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议:官员过年过节收“红包”就不算犯法?
       过年过节,收点“红包”也是人之常情,不算受贿。没想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站在庄严的法庭上,我感到深深的后悔。我辜负了组织对我多年的培养。我错了!真的错了!”昨日,重庆市卫生局原副巡视员邓先碧站上了市一中院的被告席,在接受法庭的审判时她这么诚恳地说。(2011年11月23日 08:52:05  来源: 新华网重庆频道)  
  据报道,邓先碧被指控收受药商贿赂9.5万元。法庭上,邓先碧称,那些钱都是药商过节时送她的“红包”。 
  已经年过六旬的邓先碧,披着花白的齐肩短发,穿着黄色背心,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走上法庭。 
  据公诉人指控称,今年年初,邓先碧被立案调查。在被调查前,她系市卫生局副巡视员。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她先后收受两药商所送“红包”,共计9.5万元。
  对此, 邓先碧深感无法理解:认为过年过节,收点“红包”也是人之常情。邓先碧称:事实上,她是收了对方的钱,但是,那些钱都是对方在过节时送的红包。她真的没有故意想要受贿,拿人钱财。为了证明这一点,邓还举例称,有一次有人曾找她办事,当即给了她5万元好处费。她发现后,立即打电话退给了对方。 
  邓先碧掏心表示,自己即便收了两药商过节送的“红包”,对他们的事情也是一视同仁,按原则在办,并未替他们谋利。
   其实邓先碧的行为与想法绝不是她一个人所特有的。这仿佛已经是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普遍现象。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国,人们对人待客之道,十分讲究礼貌与亲情及其情感的交流。由此,人情世故人情交往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逢年过节,走亲访友不仅普遍风行,而且更表现出了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之间的礼尚往来就更加突出,请客送礼,红包等等成了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奇特风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一些人把人们之间的正常往来庸俗化,将钱权交易引人到人们之间的社会交际之中。
  “红包”现象在中国绝不是一个新鲜现象,送“红包”,收“红包”,在中国也绝不是个别现象。然而,作为官员把自己收受“红包”作为一个人之常情这绝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
  官员手中握有权力,而这个权力是公权,绝不是官员自己私人的。按说,官员手中的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为老百姓办事是官员手中权力的真正功能。可是,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官员手中的权力却在实际中被有意无意地私有化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官员应该主动为民办事,可是实际社会生活中,往往是民求官员办事。
  既然有求于人,人们就自然要给为自己办事的人以感谢即感恩。于是乎,人们就会把自己心爱之物送给为自己办事的恩人。这样,就出现了送钱送物即送“红包”的奇异现象。
  一些官员麻木不仁,喜爱钱物,有的官员更是见钱眼开,更有一些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吃拿卡要鱼肉百姓。当然,也有一下心地善良的官员,他们不是贪图别人的钱财。但是他们对别人送来的“红包”缺乏正确的认识,他们忽视了别人是冲着自己手中的权力来的,认为别人给他送“红包”是人之常情。
  重庆市卫生局原副巡视员邓先碧就属于这样的官员。邓先碧收受药商贿赂9.5万元“红包”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犯法,真是不可思议。
  在实际生活中,认为过年过节,收点“红包”是人之常情,这样的官员肯定不是少数。年过六旬的邓先碧可以说是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干部,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干部把收受“红包”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人之常情,这确实值得我们深思。连犯法了,走上犯罪道路了自己都不知道,这难道不该引起我们社会的高度重视?
  俗话说:人之初性本善。官员们犯错误,官员们犯法,官员们走上不归路,绝不是他们从父母生下来就具备了犯罪的本能的。也就是说,官员犯罪绝不是他们生于俱来的品质。
  因此,我们的官员,我们的公务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定要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利,一定要认真改造自己的思想观念,一定要认清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一定要办事公道正派,一定要用高度自觉的行为管住自己手中掌管的权力,一定要一刻也不能松懈而掉以轻心,一定严格要求自己绝不可以能放任自己。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公正廉洁勤政为民,只有这样,才会为我们的社会所欢迎,只有这样,才会为我们的时代所欢迎。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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