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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理直气壮谈剥削问题

火烧 2011-11-03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剥削问题,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剥削现象,分析资本家剥削、剩余价值及科技剥削,强调科学利用与逐步消除剥削的重要性。

   

以公有制为主体、包含私有制在内、靠市场化运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是经济落后基础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剥削现象是不同程度客观存在的。大概是为了增强人们的信心,保护经济建设者的积极性,现在对剥削问题似乎很忌讳,有些研究者甚至说资本家没有剥削,说什么资本家脑力劳动创造价值多,并依靠了科技进步提高生产力,所以才暴富的。这不过是牵强附会不肯承认剥削罢了。其实,既然我们吸收了资本主义经营方式,也承认还处在不成熟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剥削问题不必回避,只要科学利用,逐步限制和消除就行,不会影响社会主义发展。  

我们首先来弄清什么是剥削。剥削是一些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或垄断,无偿地占有那些没有或者缺少生产资料的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剥削是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生产力达到具有剩余产品后,强者想更多占有劳动产品,将此居为已有,从而产生的。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生以及社会分裂为阶级,是剥削产生的现实基础。前提是一部分人拥有对生产资料的控制,而另一部分人却没有生产资料,后者为了生存又不得不向前者出卖劳动力。作为前者,为了显示他们具有的优势地位,并更多地占有他人的生产资料,就采取了公开的或隐蔽的,有时甚至是强制性的方式,占有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这种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称之为剩余价值,分为通过直接劳动获得的绝对剩余价值和通过劳动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获得的相对剩余价值两种。因此,剥削不仅体现在直接劳动中,也体现在资本家利用科学技术和组织手段中。所以,那种认为资本家脑力劳动创造价值多,并依靠了科技进步提高生产力,从而不存在剥削的观点是错误的。应该承认,资本家组织生产经营的脑力劳动也是劳动,应当获得报酬,比工人高出是可能的和允许的,但是组织过程中采用强制和欺骗等手段增加工人劳动量的部分,就成了剥削。还有科技本身还要资本家以外的人去发明、制造和运用,这部分人就会被资本家剥削。如资本家用机器人劳动,看起来不用或少用工人或减轻工人劳动了,但却剥削了发明和制造机器人的科学家和工人的剩余价值。这就是知识分子中间没有成为资本家的知识分子也是工人阶级一部分的事实依据。  

有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必然存在剥削,甚至在公有制条件下权力垄断也会产生剥削。剥削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凭借社会制度所赋予的特权。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其剥削主要是权力剥削。在社会主义时期,官僚腐败,也是剥削;还有计划经济时各级别的人员,其工资福利与其劳动能力和劳动贡献脱离,只与其所在单位的等级有关、与父母的基因有关,其实也是剥削。二是市场经济的垄断剥削。包括少数人垄断生产资料和资本所有权,通过市场的自由交易,对生产资料和资本一无所有或缺少的劳动者的剥削;对生产要素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垄断者,以及某种产业的垄断经营者,凭借市场垄断力量对缺乏市场谈判力量者的剥削;专业知识和技术拥有者对劳动和资本的剥削,如演员既有劳动应得部分,也有被所在经营单位剥削,以及自己对协助人员和观众超出应有票价部分以外的剥削。三是利用善价值观念绑架社会的剥削。比如,中国儒家所推崇的传统宗法社会家庭流行的平均主义,一些好吃懒做者,享有其它勤劳兄弟一样的福利,甚至在家长的溺爱下享有更多。又如,现代社会,通过制度安排,以国家税收和转移支付形式,从勤劳者和有钱人那里收税,以福利养活一些有劳动能力却不劳动的人,也是剥削。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中,剥削的剩余价值是容纳在整个劳动价值中的,成为资本家收入后,与资本家个人脑力劳动价值是无法精确分离开来的,是推动资本家经营的动力。同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也会因管理者以权谋私和分配中按劳分配不够而产生剥削。弄清这些问题,对于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具有十分积极的启示作用。一是既然是私有制存在和市场经济时期,从推动经济发展的角度,在经营环节应当允许和鼓励剥削,以调动经营者和投资者的积极性。同时,在分配环节,一方面对于事实上的资本家经营者,允许获得可能比工人高的属于勤奋和脑力劳动创造高于别人价值的报酬;另一方面把剥削的部分,让经营者明白不应该得,尽可能地纳税给国家,由国家通过福利等归还雇佣劳动者。二是对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垄断文化和技能个人,不论是私有还是公有,都要有国家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合理规定经营者和劳动者的收入并以此分配,其余除留用扩大再生产资金外,都要纳税给国家,由国家再分配给社会共有。三是严格加强对公权使用的监督,在保证党政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脑力劳动应得的收入的同时,禁止以权谋私。四是依靠公有制企业上缴国家和集体的利润,进行公共事业建设和福利等全民再分配调节;将来全面实行公有制计划经济,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坚持由国家和集体供养外,其余所有劳动者,严格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分配,最终消灭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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