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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被告王文军及辩护人柴冠宏,请公开答辩

火烧 2015-10-2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围绕王文军案提出四问,呼吁公开答辩,质疑其殴打致死行为及法律公正性,强调刑事犯罪应依法处理,社会关注法律与正义。

  尊敬的李劲松律师,杨金柱律师您们好, 此文是公开的,希望您们在太原的二审和终审控辩中公示,请转寄中纪委和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您们的是正义善良之举出一份微力。全国人民支持习总书记,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猛药去疴,刮骨疗毒,治病树,拨烂树,扶歪树,是民心所向,王文军这样的恶霸就是烂树和苍蝇。

  请被告王文军及其辩护人公开地明确回答控辩:

  第一问:王文军殴打周秀云死亡是否事实?事后王文军继续残暴地打断王友志6根肋骨重伤,是否事实?拧断脖子是意外吗?至人死亡后再打断王友志6根肋骨,将残暴至死包装成意外死亡,是开法律的玩笑?若抓周秀云头发时心脏病突发,而不是一个动作拧断脖子,没有打断王友志6根肋骨,意外才粘边,若强奸是意外,则颠倒黑白不意外。

  第二问:周秀云讨薪不违法,就不说讨薪吧,退十步,说是民事治安纠纷吧,解决民事治安纠纷也不能用刑事犯罪的手法解决,应当是先调查双方纠纷的情况,后调解,调解不成时也只能对纠纷双方同时暂时局留调查,或转人民法院调解庭解决,每天的各种纠纷如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征地强拆纠纷、、、不计其数,假若贺卫方先生急着赶路碰撞坏了袁腾飞先生的手提电脑和眼镜,为了赔偿问题互殴,在发生治安纠纷后,有人报警碰瓷骗钱,王文军现场“执法”手拷袁腾飞上警车,袁母说我儿没有碰瓷,也没骗钱,没有罪,不能抓,秀才遇到兵,遇到王文军,王文军抓着袁腾飞的母亲的头发不放,一个动作拧断了袁腾飞母亲的脖子,在殴打袁腾飞的母亲至死后,再打断袁腾飞6根肋骨,难道说不配合王文军的强奸是违法?王文军无视国法殴杀他人的罪行,难道说可以大事化小死罪豁免吗?太原命案王文军与福州命案并已经被正法的郑军在犯案之前,从不学习任长霞和雷锋的为人民服务的品质,也从来不知民国时期国民党的警察与共产党和人民警察的区别。福州命案的郑军被正法就是人民的胜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空话吗?不管王文军是公务员还是非公务员殴杀他人就是重犯罪,与其职务无关。

  人民公安警察英模是任长霞,不知者可观看电视剧《任长霞》,任长霞是人民的英雄,任长霞是人民公安警察的好榜样。被正法的福州命案的郑军和王文军都是同样职务的害群之马,当年的共产党不会配合强盗法则,才建立了新中国,8集大型纪录片《东方主战场》是对强盗法则的回击,也见证了中华民族的苦难辉煌,当然,现在的共产党同样也决不会配合抓头发,拧脖子,断肋骨的“老虎、苍蝇”们的强盗法则,王文军是要被拍的“苍蝇”。颠倒黑白是无视国法的行为。

  第三问:被告王文军所谓的“执法”的对象周秀云,1周秀云不是制毒枪弹走私团伙,2周秀云也没有参与违法强行拆迁的打、砸、抢、烧的黑社会组织。3周秀云没违法,难道说把殴杀他人至死包装成意外死亡、将强奸包装成意外、将强拆民宅放火包装成意外,法律就成废纸空文吗?

  第四问:王文军殴杀他人若无罪,强拆民宅时,挖掘机不算威武,哪个被拆户若敢跳楼自杀,汽油自焚自杀,都是所谓的不配合阻挠“执法”,都是不配合强奸,王文军就可成为“执法殴杀的恶徒魔鬼”。王犯的包庇者和保护伞们若能豁免王文军杀人罪行,王林“大师”就可请王文军“对邹勇执法了”,对呼格吉勒图冤杀案来说,若当时由王文军“执法”殴杀呼格吉勒图,呼格吉勒图案就不用平反了呢?若扯蛋学说能豁免王文军死罪,不知当年扬佳走法律程序,能否将“王文军”绳之以法?若扯蛋学说能豁免王文军罪行,孟福贵、钱云会、唐福珍等家属只能一一配合王文军们强奸了,若在法制社会,没有说理控告的地方,只能到土地庙中向包公请愿了,还有湖北省的黄梅县,2002年抓嫖生财至死程树良教授,打死人后用所谓交通事故就摆平了,可网上百度:黄梅县程树良案,另:黄梅县对新开镇和蔡山镇所属的老洲围各村的拆迁,用1万3仟元就拆一个家庭的房屋,所属新开镇赔的更少仅9仟。不管原面积200平方还是300平方,不管成本8万还38万,挖坑挖路仃电逼拆无视国法。(特别注明:若被拆户选择赔48平方毛坯围墙时,则不赔款1元。拆房后不是每人赔48平方围墙而是每个家庭赔48平方,拆300平方楼房赔48平方毛坯围墙,天理不容,相反,某些村官可以得到6间以上200平方以上的毛坯围墙的赔偿,威胁村民,利诱村官,黄梅县贪赃枉法者太有才了,合理合法的拆迁是拆1赔1,当然若拆1赔1就难贪污,若丧尽天良的苍蝇贪官不被法办,则王文军们有底气命案无视国法)。

  挖坑挖路逼拆村民300平方的砖混结构的楼房,仅赔1万3千元,相当于每平方43元,全国罕见的贪赃枉法,丧尽天良。(毛坯围墙的概况是:每户2间总面积大约48平方左右,无门无窗,晴天可长草,下雨可洗脚,有手机照片为证。特别注明:村民在围墙上-----举债几万元续建的二层或三层,并不是县镇官员捐款所建)。-------出奇的是,对挖坑挖路逼拆贪赃枉法犯罪在行的黄梅县的苍蝇蛀虫们,对农业水利水道阻塞、生活饮用水河塘污染竟无人过问。

  对举报控告装聋作哑不立案,威胁村民,利诱村官,黄梅县的官员们强奸挖坑逼拆后可以骗人说,县拆迁办是依法照价赔偿,是先收购,后拆迁,强奸折房都是自愿的。那就请黄梅县的人民公仆出示收购协议,和付款凭据。请出示被拆房主的收款签字凭据。=====这些黄梅县的贪官是出示不了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能将黄梅的贪赃枉法者绳之以法吗?因黄梅县的苍蝇是“王文军们”这样打手的包庇保护伞,只有天知道法律程序能否惩治黄梅县贪赃枉法的苍蝇?也许几百村民只能到土地庙盼包公再世了。注:(挖坑逼拆到2012年底被叫停止,多村被挖坑逼拆,特别注明:下新墩村(红旗村)坚定以宪法为后盾,至今完好没被拆)。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能否拍一拍黄梅县的苍蝇?

  被告王文军以及其包庇保护伞的特点是:钟情于颠倒黑白与法轮功歪理邪说无区别,害怕阳光控辩,害怕双方公开控辩,害怕双方QQ群同步控辩,更害怕电视直播双方控辩。原告的辩护人尊重仅有一句话靠谱的被告的辩护人,这一句话是:控辩现场群众投票票决。但仅仅几十个人的现场投票只能是投票的一小部分,而人民必须是投票的主体,人民是有智慧的,谁是谁非人民有目共睹。四问被告王犯及辩护人,请公开明确回答控辩,请问若当年法院指定由王文军对呼格吉勒图“执法”殴杀,呼格吉勒图案就不用平反?用一句话表述被告王犯及辩护人的颠倒黑白:“周秀云不配合强奸该死,配合的王友志该断6根肋骨,恶徒王文军“执法”强奸弑人放火罪行可活,可豁免王犯的死罪罪行”。

  李劲松律师若能在公开的光明磊落的太原人民法院控辩现场,用QQ群发控辩内容,原告和被告双方各请一个打字速度快的志愿者加入您的QQ群,同步发布双方的控辩内容,支持正义的网民就有机会,及时了解现场控辩情况,或提供证据发送到你的邮箱或直接QQ及时发送,得道多助,失道少助,如果人民用票权否决王犯及其辩护人,则是法制的进步,12306购票网可新增一次到太原的法制列车,票价0元,到站可增:A王文军无罪,B豁免王文军罪行,C王文军应20年以上,D王文军应被正法,购票投票为期3个月,双方都有充分的控辩时间证据事实,王文军及其包庇保护伞是害怕阳光的。更害怕QQ群同步发布控辩内容的。因为他们的抓头发拧脖子,断肋骨的扯蛋强奸意外学说,和颠倒黑白的法轮功歪理邪说无异,会保存在QQ群里每个人的电脑中,人民有证可查,历史有证可查,若能拍成控辩记录片,是最好的普法教材,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王文军命案开庭审理至今五个多月了没宣判,正义往往迟来,但正义从不会缺席。此文若有错误之处请更正,于2015年10月23日。

  正如习总书记所说,人民必胜,正义必胜。人民警察为人民,人民法院是人民的法院。

 

  关于被告王文军的辩护人柴冠宏,辩护人可以有可敬与可耻二种情况,一种是柴冠宏若尊重事实,承认王文军命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忠于人民和共产党,对案件不扩大,不化小,我尊重柴冠宏您的品格。二种是柴冠宏做扯蛋伪证违法,消毁犯罪证据犯罪(手机照片证据),对重大的王文军命案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种柴冠宏是可耻的违法。

  具体一是:柴冠宏是敬法的辩护:1,柴冠宏承认王文军命案是特别重大的犯罪罪行,并且王文军本人也承认罪行,但鉴于王文军能主动承认罪行,并举报其他的犯罪行为,希望人民法院从宽处理,给予无期徒刑或死缓,(王文军本人态度事实是自认为殴杀他人有理,拒不认罪,认为自己就是法,杀人放火强奸都是执法)。2,柴冠宏承认王文军命案是特别重大的犯罪罪行,认为王文军应当被正法。但否认王犯殴杀多人、并至多人死亡不实的指控,假若公诉人另外指控王文军是殴杀孟福贵、钱云会、唐福珍的凶手。在王犯家中找到清朝故宫园明园的照片,并指控王文军是烧毁故宫园明园的凶手,此时若柴冠宏为王文军辩护,否认是至死孟福贵、钱云会、唐福珍的凶手,否认是烧毁宫园园明园的凶手。假若柴冠宏能这样的事实求实的辩护是可敬的。

  具体二是:柴冠宏是可耻的辩护:1,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王文军殴杀他人是有理的,周秀云不配合强奸是该死的,死了就死了,人命不关天,没事,认为王文军是“为人民服务”的榜样,可调其他县市任职,大事化小,命案化了,可继续逍遥法外,凭柴冠宏三寸不烂之舌,王犯殴杀他人无罪,不配合强奸的该死,颠倒黑白。2,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王文军殴杀他人是“执法”行为,认为不用向家属赔偿,(数以万计的平反,在平反之前都有正规的执法程序,也都是由法院正规的执法,比王文军个人所谓的“执法”更权威,更权威的法院正规执法也是有错就改,冤假错案也都一一平反,并且追究相关错案的责任人,对呼格吉勒图冤杀案来说,若当时由王文军个人“执法”殴杀呼格吉勒图,呼格吉勒图案就不用平反了呢?是否若是王文军个人“执法”殴杀呼格吉勒图,就不用赔偿200多万元呢?,不说腐败的清朝与民国时期,就是腐败的高球,高太伪也不会明目张胆地就包庇西门庆,也不会说西门大官人对武大是“执法”行为,在控告西门庆不受理的情况下,英雄武松刀毙通奸弑人犯西门庆也没标榜是“执法”,而是投案自首,武松当时身份就是现在的警察,这是英雄与恶霸王文军的区别,当然那时没有人民警察的称谓)。3,柴冠宏们高喊着公平、公正、敬法的口号,请问:假若抓捕王文军不是在单位而是在王文军家中,王文军的父母亲必定质问抓捕的合法性,若执法者学习恶徒王文军,也抓着王文军的母亲的头发不放,一个标准动作拧断了王文军母亲的脖子,再来一个标准动作又拧断了王文军父亲的脖子,在殴杀王文军的父母至死后,再打断王文军12根肋骨,难道说王文军的父母亲因所谓的不配合就该死?难道说打断王文军12根肋骨是“执法”,请颠倒黑白的柴冠宏们明确回答!(柴冠宏他们害怕公开控辩,公开控辩会大白于天人,人民是有智慧的,谁是谁非,谁颠倒黑白。在非正式的场所,贺卫方柴冠宏他们最高境界是利益最大化,公平公正不值钱,当事人只要出大价钱,不管当事人是否弑人放火强奸,就要辩成无罪,若战犯东条英机给100万这些人时,柴冠宏他们就会辩称东条英机是建立大东亚共荣的好人无罪,利益最大化就是当年汉奸的思维标准,在当今的法制社会,柴冠宏们竟敢颠倒黑白,这就是颠倒黑白的真实案例。),当魔鬼听了柴冠宏他们高喊着公平、公正、敬法的口号时,也会笑着说:太可耻了,咱们魔鬼是明的坏,决不会披着公平公正法制的外衣,可柴冠宏他们是披着羊皮的狼狗,践踏国法,狼心狗肺。但愿柴冠宏是第一种敬法的辩护。此文若有错误之处请更正。此文是公开的,欢迎转发,学法普法,为实现良好的民主法制环境而努力。

  请有能力者请转尊敬的李劲松律师,尊敬的杨金柱律师,不知太原的相关法制部门是的依法治国,还是披着公平公正法制的外衣,控辩现场能否公开控辩,能否QQ群发或用微信群发双方的控辩内容,是公平公正法制的试金石。

  如果控告一个恶徒王文军就如此坚难,控告县镇村级的贪赃枉法犯罪的苍蝇就只能是做梦了。

  在此向反腐名士:92岁原云南政协副主席杨维骏致敬。

  http://blog.sina.com.cn/yangweujun88

  因目前的情况恶徒王文军们践踏国法,残暴无比,本人的脖子与周秀云相当,所以不便留下通信方式请见谅。湖北省李英,于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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