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宣判死刑后感言的感言
我去年7月从网友酷韧转载古城一族的日志《文强宣判死刑后的感言》中受到了启示。如果文强的《感言》是真实的,那么文强的提及便有所指,我关心文强说的人和事,于是心血来潮,今发表如下“感言”,和网友共免。
一、文强可称得上是腐败分子中的顽固派。他的堕落,他的腐朽,令人作呕、不齿。他在临死前还在为自己的丑行辩护。他说“那些女学生我不去玩别人也会去玩”,“如今一个干部要不贪、不色,谁还敢相信你重用你”?作为曾经是正厅级的公安干部,竟然把强奸说成是“玩”,用“玩”字化掉了“强奸罪”。他把干部用人的标准概括为“贪”、“色”二字。这样黄色的价值观、世界观决定了他必然走向灭亡。
二、文强的“感言”提供了重要信息。即腐败分子都是用钱和权来编织与黑恶势力相勾结网络的,他反复提到别人给他送钱,他也给别人送钱。可见,钱是他们相互勾结、犯罪的纽带。为了钱而受贿,为了钱去当保护伞,与黑恶势力狼狈为奸,欺压人民,为害社会。正是这些罪恶把文强送上了断头台。那些还隐藏着的,如文强所云,难免不上断头台。
三、文强对他的判死并不伏法。虽然他没有点名,但其潜台词是说:“还有比我文强罪大恶极者”。他十分不服气地说:我玩女学生!?“我又没把人家的奶头咬掉?把人家扔到楼下去?”可见他很可能是某些大官强奸案的知情者;他明确说:“我贪的远不至那些钱(2000余万元),其余的都送人了”;而且接受他钱的人如今还参观他的罪行展览。他提示有关部门到那些拿过他钱财的人的家里去搜查,就觉得他那点赃款不算什么,“会嫌寒酸的”。这分明是有所指,分明是说比他官大的腐败分子还大有人在。我们尚不知文强在判决之前是否有“立功”表现?揭露是否指名道姓?但日久定会见真。我们不希望像山西蒲县那样,煤炭局长在法庭上说,他送给县委书记5000万元,而受到法官斥责、制止,至今没有见到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