。至于现代,在抗美援朝、在中印、中越自卫反击战和社会主义建设当中,也涌现出了黄继光、邱少云、王进喜、雷锋、钱学森、邓稼先、陈景润等许许多多爱国主义英雄和楷模。他们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模范地体现了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并教育和激励着更多的中华儿女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  

中国历史上的爱国精神主要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反抗民族压迫。在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之间,曾有过压迫与反压迫的斗争。在这些斗争当中,各个民族都涌现出许多反抗压迫的民族英雄。例如汉族的岳飞、文天祥、史可法,契丹族的萧绰(萧太后),女真族的完颜阿骨打,蒙古族的成吉思汗等。这方面的反面典型,则有丧权辱国甘做“儿皇帝”的石敬塘和卖国求荣的秦桧、引狼入室的吴三桂等。二是反对外族侵略。无论是中国古代,还是近代或现代,中华民族从未在外来侵略者面前屈服过,也涌现出许多民族英雄,如戚继光、郑成功、康熙皇帝、林则徐、关天培、邓世昌、左宗棠、徐骧(台湾抗日义军领袖)、孙中山、李大钊、方志敏、张自忠、杨靖宇、毛泽东、彭德怀等。他们为祖国勇于献身的光辉业绩、为民族独立富强的不朽功勋将彪炳千秋,永远铭记在中华儿女的心中,而卖身投敌的大汉奸汪精卫和借日本侵略者以自重的溥仪等则永远为人们所不齿。此外,为民族团结而奋斗,为社会进步而献身,也突出表现了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  

爱国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正如毛泽东曾精辟指出:“爱国主义的具体内容,要看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之下来决定。”(《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20页)就中国历史而言,各个时代的爱国主义既一脉相承,前后延续,同时又不断发展,增添新的内容。鸦片战争前的封建社会,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主要是维护统一,反对割据,支持民族融合,反对民族分裂,反对统治阶级的昏庸腐败和封建专制制度。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爱国主义主要表现为对外反对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捍卫国家独立和完整,对内反对同列强相勾结、出卖民族利益的反动统治阶级,要求改变和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爱国主义表现为维护民族独立,实现国家民主,坚决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买办资本主义作斗争;新中国成立后,则表现为为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保卫祖国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除了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安康外,爱国主义的内容更是要实现祖国的统一大业,使中华民族以强盛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要弘扬爱国主义并成为一名真正的爱国者,在当前最紧迫的任务主要就是两项:一是要不懈努力和奋斗,为尽快实现祖国的统一大业而做出自己的贡献;二是要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和打击形形色色的汉奸和卖国贼,尤其要清除那些危害祖国、蛊惑人心的卖国言论。  

维护国家统一,坚决反对分裂,这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也是爱国主义的充分体现。据《春秋公羊传》记载,早在春秋时期,儒家学派就明确提出了维护国家统一的《春秋》“大一统”理论。《春秋》隐公元年载:“元年春,王正月。”《春秋公羊传》解:“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王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至秦汉封建大帝国建立后,这种《春秋》“大一统”观念就更加得到认同,并被社会各界不容置疑地视为国家统一的依据。如汉代大儒董仲舒指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理,古今之通谊也。”(《汉书·董仲舒传》)它不仅铸就了中华民族的巨大凝聚力,而且激发了无数英雄儿女热爱伟大祖国、坚决维护统一的深厚感情和行动。尤其从统治阶层来看,在这种强烈维护统一的爱国情感的推动下,历代帝王也都把建立一统江山、维护版图统一作为自己的千秋伟业。甚至在有些时期,由于种种原因,一时未能完成统一大业,也都会给社会各界造成极大的遗憾,许多人竟抱恨终身,发出“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杜甫:《杜工部集·蜀相》)、“死后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陆游:《陆放翁全集·示儿》)等诸多感慨。而对于那些引狼入室、妄图分裂祖国的卖国贼,或者屈从侵略势力,为虎作伥,甘做亡国奴之流,各族人民又无不指为中华民族的罪人,把他们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这方面的典型事例可以蒋介石和汪精卫为代表。蒋介石自20世纪20年代以反共起家,曾发动四·一二政变,血腥镇压工农群众,并实行法西斯独裁,抗战胜利后又挑起内战,对人民犯下了罄竹难书的罪行。然而无论怎样表达义愤,实际上我们都没有也不可能把他完全否定。其中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他同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曾结成统一战线,共同领导了伟大的抗日战争,并坚决反对分裂,维护了祖国的统一。更重要的是,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美国为达到分裂中国,把台湾变成美国“永不沉没的航空母舰”的目的,曾图谋在台湾与大陆之间“划峡而治”,并支持和怂恿“台独”势力,对蒋介石施加了很大压力。而他却仍然没有屈从压力,一方面强调一个中国,一方面严厉打击“台独”(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国台湾问题》,九洲图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0页)。他的这些作为曾赢得包括中国共产党人的尊重。而汪精卫则完全不同。尽管早年他也曾投身革命,并以刺杀清摄政王载沣而知名,对国共两党的第一次合作及北伐战争等也起过一些积极作用,但他卖身投靠日本帝国主义,最终是以臭名昭著的大汉奸结束了罪恶的一生。所以无论怎样评判,他在历史上都必将遗臭万年,永远被视为中华民族的败类。  

由此可见,能否维护和坚持统一,这实际上已成为判断每一个中国人是否热爱祖国的一条最基本的原则。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实际上更成为一个领导人或一个政府能否拥有合法的统治权,能否得到中国人民拥戴的前提和依据。以邓小平为例,他在1982年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会谈时就明确指出:“如果中国在1997年,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八年后,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人民交代。”又说:“如果十五年后还不收回(香港),人民就没有理由信任我们,任何中国政府都应该下野,自动退出历史舞台,没有别的选择。”(《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2—13页、第59页)至于普通民众,只要他是一个真正的爱国者,也就必然会把实现祖国统一、坚决反对分裂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  

一段时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卖国和分裂祖国的言论甚嚣尘上。如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刘晓波就疯狂叫嚣:“我无所谓爱国、叛国,你要说我叛国,我就叛国!就承认自己是挖祖坟的不孝子孙,且以此为荣。”“香港一百年殖民地变成今天这样,中国那么大,当然需要三百年殖民地,才会变成今天香港这样,三百年够不够,我还有怀疑。”卑鄙无耻的小人袁腾飞也声嘶力竭地宣称:“事实上,民国建立以来西藏一直处在一个半独立的状态,他甚至还有自己的国旗:雪山狮子旗。”更有甚者,袁腾飞还丧心病狂地把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英雄毛岸英恶毒比喻为“挂炉烤鸭”。至于为历史上一些臭名昭著的大汉奸、大卖国贼翻案的,也大有人在。更令人发指的是,就在今天,一个所谓律师竟公然为外国侵略者鸣“冤”,把列强侵略中国的罪恶行径都美化为“保护”人权——“八国联军有错吗?当年义和团与清军杀害十几万同胞几百个外国传教士,严重侵犯人权,不该受到惩罚吗?”(《肖芳华律师的微博》,http://t.sina.com.cn/1171418411, 2011/02/19 )面对这种状况,就更加要求我们都要秉承历久弥新的爱国主义传统,坚决反击和驳斥这些卖国和分裂祖国的言论,并呼吁人民动用一切手段来打击和震慑所有的汉奸和卖国贼。  

历史的经验值得总结。我们坚信:只要每一个中国人都能够大力弘扬爱国主义,任何妄图分裂中国、出卖祖国的图谋就必将遭到所有炎黄子孙的反对,而逃脱不了最终失败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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