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解开这样的疑问
谁能解开这样的疑问
万古仁
本人2010年12月,在中山大学肿瘤医院接受肝癌TACE术治疗。出院后,一直按医嘱进行定期复查。
2011年8月9日(星期二),按医嘱作复查时,因陈XX医生(教授、博导、科主任)出差,改由同科、同组徐X医生(副教授)开复查检查单。8月11日下午与8月12日下午分别拿到验血单和CT检查报告。验血单中“肝肿瘤相关抗原”三项的检测结果,AFP(甲胎蛋白)、CA19-9(糖类抗原19-9)二项都在正常范围内,唯有CEA(癌胚抗原)超出正常值。CEA实测值是7.250,正常范围是0.00-5.00。CT检查结论是,“肝癌TACE术后,S4小片影,可疑复发。”
8月16日,是陈、徐二位专家门诊日期,但因陈医生出差仍未回,我就把上述检验、检查结果,送到徐医生的专家门诊室(临时加号)。徐医生看完后说:“片子上是有复发病灶,但病灶不大,再入院做次介入。”叫我留下联系电话,等入院通知。18日上午,徐医生电话通知我下午去办入院手续。我准时到医院办手续住院。入院后,又补充做了一些住院病人的常规检验、检查,其中22日下午,第三次做超声造影。我入院后,8月22、23日二天,都由陈医生查房,未见徐医生。8月23日查房后,一位年青医生来通知我出院,但没有交待叫我出院原因。当时我想,是不是教授医生比副教授医生临床经验更丰富,所以副教授医生叫我住院治疗,而教授医生却认为不用住院治疗。不管怎么样,反正听医生的,我按时办完手续出院。
这是第二次住进肿瘤医院,历时6天,住院期间,未作任何治疗。出院时,不但没有交待出院原因,也没有开具治疗证明和出院证明(第一次有这两个证明),只开一张诊断证明。诊断证明书上写的疾病是“TACE术后”(这个结论,2010年12月已有。),开证明医生是徐X,但没有徐X签名,并要求一个月后复查。
出院数日后,我才见到22日下午的超声造影结果。超声造影报告说:“肝S5低回声灶,符合治疗后改变(内部未见血供);肝S4低回声灶,符合良性病变超声造影表现。”就是说,超声造影认为,S4是良性病变,而非肝癌复发病灶。
按8月“一个月后复查”要求,我于9月20日(星期二)陈医生出专家门诊的日子,到陈医生专家诊室复查,陈医生开了复查验血单和CT检查单。未等复查结果出来,我就挂了27日陈医生的专家门诊号,以便国庆长假前把检查结果送给陈医生看。22日下午,分两处拿到验血单和CT报告。验血单中“肝肿瘤相关抗原”常规三项AFP、CA19-9、CEA中,这次只验了AFP一项,而AFP历次检验都是正常的,这次也正常;但8月已升高的CEA,这次却没有检验(不知何故?)。CT检查报告书中写:“肝癌TACE术后,与2011-8-10对比:S4病灶,考虑复发,较前范围无明显变化。”23日上午,接到医院预约挂号中心来电话通知说,因陈医生出差,27日的号取消,并告知下次陈医生出专家门诊是10月11日。为避免8月份的类似进出院情况再次出现,我未再去找徐医生,直等到10月11日,才把复查结果送到陈医生专家诊室。他看后对我说:“不要紧,不大。烧掉它(指射频消融)?”好像在征求我的意见。我对他说:“听您的。”他转而叫一位姓淡年青医生登记在一个小本子上,叫他有床位通知我再入院。淡医生叫我留下电话号码,我告知他我家固定电话号码。这时我想,与8月份相比,病情并无明显变化,当时陈医生叫我不治疗出院,现在又是他叫我再入院,看来当时叫我出院的原因,不是我原想象的是两位医生“临床经验”差异问题,而应是另有其因。不管怎样,从这天起,我们在家轮流值班守电话机,等医院来电话,直到18日下午,仍无音信。19日,我去医院问问,因没有见到医生,就留下“不知何时再入院?若有变,请告知。”这么一些字。这些字被徐医生看到,她打电话到我家,大发其火,说我指责他们(至今我仍不明白,怎么可把问问叫“指责”)。她的发火,让我感到可能有误会。徐医生可能以为,8月份她叫我入院,没有治疗陈医生又叫我出院,我是否对她有意见;另外,徐医生大概还不知道陈医生又叫我再次入院。为此,20日上午,我又专程去医院向徐医生解释,并带去9月24日我给陈医生的电子邮件底稿。该底稿上写有:“上次徐医生叫我入院,作了些检查后您又叫我出院,我理解你们的不同处理。徐医生遵从的原则大概是‘早诊断,早治疗。’既然复发,就早点治疗。······”徐医生看完后,我对她说:“这是我的理解,不知对不对?”她很快说:“你理解对,完全对。”听她这一说,我知道误会解除了。接着徐医生对我说:“陈主任去美国了。消融术由陈主任做。他很快就会回来。”但她反复问我:“陈主任叫你再住院?”、“陈主任说‘烧掉它’?”我给了她肯定答复,并告诉她可查看小本子。徐医生的发问,使我意识到,徐医生对陈医生的做法感到不解。这之后,我问徐医生:“每次住院时都做超声造影,这次我能否住院前先做超声造影,以缩短住院日数?”徐医生说“可以”,并给开了超声造影申请单,超声室预约24日下午做超声造影。没想到,超声造影结果与上次相同,S4是良性病变。这次做超声造影时,超声室主任也在,做完后主任对我说:“老人家,你放心吧,我们是认真的。”我回主任说:“谢谢主任亲自来看。你们“认真的”,我看到了;但叫我放心,就难说了。CT两次都说复发,你们两次都说良性;一个说恶性,另一个说良性,到底是良性还是恶性?没有一个一致的或比较接近的说法,怎么能叫我放心?不管谁处于这种情况,都不可能放心。”
至此,我已充分感觉到,医院两个检查部门(CT室和超声室)结论相反,两位医生意见也有不同,而各不相让,把病人夹在中间,成了他们的夹肉饼。这种局面,对他们任何一方或任何一人,都无所谓,没有损害;而病人却拖不起,受损是肯定无疑。另外,我在其他门诊医生那里也听说,医院影像部门出现相反检查结果的情况经常出现,并非偶然,常把他们搞得是非难分。他们还说,遇到此类情况,有时他们私下去找有关医生沟通一下,但效果并不理想,次数多了,别人还不高兴。我问他们:“遇到这类情况,医院有没有解决问题的制度,譬如由医务处组织有关医生集体讨论(会诊)?”他们说没有这样的制度,但很赞成有这样的制度。由此,我到医院医务处,既反映情况,又要求明确诊断;并希望由医务处(职能部门)组织集体讨论(会诊),以求得到比较一致或接近的诊断意见,改变不同部门各自为政,不断拖延的局面;还建议能从此建立起这样的制度。因为我认为,通过这种讨论(会诊),能提高医生诊断水平,提高诊疗效率,对医院、医生、病人都有好处。医务处何处长接受了我的要求和建议。后来他告诉我说,已通知有关室主任(医生),叫我也参加讨论,要我留下联系电话(21日说下星期讨论,即10月24-28日)。
为了让检查结果多一个比较,更客观,依照政府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的规定,10月下旬(又到了复查时间),我去中山大学下属另一家三甲医院做了CT检查,再把检查结果送到陈医生诊室。不料,陈医生一看,就很不高兴地板着脸说:“你不相信我们(不知这个‘我们’指谁)?”我说:“不是已有规定,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怎么能说不相信?”他还是板着脸说:“不互认。”听他这一说,我明白了,这位主任,对政府法规全然不顾,自以为是,以自己为大。显然,与这样连政府法规都不当一回事的人,就完全没有共同语言了。这让我想起几年前,一位老医生对我说过的话。他说:“我们当中一些人,有知识,没有常识。”所谓“有知识没有常识”是,这些人有医学知识,但缺乏道德、法规常识,因而他们的行为,经常碰触道德、法规底线。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收受病人(有的是贫病交加)红包,拿医药代表回扣,从走私药商处得到提成,等等。看来,我遇到的这位不以政府法规为然的主任,或许也是属于“有知识没有常识”的一员了。另外,我还记得,毛主席曾说过:“人不怕丑 ,就难办了。”其实,不怕丑的人,就是不把道德、法规当一回事,随意碰触、践踏道德、法规底线的人。
日子不以人的意志为限,一天天过去,10天,半个月,······,但我始终未接到入院或不用住院的电话;也未接到医务处叫参加讨论的电话。
至于我久久未等到来电,按几个有副高职称年青医生的说法,是我“不识时务”。当听到他们如此说时,我问他们什么是“时务”?他们反而讥讽地说:“你是否老得糊涂了,连‘时务’都不知道。”我确实不清楚,到医院看病就医(门诊或住院),除了按规定办手续、付费,还有什么“时务”之类的东西。说糊涂,恐怕还说不上,本人几乎天天读书看报,有时还在网上写点时政类贴子或评论。
不过,有些事,确实让人难以理解;但这绝不可以解释成是我糊涂。譬如:
一位身为教授、博导、科主任的医生,为什么让TACE术后复查病人只验AFP一项,而不是常规的AFP、CA19-9、CEA三项;况且AFP从来没有出现过异常,而前次检验中已出现异常的 CEA反而不验。出现这种低级错误,是因该教授知识、经验不足,不知常规,或粗心大意;还是另有病人无法解释的原因?与此类似的还有“乙肝病毒DNA”定量测定,,第一次住院前后,都检验该项,数值很高,达10的5次方(正常是0-100),陈医生没有叫吃药治疗,倒是二位副教授医生说应该吃药;吃药后三个月,“乙肝病毒DNA”定量测定值降至0,效果特好。陈医生没有叫吃药治疗,不知是他未看检验结果,不知道“乙肝病毒DNA”定量测定值极高,或是他不知道有对应的治疗药。不得而知;不过这样的事发生在教授身上,也应认为是一个低级错误。
已有复发迹象的住院病人,陈医生不作任何治疗叫出院;过不了多少天,病情没有多大变化情况下,陈医生又叫此病人再入院。这样随意出随意进,又是为什么?仅仅是为了耍一耍教授、主任的威风、权威,给助手(副教授)一个难看?还是另有原因?
告知病人要住院治疗,叫病人等电话通知,而实际久拖不通知。这又是为什么?是忘记了,还是在等待病人觉醒“识时务”?
医院医务处说已发出通知,要进行集体讨论(会诊),又拖着不讨论,内情是什么?也是等“时务”?
谁能解开此类疑问。
上述问题,使本人想起早就听说过的现时某些医务人员的拖延、模糊战术。一些不良医务人员,常用模糊(病情)、拖延(日期)战术,让病人发急。他们知道,病人着急了,就会变得“识时务”。
如果本人遇到的医院、医生,是拖延、模糊战术专家里手,那就太可怕、太令人心寒了。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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